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播电视台空气净化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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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中心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571号东莞广播电视台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定义及解释4.合格的服务5.投标费用二、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8.招标文件的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的语言10.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投标文件的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写13.投标报价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 投标文件

2、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投标样品21.投标截止期22.迟交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6.评审原则及评标过程的保密27. 投标文件的初审28.详细评审29.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六、 授予合同30.最终审查31.合同授予标准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书34.签订合同35.履约保证金36.中标服务费37.解释权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3 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4 服务方案4-1 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4-2 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汇总表5 技术规

3、格偏离表6 商务条款偏离表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1 资格声明格式7-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4 投标人资格声明7-5 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格式8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投标邀请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中心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571号)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1、项目内容:室内空气净化服务1项。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

4、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具有空气净化经营范围;2、在东莞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东莞市工商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在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第三方承担售后服务的不予认可);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

5、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25日起至2011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09室。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69-21682660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

6、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自带U盘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15日上午09:3010:0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15

7、日上午10时00分。3、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五、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联 系 人:熊小健 张涛 通讯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161室。电话:0769-21682660传真:0769-21682600E mail: bidding六、投标文件中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分支机构或个人汇款或存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收款人: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三方诚信)开户行:建

8、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帐 号:44001778808053002278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 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2. 合格的投标人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具有空气净化经营范围;2.2. 在东莞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东莞市工商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在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第三方承担售后服务的不予认可);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9、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 定义及解释3.1. 招标人:东莞广播电视台。3.2. 投标人:投标人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3.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3.4. 招标机构: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5. 日期: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

10、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6.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4. 合格的服务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投标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服务。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

11、、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4.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和招标人要求。4.4. 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用户

12、需求书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五(l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投标人须知8.2所述方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

13、有约束力。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

14、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10. 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0.1. 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构成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第一章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第二章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第三章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4)第四章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第五章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7)第七章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8)上述文件须按顺序

15、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第19.2条的要求制作“开标文件”。“开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12. 投标文件的编写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13. 投标报价13.1. 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服务工作投标的总价。13.2. 投标人应报完成全部用户需求书内容含税人民币价格。投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1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

16、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4. 如果投标人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招标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3.5. 每项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14.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4.2.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4.2.2.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

17、印件(加盖公章)。14.2.3.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4.2.4.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4.2.5. 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2.6.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情况表)。14.2.7.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文件。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和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1

18、5.2.1. 服务主要内容、标准、质量、人员资质、计划安排、报告审核等的详细说明;15.2.2. 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详细应答和说明。15.2.3. 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招标人要求的偏差和例外。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递交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9、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收款人: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三方诚信)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帐 号:4400177880805300227816.3. 投标人应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中(详见第四部分附件8)。并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投标保证金的汇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个人账户代替投标人进行汇款。16.4. 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6.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

20、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七(7)天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6.6.2.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6.6.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16.6.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6.6.5.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6.6.6. 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16.6.7.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17. 投

21、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副本以及1份

22、电子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 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字及项目名称、编号。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侧部须加盖骑缝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涉及报价的修改,须在修

23、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电子文件随正本提交。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文件”字样。开标文件内还须包括并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和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开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上述要求与开标一览表一并密封提交。“开标文件”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

24、标文件正本相同(1份)。19.3. 所有的信封均应注明: 1) 收件人: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 项目名称: 3) 招标编号: 4)以及在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句。5)并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9.4.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19.5. 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概不接受;且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6. 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20. 投标样品(本次招标不适用)20.1. 如有必要,招标机构可以要求投标

25、人提供本服务项目涉及的部分设备或产品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20.2.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必须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或货物编号。20.3.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的样品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由此引发的样品丢失、毁损,招标机构不予负责。21. 投标截止期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21.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

26、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3.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3.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

27、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4. 开标24.1. 招标机构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均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带齐身份证原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4.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24.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3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

28、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4.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要求与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25. 评标委员会和评审方法25.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5.2. 评审方法:本次招标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综合评议。评审流程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澄清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编写评标报告等步骤。25.4. 在评

