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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 建设移交(BT)项目招 标 文 件标段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名称) 建设移交(BT)项目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 年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41. 招标条件4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43. 投标人资格要求44资格审查方式4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6投标文件的递交57发布公告媒介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 则10(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5(四) 投 标26(五)开 标28(六)评 标29(七)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授予30(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1(九)纪律和监督31(十)其他33第三章
2、评标办法34评标办法前附表34一、评标方法37二、评标方法及标准37三、详细评审4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5一、总 则45二、项 目47三、项目部47四、投 资47五、建 设49六、移 交51七、回 购52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3九、不可抗力、风险责任与保险54十、违约和争议55十一、送达与通知事项56十二、特别约定事项57十三、合同的份数、生效58第五章 拦标价68第六章 图纸69第七章 工程建设标准7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1一、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74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81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94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102(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04(二)营业执
3、照105(三)资质证书105(四)安全生产许可证105(五)云南省外企业承诺函105(六)投标人近 年财务状况105(七)投标人企业信用105(八)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06(九)投标人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人员情况107(十)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情况108(十一)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简历109(十二)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110(十三)民工工资发放承诺110(十四)银行资信证明110(十五)承诺书111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建设移交(BT)项目(标段号)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己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文号(
4、如有)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投资建设单位,招标人为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_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回购期、回购价款的支付方式、投资回报率、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有)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证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其他相关要求)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设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5、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3.4投标人可同时为 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多标段时的中标方式)。4资格审查方式4.1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详细地址)持(须携带的公司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
6、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8楼)。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筑工程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昆明日报上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7、:1.1.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移交(BT)项目1.1.5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1.1.6合同段划分1.2.1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负责投、融资,招标人负责回购,回购款由 统筹安排。1.3.1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融资、建设及移交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的 等主体工程由招标确定的BT方融资建设、实施;本项目的 等前期工作由BT方负责融资,招标人另行负责实施;本项目的 等附属工程由BT方负责融资,由招标人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招标并组织实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范围为准,未包含部分由招标人负责实施,由BT方负责融资。(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
8、文件要求,执行 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1.4.2投标人合格条件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七个工作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十五个日历天前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上,
9、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工期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包括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七个工作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及时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及时确认3.2投标报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3.4.1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5.1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和网银方式,其他方式转账
10、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的金额: 元(大写: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前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称: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霖雨路支行账号:871903277110505地址:昆明市霖雨路160号邮编:652004联系电话:0871-5886764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若分标段投标的,还需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方自负;3、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4、投标人
11、于保证金转账后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室(昆明市东风东路建业商务中心A座9楼906室)领取保证金到账回单。3.8.3投标文件份数文档标书: 份正本 份副本 ;电子标书:一份(刻光盘)。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应单独分册,提供 份正本, 份副本。3.8.4签字或盖章要求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名或盖其私人印章;在投标人(投标单位)盖章处盖单位公章。4.1.3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12、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8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8楼)。5.3开标程序( 1 )密封情况检查:( 2 )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计划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昆明市招标办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5.3评标办法执行昆政办2010141号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商务评审: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技术评审:技术部分通过技术审查的最低分值为 分。若出现总报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技
13、术评审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列。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当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小于10%(含10%)时,中标人交纳10%的履约担保,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汇票。当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大于10%时,中标人交纳的履约担保不得低于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其中,中标价10%可为现金、支票、汇票,剩余部分须交纳现金。注意事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总 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招标人采用BT模式通过
14、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建项目部,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时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融资金额、融资时间要求及施工进度安排筹措资金、分次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按确定的建设计划和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支付办法向中标人支付回购价款。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共设 个标段,该项目为第 标段。1.1.7 回购价款的支付:项目回购期、投资回报率等内容。1
