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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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招租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江北区庄桥街道解放路公有用房招租项目项目编号:SGCG-2014-003招标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工商咨询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4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江北区工商咨询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解放路公有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SGCG-2014-003(14QTJB0001)二、招标内容:标项一:

2、庄桥街道解放路41号1、3、4幢部分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37.9平米,年租金底价人民币27.8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租赁起止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标项二:庄桥街道商贸中心解放路北面16间商铺,总建筑面积211.77平米,年租金底价人民币10.5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租赁起止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五、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

3、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书面文本在招标文件发售日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若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六、购买招标文件提供资料:1、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供:1) 营业执照副本;2)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3) 参加投标企业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2、如是自然人,则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八、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原花园宾馆内)九、开标时间:2014年5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十、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原花园宾馆内)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工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人:戴文亚 联系电话:13867862678 招标代理人: 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娜 电话:18967882690传真:81896118联系地址: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监管单位:宁

5、波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8738806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项目概况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二个标项,竞租人可同时投标二个标项也可选择任意一个标项进行投标。标项一:庄桥街道解放路41号1、3、4幢部分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37.9平米。标项二:江北区庄桥街道解放路北面16间商铺,地处庄桥商贸中心解放路,临近庄桥大街和公园路,朝向南。周边有庄桥购物中心,庄桥菜市场,庄桥邮政支局,商铺众多,商业氛围浓厚。周边邻庄桥中学和庄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邻“庄桥解放路”公交站,806路公交经过。(二)招标内容及要求1、合作方式:租赁。2、经营范围:经营的范围需符合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法律

6、法规的规定。3、租赁期限:标项一: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标项二: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4、水电、煤气、广电、电信等与租赁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付款方式:中标人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一周内付清2年的租金,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标项一为10万元人民币;标项二为4万元人民币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等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6、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中标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中标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

7、,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7、租赁期间中标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8、租赁期间中标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9、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0、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三)投标人对于本招标文件及附件所列内容予以确认,不得要求作任何变更及修改。(四)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投标无效;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弄虚

8、作假,隐瞒投标的真实情况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2、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其他行为。(五)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开标之日算起。(六)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费用自理。(七)招标代理人按本项目二年租赁中标总价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其收费标准按货物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该费用须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八)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如要踏勘现场的,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对其投标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9、。(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原花园宾馆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十)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于2014年5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原花园宾馆内)进行公开开标。二、招标文件的阅读、解释或澄清 (一)招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

10、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5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的编制使用简体中文(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1、投标函(格式一)2、报价一览表(见格式二)3、资格证明文件:1)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2) 投标人身份证明文件:a)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供:l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l 法人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l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三)。b) 如是自然人,则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的应提供

11、委托书。(三)要求1、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2、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和技术商务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认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投标人应确保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有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标。5、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自然人投标的自然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6、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7、投标文件的人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装订成

12、册。8、投标文件内容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在密封前如有必要修改时,修改之处必须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投标的自然人签字或盖章)。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日历天。10、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包封外应写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未按本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投标人应对其后果自负。四、投标保证金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组成部分。(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汇款人名称应当与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且

13、票据出票址或电汇汇款地应当在投标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汇入以下账号:户 名: 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帐 号: 810039550408093001注:汇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单位名称。提交时间:2014年 5月9日16 :00前(资金到账后投标人凭有效银行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处开据收据)(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四)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无息退还。(五)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

14、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签订合同。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开标时,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当众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三)投标书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随时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口头或书面解释,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应有单位授权代表签署(自然人投标的自然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加以修改。(四)投标文件的形式审查: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五)招标人根据招标

15、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六)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有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活动。(七)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情况对外透露。(八)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六、评标方法、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承租需求、在租金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承租以最高报价的承租方中标;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七、投标无效条款(一) 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的;(二) 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或代表签章(或签字)的;(三) 投标文

16、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四) 投标文件内容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五)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自相矛盾的;(六) 投标文件超过规定期限送达的;(七) 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八)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九) 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底价的;(十) 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八、签订合同(一)招标人在定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所有未中标人。(二)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人(租赁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中标单位对所承诺

17、的服务条款应尽责履行。在房屋租赁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租赁方未按照投标承诺进行服务的,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四)招标人在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后三日内将房屋移交给中标人,以发出房屋移交通知书并交于承租户为交接完毕。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标过程中若因无效投标或投标人中途退出等因素,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同意后可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投标人只有一家时应再次公开征集竞租人,仍只有一家的,按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报请协议租赁方式。(二)本招标文件及附件与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

18、投标方中标后,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和承诺。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 标 函 :根据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全权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投标方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优质的房屋租赁及管理维护服务。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投标方对于本招标文件及附件所列全部内容予以确认,不要求招标方作任何变更及修改。4、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6、

19、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拒签协议的,我方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8、我方承诺在项目的招标过程中,诚实守信,依法参与竞标。9、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投标方名称: (公章)全权代表姓名、职务: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签字:格式二报 价 一 览 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单位:元投标项目投标金额(元)标项一:庄桥街道解放路41号商业用房每年租金: 二年合计租金(小写):二年合计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20、 佰 拾 元整租期:二年付款方式: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一周内付清2年的租金,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予出租方,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等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标项二:庄桥街道商贸中心解放路北面16间商铺每年租金: 二年合计租金(小写): 二年合计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期:二年付款方式: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一周内付清2年的租金,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予出租方,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等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自然人投标的自然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备注:1、竞租人可同时投标二个标项也可选择任意一个标项进行投标。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

21、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标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 标 单 位 全 称)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 项目与乙方(以下简称本案)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租赁范围:第二条 租赁价格

22、:合同期年租金为 元。第三条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第四条 押金(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租赁和管理维护义务,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并结清全部费用的,该押金在租期结束双方办理结算及房屋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 租金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按投标书中承诺的方式支付二年租金,否则即违约。第六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租赁房屋必需的水、电等配套设施;2、指派一名人员负责本租赁项目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工作;3、甲方保证对合同项下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二、乙方责任1、不得将所

23、租赁的房屋转租;2、负责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管理和设施维修;3、因经营管理确有需要,乙方在不改变合同项下房屋原有结构的前提下,可对部分房产进行装修和装饰,费用自负;租期结束后,房屋装修产生的添附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亦不再另行补偿;4、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履行本合同,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害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或以此对外抵押担保,不得利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非法经营。6、乙方在承租期间水电、煤气、广电、电信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7、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内容。第七条 服务费约定如乙方实际

24、经营收入低于本合同约定租金,则亏损部分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第八条 发票开具约定:甲方提供相当于中标所确定的租金金额的收据。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于本项目租赁的相关定价、调价及经营策略,均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订立,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无故违约或终止。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需提前退租,须经甲方同意,且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赔偿甲方1个月租金。第十二条 如乙方违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 伍 万元整,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押金不予退回。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后,如遇不可抗力、国家拆迁或国家的政策、法律调整等原因,造成合同难以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秉持公平诚信原则,经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执壹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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