29、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5.5. 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必要时核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26. 评审原则及评标过程的保密26.1. 评审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26.2.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6.3. 招

30、标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26.4.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 投标文件的初审27.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用文字表

31、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7.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7.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

3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7.5.1. 资格性检查1) 资格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业绩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 投标保证金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提交方式、提交时间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符合招标要求的。27.5.2. 符合性检查1) 投标人代表身份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无有效授权;核

33、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时,不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不相符。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密封、标记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 技术响应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34、分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4) 商务响应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招标项目完成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有偏离的;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5)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不得超过

35、财政预算。6)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扰乱开标、评标秩序,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27.5.3. 根据项目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废标”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8. 详细评审28.1.1. 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

36、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8.2. 评标办法:28.2.1. 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书、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条款。28.2.2. 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综合评议,针对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各个投标人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分。28.2.3. 技术评审内容 分值:45分:评审项目评议内容分配分数分值优良中差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分析理解情况进行评审比较。4分4321拟投入使用的服务产品技术质量根据拟投入的产品对技术要求响应程度,以及产品品

37、牌、产地情况进行评审比较。12分9-125-82-41根据拟投入的产品成份优劣情况进行评审比较,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6分5-63-42-11服务队伍根据投标人服务队伍情况打分。5分投标人具有固定的施工队伍得1分;配备有初级质安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得3分;配备有中级质安员、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得5分。提供相关施工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方案及技术措施根据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完善、合理进行综合打分。8分6-84-51-30服务计划和管理制度对比投标人整个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及管理制度。5分4-52-310服务承诺根据各投标人对本次服务的各项承诺横向比较打分。5分4

38、-52-310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开标当日备查,若中标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逐一核对核查原件,请勿提供虚假、过期材料,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8.2.4. 商务评审内容 分值:25分 :评审项目评议内容分配分数分值经营业绩2009年1月1日至今的成功案例,以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8分每提供一个合同金额人民币40万元或以上案例得2分(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验证备查),最高得8分。服务便利性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便利性进行评审比较,提供工商注册证明、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7分投标人售后服务场所1000平方以下得1分,1000平方及以上得2分,1500平方及以上得3.5分。服务

39、便利,接到故障电话后八小时内可到达项目现场得1分,四小时内得2分,一小时内得3.5分,提供服务响应承诺书及行车路线示意图,以服务机构注册地址与项目所在所在地距离计算为准。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比较5分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情况、备品备件情况进行比较:优:4-5,良:2-3,中:1,差:0根据售后服务计划是否完善、合理、切合实际,及相关承诺进行评分5分质保期、维护保养期服务(包括费用)承诺达到用户要求得3分,达不到用户要求得0分。在用户要求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半年递增1分,最高得分2分;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开标当日备查,若中标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逐一核对

40、核查原件,请勿提供虚假、过期材料,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8.2.5. 价格评议 分值:30分: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28.3.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

41、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最终评标得分。28.4.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9. 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29.1. 除本须知第25.4 条、25.5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联系。29.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

42、被拒绝。六、授予合同30. 最终审查30.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列出的标准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30.2. 授标决定时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0.3.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31. 合同授予标准31.1. 除第32条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

43、投标人。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2.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3. 中标通知书33.1. 评标结束后,采购结果公示将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33.2. 在采购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者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33.3. 采购结果公示后,招标人、

44、投标人、有关部门无质疑,或质疑已处理完毕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4. 中标人应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十五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3.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个日历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交给招标代理机构。33.6. 在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才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33.7.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 签订合同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34.2. 招标文

45、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时投标人的承诺条件是合同文件的当然组成部分,如中标人未能遵守,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可将合同立刻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人负责。34.3.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4.5. 合同的组成基于本招标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投标文件的相应的部分:(一)合同(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如有)(四)中标通知书34.6.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 履约保证金35.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35.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东莞市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电汇、银行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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