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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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装修工程招标编号:YNYC2010ZF018序号项 目金 额小 写大 写1直 接 工 程 费2措 施 费2.1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费的合计2.2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合计2.3其他措施费3其 他 项 目 费4管 理 费5利 润6规 费7税 金8投 标 总 价9质 量 承 诺10工 期 承 诺 日历天11投 标 保 证 金12说 明注册造价师或预算员(签字并盖 章):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时间: 年 月 日注:(1)另外应提供详细工程预算书及主要材料报价明细表;(2)其他

2、措施费是指通用项目措施费中除2.1、2.2中费用外的其他费用与专业项目措施费中除垂直运输费外的费用的合计。(3) 此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应放在投标书的扉页。目 录第一章 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技术规范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图纸及拦标价投 标 邀 请 书 (被邀请单位全称):中国光大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装修工程(招标编号:YNYC2010ZF018)具备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8月6日-8月9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出售。整套文

3、件的售价为: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图纸押金:壹仟元整(¥1000.00)若需邮寄,另加壹佰元整(¥100.00)。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其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本投标须知规定的相关资料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五华体育馆环城西路口)省社科院新楼9楼E座联 系 人:张

4、韵 朱彦 联系电话:0871-4103756传真:0871-4105031 邮编:65003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昆明滇池支行银行账号: 7302010182600001371第一章 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项目内容提要11.1.1建设单位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1.1.2工程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装修工程31.1.3工程地址昆明市高新支行41.1.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装修工程,详见本项目施工图51.1.5承包方式采用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总价包干方式61.1.6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72.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招标答疑及招标准

5、备期间发出的通知书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2.2工期要求招标人对项目的期望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由投标人自报。93资金来源自筹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壹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116.1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地点:昆明市高新支行图纸答疑按投标须知6.3条发放给投标方129.5拦标价本工程设有拦标价1312.1工程计价方式预算综合报价1414.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15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进账单、支票进账单、电汇(保证金退还时为支票形式)1616.1投

6、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附报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并复制成计算机光盘。17172投标文件的装订按目录顺序装订。1818.1投标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时间:2010年8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会议室1919.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0年8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会议室2030.3履 约 担 保 金合同总价的8,对等开具21其它评标方法综合报价评标22其它招标文件费用1200.00元二、投标须知(一) 总则1工程说明1.1 本工程简要情况如下:1.1.1 建设单位: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1.1.2 工程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昆明高新

7、支行装修工程1.1.3 建设地点:高新支行1.1.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装修工程,详见本项目施工图1.1.4.2三通一平已完成;1.1.4.3现场交通条件:便利;1.1.5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总价包干方式。1.1.6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投标人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及自身实力,自报合理违约责任承诺。1.2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 建设依据; 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次招标工程的范围: 2.1.1本项目的基础试桩工程;2.1.2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

8、计文件资料、招标答疑及招标准备期间发出的通知书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招标人对项目的期望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由投标人自报。3 资金来源:4合格的投标人4.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4.1.1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应具备良好的施工业绩及财务状况,先进的技术装备,较强的技术力量;4.1.2投标人拟定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依法取得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通过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4.1.3具备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颁发的金融机关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办法培训合格证书。4.2 本工程严禁转包,禁

9、止违法分包。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现场踏勘6.1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去现场踏勘或未提出要求的,将被视为已进行过“现场踏勘”。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请于开标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到云南云创招标

10、有限公司,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现场踏勘、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的修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二)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技术规范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图纸及拦标价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11、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不论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

12、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13、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9.5本项目编制的拦标价将在开标前15天公布。若投标人对拦标价有异议,应于开标前10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将根据异议对拦标价进行复核,并公布复核结果。若复核工作影响开标时间,招标人将重新公布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与招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

14、标文件有投标函、商务投标书和技术投标书三部分文件组成;11.2 投标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投标函(综合说明);11.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1.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11.2.4企业基本概况表;11.2.5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1.2.5投标人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1.2.5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1.2.6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1.2.7招标人所要求的承诺书。11.3 商务投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 投标报价一览表;(严格按附表三格式填写)11.3.2投标报价的说明;11.3.3投标报价汇总表;11.3.

