增城市政府采购城乡规划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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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城市政府采购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增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招标公告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 招标文件编号: 。2 项目名称:增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4 招标内容:增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开发,主要包括 数据管理子系统、资源展示子系统、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以及运营维护子系统。5 项目实施地点:增城市城乡规划局指定地点。6 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全部功能的开发及数据整理等工作,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2、调测试、部署试运行工作,组织初步验收。试运行3个月后组织正式验收。7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7.1 投标人要求为合法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或者进入211工程的科研院校,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7.2 投标人要求具备相关平台开发经验。8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广

3、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9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 6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9号一楼增城市城乡规划局。10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2 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9号一楼增城市城乡规划局。13 本项目采购人: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地址:增城市城乡规划局;联系人:王韦 ;电话:82661179-802。14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采购代

4、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 传真: Email: 联系人: ,电话: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 查询招标结果: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71. 名词解释72. 关于招标文件73. 关于投标人74. 关于投标文件85. 关于投标保证金116关于投标费用127关于开标128关于评标和定标12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3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311关于质疑和投诉1412关于知识产权1413关于

5、保密14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51. 概述151.1 建设背景151.2 现状概述161.2.1 基础数据共享现状161.2.2 网络与硬件现状171.3 建设目标191.3.1 具体建设目标191.3.2 建设目标201.3.3 建设政策依据201.4 建设内容概述201.4.1 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201.4.2 建立数据管理子系统211.4.3 建立资源展示子系统211.4.4 建立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211.4.5 建立运维管理子系统211.4.6 完成水利局、应急办的专题试点应用211.5 建设内容221.6 平台设计原则222. 标准规范建设需求23表2

6、-1 相关参考标准及规范243. 软件平台建设需求253.1数据管理子系统建设需求253.2 空间数据库管理模块253.3 图片数据库管理模块263.4 更新审核模块263.5 资源展示子系统建设需求263.5.1 地理空间信息公共服务模块263.5.2 地图字典模块273.5.3 地图标注模块273.6 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建设需求273.7 运维管理系统283.7.1 日志管理模块283.7.2运营支撑管理模块283.7.3服务监控管理模块283.7.4 用户权限管理模块293.7.5 用户安全审查模块293.7.6 用户状态监控模块293.7.7数据服务申请管理模块293.7.8 数据服务

7、审批管理模块304. 试点应用建设需求304.1 水利局专题GIS试点应用建设需求304.2应急办数据接口提供315. 数据建设需求316. 支撑平台采购327. 与现有三维系统对接需求328. 安全需求329. 工期要求3210. 性能要求及其他3310.1 对数据管理子系统的要求3310.2 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的要求3311. 技术支持、系统安装维护与升级3412. 付款方式说明37第三部份 附件38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38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45第三章 样表格式56附件1-1 投标函56附件1-2 开标一览表57附件1-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57附件1-4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5

8、8附件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9附件1-6 项目经理简历表60附件1-7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60附件1-8 2007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61附件1-9 详细报价清单61产品详细报价清单61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62附件1-11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62附件2-1 授权委托书63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6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 名词解释1.1采购人:增城市城乡规划局。1.2采购代理机构 : 。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

9、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2. 关于招标文件2.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

10、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1、2.5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 关于投标人3.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独立企业法人或进入211科研院校机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科研院校的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1.2

12、投标人要求具备相关平台开发经验,并提供相关平台介绍资料。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 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4. 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

13、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07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

14、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4.1.2 投标人应准备好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原型系统演示文件,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演示及答辩,演示答辩时间20分钟。4.1.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

15、重大偏离。4.2.3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服务需求等。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 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应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余必须是印

16、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 7 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 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

17、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 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 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8、,招标人应当拒收。4.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而予以拒绝。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

19、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 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 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 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 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20、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 投标文件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5. 关于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投

21、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转帐事由: 投标保证金5.4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

22、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

23、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4、,放弃中标;5.6.3 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

25、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评标方案见第三部分第二章所附评标文件。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

26、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27、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3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10.1.1 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 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 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 联合

28、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 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整(¥1,500,000.00),或低于最高限价的5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

