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253966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1.8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3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023号建设单位:北京沙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七月一、建设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二)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项目用地东至规划北沙河西五路中线,南至规划高教园八号路中线、现状高家园北三街中线,西至东沙河东蓝线,北至现状北六环南红线,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40.17,东经116.25。(三)建设内容根据

2、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3规条供字0043号),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75365.08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82569.008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用地面积为93967.121平方米,同步实施绿地面积为98828.959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由A-6、A-7、A-10三地块组成,项目分地块示意见图1-4,项目设计总建筑规模为709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为511193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为198618平方米。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为547220万元,环境保护一次性投资费用为2092万元,占总投资的0.38%。项目建设进度:自2013年9月开始前期工作,预计到2016年8月完成项目工程

3、建设,项目总建设期为36个月,其中前期阶段为9个月,施工阶段为27个月。(五)与政策、规划的相符性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加快北京昌平区区域经济发展,集约利用土地优化、整合。项目建设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与北京沙河高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相符合。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一)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2#监测点位所在地大气环境其中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值、24小时平均浓度值、PM10、PM2.524小时平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监测点位所

4、在地大气环境其中SO2、NO2小时浓度值、24小时平均浓度值、PM1024小时平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但PM2.524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点位PM2.5超标主要由于监测期间出现雾霾天气,地区低层大气长时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不利于空气的流通和污染物的扩散,不利的气象条件造成了污染物的持续累积,最终造成污染影响加重。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周围主要的地表水体为东沙河,东沙河位于项目西侧115m,根据北京市水体功能与水质分类,东沙河为北运河水系,规划水质为类,水体功能为人

5、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收集2013年2月2013年7月份北京市东沙河水环境质量公报,东沙河水环境质量较差,主要为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污染因子超标,东沙河水环境质量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流域范围内周边村落居民产生的污水就近排入所致。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有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氨氮、硝酸盐氮及总硬度超标,其余水质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的类标准要求。超标主要原因:多年来,昌平区地下水开采量大于其补给量,由于持续超采地下水,使昌平区地下水

6、环境均衡系统产生一定变化,在开采诱导作用下使受到污染的浅层地下水越层补给,深层水水质变差,加速地下水恶化的进程,其污染原因、污染程度不仅与人类活动有密切联系,同时还受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流场等多种因素控制。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监测范围为53.6-66.9dB(A),夜间监测范围为42.8-59.1dB(A)。项目所在地除西厂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均有不同程度超标,昼间超标量为1.211.9dB(A)、夜间超标量为1.614.1dB(A)。项目北侧厂界噪声

7、超标主要受到六环路、现状顺沙路交通噪声影响;A-10地块东厂界噪声超标受到现状顺沙路交通噪声影响;A-6地块东厂界噪声超标受到北京师范大学施工工地噪声影响;南侧厂界噪声超标由于高教园北三街交通噪声影响。项目敏感点北街家园八区居民楼外北侧1m、北街家园二区居民楼外北侧1m昼间噪声监测范围为58.761.1dB(A)、夜间监测范围为50.253.1 dB(A),项目敏感点楼外1m声环境质量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昼间超标3.76.1dB(A)、夜间超标5.28.1dB(A)。项目敏感点楼外1m噪声超标主要受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初中、幼儿园施工场地施工产

8、生的噪声影响以及周边高教园北三街、六环路、现状顺沙路等现状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导致。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差。(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选取项目燃气锅炉运行产生的SO2和NO2作为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的主要污染因子,项目锅炉运行排放的SO2最大落地浓度CSO2为7.5510-6mg/m3、PSO2值为0.00151%;NO2最大落地浓度CNOx为0.002446mg/m3、PNO2值为0.978%,因此,项目Pmax=0.978%10%,同时项目D10%污染源距离厂界最近距离,因此,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项目燃气锅炉排烟口为中心,以5

9、km为边长的矩形区域范围。具体见图12、地表水影响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配套公建设施,产生的污水性质为生活污水,水质成分简单,污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BOD5、SS、动植物油、氨氮等。项目最大日污水排放量约为2439.292m3/d,1000m3/d污水排放量5000m3/d,地面水域类别为类,污水水质成分简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有关规定,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对污水排水口水质进行达标排放分析,对项目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评价。3、地下水影响评价范围本建设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依据环境

