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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招标技术条件第三部分:招标发包说明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图纸第七部分:评标办法为公司内部议标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已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 标段施工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后附件1招标技术条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后附件2发包说明。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2、每个标段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同一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
2、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本合约部(办公楼三楼)持本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本招标文件不寄送。五、招标答疑时间:项目招标答疑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传真或快递
3、方式予以确认。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邮 编: 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09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发包说明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具体规模及工程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 1.4资金来源:自筹。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公司内部图纸会审答复所形成的经第三方设计院审查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设计图纸范围内除本说明第 2.1.1款规定外的全部建筑、装饰及水电暖安装工程,室外管道接至散水边第一个检查井(检查井除外),其中2.1.1款所列项目的孔洞预留、
4、管道预埋属于本项目承包范围。 2.1.1下列工程不属于承包人合同承包的范围,由发包人独立分包。(1) 消防、通风系统工程,包含消防水池、消控室、消防泵房以及人防工程所含通风部分; (2) 电梯工程;(3) 天然气管道工程;(4) 高低压配电室工程;(5) 土方开挖及外运工程;(6)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电视、电话、综合布线等项目的穿线工程;(7) 图纸中的二次装修项目(指电梯前室的楼地面、墙面、顶棚以及商业部分的外立面装饰工程),外墙面乳胶漆及勒脚墙砖属于承包范围。(8)地下室生活泵房、不可分割的电气系统工程电线、电缆、母线及桥架单独进入 标段;其余标段均不报价。2.2 承包方式:2.2.1、以双
5、方商定的(总价)平米含税包干单价一次性包死。2.2.2、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施工全部风险的施工总承包方式。2.2.3、建筑面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2.3 承包人资质要求: 2.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2.3.2、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单位在职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2.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文件。3.合同工期 3.1本项目 标段的合同总工期为 日历
6、天,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工期竣工的,每超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元人民币。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4.2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4.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 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合同价款 5.1本项目合同价款由承包人
7、根据5.2.1款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自身实力自主以平米包干的形式报价。 双方共同确认的合同价款为固定合同总价,其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期内人工费、材料或设备费、机械使用费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本合同第7.2款中约定可调者除外)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定额、基价、人工费、机械费等计价依据的调整; (2)承包人所采取的施工措施变更;承包人合同签订前错算、漏算、少算所导致的风险; (3)现场的综合情况(如工地现场条件、材料运距、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款的情况); (4)现场总的劳务情况; (5)与现场其他施工项目的协调配合与衔接费用;
8、 (6)本合同其他条款中所规定的属于承包人的风险; (7)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中发生的各类检验试验费(桩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砼强度回弹检测、门窗三性检测、节能构造钻芯检测、屋面及外墙传热系数检测、主要安装材料30%的第三方检测除外)。 (8)场地清理费及建筑垃圾外运费用。 5.2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本项目的投标预算以及经审查合格图纸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签证按照如下办法确定:5.2.1 执行定额及取费标准:(1)本项目工程执行甘肃省2004定额及2004 基价,取费执行甘建价【2009】358#文件,取费类别为三类,其
9、中:间接费(企业管理费)下浮5%按28.56%(33.56%-5%=28.56%)计取,不计取二次搬运费及所有规费。(2)一类材差、二类材差、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按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上述定额、基价配套的文件执行。(3)甘肃省2013定额及2013 基价及甘建价2013585号文件均不执行;6.施工水电费用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指定总接入点,由承包人自行接入,安装计量表;费用自行承担。发包人每月对承包人在本项目中所产生的施工及生活用水按4.8元/T、施工及生活用电按1.1元/度收取,发包人向承包人开具当月水、电费收据,无发票。7.发包人附加条件7.1承包人在承包本项目工程时,同意用工
10、程款抵车辆 台;车型由发包人推荐承包人自选,价格按4S店对外市价执行。7.2桩基工程施工单位可选用甲方推荐的施工单位,价格按照含税综合包干单价680元/延长米(含机械成孔、成孔土方外运、砼、钢筋、接桩、凿桩等)成活价计算,也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施工单位。7.3本项目的商品混凝土在市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甘肃致远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供应,也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供货单位。7.4发包人砌筑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费用 元,按照标段的使用长度由1、4、5、6标段进行分摊。7.5除发包人给承包人划定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外,承包人还需其他场地作为己用,发包人可以提供场地予以临时租赁,临时租赁费双方协商。7.6双方签
11、订施工合同后,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及合同备案工作。7.7对于发包方独立分包的分项工程,若确需总包单位进行管理及配合的,可按照配合项目结算总价的2%计取配合费,配合费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税费。8.工程款支付 8.1本项目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8.2发包方按以下结算及付款节点于次月5日前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备注:以承包范围标段内的总体工程为结算对象。)(1) 完成基础及0.00平口以下结构,双方进行第一次工程进度款结算,按照已完成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的60%支付工程款;(2) 结构主体十层顶板完成后,双方进行第二次工程进度款结算,按照已完成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的60%
12、支付工程款;(3) 结构主体二十层顶板完成后,双方进行第三次工程进度款结算,按照已完成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的60%支付工程款;(4) 主体结构封顶(含砌体、门窗框、二次浇筑砼结构),经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第四次工程进度款结算,按照已完成建筑面积综合包干价的60%支付工程款;(5) 内粉刷完成后双方进行第五次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至合同总价70%的工程款;(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后,双方进行第六次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至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7) 其余款项待工程决算审定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预留5%作为保修金(不计息),保修期满一个月内付清;(8) 工程变更价款与
13、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同时清算水电费、扣款、违约金、变更签证结算款等所有往来价款。8.3、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8.4、如总包单位选用发包人推荐的桩基施工单位,由总包单位与桩基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桩基工程款由发包人、监理、总包单位三方确认后,可由发包人向桩基施工单位直接支付,由总包单位向发包人开具工程款发票。具体支付时间及比例由发包人与桩基施工单位协商确定。9.材料和工程设备 9.1、本项目材料设备除发包人要求调拨供应的外,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9.2、下列材料设备属于发包人确认质量的材料设备, 1、钢材、水泥、商
