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市中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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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市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根据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实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的意见(暂行)的通知规定,我校将对“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诚邀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大宗原材料为以下项目:第一标段:大米、油、面粉、 调味品等 第二标段:蔬菜、豆制品等二、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三、供货服务期:1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四、配送地点及要求:需配送到学校食堂内,所供产品须提供检验报告。投标人的投标

2、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肉类需持动物防疫合格证。在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具体配送数量由学校公布。供货期间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相应产品的批发价。五、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须拥有稳定可靠的经营场所和优质的大宗食品的供应货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规模和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六、报名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的证明文件:经销商、代理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第一标段:(1)企业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及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副本复印件;(4)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第二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及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副本复印件;(3)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七、公告时间:2014年 8月4 日到 8月10日八、报名时间:2014年8 月12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止

4、九、开标时间:2014年 8月 15日下午2:30 开标,投标方可派2名人员参加。十、报名、开标地点:古市中学总务处、古市中学多媒体教室十一、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等:1、金额:每标段各1万元人民币。2、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3、保证金缴纳地点及时间:投标现场,投标半小时前交纳。4、未中标单位在公布结果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有串标、撤标行为的中标单位经查实后保证金不予退还。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风险保证金(叁万元整)。6、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二、评标办法:1、由学校领导组成评标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招标工作。2、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介绍本经营户的实际情况,包括

5、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服务态度、承诺和让利情况等,并提供书面材料。对以上等内容进行逐个评分。或实地考察。如果投标单位少于三家,取消本次投标。3、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质检、工商部门代表等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介绍的综合情况进行实名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出算术平均分。十三、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1、根据评标小组的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学校将通过现场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中标经营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协议书或对学校提供的协议书有较大异议、协商不成的,视为弃权,由下一名递补中标. 弃权的投标保

6、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后,师生比较满意的供应商,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学校要求延长合同期一年。由供货商提早两个月提出申请,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续签合同。 4、采用最高分中标,确立中标人(第二、第三高分者由学校存档备用),履行合同期间学校将对第一中标方从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质量达不到标准或价格高于市场同品牌同期批发价格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或不按要求提供商品的,学校食堂管理小组将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总计达到三次,则学校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书面告知,并由第二中标人进行供货,以此类推。5、本文件内容由学校食堂大宗商品采购小组负责解释。十四、投标咨询电话:叶老师: 656618 松阳县古市中学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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