10、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依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地下水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20km2。4、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根据昌平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和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中的声功能区划分,本项目位于声功能“1类”区,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噪声源均位于相应设备间内,经过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噪声增加量小于5dB(A),因此,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厂界外200m内的区域及周边敏感点。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用地面积为0.4km2(2km2)

11、,评价区域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等级划分及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生态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处位置及外延200m。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一)评价因子根据项目组成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和规划要求,经以上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筛选,确定本次评价因子见表1:表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评价要素评 价 因 子现状评价大气NO2、SO2、PM10、PM2.5地表水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地下水pH、铁、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氯化物噪声dB(A)影响预测施工期

12、大气TSP水施工废水SS、石油类生活废水BOD5、COD、SS噪声dB(A)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营期大气SO2、NOx、CO、NMHC、氨气、硫化氢、臭气水BOD5、COD、SS、动植物油、氨氮噪声dB(A)固废生活垃圾生态植被、土壤(二)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地块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区的地下水质量执行国家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

13、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排放执行DB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拟建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气筒高度如低于15m,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5倍执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时按外推法计算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 排气筒高度不能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5m以上,因此,排放速率在外推法计算限值50%的基础上再严格50%执行。项目内供暖使用自建燃气锅炉,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14、准(DB11/139-2007)中“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地块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排放的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45mg/L标准。项目垃圾站运行过程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其中氨气、硫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

15、00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限值其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固体废物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改)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污染情况1、施工期污染情况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是建设场地的施工机械噪声、交通噪声、扬尘等污染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2、运行期污染情况(1)大气污染源汽车尾气排放废气项目机动车停车位设置为4096辆,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273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823辆。A-6地块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10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98辆。A-7地块地上

16、机动车停车位57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760辆。A-10地块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06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865辆。项目建成后地下停车场CO、NMHC、NOx排放总量为1.27t/a、0.092t/a、0.061t/a。A-6地块地下停车场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为:CO排放浓度为0.033mg/m3,排放速率为0.046kg/h;NMHC排放浓度为0.0024mg/m3、排放速率为0.0034kg/h;NOx排放浓度为0.0016mg/m3,排放物率为0.0022kg/h。A-7地块地下停车场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为:CO排放浓度为0.036mg/m3,排放速率为0.029kg

17、/h;NMHC排放浓度为0.0026mg/m3、排放速率为0.0021kg/h;NOx排放浓度为0.0018mg/m3,排放物率为0.0014kg/h。A-10地块地下停车场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为:CO排放浓度为0.11mg/m3,排放速率为0.071kg/h;NMHC排放浓度为0.0076mg/m3、排放速率为0.0051kg/h;NOx排放浓度为0.0051mg/m3,排放物率为0.0034kg/h。燃气锅炉项目供暖采用自建燃气锅炉房方式,项目A-6地块锅炉房烟气产生总量为11.54106Nm3/a,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NOX:135.59mg/m3、SO2:0.44m

18、g/m3、CO:26.97mg/m3;项目A-7地块锅炉房烟气产生总量为9.67106Nm3/a,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NOX:135.59mg/m3、SO2:0.44mg/m3、CO:26.97mg/m3;项目A-10地块锅炉房烟气产生总量为14.48106Nm3/a,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NOX:135.59mg/m3、SO2:0.44mg/m3、CO:26.97mg/m3,项目各地块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高度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居民燃气废气项目建成后将有6032户入住,以用气指标0

19、.6m3/天户计,居民全年用气量为132.11万m3。项目居民燃气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0.000753t/a,NOx:0.233t/a,CO:0.046t/a。恶臭气体项目运营期间,恶臭主要来自该垃圾收集站散发的异味气体。恶臭气体是多组分、低浓度化学物质形成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类物质。(2)水污染源项目污水排放量为2439.292m3/d,项目年污水排放量为89.03万m3/a,污水经化粪池预先消解后,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340mg/L、BOD5:225mg/L、NH3-N:39mg/L、SS:184mg/L、动植物油:38

20、mg/L。项目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量为为COD:302.71t/a、BOD5:200.32t/a、SS:163.82t/a、氨氮:34.73t/a、动植物油:33.84t/a。(3)声环境污染源项目内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建成后水泵(包括给排水水泵、消防水泵等)、锅炉房风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等运转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污染源项目垃圾产生量总计为3538.241t/a,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分散在小区内不同地方的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物业再集中到小区的垃圾转收集点,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四)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环境敏感点一览表见表2:表2 项目环境敏感点一览表保护目标名称方位与用地最近距离(m