14、品混凝土;2、地暖管及散热器;3、各类阀;4、电线、电缆;5、桥架、母线;6、给水管;7、排水管;8、地板砖、墙面砖;9、水表、电表、热量表;10、各种泵;11、灯具、开关、插座;12、配电箱、电表箱;13、外墙保温及乳胶漆;14、各种防水材料;15、塑钢(或铝合金)门窗、隔断、防火门、分户三防门、防火卷帘门、人防门。9.3、发包人确认质量的材料设备均为市场上符合国家规范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确认的质量标准采购供货,不应以其他付款条件、亏损等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供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9.4、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第14.5款。10.其他 10.1本说明作为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的组成
15、部分。 年 月 日第四部分: 第 标段( #楼)总包工程施工补充合同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定义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适用法律、标准和规范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4、甲方责任5、乙方责任6、工程监理7、工程造价8、竣工结算9、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10、工期管理11、质量管理12、工地现场管理13、工程分包管理14、材料设备15、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16、奖励与违约金17、交房配合18、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9、不可抗力20、保险和担保21、文物和工程障碍22、违约和争议23、合同解除24、合同生效与终止25、合同份数
16、26、合同附件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 标段( #楼)总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筹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兰州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如本补充合同与原经过备案的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第 标段 #楼1
17、.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基础、 结构、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面积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其修改文件中明确的土建、水、电、暖工程,室外管道接至散水边第一个检查井(检查井除外),但不包括下列2.3、2.4条包含内容。1.4、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略)1.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6、资金来源: 自筹2、承包范围2.1、乙方负责对 第 标段 #楼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公司内部图纸会审答复所形成的经第三方设计院审查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设计图纸范围内除下列2.4条说明外的全部建筑、装饰及水电暖安装工程,室外管道接至散水边第一个
18、检查井(检查井除外),其中2.4款所列项目的孔洞预留、管道预埋属于本项目承包范围。2.2、包括为完成本工程,甲方要求的所有工程措施、其它措施、安全措施及文明措施项目。2.3、包括本合同后附件6:甲方认质材料设备清单相关内容;2.4、不包括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规定的甲方分包工程,具体分包工程内容详见附件5甲方分包工程项目清单,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3、承包方式:3.1、以双方商定的(总价)平米含税包干单价一次性包死。3.2、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施工全部风险的施工总承包方式。3.3、建筑面积按
19、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4、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交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总工期日历天数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5、质量标准5.1、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规范及相关政府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质量要求,政府各专业监管部门一次验收合格。6、合同价款:以双方商定的(总价)含税包干单价一次性包死。包干单价: 元/;包干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7、双方约定之其它事项7.1、人员、材料设备甲方总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为: 。监理公司: 。总监/代表: 。7.2、上述乙方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国家级一级注
20、册建造师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正式任用前必须通过甲方面试,面试通过后方能上任,中途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若面试没有通过,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本条款所列明之项目经理。7.3、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4、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7.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价款。7.6、乙方保证所提供账号资料准确无误,若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有误,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如
21、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形,乙方愿承担当次付款金额的10%但不高于5000元的管理费作为对甲方的劳务补偿。乙方应于每次申请款项时提供上述付款资料证明。如乙方收款银行账号发生变更,也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付款退票及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7、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合同备案工作。7.8、工程款必须打入合同所签订的单位账户。8、合同签署8.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8.2、订立地点:兰州市。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定
22、义1.1、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1.2、甲方: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甲方总代表:指甲方委任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在协议书中约定。1.4、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从事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乙方项目经理:指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在协议书中约定。1.6、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总监: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其具体身份在协
23、议书中约定。1.8、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批准、满足乙方完成施工任务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9、样板: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确认、满足乙方完成供货施工任务及甲方收货验收所需要的实物样板(包括外观、尺寸、颜色、重量等)。1.10、书面形式:指协议书、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1.12、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
24、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3、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1.14、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各节点工期计算的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该承包天数包括乙方组织进场、施工准备、备料、现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所需时间在内。本合同所指工期(天)均指日历天1.15、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绝对或相对日期。1.16、交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的绝
25、对或相对日期。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标准和规范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2.1.1、本补充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1.2、本补充合同签订后甲方有关书面通知及双方确认的工程会议纪要;2.1.3、本补充合同及其附件;2.1.4、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2.1.5、中标通知书;2.1.6、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2.1.7、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1.8、备案合同;2.1.9、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2.2、适用标准、规范2.
