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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DCS系统招 标 文 件招 标 单 位: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标书编号:LYRD-20111-4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招 标 日 期:2011年8月24日 中国山东目 录前附表 3第一部分、招标书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合同格式1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6第五部分、DCS装置技术规格要求 20前 附 表项 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2招标文件名称:DCS热控系统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单位自筹 4自投标之日起有效期为20天(日历日)5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6考察投标企业时间:如有需要,另行
2、通知。7投标文件份数:1正,2副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9标书费:200元10投标时限:2011年8月24日。 本次为集中投标,超出时限(提前、逾期)概不接收。11开标时间:2011年8月24日。开标地点: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会议室12评标办法:综合评审计分法13招标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253600联系电话:0534-6298656传真:0534-6298672E-mail:rdkj868银行帐号:乐陵市工商行;1612007009200010611税号:37148174022988X联系人:潘永胜标书投交部门: 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一部分 招标书乐陵
3、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DCS系统装置设备进行采购,请相关设备制造单位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到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参加投标。1.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1.2 设备名称:DCS系统装置 2.招标内容2.1 标书编号:LYRD-20111-42.2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2.2.1数量:DCS系统装置一套2.2.2简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有关要求)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4标书发售时间:2011年8月5标书售价: 元人民币200元/份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8月24日9:00时集中投
4、标。提前和延迟递交标书都将不被接受。8合同总价的付款方式:投标人任选下列一种方式或自行提出。8.1。投标人认为合适的付款结算方法: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需向招标人交纳2000.00元(贰仟元)人民币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招标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服务采购。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项目,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设备和服务的经济实体,在合同签订阶段即为买方。本次招标指德州华茂热电有限公司。2.2招标单位-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机构。本次招标同招标人。2.3投标人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
5、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在合同签订阶段为卖方。2.4设备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工具、备品附件、手册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拆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国内外供货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4.投标费用的承担及有关说明4.1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4.3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均不退还。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格式。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招标书投标人须知招标设备技术规格书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之为准。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按招标书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7、 在投标截止时限2日前,招标单位可主动的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8.对投标人的要求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以中文书写。9.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书、投标设备一览表、投标价格分解表、供货范围明细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描述等。(附件格式后附)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银行信用及资质认证、业绩、有关制造许可证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产品样本、安装示意图。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附件格式)。11.投标报价11.1
9、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到厂含税价,即交货地点为招标人工厂的包含运费在内的在有效期内固定不变的报价。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设备技术规格书、仪表数据表中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对于不属于投标人经营范围内的设备,投标人可不报价。11.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分解表(按附件格式),分部分报价,每部分的报价应包括专有技术费、设计费、设备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与投标总价,并列出设备单价。如果单价与合计单项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计单项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符,则以合计单项价之和为准。投标人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4 投标价格分解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0、: 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设计费:分为基础设计费(含初步设计)、详细设计费。 专有技术费。 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投标设备的进口部分完全由投标人负责。 国内供货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设备的国内投标,其设备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设备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支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 运杂费。(参考条款11.1)11.5 投标人按上述11.111.3款的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过程中评标参考,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2.投标货币投标书、投标价格分解表、供货范围明细表及投标设备一览表的报价用人民币填
11、报。13.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不限于附件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不是投标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设备制造商和技术拥有者提供该种设备的正式授权或相关注明文件;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品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13.2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14.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1
12、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按附件格式);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供货来源资料;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按附件格式)。14.3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方案清单(按附件格式),但该替代标准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
13、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单位提交相应要求金额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4 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15.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1.2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15.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设备交付后予以无息返还。15.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自
14、开标之日起到签订中标合同止为90天。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
15、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17.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于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设备及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18.2 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招标书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8.3 除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另行规定外,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8.118.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单位要求的投标地点。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投
