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制取生物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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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沼气制取生物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货物)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须知表 3第三章 招标产品参数及要求 5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9第五章 合同书 15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 16第七章 投标书格式 20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1、招标人名称: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招标编号:0677-N130516-704/L4、项目名称: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沼气制取生物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5、招标内容:共四个包。包一:沼气压缩机三台;包二:冷水机组一套;包

2、三:脱水系统一套;包四:沼气膜式储气柜一套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均可参加,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2)投标人具备承揽本项目的条件,须能满足设备验收要求;(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及备品备件库;(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时间:2013年6月14日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1)、用现金现场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大图复印部招标文件出售人:荣金丽

3、 电话及传真:0635-2928812 (2)、以电汇方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写清所投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开据发票单位名称、贵公司详细邮寄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直接将电汇底联传真至我公司。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开标地点:龙口华龙大酒店11、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招标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田辉电 话:(0635)2185886 15963191001传 真:(0635)2185876 电子

4、邮箱:15963191001邮 编:252000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银行行号:304471042405第二章 投标须知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沼气制取生物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2招标内容包一:沼气压缩机三台;包二:冷水机组一套;包三:脱水系统一套;包四:沼气膜式储气柜一套3招 标 人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交货地点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5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均可参加,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2)投标人具备承揽本项目的条件,须能满足设备验

5、收要求;(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及备品备件库;(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8交货期自报最快交货期。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30%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后付合同总额30%,安装调试合格并提供全额税务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30%,余款10%做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付清。10投标保证金不低于投标金额的0.3%,开标前电汇至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或现金交至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务组。11招标代理服

6、务费招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3%收取(由中标人承担,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2资金来源自筹1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1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16开标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17开标地点龙口华龙大酒店。18联系方式招标人: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景伟 电话:1396388866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编:252000项目联系人:田辉 联系电话/传真:(0635)2185876/1596319100119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7、信息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支行营业部账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行号:304471042405第三章 招标产品参数及要求一、主要招标内容为:包一:沼气压缩机三台;包二:冷水机组一套;包三:脱水系统一套;包四:沼气膜式储气柜一套。二、详细参数及要求包一:沼气压缩机三台项 目额定工况压缩介质沼气气体成分: (V/V)饱和水蒸汽 ;CH4:50%65%;CO2:35%50%;H2S:15ppm使用地海拔高度22米,沿海进气流量活塞式820Nm3/h(标况为20,101.325KPa)螺杆式1000Nm3/h进气压力 KPa(G)微正压(0.51

8、KPaG)排气压力 MPa(G)活塞式0.9或1.4,螺杆式1.2排气含油量要求(ppm)3进气温度40排气温度40冷却方式风冷或风冷+二级水冷现场环境要求防爆控制柜要求防爆气缸润滑方式无油润滑控制要求PLC控制关键点可传至DCS监控气缸排水要求集中排水、自动排水供货期100天注:1、需同时报0.9MPa和1.4MPa两种规格。2、本参数仅供初期招标使用,具体选型参数以最终设计为准。提供启动电流。包二:冷水机组一套项 目额定工况正常制冷量 Kcal/h12万15万最大制冷量 Kcal/h20万蒸发端入口压力 KPa(G)400冷水水量 m3/h50冷水进水温度 89冷水出水温度 6防爆要求现场

9、电器及控制柜均防爆控制要求PLC控制关键点可传至DCS监控运行时间24小时连续运行其它要求禁用盐水机,提供能效比注:本参数仅供初期招标使用,具体选型参数以最终设计为准。包三:脱水系统一套项 目额定工况生物天然气成分 V/V饱和气态水 ;CH4:9799%;CO213%;H2S:10ppm正常工作流量750Nm3/h(标况为20,101.325KPa)最大工作流量1200Nm3/h(标况为20,101.325KPa)正常工作压力 MPa(G)0.8最大工作压力 MPa(G)1.4工作温度 10出口露点要求 常压露点-65防爆要求现场电器及控制柜均防爆单塔吸附周期12小时控制要求PLC或DCS控制

10、,可由露点值连锁控制再生切换运行时间24小时连续运行再生方式等压再生,无返流气注:本参数仅供初期招标使用,具体选型参数以最终设计为准包四:沼气膜式储气柜一套项 目额定工况压缩介质沼气气体成分: (V/V)饱和水蒸汽 ;CH4:50%65%;CO2:35%50%;H2S:15ppm使用地海拔高度22米,沿海进气流量1500Nm3/h(标况为20,101.325KPa)连续进出气。进气压力 KPa(G)微正压(0.55KPaG)设计压力 KPa(G)2.5-3KPa进气温度50储气量0-2000 Nm3控制要求存气量显示,输出至PLC或DCS系统控制仪表要求防爆其它带泄压保护装置,排水装置,采用进