29、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

30、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 广州市信

31、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服务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64%收费。14.2 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 概述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是基于但高于“数字城市”理念的建设,是数字城市的思想在共享机制范围内的延伸和具体实现。应用WebGIS、3DGIS、VR、GPS、RS、DBMS等关键技术,实现城市实体的坐标储存、定位、搜索、属性信息存取进行数

32、学建模,运用图形引擎模型技术、互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通过直观的表现方式,无缝的集成电子地图、电子政务、虚拟体验等服务内容。深入开发和利用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用标准,建设后将为增城市多个市直机关部门及各镇街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同时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形成以市政府、城市应急、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市政建设、环境保护、农林水利等部门及部分镇街为代表的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示范基地。从根本上政府统一管理基础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各应用行业部门可以在充分利用共享公共资源的同时补充和更新完善该行业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这样良性循环使得基础信息共享系统会聚

33、集越来越多的行业参与而得到发展。平台建成后提供基于OGC标准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可提供遥感影像、电子地图、规划审批、规划成果、土地利用、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征地、地籍、政务信息、地图图片、目录服务、三维实景、虚拟体验、DEM叠加、人口信息、地名信息、地址匹配等多项共享服务。1.1 建设背景“十一五”期间,增城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了“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城乡协调创新发展的“增城模式”,使增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整合利用面临新的需求。1. 很多单位都需要地理空间信息资源,这些资源中有很大一部分基础地理信息是一样,可以把

34、这些资源进行共享,把有限的资源利用到更需要的地方,避免重复建设。2. 以“三大主体功能区”的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对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安全、应急联动、智能交通、城市管理、环境整治、防震减灾等,同时对地理空间信息的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3. 各单位的地理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范、科学的规划和数据共享应用的模式。在进行数据交换时发现数据的版本混乱,数据更新不及时,需要进行转换和处理,这将严重阻碍增城市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增城市必须牢牢把握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当前发展的良好机遇,尽快建立起增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迅速提升空间信息的发展应用水平,确保增城市在全国县级市空间

35、信息产业建设中的优势地位。1.2 现状概述1.2.1 基础数据共享现状目前在市规划局和市国土局之间有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但还没有在线服务的交换机制,数据更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数据的现势性不足,并且急需建立完整的数据保密和数据共享并存的解决方案。(1)地形图数据目前增城市的地形图数据主要涉及到两个部门: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由于城市基础测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增城市还没有充足的财政资金来保证地形图数据的及时更新。目前主要完成了2008年度增城市1:2000数字航摄成图和地形图精编成果,建立了最新的覆盖增城市全市范围的基础地理数据库 。正在进行增城市1:5000地形图缩编项目。(2)影像数据情况

36、以增城市城乡规划局为例,目前影像图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影像图数据现状数据名称比例尺精度数据内容坐标体系2005年SPOT卫片2.5m1616平方公里基本覆盖全市1980西安坐标系2008年航片0.2m1616平方公里基本覆盖全市1980西安坐标系2003年航空0.4m1616平方公里基本覆盖全市1980西安坐标系1:2000基础航空测绘图0.16m覆盖范围整个增城市1980西安坐标系(3)规划(编制)成果数据规划局已有规划成果(编制)数据主要包括总体规划数据、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数据等,国土局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数据。(4)规划审批数据已有规划审批数据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

37、划、内控路网和放验线数据等。(5)地名地址数据目前增城市已有行政区划数据和比较完善的地名地址数据。目前,已经分为了23小类。(6)现状路网数据目前,应急办已经建立了全市现状路网数据库。由于增城市城乡规划局与应急办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因此该部分数据已经具备。目前,采取拷贝形式的共享机制,需要根据入库建库标准,进行整理。(6)基础数据在专业部门的共享情况目前各专业部门(如水利局等)对全要素地形图的需求不大,需求更多的是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基础空间地理图层和叠加某些单位的专业地理数据。数据共享的方式主要以拷贝为主,此外,在地形图中包含的某专题数据的图层划分与专业部门使用的同类图层的划分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同

38、,规划成果数据、规划审批数据和地名地址数据尚未实现部门间的共享。1.2.2 网络与硬件现状公共平台是的网络环境是以村镇信息化网络为核心,通过市信息中心的行政信息网延伸至各政府行政机关和各相关的企事单位。以“公共平台”为纲,建立和完善与各类应用系统,所有的网络设备和软件系统的配置以及开发必须紧紧围绕着这项核心任务进行,并对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要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尽量选用先进的技术及设备;采用标准的网络通信协议;采用符合国际标准和工业标准的网络设备,使网络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易扩充性;采用开放式的体系结构,便于实现不同厂家的设备或系统之间的互连;选择网络技术要充分考虑到技术的成熟性并充分考虑