21、)人口影响因素保护内容及级别北街家园居民小区(八区)S1153000人噪声、扬尘声环境:GB3096-2008中1类标准;大气环境: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北街家园居民小区(二区)S1395000人北街家园居民小区(五区)S4172800人扬尘大气环境: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东沙河W64地表水水环境:GB3838-2002中类标准(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地下车库机动车产生的尾气、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1)燃气锅炉废气拟建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燃气锅炉,项目内设置三个锅炉房,其中,A-6地块设置4台

22、4t/h燃气锅炉、A-7地块设置4台3t/h燃气锅炉、A-10地块设置5台4t/h燃气锅炉。天然气是一种相对清洁的燃料,在完全燃烧条件下,几乎不产生烟尘,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少量SO2,对改善了当地的大气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项目燃气锅炉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采用地下式,供热系统采用枝状管网埋地敷设,排烟管道沿地埋式锅炉房所在位置分别向北至12#宅楼(29层)、17#住宅楼(29层)、1#住宅楼(29层)楼外立面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且高于楼顶3m,锅炉房烟囱高度均为83m。项目运营采用燃气锅炉采暖方式改善项目区域原有燃煤污染物问题,采用低氮燃烧设施,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

2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高度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环保措施可行。(2)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项目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应确保车库的送风量、补风量、排气罩面积和排气筒各参数设计合理,并在运营期应保证达到如下环保要求:项目地下车库设有送、排风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合理设计车库的送风量、补风量。加强地下停车场通风换气次数,地下车库送排风系统排气速率应不少于6次/h,加强通风排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将排风口设置在园区绿化区域,采取必要的装饰处理,排气口高度设置在3m避开人的呼吸带。同时地下车库内合理设计汽车通道,减少汽车在车库内怠速行驶的

24、时间,增大进出口和通风口,增加通风量。地下车库的楼道门设置自动关闭系统,以避免楼道产生的烟囱效应。项目地下车车库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达到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对应3m高排气筒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要求,项目地下车库排放的各项大气污染物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3)居民燃气废气项目居民燃气较分散且规模较小,废气排放量较少,居民天然气使用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4)恶臭气体项目A-7地块西南角设置垃圾站,垃圾站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楼为20m,项目垃圾站采用封闭式设计,其周围种植树木,

25、垃圾站定期收集、及时清运垃圾,定期消毒,防止微生物的过渡繁殖散发恶臭气体。因此,项目采取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大气环保投资为115万元。2、水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结合项目内部道路建设铺设雨水管道,将雨水排至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东沙河。项目排水属于北京昌平沙河再生水厂汇水范围,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消解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北京昌平沙河再生水厂。项目建设过程为独栋商业其中餐饮服务单位,预留隔油池,保证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污水经隔油池消解后排放。(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地下

26、水防护区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其防护措施应遵守以下规定: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化粪池等地下构筑物采取防渗措施,化粪池应采用混凝土铺砌底面和四周,铺砌混凝土采用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对铺砌地坪的胀缝和缩缝应采用防渗柔性材料填塞。化粪池底部和四周侧面须采用粘土材料,底部粘土材料厚度不得小于200cm。四周侧面粘土材料厚度不小于100cm,粘土材料渗透系数10-7cm/s。避免污染地下水,并对其加强检查、维护和管理,防止管道破裂或损坏造成的渗漏。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置放垃圾收集箱以及垃圾转运箱的场地地面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小区内的绿化要采用科学的植物栽培方法,尽量少使用化肥、农药,以减少对地下水的

27、影响。以上措施均为常用的成熟技术,在施工中是完全可行的;从经济上分析,以上工程费用均已列入环保投资,资金能够保障。项目水污染防治费总计约360万元。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拟建项目的噪声污染来源分为内、外两部分,项目内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建成后区内水泵(包括给排水水泵、消防水泵)、锅炉风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等运转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小区进出车辆产生的车辆噪声;外环境噪声源主要为项目周边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对项目临近建筑的声环境影响。为了减少项目内部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及外环境噪声对项目内部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后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降低内部声源对外环境影响措施选用低噪声风机(回

