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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邑县第二实验中学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餐厅对外承包经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1、投标书的编制2、投标书的递交3、开标和评标4、评标原则5、中标通知6、签订合同第三部分 餐厅对外承包经营的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 投标人意见一览表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夏邑县第二实验中学拟对本校餐厅经营权对外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前来投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1、招标单位名称:夏邑县第二实验中学2、招标单位地址:夏邑县滨湖路北段雪枫像北100米路西3、招标内容及要求:见第三部分4、招标说明: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5、投标截止时间: 2
2、013 年12月19日下午5:30至2013年12月26日下午5:00. 6、开标时间:(暂定) 2014 年1月29日上午 9 时整. 7、开标地点:夏邑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夏邑县财政局东二楼)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13849644315其他事项: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内容仅限于本次学校餐厅对外承包经营权公开招标。2、要求投标方必须符合商丘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等六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与竞标。(1)投标方需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以决定是否投标。(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3)投标方必须按
3、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人意见一览表,并保证所填写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学校餐厅工作经历的餐饮企业将予以优先考虑。根据当地学生多年来的饮食特点和普遍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商丘市县城内的餐饮企业。(5)无论投标过程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投标书的编制投标时应根据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内容清楚、齐全,表达准确,无涂改。1、投标方应认真填写投标人意见一览表(详见第四部分)。投标人意见一览表需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份。2、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单位资质,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法人代表、受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还应包括相应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件等相关材料。4、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文件必须装入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二、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夏邑县第二实验中学后勤处,同时预交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评标后,中标者与学校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该保证金自动充抵为风险抵押金(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其保证金如数退还。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未能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等情形,该保证金不予退回。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3)投标文件不具备招标方有关资格方面要求的;(4)投标文件逾期递交;(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7)所需提供证件不全。3、招投标人皆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各自的权益。因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三、开标与评标1、投标人于 201
6、4年1月29日上午 9时整到夏邑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参加招标会议。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开标时,由招标方的监督人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4、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并考察确定候选人。5、开标后招标方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重要解答应有书面材料。四、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是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依据本校师生的建议和要求,以实地考察为主,评标人将严格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招标人将按照各投标人资质、经历、经营思路、组织实施方案,
7、以及上交设备折旧费、管理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后确定中标单位。五、中标通知1、评标结束后,投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落榜标的投标方,不解释落榜原因。六、签订合同中标者需交纳80万元风险抵押金(履约保证金)和20万元流动资金,两款均不计息。中标人才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与招标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第三部分 餐厅对外承包经营的内容及要求一、学校餐厅基本情况:夏邑县第二实验中学位于夏邑县康复路西段,在校生1600余人,其中住宿生680余人。学校餐厅各为:东1、西2两部分,东食堂操作间约30平方米,西食堂操
8、作间约80平方米,餐厅总面积1069平方米,共有 240个就餐座位。二、对经营承包者基本要求:1、经营方不得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2、学校将向经营方派出食堂办,与经营方共同负责并监督检查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价格、卫生及质量等情况。3、餐厅设施设备由经营方负责购置安装和调试、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失窃或故障,经营方自行维修、补置,并承担相关费用。 4、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正常供应,费用由经营方负担。5、学校餐厅收费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经营者不得收取现金。微机管理系统由学校派专人操作管理。双方每周结算一次。6、经营方经营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7、经营方
9、各类食品定价不得高于同类学校食堂价格和当时市场平均价格;所有食品毛利率应控制在10-20之间。8、经营方在经营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并接受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方负责。三、餐厅经营品种范围:餐厅经营品种为各种普通熟食类餐饮食品,具体品种自定,但不得经营各种定型包装食品和定型包装饮料以及未经加工的蔬菜瓜果类食品。四、承包经营年限及费用收取1、承包经营年限:暂定为三年。2、经营者须向学校缴纳风险抵押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整。经营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同时学校依法保留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力,特殊情况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经营
10、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管理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严重影响学生按时就餐;(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情形的。经营者在承包期满后无上述现象发生,合同期满不再承包的,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若经营者有违反夏邑县第二实验中学食堂管理办法或有关合同条文的,可扣除部分风险抵押金。五、费用收取及供货1、学生各项费用收取有食堂办统一收取,与经营方按月结算,确保经营方利润合理。2、实行统一招标,共同确定供货商,发挥规模效益,集中比价采购。校方、经营方共同参与竞标、考察,三方共签协议,每个品种确定23家,其资质证明、产品检测书等
11、由校方统一保管。学校与供货方按月结算。校方负责协调、检查、市场调研及成本核算抽查等。3、经营方每周一次向食堂办提报计划,食堂办与经营方共同参与订货、验收,确保质量。第四部分 投标人意见一览表一、投标人概况投标人名称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注册登记地址联系地址投标人简介投标人优势或特长二、投标人对招标条件的响应意见1、管理理念、经营思路、经营品种及定价设想。2、计划上交设备折旧费和管理费比例(按月营业额的注明)3、食堂的经济核算及毛利率的控制;4、食堂人员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5、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6、食堂的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设计;7、经营管理方法和实施步骤;8、防止突发事件的方案。9、餐厅文化及布置方案。三、其他意见及理由四、投标人近三年经营餐厅的基本情况(所在经营单位名称、经营业绩、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夏邑县第二实验中学 20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