15、4详细的投标预算书;11.3.5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按附表四格式填写,拦标价所附主材表的提供的材料清单必需报价,如不报价,不报项按零分计算);11.3.6 投标预算材料报价表(按附表五格式填写,所列材料项目与11.3.5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一致)11.4 技术投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 施工技术方案;11.4.2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1.4.3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4.4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11.4.5 施工主要工序;11.4.6 施工机械投入;11.4.7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11.4.8 施工总平面图;12投标报价12.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及招

16、标文件补充答疑,结合自身实力自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2投标人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报价,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一定中标。12.3其他主要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承包方必须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型号。投标人应结合自身进货渠道及承受能力自报,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变动由承包方自行消化;12.4报价依据:详见本项目拦标价编制说明。13投标货币13.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

17、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条款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保证金15.1.1投标人必须于2010年8月26日17:00前向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提交人民贰万伍仟元(¥25,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明滇池支行账号:730201018260000137115.1.2 为使开标活动免受由于投标人行为所引起的风

18、险,其有效期从开标日起计算,不少于60天(日历日);15.1.3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进账单、支票进账单、银行汇票,不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书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15.1.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支票形式退回);15.2 投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2.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5.2.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一同密封,投标文件以密封方式报送。

19、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投标人的投标书的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书面文件的正本为准,且按最不利益该投标人的原则处理。16.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页须盖企业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16.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

20、人签字或盖章。17投标文件的格式、装订、密封和标志1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17.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书按目录顺序装订。投标书按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合并同装入一个包装袋内后密封,在包装袋封面注明“投标书”,投标书各分册应具有相应标志; 17.3投标书的密封:投标书封袋的开口处应加贴密封纸(条);17.4封袋应写明概述中所述的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字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和投标日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0年8月27日上午10:00前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光大银行昆明分行

21、会议室18.2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投标人。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7日上午10:00整。1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19.3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4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退回给投标

22、人。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21.3.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1.3.2非常清楚地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3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3、21.4 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不予退还。(五)开标22.1 开标时间:2010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00整。开标地点: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会议室22.2开标有关领导部门的监督下,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招标人主持当众开标。22.3投标人需带到开标现场的资料:(本条要求出示原件资料,任何形式的替代资料均无效,资料不全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退还其投标文件)。22.3.1营业执照原件;22.3.2资质等级证书原件;22.3.3拟主持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原件; 22.3.4安全生产许

24、可证书原件;22.3.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2.3.6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原件或复印件);22.3.7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颁发的金融机关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办法培训合格证书。22.4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还投标人;不予送交评审。22.5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22.5.1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开标过程由有关领导部门进行监督。 22.5.2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25、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2.6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7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六)评标23评标依据本项目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七部委30号令、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4395号文)等的规定。24评标会议24.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4.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在“建设工程招标评委

26、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与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4.2.1投标人或投标主要负责人近亲属;24.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4.2.3与投标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4.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投

27、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2 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1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28、。27. 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属于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a) 是否低于成本价;b)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c)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d)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f)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g)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h)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

29、性要求;j)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承诺。28.算术错误的修正:28.1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时,将对每一个投标文件的预算书作检查,若存在算术错误的,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七部委12号令)进行算术修正。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8.1.3投标人拒绝对存在算术错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9详细评审29.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

30、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分为技术部分评审和商务部分评审;29.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并标明排列顺序。29.3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报价低的排名靠前。29.4评标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七)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产生的中标人。30.2定标后,招标人应于定标之日起15日内向业主单位递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公示3日内未发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

31、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0.3发放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使用建设部的合同示范文本草拟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有效工作日内,乙方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1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额。如不按期提供履约保证金额的,中标通知书无效。31中标通知书31.1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1.3招标人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

3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廉政合同,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所引起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予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

33、人。32.4投标人在投标中投标报价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投标人一旦中标,若因报价过低,致使合同无法签订和履行的或在合同签订、履行中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按下列规定执行:32.4.1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当责任;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市场行为记录;32.4.2不履行合同的,除扣留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此外,发包人可将

34、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不良行为记录;32.4.3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发包人不给予调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可将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八)其他条款 33本工程由招标人负责对投标人的资质、招标文件进行审定,负责开标、评标、定标的相关工作。本工程招标由上级监管部门全过程监督;委托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服务。3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或忽略,其后果自负,招标人

35、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索赔要求。35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中所报的质量、报价、工期等内容提出实质性调整;不得变更和修改承诺条件及合同主要条款。36工程完成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竣工图2份,验收资料2份,且有关资料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向地三方提供。37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38投标人如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可参加投标,否则可拒绝投标。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1合同签订1.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范本GF-1999-0201)、廉政合同(合同范本)等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等作