28、转式风机)、低噪声水泵;为了防止水泵风机在运行时产生的振动传至临近或上层建筑室内引发固体声,水泵和风机应安装设备减振基础,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进出水管道均应安装避振喉,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均应用弹性材料包扎,整个室内做成吸音墙面和吊顶,并保证上述隔振措施的综合效率在95%以上;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地下车库内的换气风机均安装进、排风消声和隔声箱,消声器的消声量应大于25dB(A),隔声箱的隔声量应大于25dB(A),还应在排风口安装消声百叶,消声百叶的综合降噪效果应大于10dB(A)。同时将风口的排风方向背向住

29、宅。为防止锅炉系统中风机产生的噪声影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减震基础,安装进、排风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在进出项目区内的主要道路设置减速带,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车辆噪声对区内居民的影响,同时小区内禁止鸣笛。(2)降低项目外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措施拟建项目临城市道路(百葛路、高教园八号路、高教园北三街,北沙河西四路、北沙河西三路、北沙河西五路)一侧住宅、须安装计权隔声量不低于30dB(A)隔声窗,同时在小区内道路一侧种植稠密的乔、灌、草结构多层绿化林带,此结构宽度尽可能不少于5米。建设方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应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2010)选取符合相应标准的楼板、阳台门及分

30、户墙体等。建设单位在售楼时,须如实告知购房者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及采取的措施。综上,本项目噪声治理措施是可行的,设备噪声治理环保投资为940万元。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以及配套公建、商业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拟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废日光灯管和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或指定地点填埋。加强分类并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垃圾排放量。加强垃圾在收集、输送及集中地的管理,采取封闭存放和及时外运措施,防止垃圾飞扬、产生异味和运输过程中的遗洒。对垃圾的清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定期检查,确保按规定运往指

31、定地点,统一处理。项目垃圾运输车应采用密闭车,运输路线避开居民密集区,防止垃圾投放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居民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有物业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排放可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中的规定。以上措施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均能落到实处,是切实可行的。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为30万元。(七)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总投资为547220万元,环境保护一次性投资费用为2092万元,占总投资的0.38%。其中施工期环境治理费128万元,运营期环境治理费1425万元(项目内部雨污管线的铺设、化粪池、隔油池建设360万元

32、、大气治理费用115万元、噪声治理费用940万元、固体废物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30万元)。项目建设会对当地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容量和城市化进程产生积极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扩大本区域对劳动力不断吸纳能力,促进当地需求的增加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带动城镇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昌平区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八)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要把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在设置工程管理机构时应同时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过程设置环境监理。1、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监控拟建项目为住宅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量较大,施工期扬尘和噪声会对周

33、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除采取各项必要的减噪措施外,还应定期监测施工厂界噪声,每月一次。监测点应包括与敏感点有关的各厂界。施工期扬尘也是监控的重点,开发商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对现场清扫、洒水、覆盖、运输等方面提出要求,并不定期对防尘措施进行抽查。2、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控(1)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由物业公司承担;物业公司需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营运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该项目运营后期所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2)在项目运营期,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对以下几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查:(3)对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除要做到日常监管、检测外

34、,还应每年配合环境管理部门,监测中心等单位做好定期检测。(4)对污水管、雨水管等易堵塞与泄漏部分要及时清理、检查。(5)对垃圾储运设施在冬季加强门窗封闭管理,避免垃圾飞扬,夏季要清除渍水,消灭蚊蝇。(6)通过日常监督管理,杜绝乱停车侵占道路绿地的现象,控制区内汽车行车速度,禁止鸣笛。四、公众参与(一)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分二个阶段进行,分别为:第一阶段建设单位在网站上网络公示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第二个阶段环评单位网络公示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并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在环评申报阶段,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

35、公司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将项目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作为公众参与篇章的一部分写入本报告书。通过本次公众参与,使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的符合多数公众利益。本次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发放网络公示、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二)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1、第一次网络公示在受到建设单位委托后于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9月4日在网站上进行了项目第一阶段示(公示网址:表3 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开内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居住项目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居住项目(二)项目位置:北京市昌平区沙河

36、镇,东至北沙河西五路中线,南至高教园八号路中线、高家园北三街中线,西至东沙河东蓝线,北至北六环南红线,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40.17,东经116.25。(三)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规模为709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为511269.97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为196468.59平方米,分A-6、A-7、A-10三地块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为居民住宅楼及配套公建设施,居民住宅作为公租房及安置房使用。总体设计建设22栋居民住宅楼、15栋配套公建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47220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行筹措,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9%。自2013年9月开始前期工作,预计到20

