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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XYZCZ-2015-012项目名称:盱眙县人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采 购 人:盱眙县人民医院采购机构: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采购内容四、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四、服务承诺书五、资格证明文件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受盱眙县人民医院委托,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就盱眙县人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编号: 盱眙县人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XYZCZ
2、-2015-012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窗帘制作及安装,具体采购项目及要求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窗帘布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均为原件)(7)经销商具有窗帘布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8)窗帘布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符合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如阻燃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均
3、为原件)。(9)提供阻燃标识使用证书(原件)。(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唱标开始后由采购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须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给予继续评标。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其继续参加评审的资格。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1)在盱眙县招投标中心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推荐):在盱眙县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在附件下载),如果确认参
4、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期传真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0517-88218876(并电话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确认黄会计,电话:0517-882188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相关交费手续。(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4日下午 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可接收传真)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
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办理交费手续)。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5月5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5月5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投标文件接收人:潘先生 电话:0517-88220729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15年5月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评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051788213748(2)采购方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852395856 (
6、3)开标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1788220729(4)招标代理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38052342858、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到盱眙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帐户(从投标人帐户直接打入招标中心帐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具体要求见(2)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交纳信息:账户户名: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7、有限公司营业部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 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窗帘布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7经销商具有窗帘布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8窗帘布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符合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如阻燃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2.9提供阻燃标识使用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2.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2.11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2.1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盱眙县人民医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2.13本次采购的中标人在
9、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4000元的采购代理费、评委费(即在投标报价中请各投标人包含这些费用)。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四、采购配置及总体要求投标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表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五、服务承诺六、资格证明文件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眙县招投标
10、管理中心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不予收理)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6.3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
11、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逾期不回的,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补充通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8.1.2按照第9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8.1.3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8.1.4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8.1.5按照第12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
12、诺; 8.1.6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8.1.7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9.开标一览表9.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并用信封单独装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9.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
13、写:(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3)运输费、检测费、保险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10.3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0.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0.5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1.技术规格的响应11.1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12.服务承诺12.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并作出响应。13.证明投标人资格
14、的文件13.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保证金14.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缴款信息见第一章第一部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采购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4.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未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
15、供应商在投标开始至投标活动结束前撤回投标文件;(2)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至投标活动结束前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供应商不按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15. 本次采购的每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4000元的采购代理费、评委费(即在投标报价中请各投标人包含这些费用)。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四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的
16、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1条的要求,准备一式伍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均需打印, 且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7、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委托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的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信封(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且在信封(箱)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
18、封后随同投标文件正本一并装入信封(箱)内提交。18.2信封(箱)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15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8.3信封(箱)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8.4如果信封未按第18.118.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投标截止日期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15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20.迟交的投标文件2
19、0.1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21.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7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期至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0、,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招标方、投标方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22.2按照第20条规定,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2.4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3条规定在唱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2.5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
