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桃源街道花山村旧村改造概念性方案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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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ZW2015-003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规划方案设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盖章)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一五年四月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23废标条件一览表 28第四章 规划方案设计基本要求32第五章 规划方案设计合同33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40第一章 招标公告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规划方案设计1.2工程概况: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桃源街

2、道花山村工程规模:改造区域总用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预算造价:2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2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规划方案设计要求1.3招标内容:花山经济合作社的旧村改造规划方案设计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4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2.3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设计师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资格未被取消的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3.1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

3、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5年4月30日9时00分4.2 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5年4月17日10时00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 元。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3、帐户名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4、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电厂支行5、银行帐号:3310 1984 1380 505

4、0 0394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村联系电话:13906606366邮政编码:315600联 系 人:葛旭辉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五楼联系电话:13566338165、057465250961邮政编码:315600联系人:朱哲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花山村联系人:葛旭辉电话:13906606366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北仑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联系人:吴安宽、朱哲军电话:13566338165、05746525096131.1.4项目名称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规划方案设计41.1.5建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花山村51.1.6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61.1.7项目类型/71.1.8项目总投资/工程概算造价/81.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9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01.3.1招标类型及范围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包括: 规划方案设计;111.3.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规划方案设计要求121.3.3设计周期要求设计周期:20日历天

6、13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14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1.8.1踏勘现场不组织173.3.1商务标编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1.1款183.3.2.1技术标编制形式明标193.3.2技术标编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1.2款203.3.3资信标编制内容 /212.2.1

7、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4月22日16时00分222.2.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16时00分233.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243.6.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 元整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收件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电厂支行银行账号:3310 1984 1380 5050 0394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16时00分(以资金实际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253.4.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资信标/264.2.1投标文

8、件提交收件人: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经济合作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9时00分275.1开 标开始时间:2015年4月30日9时00分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85.2.2是否需要方案介绍不需要29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306.4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方案评审)31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家327.4履约担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10.1.2不良行为未

9、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资格未被取消的。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5.2 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3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

10、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无需征得其同意。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7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

11、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招标人的补充约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

12、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9项所述的招标方式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项。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项。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项。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4项。1.1.6 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5项。1.1.7 本项目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6项。1.1.8 本项目总投资及工程概算造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7项。1.2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8项。1.3 招标范围、

13、质量、安全及工期要求1.3.1 本项目的招标类型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项;1.3.2 本项目的设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1项;1.3.3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2项;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合格条件。 1.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项。 1.4.1.2 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项。1.4.1.3 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项。1.4.1.4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项。1.4.2 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未有第

14、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1.4.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4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4.2 为本标段的设计监理人;1.4.4.3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4.4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4.5 与本标段的设计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4.6 与本标段的设计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有投资参股关系的;1.4.4.7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相互有投资参股关系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

15、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关系的;1.4.4.8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具有同一法定代表的关联关系的;1.4.4.9 被责令停业的;1.4.4.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4.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4.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责任事故的。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 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 踏勘现场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组织

16、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6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8.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任何判断和决策负责。1.8.5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9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5项规定

17、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 投标补偿费用无论结果如何,费用不补偿。1.11 知识产权1.11.1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本项目中拥有规划方案设计的使用权。中标人应确保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规划方案设计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1.11.2 招标人使用或借鉴其他投标人方案的,无需征得该方案拥有人的同意。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规划方案设计基本要求;第五章 规划方案设计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2.1.2

18、根据本章第2.2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1规定的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19、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提出。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2项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具体时间在招标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

20、,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3.1.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封面3.1.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1.3主设计师委任书;3.1.1.4投标函;3.1.1.5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3.1.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设计说明3.1.2.2现状分析图3.1.2.3规划总平面图3.1.2.4功能分析图3.1.2.5交通分析图3.1.2.6景观分析图3.1.2.7景观意向图3.1.2.8分期建设意向图3.1.2.9鸟瞰意向图3.1.2.10建筑单体意向图3.1.2.1

21、1主要节点意向图3.1.2.12拟投入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人员组成表(见技术标附表一)3.1.2.13资格审查资料:3.1.2.1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13.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1.2.13.3项目主设计师的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3.1.2.13.4项目主设计师简历表(见技术标附表二)3.1.2.13.5投标承诺书(见技术标附件一)3.1.2.13.6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人员相关资格资料复印件3.2 投标价格3.2.1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全部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内容的报酬。3.2.2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范围,自报投标总价。3.3 投标文件的编制3.

