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园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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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 标 人: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08年5月 20日 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第一篇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建设地点即墨市鳌山卫镇工业园招标代理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前期审批手续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系统的全套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保修等售后服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等级1、电梯制造企业 (1)注册资本1500万元及其以上; (2)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货梯B级证书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认证A级证书; (3)具有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国内近三年电梯设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及其以上业绩不少于两个。 2、电梯代理商 (1)所代理的电梯制造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及其以上; (2)国内近三年电梯设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及其以上业绩不少于两个; (3)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指定代理唯一授权证明; (4)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提供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

3、合体投标。 供货及工期要求交 货 期: 交货地点: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工期要求: 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发标时间2008年 月 日9:00时地点青岛即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地踏勘时间2008年 月 日9:00时地点即墨市鳌山鳌山卫镇工业园送答疑时间2008年 月 日9:00时地点青岛即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取答疑时间2008年 月 日9:00时地点青岛即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标书送达时 间2008年 月 日9:00时地点青岛即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9:00时招标文件及资料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图纸押金开标时间2008年 月 日 14:00时地点青岛即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

4、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缴纳时间开标截至日期5天之前返还时间中标人签订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满无疑义后三(3)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工程交易费中标人应按规定缴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缴纳比例详见后附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定标之后十五(15)日内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执行。二、招标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7 号)(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七)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八)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九)青岛市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十)青岛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试行);(十一)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三、招标文件1、本标书一份 49 页;2、本招标文件是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的依据,并作为设备

6、采购与安装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三(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九十(90)个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内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部分均保持有效。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二(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做出书面性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其投标保证金将

7、无息返还。6、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答疑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可能被拒绝。四、招标要求 1、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货梯B级证书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认证A级证书。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近三年电梯设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二个。2、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等。3、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投标人中

8、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特殊工程如确需分包,应在投标书中注明,分包项目须经招标人同意,达到一定规模的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该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行贿和欺诈行为,也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施加压力和干扰,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8、中标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五、投标须知1.项目说明1.1项目名称见前附表。1.2 项目地点见前附表1第2项所述。1.3 项目规模和特征见前附

9、表及技术要求。2.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见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项目资金已落实。4.承包范围4.1 本项目的承包范围: 本工程电梯系统的全套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保修等售后服务。4.2 中标人作为电梯设备的供应和安装承包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与本工程总包单位签订协调配合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共同搞好承包项目的相互配合、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等项工作。中标人须支付总包协调费,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0.3,进场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总包单位。 4.3 中标人应自觉接受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和监督。5.工程项目质量5.1 一次性合格通过验收。6.工

10、期要求6.1 本系统工程的具体供货期和工期要求见前附表。6.2 工程的进度,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整个工程的进度安排,要自觉服从招标人的协调和监督。 6.3 本系统工程的供货及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4 投标人如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处以中标价格千分之五(5)的罚款。7.合格的投标人7.1 投标人的资格合格标准见前附表。7.2 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未经招标人批准将其中任何一部分分包(外委)出去。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8.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

11、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踏勘现场9.1勘察现场组织方式、时间见前附表。招标人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2、9.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或是根据需要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澄清,报即墨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并形成书面文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疑问不予答复。10.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发出后统一收取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统一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3、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补充部分,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及时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取得以上内容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签收记录。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加盖公章向招标人回函确认。10.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4、等内容进行研究,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11.2投标文件构成11.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应分别单独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11.2.2投标文件正本一(1)份,副本五(5)份,共六(6)份。11.2.3 投标文件中的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

15、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1.3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书;(3)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电梯装修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内外的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表、质保期外后五年维修保养费用明细表、进口(零)部件清单;(4)投标人企业概况; (5)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评估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6)投标承诺及其它优惠条件等;(7)2004年至2007年所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8)主要安装施工管理人员简介;(9)项目经理简历表;(10)主要技术人