26、2.1、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以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为准。2.2.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生产加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甲方要求适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2.2.3、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3、图纸和样板2.3.1、甲方对本工程所有图纸均要求保密,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除乙方存档使用外,其余图纸应在竣工结算完毕后退还,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2.3.2、甲方向乙方于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提供
27、施工图纸6套(不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2套),乙方须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2.3.3、如为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7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2.3.4、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乙双方人员设备3.1、甲方人员设备3.1.1、甲方总代表姓名、职务在协议书内约定,其权限为: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如
28、需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增加项目、修改参数、预结算审定等,以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为准。3.1.2、若甲方工地总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1.3、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本补充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甲方总代表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表自己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更改或撤回。甲方总代表授权人,在甲方总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总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以函件提交甲方总代表进行确认。3.1.4、除甲方总代表和及其授权代表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3.1
29、.5、甲方总代表的书面指令、通知签字盖章后生效,经监理发给乙方资料员;确有必要时,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3天内补发书面文件。乙方对书面、口头指令应予以立即执行。如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及时提供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费用。3.1.6、乙方认为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监理、甲方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甲方总代表或授权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执行。3.2、乙方人员设备3.2.1、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在协议书内约定,其他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执行。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
30、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监理,但其中如对本补充合同的任何修订、价款的调整等,需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3.2.2、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不得兼职,不得变更。否则属于严重违约。3.2.3、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设备应按乙方的投标文件配置。乙方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31、3.2.4、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3.2.5、以下经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3.2.5.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3.2.5.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2.5.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交房)者;3.2.5.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3.2.5.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3.2.5.6、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没经甲方同意者;3.2.5.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3.2.6、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投标书中承诺的数量及计划
32、投入机械、劳动力。4、甲方责任4.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4.2、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招标约定的地点。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维护。4.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一套。4.4、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移交乙方,移交后由乙方应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5、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督促监理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4.6、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
33、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月报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竣工结算等。但并不免除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责任。5、乙方责任5.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配合甲方办理施(开)工许可证。5.2、乙方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污染、噪音等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5.3、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严格按本补充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甲方和监理的工程联系单及指令进行施工。如乙方未能
34、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5.4、乙方应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5.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5.6、乙方负责未正式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移交给甲方之前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包括甲方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保卫。5.7、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配
35、合甲方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的施工。为了维护工程项目的形象,工程项目外围建筑物的安全网应采用新安全网,钢管必须经过除锈刷油漆。5.8、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必须相应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提交合格的资料、交还占用的场地。否则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5.9、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完成拆除临建、清理现场。5.10、为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与统一性,乙方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整理本工程的所有甲方分包项目及甲供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竣工资料,并负责办
