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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 工 招 标 书 招标编号:招标单位:攸县莲塘坳乡中学项目名称: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时 间: 2011年7月 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 工 招 标 书招标单位:攸县莲塘坳乡中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章) 2011 年 7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一)总 则8(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报价说明12(五)投标纪律16(六)投标有效期17(七)投标保证金17(八)投标文件的格式18
2、(九)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8(十) 开标、评标、定标19第四章 合同条款22第五章 技术规范23第六章 设计文件23第七章 评标办法24第八章 投标文件辅助资料38(一)投标函部分38(二)商务部分46(三)技术标部分45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52第一章 招标公告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攸县莲塘坳乡中学,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攸县莲塘坳乡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攸县
3、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地点为攸县莲塘坳乡,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计划投资130万元。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项目。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方式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湖南省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或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含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
4、者,请于 2011年7月7日至 2011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明(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贰级或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安全B证)及其社保证明资料;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证件,并提供其社保证明资料;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凡以前已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备案且无变化者不需再提供);攸县招标
5、投标管理局的备案通知书。(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两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不含设计图纸),售后不退。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2011年7月13日17:30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并在投标截止前持银行回单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获取收据:账户名称: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17901040006537请注明“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投标
6、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攸县招投标网、攸县公众信息网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攸县莲塘坳乡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攸县莲塘坳乡 地址:攸县城关镇望岳南路98号(党校路与西街相接拐角处)联 系 人: 谢运喜 联系人:艾斌辉 电 话: 13974199592 电话: 13077099477 传 真: 传真: 0731-2422496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2、3工程名称攸县莲塘
7、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建设地点攸县莲塘坳乡工程建设规模三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计划投资130万元。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项目质量要求合格要求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方式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5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要求:湖南省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含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16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1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在2011年 7 月13
8、日 17时30分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从其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在投标截止前持银行回单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获取收据。接受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行攸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17901040006537(请注明“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25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按合同金额的5%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7现场踏勘不组织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8招标答疑不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质疑请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3324224968),招标人将在2
9、011 年7 月 日下 午 3:00前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和澄清,但不指明解答或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答疑纪要发放2011 年 7月 日 下 午 3:00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1 年7月 日 上 午9:00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4 份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 五 楼开标室签收人艾斌辉、陈湘蓉 21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2011 年 7月 日 : 21开标地点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 五 楼开标室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详见评标办法)15.2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有投标报价上限值(包括总价上限值和单价上限值),本招标文件
10、第九章“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已经攸县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总价和单价即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上限值。其中总价上限值为 元付款方式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并根据攸县教育局拨款进度付款。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质量可靠、工期适当、造价合理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1工程概况攸县莲塘坳乡育才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为攸县莲塘坳乡,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计划投资130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
11、文明施工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方式。2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项目。3质量与工期要求3.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明确能达到的质量等级,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2施工单位自竣工之日起,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保修责任和经济责任亦按上述国务院令执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实质响应,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3本工程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后,如工期未达到合同要约条件,每延误一天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
12、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工期在总工期内。4、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已落实。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依法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企业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取得房屋建筑工程贰级或其以上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3)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取得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人一致;(4)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符合有权机关规定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以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达到有权机关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法人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6)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7)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
14、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8)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9)符合法律、法规和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费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概由投标人自理。7、工程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以获得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或个别现场踏勘申请,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对其投标风险自行
15、负责。8、招标答疑投标人如有不明之处,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答疑纪要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招标人发出的补充资料。(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合同条款(5)技术规范及要求(6)设计文件、现场情况说明、招标答疑、开标前声明(如有)(7)评标办法(8)投标文件辅助资料(9)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10、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