16、员简历表;(11)其它说明。11.4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1)产品组成系统说明、技术性能指标,设备详图,样本、插图;(2)主要部件、关键元器件明细表;(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4)轿厢装修基准及三个推荐设计方案(需附效果图,效果图上不得有任何投标单位的名称和标识);(5)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技术人员配备;(6)工程质量目标及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售后服务措施(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承诺及费用明细、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其他服务承诺);(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工程

17、工期目标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0)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组织方案;(11)详细的施工图(统一折叠成A4幅面装订),并开列相关规范依据;(12)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人有权拒绝。11.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进行更改无效,所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无效。11.6 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资料:11.6.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11.6.2投标人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包括合同、资信证明、维修保养机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认证证书等评标需要的资料,否则相应分项不得分)。11.7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18、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8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元。 11.9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0预算控制价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次招标采用预算控制价方式确定合理报价。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处理。投标人认为预算控制价不能接受,须在取得招标文件后五日内,以书面答疑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超过半数以上投标人对预算控制价提出疑问,由招标人审核或修正其预算控制价,如预算控制价审核无误,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投标。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

19、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满足第四篇技术的全部要求。包括电梯设备方案设计、制造、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检测费用、总包协调费、税金、保险、水费、电费等直到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交给招标人使用及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所需的全部费用,食宿自理。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报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之中,合同不另外支付。投标人没有列编的工程量及单价和金额的项目,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在其总报价中。12.2对于非标准设备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2.3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12.4除此以外,招标人

20、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5投标书中须附电梯运行过程中的易损件、零配件的明细价格、随机备件明细表,并承诺备件价格几年内不变。 12.6电梯预留预埋工作由投标人提供图纸并监督指导第三方施工,投标人应承担满足安装条件所需费用(除预留预埋之费用)。12.7 安装费须单独报价,应包括所有与弱电、消防的接口。12.8 投标总价中应包括井道脚手架的搭设费用。12.9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其为修正其投标设计缺陷、优化其设计方案所增加的费用。12.10报价依据:1)招标设计图纸和资料。2)本招标文件和技术要求。1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1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1、或密封处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的;13.2投标文件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的;13.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13.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 13.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3.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3.7商务投标文件修改处未加盖公章的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13.8所提交的资料原件被涂改或转让,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13.9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13.10投标报价高于

22、预算控制价的;13.11其它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和政策法规要求的。14、投标报价修正14.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有利于招标人的单价或总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 投标人对每种规格的设备、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5、招标会议说明:15.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15.2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出席。1

23、5.3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5.4 开标程序(1)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主持。(2)由招标办代表现场监督、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交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抽签顺序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最终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评标按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别评审。(5)最后根据商务标部分技术部分综合打分结果汇总排序,宣读评标结果。(6)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5.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见14条。15.6招标人按上述错

24、误的修正原则调整投标文件的报价,并取得投标人书面同意。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5.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与招标人的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15.8 评标定标我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及复杂程度,选择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

25、推荐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6、评标办法:16.1评标原则:(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方案设计先进、合理、考虑充分。方案内容组织有序,论述清晰,观点明确。对于关键系统设计具有先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3)设备选型合理,售后服务手段充分。(4)施工组织架构明确、合理,具有严格可行的质量管控程序和手段。16.2评标方法评标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先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技术标书

26、经评审合格的单位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17、投标保证金1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的形式。17.2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至(存现或办理倒存)即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即墨振华街分理处(帐号37101997639050434917),于2008年 月 日10时前持银行存款证明到即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17.3招标人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可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4中标人签订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满无疑义后

27、五(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7.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1)有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行为。(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签约或不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缴付招标代理费。(5)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或经认定有串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6)经证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业绩合同资料等)。 18、定标后,招标人签发建设工程中标备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

2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并将签发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工程供货及安装施工合同,报青岛即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备案。19、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宣布中标结果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所有不合格的投标。20、合同将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已被确认,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和信誉的前提下,其综合评标分数最高。21 履约保证金/保函21.1 中标人在定标之后十五(15)日内,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若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人核保的费用。21.2履约保证

29、金(保函)将于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后,全额无息退还。2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定标后三十(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评分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并没收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3 招标代理费23.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7)日内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费.第二篇 合同条款甲方: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为青岛软件园鳌山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经甲乙双

