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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国县扎扎实实抓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兴国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对象准确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五查”内容,扎扎实实抓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了低保专项治理的强大合力。在开展此次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中,兴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办公室和四个协调组,县民政局成立了由民政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了由
2、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县委常委、县政法委成德龙书记、县政府黄青副县长先后在3月中旬和4月中旬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专门就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各乡(镇)主要领导对此次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全县26个乡(镇)区,全部召开了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均由乡(镇 )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二是强化宣传发动,搞好学习增训,形成了低保专项治理的浓厚工作氛围。为使这次治理工作家喻户晓,兴国县多形式多渠道好宣传工作。县民政局组织宣传车在各乡(镇)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宣传,并在县电视台以游字广告的方式进
3、行了为期四天的宣传,在县城繁华路段张贴标语20余条、悬挂横幅12条。在每个村(居)张贴了数条宣传标语。据统计,全县乡村共出专项治理宣传栏150多期,张贴标语620余条,悬挂横幅410多条,发放宣传单4200余份。通过宣传,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营造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兴国县举办了县级低保排查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为全县民政所长及县局包乡干部,参训人数70多人。各乡(镇)也相应组织了乡(镇)排查干部及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全县共培训乡村干部1250余人。通过培训切实让工作人员把握了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解决难点,掌握了政策,统一了思想、方法和工作标准。三是突
4、出工作重点,破解工作难点,准确把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有的放矢,避免走过场等形式,兴国县结合本县实际,及时制定了兴国县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相应出台了实施方案,以方案来促工作进度。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抓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方式,确保对象认定准确;严格执行三级调查、三级评审、三级公示的操作程序办理,确保操作程序规范;认真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要求,确保动态管理有效。兴国县采取由驻村(居)干部带组对各村(居)低保户采取拉网式的大核查,在核查中切实做到“二查”、“三清”、“四核实”。在核查的基础上召开乡镇低保评审
5、会,对照低保条件及每户核查的情况民主评审,在评审中做到“七不批”,即:没经入户调查的不批、没经会议评审的不批、材料不齐的不批、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公示有异议的不批、重复享受的不批、对对象不如实提供情况的不批。对审批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强硬的措施做到了该清则清、该退则退。 同时,县民政局全体机关干部对所包乡镇整个治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指导,并定期向局里反馈各乡镇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到目前为止,县民政局共召开1次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2次专项治理包乡干部汇报会。通过对乡镇多次反复的督查,给乡镇民政干部施加了压力,增强了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在全县掀起了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6、的高潮,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创新低保专项治理的工作机制。在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特别是对低保对象的准确性的核实上,兴国县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实行谁包干谁核查谁负责,由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局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民政所长为直接责任人,民政局包乡干部和乡镇驻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如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将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还把此次低保核查工作纳入了干部的政绩考核。兴国县纪委、县监察局专门组成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就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核查中虚报、隐瞒不报的现象,将予以严肃查处。通过整改,兴国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
7、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形成了低保人员能进能出的工作导向。目前,全县已有22个乡镇完成了低保的清查工作,共清查退保对象1760户4313人(还有4个乡未列入统计),拟新增对象1317户3143人(还有10个乡未列入统计)。通过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让低保对象转变了享受低保一保终身的观念,低保是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理顺了低保审核的程序方法。低保审批严格落实“三个坚持做到”, 即:坚持做到村(居)、乡(镇)、县局三级调查,坚持做到村(居)、乡(镇)、县局三级评审,坚持做到村(居)、乡(镇)、县局三级公示。三级均有对象入户调查情况、会议评审情况、张榜公示照片。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的管理机制。通过抓好“五项管理”,确保了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五项管理”即: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档案分类管理、民政所工作人员和低保对象的承诺管理、乡村聘请信息员和监督员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低保工作的软件资料建设。通过抓专项治理,完善了乡村低保评议机构,调整乡镇低保评审委员会8个,村低保评议小组32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永久性低保公示栏202个,从而进一步推进了低保规范化建设。(兴国县民政局低保股 邱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