16、,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有问题需要澄清,或发现招标文件有错误之处、自相矛盾之处,应在招标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须以书面形式在招标答疑纪要中给予解答。招标答疑纪要由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注明的时间地点反馈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及时提出疑问或未领取招标答疑纪要的,由此导致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1、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依法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
17、2小时前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作出说明及是否采纳的决定;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所作出的调整,应当在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接受并响应最终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与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人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解释、澄清与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12、招标文件的发出与收回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不含技术标书),每份 400 元(售后不退)。(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4、投标文件的
18、编制14.1投标函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回单)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类安
19、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2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的简历;3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其中企业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的6个月内记录为准,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的24个月内记录为准,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14.2 商务部分为商务标,其内容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部分。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20、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未按本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否则其编制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14.3 技术部分14.3.1 技术部分为技术标,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保证质量措施保证安全措施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机具使用安排14.3.2对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拟配备本工程的辅助机械仪器设备、劳动力安排计划,投标人应根据施
21、工现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作出精确估计,施工时不得减少使用,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4.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辅助资料”所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凡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辅助资料”已载明需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可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四)投标报价说明15、投标价格15.1本工程采用湘建价2009406号文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和2011年第二期攸县建设工程计价文件。投标人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以本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说明、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充文件、有关技术资料
22、为计价依据,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2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值的主要建筑材料按2011年第二期攸县建设工程计价文件执行: 详见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所附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如在施工过程中主材市场价格(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攸县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为准)发生变化,价格调整原则是:主材单价(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攸县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为准)比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上限值所采用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上涨或下降超过5%,上涨或下降5%以内的价差部分均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5%以外的价
23、差部分均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信息价上没有的主要材料,以招标人编制的工程控制价中的相应主要材料价格为上涨或下跌(5%以上)的调整基数,但中标方必须逐日按量价报建设单位确认。 15.3本项目定额采用“湖南省建设工程2006消耗定额”。取费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和攸县招标标准执行即: 详见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及所附预算审核说明。议价项目已含各项费用和税金。投标报价不得另行计取任何费用。15.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违反下列条款时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5.4.1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不得在总价上直接优惠;15.4.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定额人工统一按装饰工程62元/工日、其他工程54元/工日(修
24、缮工程46元/工日)执行,不得增减,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5.4.3取费及税金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第九章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所附预算审核说明所确定的取费标准,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低于省建设厅规定的最低标准;15.4.4暂定项目、议价(协商)项目等在招标文件中做出了明确规定的费用不得更改;15.4.5本工程设有投标报价上限值(包括总价上限值和单价上限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上限值;15.4.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另须提交一份造价电子文档,并保证能正常使用,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5.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本招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
25、以重复。15.6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以业主驻地代表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15.7除合同书有约定外,其工程量的变更应按下列方法调整:15.7.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工程量有误,投标人在招标答疑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经双方确认后调整。15.7.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的变更,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经双方确认后调整。15.8除合同另有约定,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5
26、.8.1 工程量清单内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发生变更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15.8.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中标人可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提出,招标方和中标方按照攸县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根据相关结算办法,结合投标文件中的取费标准及相关单价、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审定后的价格执行。15.9 招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10材料供应15.10.1本工程所用材料由施工方采购,建筑构配件和主要材料均须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技术标准规定的必须的材料试验必须交具有检验权的检测单位检验,并提交检验合格报告,经双方代表确认后方可使用。15
27、.10.2中标单位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招标人有权下令停止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且不允许拖延工期,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负逾期违约责任。(五)投标纪律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的一切会议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非法干预、扰乱会场。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标期间,要保证其在开标会签到表上登记的联系电话通畅,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联系电话不通畅的,视为该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补正。(六)投标有效期16、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
28、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招标人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七)投标保证金18、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数额、期限提交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该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18.2、 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到投标人基本帐户,所发生的财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8.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到投标人基本帐户。18.4