39、对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网络系统要有较高的可靠性,各级网络应具有网络监督能力并考虑设备的备份和在线修复功能;保证整个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可靠。增城市城乡规划局网络环境现状如下图所示: 公共平台的内部网位于规划局行政大楼的网络,主要提供的网络环境是为公共平台生产和更新基础地理数据,是网络管理的中心,负责管理和规划网络和IP地址的分配。网络中心是全平台网络总的枢纽。通过该中心,用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将各种信息网络系统连接起来,实现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及交换平台数据中心功能是对国土、农林水、应急办、工商、公安等各职能部门及市委办局所提供数据的格式的转换、再加工处理。按照统一化、标准化的规范要求,完

40、成数据的存储;为平台信息资源提供公共的海量信息存储和数据备份,从而完成公共数据的信息共享。公共平台可对外发布公共的信息资源如:城市道路导航、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互动娱乐等多方面服务。1.3 建设目标“增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项目的最终目标:以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网络化共享为基础,在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已有的地理空间信息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城市与空间信息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对地理空间信息全方位、多层次的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实现规划空间统筹与信息互联共享。从而在应急预警、土地监管、区域规划、市政建设、资源管理、环境监测、防灾减灾等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终

41、实现主要针对政府各部门提供地理空间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不同层次的用户有偿地理信息服务。打造增城市在全国县级市空间信息产业建设中的优势地位。1.3.1 具体建设目标项目建设的具体目标可概括为一套标准规范体系、一套数据管理系统、一套资源展示系统、一套空间信息服务系统、一套运维管理系统、一套空间共享资源和一套运行支撑环境。(1)建立一套可支持增城市政府部门之间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与更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体系;(2)建设一套数据的入库、自动更新、管理和地图配置的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地图图片数据以及各部门在平台中上传的专题数据等的一体化集成管理,

42、实现对地址数据采集入库与更新、维护和管理;(3)建成一套可以展示当前地理信息资源的系统,方便用户进行搜索,查看当前可提供的地理信息服务;(4)建成以地理空间信息共享数据库为基础的在线空间信息服务系统;(5)建立用于系统管理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的运行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的运维管理系统;(6)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整合全增城市范围内已有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作为空间共享资源。(7)建立上述软件平台和共享数据的应用支撑环境,包括第三方软件平台、硬件平台和网络环境。1.3.2 建设目标本项目的目标主要是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搭建公共平台并实现示范工程的应用。1.3.3 建设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

43、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印发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的通知(粤府办2008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35期);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推进广州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82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转发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推进广州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8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44、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设计指南1.4 建设内容概述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在增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的成功应用基础上,以城乡规划局局域网和外网为依托开展公共平台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完成试点应用的建设。1.4.1 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在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增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扩充,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以满足共享应用的需要,这类技术标准主要有软件工程和系统设计标准、系统建设文件和规范标准、系统安全和保密规定、空间数据采集和处理规范、空间数据入库管理规定以及数据存储相关技术规程

45、等。1.4.2 建立数据管理子系统在数据共享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空间数据管理子系统,实现对各类数据的入库、自动更新、管理和地图配置;实现对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地图图片数据以及各部门在平台中上传的专题数据等的一体化集成管理;实现对地址数据采集入库与更新、维护和管理。1.4.3 建立资源展示子系统建立用于展示当前地理信息资源的系统,方便用户进行搜索,查看当前可提供的地理信息服务。1.4.4 建立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以地理空间信息共享数据库为基础的在线空间信息服务系统,对外提供各种数据服务、自定义地图发布及服务帮助。1.4.5 建立运维管理子系统建立用于系统管理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的运行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的运维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日志管理、运营支撑管理、服务监控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用户安全审查、用户状态监控、数据服务申请管理、数据服务审核管理。1.4.6 完成水利局、应急办的专题试点应用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的基础上为水利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包括地理实体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三维景观数据等共享数据),应急办提供数据接口,针对市政府对地理空间数据的需求,建立面向市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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