30、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A 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计划援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

31、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7)“现场”系指即墨市鳌山卫镇工业园。(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 技术规范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专利权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4 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有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32、,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标志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A 收货人: B 合同号: C 装运标志: D 收货人代号: E 目的地: F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G 毛重/净重: H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33、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6 交货时间及方式:交货及工期要求:7 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8 保险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9 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10 结算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11 合同价款见合同特殊条款。12 技术资料签约后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六套 (1)乙方应在签约后2周内,按设计及本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预埋件、预留孔图纸及

34、有关说明,提供特殊零部件,指导土建施工单位预埋及预留,并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2)乙方在签约后,需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系统原理图、布局方案图、线路图、接线图、设计图、装配图和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和技术资料。(3)设计图纸的要求 设计图纸须提交甲方审批,一式六套。如任何图纸或其中任何部分不被批准,乙方须依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对图纸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送审直至图纸被批准为止。乙方不得因为甲方对其设计图纸的审批,而解除其按合同要求必须承担的责任。由于乙方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而引起设备制造或安装、调试的延误,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审批与修改周期为二周

35、。(4)送审图纸包括内容 所有对土建的要求包括荷载、开孔位置和尺寸、套筒、管道、预埋件、吊装预留孔、吊装荷载、地基和固定细节等。 主要设备和装置须按额定值、外形、尺寸、表面处理、维修、更换、安装方法等方面加以阐明。 与其它设备系统(例如消防、电器、安保监视等系统)的连接要求简图及工作范围。 设备及装置的安排、服务路线等。所有设备及装置的通道路线图都必须用特殊线条来表示,以防止与其它线混淆。 运送主要设备的路线,预留孔,预留吊钩等的尺寸及载重量。 主要设备的电力和通风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所发出的热量和温/湿度的情况说明。 电梯机房剖面图。(5)乙方在接到任何有关土建或结构设计的变更通知后,须重

36、新进行设计,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纸。(6)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后的二周内,需提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的施工记录及中间验收资料,并在一个月内绘制和提交竣工图。(7)乙方在培训期应向甲方提供所有培训资料。(8)在试运行前一个月,乙方需提交包括竣工图、控制、操作和维护程序等内容的运行维护手册六份,以便于甲方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每本手册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所有设备的规格、详细的操作说明和质量保证书。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零部件图和装配图,常见故障说明等。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手册。 建议的定期维修保养期和项目。 建议的紧急安全程

37、序。 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9)乙方在设备调试期间的所有报告应上报甲方六份。(10)其它有关的资料。12 质量保证12.1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2.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

38、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12.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2.5 乙方必须为所合同设备提供为期不少于24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时间从青岛大剧院工程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外,在青岛大剧院承办重大演出或其它活动任务期间,投标人应设保修小组提供免费现场服务,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13 检验13.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

39、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3.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检验,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13.3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13.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14 产品质量验收14.1 乙方在甲方工地交货时,由双方代表共同对电梯部件相关文件进行核验,

40、如有与合同不符的,乙方负责更换。其中进口部件提供原产地证明、品质保证书、装船单以及通关证明。14.2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时,乙方按国家相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15 索赔15.1在根据合同第11条规定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

41、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第11条规定的免费质量保修期,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6 违约责任16.1 每拖延交货一周,按照合同总价的5罚款;超过一个月,每周按照合同总价的1%罚款,不足一周,按

42、照一周计算。每超过安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5罚款。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达到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7 不可抗力17.1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 税费18.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8.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8.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

43、担。19 履约保证金(保函)19.1乙方在定标之后十五(15)日内,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若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乙方须承担甲方核保的费用。19.2履约保证金(保函)将于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后,全额无息退还。19.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保函)中得到补偿。 20 仲裁20.1 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20.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 违约终止合同

44、21.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A)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B)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在发生(A)或(B)情况下,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8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C)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

45、实,损害甲方的利益。21.2 在甲方根据第22.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 破产终止合同22.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2.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3 转让和分包23.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3.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4 合同修改24.1 欲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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