36、为合同附件。2承包范围2.1见本招标文件招标须知2.1条所确定的工程发包范围即为本工程施工的承包范围;3发包方式3.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总价包干方式。4合同价款4.1中标人的投标总价即为合同价,合同存续期间,除工程变更外,双方不得提出增减造价的要求。5工程变更5.1若施工中发生设计增减变更,以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经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按规定共同确认签证,办理设计变更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5.2若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业主、监理方、设计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5.3工程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监理方及发包方共同批准签证,并以书面的工程变更通知书

37、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方能对相关工程进行变更施工;承包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工程进行变更施工,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6投资控制6.1为了控制投资总额,总价包干范围内的工程修改变更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现场预算外费用签证,可以在结算时调整包干总价外,其它任何情况均不得调整包干总价;6.2工程变更按实际增减办理签证(所调整部分只限增减变更部分,其他不作调整);6.3若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价格信息,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价格又低于投标报价时,承包方不得拒购。工程结算时按实扣减。7质量标准7.1按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标准为工程施工质量标准;8施工工期8.1按承包方在投标书中的承诺工期为施工工期 9开工

38、、竣工日期9.1双方根据工程实际商议确定。10发包方责任10.1保证建设资金到位。10.2施工现场三通一平。10.3保证施工用水、用电供给,费用由承包方按表计量定期交纳。 10.4协调设计、监理与施工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组织施工、技术等有关会议;10.5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施工场地;10.6交验施工控制点;10.7施工中有权对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并委托监理。11承包方责任11.1中标人进场施工前必须办理完所有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后,招标人若发现施工队伍、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经理忽视工程质量、进度、难以胜任者,招标人

39、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11.2 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承诺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有关规范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施工中隐蔽工程按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必须经监理核验签证,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一切后果概由承包方负责;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验收标准,严格按建设部有关现行建设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规范、规定执行。质量评定由质量评定小组评定。11.3保证按投标工期完工;11.4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02号令执行;11.5保

40、证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编制完整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六套,经核验签证后交发包方;11.6参加施工的技术工种人员都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11.7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报发包方及监理单位审核认证。11.8造价11.8.1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中。11.8.2工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依设计院或发包方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经发包方同意,监理签证认可后,在结算时经有关单位审核后进行增减。11.8.3对于发包方范围以外的设备安装等项目,承建单位须密切配合和协调管理。11.9建筑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经监理或发包方二次抽验合

41、格并签证后方可使用。11.10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11.10.1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11.10.2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和施工现场保卫由承包方负责。11.10.3在施工期间,承包方若未按规定文明施工,所有违章罚款由承包方负责。11.10.4承包方必须保证相邻建筑安全。11.10.5建设单位为施工在现场配备的设备,请中标单位负责维护保养、使用时计量计费。12工程的验收12.1承包方应严格按图施工,按国家颁发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及验收,同时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12.2发包方将委托有权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按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进行检

42、查验收;12.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责任概由承包方承担并返工至合格;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2.4承包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须经监理方、发包方验收,办理验收合格签证手续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不经签证就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而造成的质量责任,概由承包方承担并返工至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3工程款的拨付13.1本项目的工程款的拨付以合同签订的方式为准;1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档案资料交验完毕,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扣除工程保修金,付清尾款。13.3工程保修金为工程审定后结算款的5%。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保修金;13.4工程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

43、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13.5 工程承包范围内外的增加工程不付预付款和进度款。13.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4违约责任14.1承包方违约责任:对于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承诺自身违约愿意承担的责任,且其提出的责任承担方式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行业法规规定的部分,按其所提出的责任承担方式执行;承包方在投标书中未提出的违约承担方式的部分,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行业法规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订立;14.2发包方责任: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行业法规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订立。15不可抗力15.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的

44、解决办法,由双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的行业法规相关条款规定协商订立。16争议解决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或者调解不成的,可由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7合同其他事宜17.1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的行业法规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订立。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七部委30号令、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

45、(暂行)办法(云建建2004395号文)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参加详细评审及打分。3、本工程招标设有“拦标价”,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属于工程技术相对简单、施工技术要求一般的工程。4、详细评审分为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二)说明5、评标方法说明工程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时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书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方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Z = a S + (1-a) J其中: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a:指权重数为0.90。6、扣分情况说明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最后得分中扣分:6.1投标人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间内每次投标扣4分;6.2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间内每次投标扣3分;6.3投标人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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