36、理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的一切手续。5.11、乙方必须无条件确保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并采取甲方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5.12、在工程开工之前由甲方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金。该款项从应付乙方的第一笔工程款中由甲方扣留1.5%,第二笔工程款中由甲方扣留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甲方落实乙方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时,由甲方一次性(不计息)支付给乙方。5.13、乙方负责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工作,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因施工扰民、环境卫生等引起当地居民、其它部门干预时由承包人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14、按本补充
37、合同附件1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的约定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5.15、按本补充合同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相应责任。5.16、按本补充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本工程的保修责任。6、工程监理6.1、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及其驻工地总代表由协议书中约定,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现场协调配合进行全面管理及工程量、进度款的初审工作。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补充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6.2、监理公司及其监理人员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乙方应全面配合监理工作。 6.3、若监理公司派驻的总监易人
38、,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6.4、甲乙双方的文件通过监理公司传递,但须发文方总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才生效。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另一方的文件,双方文件发送到监理公司即视同已到达对方。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直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代表或指定收件人必须签收。6.5、乙方应接受监理对本工程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及协调配合的管理工作。如监理的要求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乙方应在执行前得到甲方的确认。7、工程造价7.1、合同价款:本工程双方与 年 月 日签订的原备案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即中标价)不作为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本项目合同价款由承包人根
39、据7.1.1款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自身实力自主以平米包干的形式报价。 双方共同确认的合同价款为固定合同总价,其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期内人工费、材料或设备费、机械使用费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本合同第7.2款中约定可调者除外)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定额、基价、人工费、机械费等计价依据的调整; (2)承包人所采取的施工措施变更;承包人合同签订前错算、漏算、少算所导致的风险; (3) 现场的综合情况(如工地现场条件、材料运距、道路、储存空间、 装卸限制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款的情况); (4) 现场总的劳务情况; (5) 与现场其他施工项目的协调配合与衔接
40、费用; (6) 本合同其他条款中所规定的属于承包人的风险; (7)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中发生的各类检验试验费(桩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砼强度回弹检测、门窗三性检测、节能构造钻芯检测、屋面及外墙传热系数检测、主要安装材料30%的第三方检测除外)。 (8) 场地清理费及建筑垃圾外运费用。 7.1.1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本项目的投标预算以及经审查合格图纸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签证按照如下办法确定:7.1.1.1执行定额及取费标准:(1)本项目工程执行甘肃省2004定额及2004 基价,取费执行甘建价【2009】358#文件,
41、取费类别为三类,其中:间接费(企业管理费)下浮5%按28.56%(33.56%-5%=28.56%)计取,不计取二次搬运费及所有规费。(2)一类材差、二类材差、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按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上述定额、基价配套的文件执行。7.1.1.2甘肃省2013定额及2013 基价及甘建价2013585号文件均不执行;7.1.2、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及附件所述的所有乙方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责任,根据政府税费、工地现场条件、企业自身水平、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包干总价,双方共同确认的合同价款为固定合同总价。 7.1.3、合同价款已包括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工程范
42、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费用,并考虑了除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7.1.4、乙方在投标及签订本补充合同前已清楚了解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没有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围的要求,乙方应重新编制实用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价款不作调整。7.1.5、工程量包干:合同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应被理解为施工过程中应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除7.2.1条
43、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本投标工程量有所差别,结算工程量不予调整。乙方承担因预算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的偏差而带来的经济、工期上的收益或损失。7.1.6、单价包干:双方协商确定的包干单价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应被理解为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成本加利润的价格,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乙方承担因投标单价与实际单价的偏差而带来的经济上的收益或损失。7.1.7、措施费包干:本工程措施费用已在包干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措施费已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措施、其它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全部费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在措施费中的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全
44、部施工或搭设。7.1.8、甲方分包工程管理费:乙方负责根据合同及附件5甲方分包工程项目清单对甲方分包工程提供管理配合及水电使用,分包单位所需临设、库房、住宿及用水、用电等均由乙方解决,其中施工所用水电费由乙方与分包单位协商解决,若确需总包单位进行管理及配合的,可按照配合项目结算总价的2%计取配合费,配合费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税费。甲方要求乙方不仅要对甲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设施,因甲方分包对总包单位的非生产人员工资、工效降低、工序交叉影响的补偿费用已含在2%的总承包服务费中。7.1.9、甲方认质材料设备费用:按照后附件6执行。7.1
45、.10、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费用及其它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乙方向政府部门缴纳。7.2、合同价款的调整:7.2.1、工程量的调整7.2.1.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经审查合格图纸以外的设计变更、指令导致工程量变化,仅按此部分工程量调差结算,其余工程量不做调整。结算调差工程量=变更增加工程量-变更减少工程量。7.2.1.2、如现场签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费用且手续齐全时,此部分工程量按现场签证工程量结算。7.2.1.3、发生设计变更、指令、签证或其它原因导致分项工程变化时,调价依据为7.1.1款的规定。8、竣工结算8.1、竣工结算:8.1.1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工程交接手续及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必须符合甲方审核要求。8.1.2、工程结算总价为按照本补充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及其他调整后的总价。结算金额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项目-减少项目-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