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重庆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次招标)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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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次招标)招标编号:联盛招代LSGZ-12-030 招标文件招 标 人: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张 浩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9751审核人:李 蓉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7651二0一二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13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 154. 投标 175. 开标 186. 评标187. 合同授予 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2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21附表二:问

2、题澄清通知 22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3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24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评标办法前附表 261. 评标方法302. 评审标准303. 评标程序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一部分:协议书33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5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5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43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45第五章 图纸 46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8一、投标函部分 5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 56(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58(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9(五)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

3、 60(六)最高限价确认书(样本) 61二、商务部分 62投标预算书 64三、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65(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 69(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1(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72第一章 招标公告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涪发改委发20112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珍溪镇中

4、峰村一组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266.1平方米,总投资约150万元。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建筑物四周1.5米散水(C15砼硬化)以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以及设计标高0.000米(绝对高程334.35m)以下平均5米(软质岩)以内的基础工程等。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5、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3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6、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秦老师 023-72177143 联系人:陈老师 023-61896023 2012年5月23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1.1.3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

7、次招标)1.1.5建设地点珍溪镇中峰村一组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涪发改委发201129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次招标)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建筑物四周1.5米散水(C15砼硬化)以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以及设计标高0.000米(绝对高程334.35m)以下平均5米(软质岩)以内的基础工程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

8、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1)具备有效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查验原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 (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并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4)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需在市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取得在重庆辖区工商行政机构注册资格,同时按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分支机构具有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投标人为其

9、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注:1、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能在网上查实;2、项目经理在网上查询无在建工程;3、注册建造师的年检问题按渝注建办201101号文件规定执行。)3.其他要求(1)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查验原件)。(2)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有效的上岗证。其中: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壹人,安全员不少于壹人,施工员不少于壹人(查验原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安全员(即“三类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有效的A、B、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查验原件)。注:必须提供以上所要求的证

10、书、资料的原件进行验证,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作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5月25日10:00时前,投标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10.3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2012 年5月28日17:00时前,投标人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

11、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2 年5月25日10:00时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3.1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

12、束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书面和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的权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计价(本工程实行定额计价招标,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预算)一、工程报价编制说明1)编制依据(1)根据招标范围和招标人提供的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次招标)设计施工图为依据计算工程量。(2)执行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13、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及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2012年4月份以前的相关配套文件。(3) 取费标准: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及2012年4月份以前的相关配套文件执行。(4)不论投标人距离施工现场远近均不得收取远征工程增加费及施工机械和施工队伍迁移费。 (5)人工费调整:人工调差按涪陵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2年4月公布的市场人工结算价进行编制。(6)材料价格:参照涪陵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2年4月公布的价格信息进行编制;若在涪陵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2年4月公布的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按涪陵区建筑市场材料价格(自询)编制。

14、(7)混凝土均按现场自拌混凝土计算;(8)基础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和尺寸:人工挖孔桩计算按设计标高0.000米(绝对高程334.35m)以下平均5米(软质岩)以内的基础工程。(9) 原材料(钢材、水泥、页岩空心砖 )运输超距离按15公里计算;(10)投标人所作的投标预算书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本工程暂定金额为 10000 元,并要纳入预算书和总报价中。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 合格标准予以调整。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标函无效。(11)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

15、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的总造价。投标预算书中漏项和计算笔误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并认为该项目已包括在工程总造价中。 2)编制范围涪陵区珍溪镇中峰初级中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次招标)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建筑物四周1.5米散水(C15砼硬化)以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以及设计标高0.000米(绝对高程334.35m)以下平均5米(软质岩)以内的基础工程等。二、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中标后不作调整,各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供货渠道、实力情况和市场

16、行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自主报价。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中标人自行购买(使用前15天由中标人、招标人、监理方三方共同考察、认质,具体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在采购前,中标人应提前7天向招标人提供应使用未计价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资料,所用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标准,严禁使用劣质材料。所有成品或半成品材料的生产和供应,必须经招标人和监理方认可,并出具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明;施工现场必须对备用材料进行质量检测、试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材料物质验收检测标准。三、工程结算、变更及其它1、工程结算原则:(1)该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为固定价款合同,结算时工程单价和费率均不作调整。(2)

17、基础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及设计标高0.000米(绝对高程334.35m)以下平均5米(软质岩), 在结算时超过或不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算深度,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即:本须知第3.2款(1)(9)项)进行计算,总价按一定比例下浮为结算价,即:增减工程量的结算价增减工程量的总价(合同价招标人招标时的工程预算价)的办法进行结算。 (3) 工程变更、增减工程结算原则: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更改通知;在施工中的增加工程或减少工程费用(特殊说明者除外),经招标人和监理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办法和下浮比例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款“三

18、、工程结算、变更及其它”中的第(2)条执行。(4) 招标范围以外:附属工程(特殊说明者除外) 费率均按四类工程取费,结算办法和下浮比例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三、工程结算、变更及其它”中的第(2)条执行。(5)本工程竣工结算,由发包人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包括区财政或区审计部门),承包人必须一次性提供完全准确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6)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基础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20%的工程款;主体第三层梁板砼浇筑后十日内,由发包方支付承包方20%的工程款;主体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由发包方支付承包方3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

19、格并交发包方使用后且竣工资料6套交齐十日内付10%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审计结束后(扣除结算价5%的质量保证金)十日内支付。(7)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执行。四、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暂定金额10000元)税金四项之和,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万元。2.提交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的转账、电汇等3.收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

20、支行,账号:0154016430000073)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310100050205903)注:1、投标人在填写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的全称,并于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回执单原件(银行转账单、银行汇票、电汇等)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按规定要求填写和提交者,按废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 14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延时到账将导致其投标无效。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项目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

2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出现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作废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3.7.5 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单独装订成册(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统一使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的 “投标函部分”小袋 、“

22、商务部分”小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投标函部分”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商务部分”小袋上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4.“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小袋统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七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大袋封面格式贴在大袋上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所有“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

23、应按照第七章规定的格式单独装订成册,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按第七章的资格后审文件袋封面格式贴在资格后审文件袋上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此密封袋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6.所有“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单独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附原件清单并密封,封面贴原件清单,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此“原件资料袋”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7.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见第七章投标

24、文件格式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收件人: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顺江大道6号)时 间:2012年6月 12 日13:30时至14:00 时(北京时间)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除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和验证以下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25、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件的或提供的证件无效的,作废标处理;(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所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上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袋,并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评审、比较;(6)由有关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当众开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7)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随机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 “投标函部分

26、”和“商务部分”小袋,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8)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比较、排序。最后由主持人宣布中标候选人顺序和中标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评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经济类3人,技术类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名专家组成,并负责评标活动。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 提交方式:现金或

27、转账或电汇2.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 。3. 提交时间:中标公示3日期满,签订合同前递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差额在签订合同前补足。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执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按时到现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涪陵区2011年度建筑行业先进企业或10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亲自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委托代理人

28、参加开标会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无上述资料或查验不符合规定,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袋 ,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指缴款银行进帐单)。签订合同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三大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证件原件及相关报建资料交到招标人处用以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

29、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特别提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诚信情况、有无行贿记录等到检查机关进行查询,对列入不诚信的企业或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31、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

32、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33、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进行分包。1.12 偏离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34、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电子资料);(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2.3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

35、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上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3.3 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书面和口头咨询有保持缄默的权力。2.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

36、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6)最高限价确认书(样本)(二)商务部分施工图预算书;(三)资格审查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主要人员简历表以上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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