15、.1.8 词语定义:1.1.8.1“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1.1.8.2“投标人”系指满足招标文件对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要求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1.1.8.3“BT方”系指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和施工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1.1.8.4“项目部”系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设立项目部的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拟派人员情况为(项目名称)建设移交(BT)项目投资、融资和施工而组建的机构。1.1.8.5 “BT工程”系指本次招标涉及的内容。(项目名称)采用融资、建设及移交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的 等主体工程由招标确定的BT方融资建设、实施;本
16、项目的 等前期工作由BT方负责融资,招标人另行负责实施;本项目的 等附属工程由BT方负责融资,由招标人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招标并组织实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范围为准,未包含部分由招标人负责实施,由BT方负责融资。1.1.8.6“里程碑”系指招标人根据项目时间和进度的需要而制定的关键的工作任务和完成关键的工作任务的时间点。里程碑的具体内容为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1.8.7“回购价款”系由本项目的回购基数(按BT方融资并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资金总额为基数)、融资利息及融资回报费构成。1.1.8.8“回购基数”系指BT方融资并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资金总额。1.2 资金来
17、源及概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前期情况:(1)设计单位招标人委托 (设计单位名称) 为本工程的设计单位,由其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对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负责,设计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融资款中进行列支。工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以后的设计修改内容及施工设计服务的有关工作由招标人负责。(2)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和施工准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实施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工作,所需支付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融资款中进行列支。(3)工程监管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4)工程协调管理
18、本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5)工程监理BT工程的监理单位由招标人通过招标另外确定,监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监理单位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理服务费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融资款中进行列支。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
19、加本招标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1.5.3中标人应按云价费发1999184号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支付本项目招投标公证费。1.5.4招标信息服务费及场地使用费由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按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云计价格(2002)382号文的规定收取,招标信息服务费及场地使用费(含招标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1.5.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0、。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
21、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人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3 中标人的要求1.13.1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BT方)后,要求其分 次将总额为 元融资款汇到招标人该项目建设的银行专项帐户。实际的融资总额,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BT方必须予以认可。1.13.2 对招标人前期
22、已经完成的所有工作成果和委托事项(即招标人已委托的设计、监理等),BT方应无条件接受。1.13.3 BT方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实施建设。如有变更(指工程范围、工程规模、技术标准的变更),BT方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才能实施。1.13.4 BT方应配备能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具有投资、建设、管理和施工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组织、协调,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除特殊情况外,未经招标人同意,BT方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管理负
23、责人)不得更换。1.13.5 本工程由中标人或中标人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承担。本主体不允许分包,如非主体工程如需分包,则按相关分包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1.13.6 对于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BT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所报材料进行采购,在投标阶段未明确的设备材料应报招标人并经同意后进行采购。1.13.7 BT方须按月向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完成情况表,经监理单位及相关造价控制单位核实后,招标人将按照所完成工程量及中标单价计算工程进度款并进行支付。BT方应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因与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及劳务分包商之间结算纠纷而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拖欠
24、民工工资。1.13.8 由BT方负责施工的工程,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出工程验收报告,并负责解决验收的质量问题及质保期的工程质量问题。1.13.9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BT方应负责按昆明市和国家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物品、设备操作维修手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竣工资料和项目档案提交给招标人。(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拦标价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5、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时间不足,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26、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和电子文件五部分组成。3.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4)投标承诺函;(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6
2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9)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10)云南省外企业承诺函。3.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说明(2)工程项目投标总价(3)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8)暂列金额明细表(9)主要材料价格表(10)材料暂估价表(1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3.1.4技术部分及融资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部的组织管理(1) 项目部组建及管理方案(2) 计划投入项目部的主要人员情况表(二)施工管理(1) 施工总
28、承包组织与管理方案(2) 计划投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3) 施工计划(含工区配置方案,工、料、机配置方案等)(4) 施工进度及保证措施(5) 施工机械与设备(6) 与其他专业工程配合工作(7) 质量管理与保证方式(8)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维护方案(9) 施工人力与设备配置方案(10)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方案(三)配合方案(1) 监管配合方案(2) 施工监理配合方案(3) 通车及交工验收配合方案(四)重点及难点分析(1) 对本项目的建设重点、难点的分析处理和保证措施(五)服务承诺(1) 对招标人的服务承诺和说明(六)融资方案3.1.5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29、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云南省外企业承诺函(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7)投标人企业信用(8)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业绩(9)投标人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人员情况(10)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情况(11)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简历(12)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13)民工工资发放承诺(14)银行资信证明(15)承诺书3.1.5电子文件包括所有说明和文档在内的电子文件。3.2 投标报价 (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及项目情况)3.2.1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3.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
30、须知第1.3.1条、1.3.2条、第1.3.3条、施工图纸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4投标人应对BT方负责建设并实施的工程部分按照招标文件所给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全费用单价报价。 3.2.5投标人应按要求填报融资回报率,要求不得高于 %。融资回报费为按BT方融资并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资金总额为基数,与中标的融资回报率的乘积,融资回报费不计利息,并与最后一次回购款一笔支付。3.2.6投标人应按要求填报融资贷款利率。本工程投标时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 日公布的