29、、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督执法单位根据省不良记录认定办法认定该投标人严重(一般)不良记录一次:18.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8.4.2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的;18.4.3投标人弄虚作假、冒名投标、串通投标、行贿投标的;18.4.4投标人非法干预、扰乱招标会场的;18.4.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8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八)投标文件的格式19.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正、
30、副本有差异者,以正本为准。如未标明“正本”和“副本”且投标文件之间存在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19.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19.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开标一览表、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违反19.2或19.3款,该投标人将被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为不合格投标人。(九)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投标文件标袋外凡有接缝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专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31、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签收人应在投标文件标函外注明收件时间,招标人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十)开标、评标、定标22、开标 22.1 招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该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因评标过程中需要验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建造师证(含安全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造价
32、工程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等原件,请投标人将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在开标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进入评标程序后,不再接收与评标有关的证件、文件等任何资料。上述证件除统一年检换证时间内相关行政部门出示证明材料有效外,其它相关的证明和复印件一律无效。以上原件携带不齐的投标人可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为便于开、评标过程中有关证件的核验与保管,请各投标人将评标过程中要验证的证件、证明、文件等用文件袋(盒)包装,并在袋(盒)的外表面贴一资料清单,其中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单独用一小信封包装,再将
33、信封放入上述文件袋(盒)内。小信封和文件袋(盒)均应标明投标单位名称。22.2开标会议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先当众查验投标人开标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时由招标代理人统一唱标,主要宣读投标函中的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2.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评标23.1评标
34、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2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4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定标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经招标人认可,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在发布招
35、标公告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如无投诉,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投诉按相关法律依据处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或者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弃权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放弃方负责。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后7天内到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人处领取自己的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保管责任。投标人采取下述方式取得了中标候选人
36、资格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弄虚作假,取消其相应资格。(一)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且对其有利的;(二)所提供的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且对其有利的; (三)隐瞒相关事实或者弄虚作假,且对其有利的。25、履约担保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第四章 合同条款26、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的“合同条件”。27、专用合同条款27.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是承、发包双方签
37、订承发包合同的基础和依据,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此基础上的具体化、完善化、合理化。招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如不及时签订施工合同,视为放弃中标。27. 2本工程的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27. 3隐蔽工程验收结算:本工程验收结算时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联合签证的隐蔽工程记录为依据。27. 4 承包人必须自行负责工程所需用水用电等的搭接、安装水表电表并自行承担水电费。27. 5如在施工过程中主材市场价格(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攸县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为准)发生变化,价格调整原则是:主材单价(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攸县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为准)比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
38、上限值所采用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上涨或下降超过5%,上涨或下降5%以内的价差部分均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5%以外的价差部分均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信息价上没有的主要材料,以招标人编制的工程控制价中的相应主要材料价格为上涨或下跌(5%以上)的调整基数,但中标方必须逐日按量价报建设单位确认。27. 6除合同另有约定,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下列方法确定:27.6.1 工程量清单内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发生变更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27.6.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中标人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招标方和中标方按照攸县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根据相关结算办法,结合投标文件中的取费标准及相
39、关单价、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审定后的价格执行。27.7质量、工期、造价、合同履约金、付款方式、质量保修等主要合同条款全部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执行。27. 8其他专用合同条款由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签订。第五章 技术规范28、本工程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本工程采用的有关技术规范主要包括有:1、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
40、7-2002)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51201-2001)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2)12、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50242-2002)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由发包人决定采用何种依据或补充规定。第六章 设计文件(另册)设计施工图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施工图的修改最终以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为准。本
41、次招标工程施工图纸,共计 张,其中建施 张,结施 张,水施 张,电施 张(另册)。第七章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第一节 评标委员会组建及其工作规则29、 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30、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存在回避事由、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或者擅离职守的,应当及时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后,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
42、者进行评标。32、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除外; (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
43、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第二节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33、 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在评标准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在评标中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现场后,招标人可以介绍招标项目相关情况,但不得发表偏离评标办法作出的倾向性、诱导性意见。评标开始后,除评
44、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监督代表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应当离开评标现场。评标过程中,除行政监察人员可以进入评标现场巡视以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评标现场。34、 初步评审的程序:(一)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 (二)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三)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四)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五)确定不
45、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35、 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一)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五)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相关形式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未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2.1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投标文件未标明“正本”和“副本”且投标文件之间存在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c、投标报价文件不符合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