22、3.1 商务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7项的内容。 3.3.2 技术标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的形式编制,至少包括前附表一第19项规定的内容。3.3.3 资信标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0项规定的内容。(本项目不作要求)3.3.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4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5 投标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3.6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规划方案的设计要求、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设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招标

23、范围、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主要设计人员配备及事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5的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3投标文件的封面及相应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24、、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4.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投标人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3.5 投标有效期3.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3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

25、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的投标有效期内,本章第3.6.4条款至第3.6.6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6 投标担保3.6.1投标担保包括投标保证金。3.6.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4项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投标担保,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2 投标担保应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支付,投标人应将该款项缴入本须知前附表一指定的帐户内。 3.6.3 投标人只有把投标保证金缴入招标文件规定的账户时,才能获得招标人(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

26、证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3.6.4 投标担保的退还时间3.6.4.1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本招标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6.4.2 其他未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6.5 投标担保退取手续3.6.5.1投标人应凭收据到招标人(或相关部门)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中应详细写明投标工程的项目名称。3.6.5.2 中标人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持已签订(备案)的方案设计合同原件。 3.6.6 投标人若发生违反担保责任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6.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未提交投标文件;3.6.6.2 投标人

27、在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已经生效的投标文件;3.6.6.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6.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二个包封中(每个包封内有一本正本、二本副本),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4.1.2 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3 如果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如果包封

28、上没有按本章第4.1.1条款规定加以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 投标文件的提交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6项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文件收件人提交投标文件。4.2.2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4.2.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应按本章第4.1、4

29、.2条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4.3.3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第3.4.3、3.4.4条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5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4 投标截止期4.4.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6项规定。4.4.2 招标人可按本章第2.2条款规定以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

30、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5、开 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 投标人应到的人员5.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3 开标前验证5.3.1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本章第5.3.1.1条款至5.3.1.6条款规定的原始证件,招标人校验下列资料原件: 5.3.1.1 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5.3.1.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5.3.1.3 按本章第5.2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应到人员的身份证;5.3.1.4 需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

31、权委托书;5.3.1.5 项目主设计师的执业注册证书。5.3.2 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交上述相关原始证件,应在开标前办妥相关证明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并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5.4 有效投标人的确认5.4.1 违反本章第5.2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5.4.2 违反本章第5.3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4.3 经确认无误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5 开标程序招标人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5.1 宣布开标纪律;5.5.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5.5.3 宣

32、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5.4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5.5 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签字确认无误,或公证机构当场公证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开技术标、评技术标,评审结束宣布评审结果,再开启商务标;5.5.6 商务标开启后,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设计周期、设计质量等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评商务标,并汇总结果;5.5.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5.8 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33、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9项规定。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6.1.2.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1.2.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34、过程的保密6.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0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5、。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1项规定。7.2 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章第7.1条款所确定的中标人。7.3 中标通知书7.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2个工作日,并将于中标人确定后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7.3.2 公示期间,对该招标项目有投诉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查处。7.3.3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4 履约担保7.4.

3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2项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规划方案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不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将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7.5.2 合同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了有效的履约担保后才正式生效。7.5.3 招标人如

37、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招标人迫使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4 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设计。7.5.6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按经备案的合同条款进行结算,任何与该合同条款精神有抵触的其他协议都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

38、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本章第5.4条款规定确认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9、;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40、,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其他必要时,招标人将对中标方案进行涉及一个或多个方面的专项技术论证,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论证结果,在技术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随时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改进。附表一:中标通知书方案设计招标中标通知书项目名称交易登记号交易类别及阶段规划方案设计(中标人名称) :根据 招标文件和你单位于年月日递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现确定你单位为上述工程的中标人,主要中标条件如下: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中标范围:。中标价: 。设计周期:日历天。设计质量: 。主设计师(姓名): ,执业资格及证书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天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

41、签订后 天内到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方案评审)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投标人应当与其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名称保持一致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投标文件的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42、1条款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和第3.4.4条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评标投标文件标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具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条款规定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拟派主设计师执业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4条款规定不良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款规定2.1.3技术标技术标编制形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技术标编

43、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9项规定方案设计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方案设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4商务标商务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7项规定,内容齐全设计质量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1项规定设计周期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2项规定投标函按规定内容填写齐全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或量化因素评审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标细则”2.2.1技术标详见附件“评标细则” 详见附件“评标细则”2.2.2商务标详见附件“评标细则” 详见附件“评标细则”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条款规定的办法,按照附件2“评标细则”规定的评分办法或定标原则直接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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