31、至 年(含 年)的贷款年率 为基准。投标人填报融资贷款利率时,不得高于此基准利率,所报融资贷款利率与招标时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的差额将作为BT投融资合同中计算融资贷款利率的依据,差额不允许调整。BT投融资合同签订的融资贷款利率等于合同签订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减去此差额的利率计算。融资贷款利息不计复利,融资贷款利息与最后一次回购款一笔支付。在回购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则按以下方式对本融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BT投融资合同签订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相比调整的幅度小于或等于0.5%,则本融资贷款利率不进行调整;如果调
32、整的幅度大于0.5%(不包括0.5%),则融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投标文件承诺的下浮差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融资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付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3.2.7计息额:按BT方融资并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之时的金额计息,如利率需调整,则根据融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后的利率分段计息,按月结算,但累计到第 次回购款支付时一笔支付,不计复利。3.2.8计息周期: 分 次结息,第一次结息日为支付第一次回购价款时,计息周期为 %的回购基数资金占用的时间段;第二次结息日为支付第二次回购价款时,计息周期为 %的回购基数资金占用的时间段;第三次结息日为支付第三次回购价款时,计息周期为
33、%的回购基数资金占用的时间段。所结利息累计在最后一次回购时一并支付,不计复利。3.2.9投标人应按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云建标200963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云建标2006295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107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
34、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云建标20055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云建标2008201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等相关配套计价文件的规定的原则和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并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和顺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填写。针对BT方负责建设并实施的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同时不得高于招标人规定的拦标价。3.2.10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及工程量进行认真核实,投标人认为还有其他项目需要补充的或工程数量有差异的,须及时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招标人核实后可能
35、对所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必要的调整。招标时的工程量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不一致时,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并经政府部门指定的审计单位审计审定后的数量结算,全费用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BT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3.2.11投标人应针对BT方负责建设并实施的工程投标报价做出相应全费用单价报价分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是综合性的,其单价应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质检(自检)、材料试验、措施、施工排水、雨季排水、交通疏解、安装、缺陷修复、废弃物处置、夜间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乙方
36、应配备足够的保通设施和相应保通人员以满足保通工作的需要、环境保护、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并综合考虑风险费及配合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投标人应按提供的标准格式计算全费用单价,以供招标人审核。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为全费用单价。投标时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3.2.12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如材料、人工、运输等费用)、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安全措施费、检测费、调试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质保金等,直至工程验收合
37、格、保修完毕及移交的所有费用。3.2.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均是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本须知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并获得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使用,以及工程保修期工作等所需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价。3.2.14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工程范围变更导致的新增工程项目,且实际变更的工程项目的单价在原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则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时确定的计价依据、投标时所报的材料单价(已有材料单价的)或投标当期的材料信息(投标时无相应材料单价的)编制单价并提供单价分析表,价格水平应与原投标报价水平保持一致。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执行,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时按定额价格下
38、浮 %计算。3.2.1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16投标人所报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编码及细目名称必须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细目编码及细目名称一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作任何改动。3.2.1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和材料报价表中对应材料的单价应当统一。不统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询标,并按修正条款进行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3.2.18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
39、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3.2.19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公布拦标价及工程量清单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填报的BT方负责建设并实施的工程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规定的拦标价。3.2.20对拦标价公布表中固定费用项目,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给定的价格进行填报,不得更改。此部分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情况控制使用。3.2.21招标人保留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不平衡单价调整的权利。3.2.22本工程有关土石方的取、弃土场、运距等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每天所取土石方及弃土须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土石方及弃土在现场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影响其他工程的正常施工。3.2.23主要材料(仅限于钢材、水泥、沥青)价的调整按云南
40、省建设厅云建标20055号及云建标2008201号文件执行。3.2.24政策性调整不做调价因素,招标人不做调整。3.2.2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由于市场价格变化而导致的成本增加,以及对已完工程的管理、维护、保养、加固、机械停置等费用发生的风险。3.2.26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结合市场因素及自身实力进行报价,结合并执行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云建标20082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填报。3.2.26.1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包含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
41、,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 3.2.26.2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投标人承担。3.2.27 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预留金、采用固定价格所测算的风险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施工配合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其他项目费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标准管理
42、规定进行报价;其他项目费不得低于有关规定的下限。3.2.28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数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算,施工增量投标人综合考虑到全费用单价中。工程中间计量及竣工结算时,工程数量计算严格按该计价规范执行。3.2.29招标人有权提前回购。3.2.30投标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本项目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中标。3.2.31回购价款的支付:本项目的回购价款由回购基数( 亿元)、融资利息及融资回报费构成。融资利息为在回购基数( 亿元)的基础上,以BT方投标填报融资利息及确定的回购价款支付计划计算的回购期内产生的利息。工程交付使用后,回购方分 次将工程回购款支付到BT方指定专户,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预计在工程交付使用 (时间) 后,支付工程回购款的 ,第二次回购款在支付第一次回购款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