21、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3.评标委员会23.1 唱标结束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 评委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的行业专家、采购方代表组成。23.3 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3.4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
22、投标被拒绝。24.3 评标委员会名单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开标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对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并检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对以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检查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5.2开标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5.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
23、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
24、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5.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25、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5.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25.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
26、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不能提供采购人所需要原厂质保承诺、成功案例、承接该工程的资质等证明材料。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26.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27、7.评标办法一、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二、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三、评标方法与标准:评标时,将先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响应性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四、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以百分制打分法,按以下投标报价分和商务技术分评分原则对合格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一)评分细则1、价格部分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28、。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2、样品与质量 25分(1)技术参数符合性(3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投标;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的,由评委酌情扣分;技术指标与招标要求一致的得1分,重要技术指标由评标小组重点审核,技术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酌情加分,最高得3分。招标人在招标现场不对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核实,对中标企业在供货时进行破坏性试验。(2)产品主要材料必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对应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最高得2分。不提供合法的检测报告,作废标处理。必须提供的检测报告的材料有医用隔帘、窗帘、导轨铝合金、挂钩、滑轮等(3)样品(20
29、分):投标方现场提供样品展示。由评委按提供样品的外观、功能、零部件质量、使用灵活度、舒适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本项基础分10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满足情况进行比较,最高20分),中标单位样品封存于招标方,用于买方验收时比照。3、售后服务 15分(1)质保期(8分):整套导轨免费质保期5年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一分,最高得分8分。(2)保修方案(7分)由评委根据保修方案的完善性、优惠程度、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综合比较,综合比较打分,最高不超过7分。4、公司评价10分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与我院同等级别或同等级别以上医院或宾馆或其它企事业单位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产品单次合同金额30
30、万以上的原始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必须注明合同中采购方联系方式,便于评委现场核实,原件备查。)不提供原始合同,不得分。五、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评标结束后,将由项目招标小组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包括对投标人资质、信誉以及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28.2最终审查的方式可以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28.3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28.4项目招标小组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29.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9.1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保留在授标之前
31、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30.2中标人在接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30.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4在中标人按照规定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4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按中
32、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2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32.履约保证金32.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32.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现金。32.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32.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
33、32条或33条的规定去做,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第三部分、采购内容一、采购数量医用隔帘4000米,窗帘2000米(含轨道),最终结算按照实际用量为准二、技术参数1、永久性阻燃遮光布技术参数:(1)材质为100%永久阻燃纤维织造。(2)光照色牢度:国标4级。(3)水洗色牢度:变色4级。(4)缩水率正负1-1.5%。(5)抗撕强度:经向230N,纬向180N。(6)燃烧的氧指数:32(7)环保要求:环保,无甲醛,无可分解芳香胺,满足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8)PH值
34、:6.0.(9)防火等级:必须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286-2006。提供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否则投标无效。(13)耐水洗50次以上。(14)抗紫外线UPF50(15)窗帘高度为2.8米 2、永久性阻燃医用隔离帘技术参数(1)材质为100%永久阻燃纤维织造(2)光照色牢度:国标4级。(3)水洗色牢度:变色4级。(4)摩擦色牢度:干摩4级 湿摩4级 (5)色差:肉眼无明显色差。(6)面料克重量:230GSM以上。(7)镂空高度:50厘米(8)顶破强力:达到1900N(9)有氧指数:32(10)环保要求:环保无异味,无甲醛,无可分解芳香胺,满足GB184
35、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C类。(11)PH值:6.0.(12)防火等级:必须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286-2006。提供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否则投标无效。(13)耐水洗50次以上。(14)窗帘高度为2.8米3、轨道的技术参数1)膜厚:40m2)硬度:韦氏硬度不低于912HW3)轨道:材质为优质铝合金静音轨道,拉动窗帘时平顺,窗帘合上时不反向滑动,每米轨道不小于10kg4)吊轮:使用静音滑轮,单个滑轮安全负重不小于1.5kg5)空轨用铝合金符合 GBT 5237.1-2000标准6)安装码钢材料符合 GBT 149752002标准7)
36、防雨、防潮、防撞符合 GBT 191-2000标准 4.轨道和窗帘宽度比为1:1.7。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条款前附表序 号内 容1付款均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付乙方合同价3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0%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后无质量异议付余款5%,如果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做好服务,剩余5%两年内付清。3项目实施地点:盱眙县人民医院新区。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
37、工作日内免费安装到位。合同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盱眙县人民医院。(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2
38、.技术规格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3.专利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5.装运条件5.1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
39、运输费由卖方承担。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3)装箱单;(4)采购人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
40、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必须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的标准。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开箱和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
41、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或降价。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 检验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书。9.2买方有权在卖方交货时组织验收,随机抽样报送专业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货物的质量与合
42、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
43、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11.卖方迟交货11.1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44、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见证方。买方、见证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
45、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卖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见证方。除买方和见证方书面另行要
46、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贰拾捌天。15.2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3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叁天内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16.仲裁 16.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买方、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