16、标时间和地点送至招标单位。19.2 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单位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修改、补充或撤回必须书面通知招标单位,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补充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1.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21.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撤回其投标文
17、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按15.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2.无效的投标文件22.1 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22.2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投标文件。22.3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必须提供的资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的投标文件。22.4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2.5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2.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 招标人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3.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8、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确认无误后拆封。24.评标委员会24.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设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2 评标期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随时派代表参加询标。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5.1 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5.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
19、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6.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27.评标原则27.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7.2评标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7.3在评标时将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书的资信内容及开标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27.4评标时还要考虑技术、商务、业绩、信誉、资质、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28.保密28.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
20、同意向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28.2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否则将废除其投标。五、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标准29.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报价合理、产品设计比较先进、设备满足技术要求、保证质量和交货期、信誉较好、能提供最佳的服务)、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如果所有投标人均达不到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不对任何一家投标人授予合同。29.2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0.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仍有选择或拒绝部分甚至全部投标人的权力,并对所
21、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0.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设备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价格也应做适当调整。31.中标通知31.1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般为两个),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其最迟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的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31.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并将其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32.签订合同32.1中标方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32.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22、依据。32.3 如招标人或中标方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违约应支付中标金额1%的违约金给非违约方;中标方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4签订合同后发生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一、合同书合同编号:本合同于 年月日由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卖方愿以总价格(小写)元(大写),向买方提供,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1.本合同买卖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若出现不一致、以序号靠前者为准 :(1)合同书;(2)合同条款及技
23、术附件;(3)卖方中标的设备投标书及询标答疑记录;(4)招标文件;(5)中标通知书;(6)双方往来函件。3.卖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和交货期向买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设备和服务。4.买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卖方到期应付的货款。本合同书一式六份,买方执四份,卖方二份。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地址: 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 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开户帐号:税号:年 月 日二、合同条款合同号: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买方)与(以下简称卖方)就设备的设计与供货等有关问题,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并执行本合同。1.合同内容及图纸:1.
24、1 买方委托卖方完成的设备详见“合同技术附件”。1.2 卖方按要求及时向买方提供有关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2.技术规格和标准2.1 本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见设备技术规格书2.2 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与标准应与招投标文件规格、标准相一致。若招投标文件无相应规定,投标设备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3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卖方负责检验,并随货提供由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检验记录。3.原产地3.1 本合同设备要求的原产地为 。4.包装4.1全部合同设备需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设备安全运抵现场。卖方承担由于其包装、防护不妥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
25、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4.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一套。货物的装箱清单、随机图纸、产品合格证书以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等,单独防水、防油包装后妥善装入包装箱内,不得污损。5.运输标记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表面进行标识,标示应满足国家有关包装规定,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6.装运条件6.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直接到买方现场/仓库。6.2 卖方装运的设备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7.交货:7.1 交货方式
26、:成套交货7.2 交货地点:德州华茂热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仓库。7.3 交货时间:由厂家自行提报(包括能够保证的最短交货周期、合理的交货周期)。7.4 货物的交货时间应以货物运至买方交货地日期为准。7.5交付: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代表卖方合同设备质量保证责任的转移,移交内容包括:合同设备、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7.6 买方明确收货人为:德州华茂热电有限公司7.7货物由于买方存放、保管的责任引起的损失(包括未按卖方技术文件规定的保管条件保管引起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责任,卖方应按买方要求积极派员维修、更换或补供,但费用由买方承担。7.8合同技术附件中明确的备
27、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需单独装箱或单独包装放置在其主机箱内,并有明确标注。8.价格与支付8.1 合同总价按此次中标价( 万元)执行,包括合同设备、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保险、利税、管理、运杂、指导安装调试、培训、配合、图纸资料、设计与专有技术费等全部费用。8.2 合同总价的付款结算办法:(见招标书)8.3 卖方须在买方支付货款比例达到90前向买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有关手续。9.技术资料9.1 设备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技术资料,必须按规格书中要求的时间提供给买方。10.质量保证10.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最佳材料
28、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具体见13违约责任)。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按卖方承诺的时间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力。10.2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 。10.3 合同设备在质保期满前,如因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修复、更换;如因买方原因造成的问题,卖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但费用由买方承担。合同设备在质保期满