37、16年8月完成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总建设期为36个月,其中前期阶段为9个月,施工阶段为27个月。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北京沙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红 E-mail:78624481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姗 电话:85864445E-mail:gs5003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报告书的编制

38、。(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件和传真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公示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9月4日北京沙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二图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截图项目第一次信息网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没有接收

39、到任何关于此建设项目的电话和邮件,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此项目的意见和建议。(2)第二次网络公示第二次公示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于2013年9月6日2013年9月22日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公示网址:第二阶段公示内容主要是:建设项目情况概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详见表4。表4 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开内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

40、教园二期(一)地块)居住项目二次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沙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9月4日对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一、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高教园二期(一)地块)居住项目(二)项目位置: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东至北沙河西五路中线,南至高教园八号路中线、高家园北三街中线,西至东沙河东蓝线,北至北六环南红线,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40.17,东经116.25。(三

4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规模为709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为511269.97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为196468.59平方米,分A-6、A-7、A-10三地块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为居民住宅楼及配套公建设施,居民住宅作为公租房及安置房使用。总体设计建设22栋居民住宅楼、15栋配套公建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47220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行筹措,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9%。自2013年9月开始前期工作,预计到2016年8月完成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总建设期为36个月,其中前期阶段为9个月,施工阶段为27个月。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一)施工期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

42、发生在施工期,但影响是暂时的可缓解的。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二)运营期1、废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废气项目A-6地块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98辆,NOx排放浓度为0.0016mg/m3,排放速率为0.0022kg/h;NMHC排放浓度为0.0024mg/m3、排放速率为0.0034kg/h;CO排放浓度为0.033mg/m3,排放物率为0.046kg/h。项目A-6地块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98辆,NOx排放浓度为0.0016mg/m3,排放速率为0.0022kg/h;NMHC排放浓度为0.0024mg/m3、排放速率为0.0034kg/h;CO排放浓度为0.033mg/m3

43、,排放物率为0.046kg/h。项目A-6地块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98辆,NOx排放浓度为0.0016mg/m3,排放速率为0.0022kg/h;NMHC排放浓度为0.0024mg/m3、排放速率为0.0034kg/h;CO排放浓度为0.033mg/m3,排放物率为0.046kg/h。燃气锅炉房产生的废气项目A-6地块锅炉房烟气产生总量为11.54106Nm3/a,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NOX:135.59mg/m3、SO2:0.44mg/m3、CO:26.97mg/m3;项目A-7地块锅炉房烟气产生总量为9.67106Nm3/a,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NOX:135.59mg/m

44、3、SO2:0.44mg/m3、CO:26.97mg/m3;项目A-10地块锅炉房烟气产生总量为14.48106Nm3/a,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NOX:135.59mg/m3、SO2:0.44mg/m3、CO:26.97mg/m3。2、废水项目污水排放量为2439.292m3/d、89.03万m3/a,项污水水质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340mg/L、BOD5:225mg/L、NH3-N:39mg/L、SS:184mg/L、动植物油:38mg/L,项目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量为本项目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302.71t/a、BOD5

45、:200.32t/a、SS:163.82t/a、氨氮:34.73t/a、动植物油:33.84t/a。3、噪声项目内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建成后区内水泵(包括给排水水泵、消防水泵、中水处理站内水泵等)、锅炉房风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油烟净化器风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小区进出车辆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住宅、配套公建、配套商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等。项目运营期期间垃圾主要包括食品、纸、木、金属、玻璃、塑料、瓷、脏土、废器具、杂品、餐厨垃圾、废油脂等,项目垃圾产生量总计为3538.241t/a其中,项目住宅垃圾产生量为3082.425t/a,配套公建垃圾产生量约为15

46、9.5357t/a、配套商业垃圾产生量为296.28t/a,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期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减少人为噪声;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减少运输车辆夜间的运输量;严格遵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以及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有关规定;在大于4级的情况下禁止进行土石方施工;严格遵守关于颁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要求;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每天定期洒水,不得在现场冲洗车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以渗坑或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为防止停车场引起的尾气污染影响,地下车库汽车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应确保车库的送风量、补风量、排气罩面积和排气筒各参数设计合理,并在运营期保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A-6地块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经排烟管道沿锅炉房所在位置向北至12#住宅楼(29层)楼外立面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且高于楼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