29、后,如出现问题,卖方应及时修复、更换,并只收取成本费。10.4 质保期外,卖方也应向买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11.检验11.1卖方在发货前,对合同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但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细节、结果的说明。11.2收到货物后,卖方负责派检验人员到现场与买方共同开箱和检验;如发现由于非买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情况,应作出详细记录,由买方、卖方共同签署货物检验证明,作为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供的有效证明
30、。11.3如卖方不参加开箱检验,应以书面通知买方,收到通知后,买方检验人员有权自行单独进行检验并作出检验证明,卖方必须认可买方检验结果。如发现质量问题时买方应在检验后及时书面通知卖方,由卖方负责处理。11.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实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有权申请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可根据技术监督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12.索赔12.1 卖方对合同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
31、索赔事宜: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根据设备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设备价格。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2.2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
32、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3违约责任13.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4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买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合同金额的3计算。13.2卖方保证合同设备能安全稳定地运行,质保期内如达不到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设备总价5%的违约金。13.3在规定的技术服务期间,卖方应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延迟5天内,每延迟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超过5天,每延迟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15%的违约金。13.4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考核期间,发现设计和设
33、备缺陷、缺损,卖方应按承诺的时间自费纠正;买方应配合卖方,提供必要的人工、安装、拆卸工具、吊车等方便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13.5如因卖方责任而使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未能达到,则卖方应在一个月内,尽快对设备或其设计进行整改和必要的改进,其费用由卖方承担。上述考核限额不限制买方索赔的权利。14.不可抗力14.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交货迟延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买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用航空邮寄方式(或特快传递)交买方为证,并取得买方认可。在上述情况下,卖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交货的责任,如果事故持续超过4个星期,买方有权撤消本合同
34、。14.2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5.保密及专利权及专有技术15.1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15.2卖方须保证买方不因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6.合同转让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或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17.合同文件法律依据17.1 本合同按合同法解释和说明执行,并受其约束。本合同的履行地为交货地。18.争议解决18.1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35、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19.合同生效19.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正式生效。19.2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由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记录盖章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买方(章): 卖方(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三、合同技术附件(主要条款)合同号:一、合同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交货期等内容;二、合同设备供货范围明细表;三、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表;四、合同设备质量保证详细说明,如
36、整机质量保证、主要配套件及主要部件质量保证等;五、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具体承诺;六、其他。内容待定。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买方代表签字: 卖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格式1 投 标 书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设备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一式2份:投标设备一览表投标价格分解表投标总价内成套供货明细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投标综合说明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设备投标总价为(注
37、明币种和数量),即(中文文字表述)。2.投标人选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 (请填写)。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投标人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38、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投标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格式1 投标设备一览表及价格列表投标人名称: 投标编号: 共 页第 页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提供型号投标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注:1.所有价格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表格分项单报。3.如上表中有关费用投标人免费提供,请注明“免费”字样.4.报价应包括调试费用、运费等,为到厂价格。附件格式2 投标设备价格分解表投标人名称: 投标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提供型号投标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投标人名称
39、: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注:分解表用于填写成套设备或部件,如以套为单位计算的设备等应在填写格式1的同时,填写格式2,并在附件格式2中详细列明其包含的各部件的单价,表格请自行制作。投标总价内的免费的随机备品附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另行列表说明,并注明免费字样。附件格式3 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主要技术性能、规格、参数的描述(主要部件的材质、规格、产地也须说明)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报、说明的内容3.有关图纸、资料注: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附件格式4 综 合 说 明1.投标设备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期限2
40、.交货进度及保证3.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与进度4.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内容方面的承诺5.人员培训6.运输方式7.要求买方提供的配合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附件格式5 投 标 偏 离 表附件格式5-1 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书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附件格式5-2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书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注:即使投标人在“附件格式3: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被视为“无偏离”。 如投标型号与招标标书提供的参考型
41、号不同,在清单中写明即可,如技术参数有差异,应填写此表。附件格式6 投 标 人 推 荐 清 单附件格式6-1: 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清单(格式)投标设备序号: 设备名称: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国和厂商单价数量推荐理由: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注:如有样本和介绍材料,请在“推荐理由”中说明。附件格式6-2 投标总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明细表序号备品备件、易损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生产厂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附件格式7 业绩表(相同或类似设备)序号设备名称金额用户名称投产日期联系电话联系人附件格式8 投 标 资 格 证 明 文 件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2.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交验身份证原件);3.提供有关的制造许可证等资质证件;4.对于代理产品,应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复印件(非一级或厂家授权代理,应同时提供厂家向上级授权单位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5.提供质量认证复印件、各种试验报告、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