11、口膜,双膜。注:本参数仅供初期招标使用,具体选型参数以最终设计为准。三、投标人须提供的技术资料 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所供设备的任何漏项和缺项,既使未在供货范围中列出但依据合理判断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内应该包括的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短缺的或遗漏的设备、装置、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无偿交付招标人;2、投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操作使用说明书等;3、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提供材料的产地、材质报告单;4、凡每台需有一套标准配置的附件或专用工具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应包括在该设备中。四、售后服务1、投标人应为用户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2、

12、迅速快捷的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3、在设备保修期内如设备损坏时,投标人应迅速派员及时解决,同时投标人承担设备配件及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于投标人原因时拖延而造成招标人生产损失由投标人赔偿;4、设备交货后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方要求安排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5、对以上技术服务应有明确的时间承诺,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五、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1、设备在指定现场进行外观验收,如长途运输,损坏外体及零部件,招标人拒收。2、概述2.1本项要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的要求。2.2 工厂检验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

13、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零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六、安装及培训1、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2、投标人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和安装调试中对用户进行技术免费培训(操作、维修等),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3、培训应能使招标人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较为熟练地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七、本次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报价中含17%增值税和运费(一票到厂价),报价中要求有较详细的分项报价。整套供货。常用备件,需报单价。

14、八、投标人必须投报的内容1、详细设备供货明细: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外购设备厂家、单价、合计、总价等。2、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对售后服务期限、免费服务期限、厂家免费维护保养周期、最快到达时间、服务范围等情况做详细说明。3、必须注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设备到货所需时间,即供货期。九、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资料。2、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详

15、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十、交货地点:山东振龙生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合格投标人:1.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投标。1.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1.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产品及服务3.1 除非有明确说明,投标人所投

16、报的产品应该是全新的、符合要求的成熟产品。3.2 投标人保证,招标人在使用中标产品及服务的任何部分,免受第三方有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二、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 要求提供的设备、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 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

17、源)。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投标函(2)唱标一览表(3)招标产品报价明细表(4)设备及材料细化清单(5)随机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6)供货范围内专用工具清单(7)安装、调试、操作培训报价表(8)技术规格偏离表(9)商务条款偏离表(10)资格

18、证明文件(11)售后服务承诺(12)技术文件(13)业绩一览表格式(14)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8.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8.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包括按有关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证明、合格设备和服务的证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以及“投标须知表”中列出的经验和其它业绩证明。8.2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9. 证明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 投标人应提交其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 设备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设备主要技

19、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设备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须知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设备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10. 投标报价: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0.2 投标人要按招标产品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0.3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设备,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10.4 招标机构不接

20、受任何选择报价,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 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须知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 投标保证金:请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方式。11.3 任何未按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并交纳招标代理费后退还。11.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确定后退还。11.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

21、合同;(3)中标人未按“投标须知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12.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应自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副本及电子版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以及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对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

22、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4.2 唱标一览表、招标产品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见第七章投标一览表下方的说明),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4.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

23、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5. 投标截止时间:15.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15.2 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拒绝接受。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16.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16.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

24、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及评标:17. 开标 :17.1 招标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7.3 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17.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17.5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投标资料,无论中标与否概不予退还。18. 资格后审:18.1

25、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18.2 在审查投标人时将考虑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18.3 如果审查通过,该投标人将进入下一评审阶段;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19. 投标文件的初审:19.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19.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9.2.1 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9.2.2如果用文字

26、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19.2.3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9.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19.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9.4.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19.4.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19.4.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19.4.4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9.4.5投标有效期不足

27、的;19.5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28、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7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0. 投标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楚、含义不明确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1. 投标的评价:21.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1.3 评标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

30、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比较、审查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候选人。21.4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对投报设备的性能、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企业同类设备业绩、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述,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为最佳标,由全体评委对所有投标企业进行推荐,推荐综合实力最强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2. 与评标委员会、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接触:22.1从

31、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接触。22.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3. 授标时更改采购设备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2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5. 中标通知书:2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5.2

32、 当中标人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6. 签订合同:2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7. 招标代理费: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应及时交纳 “投标须知表”中规定金额的招标代理费。第五章 合同书合同编号: 本合同于二一三年 月 日由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卖方愿以总价格(大写) (小写) 万元,向买方提供 设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 1、买卖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33、。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其先后解释顺序为: 合同书、合同条款及技术协议书; 卖方中标的投标标书; 招标文件。 3、卖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和交货期向买方提供上述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4、买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卖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根据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号招标书要求,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此次中标的 产品加工制造及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本供货合同。

34、 1、 定义: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1.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标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1.6“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7“现场”系指将进行设备安装

35、和运转的地点。1.8“验收” 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3、技术规格和标准: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设备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4、产品名称及有关情况:4.1产品名称指卖方实际中标的设备及相关服务。4.2有关情况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合计、总价及其它有关事项。5、价格与支付:5.1产品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执行。应包括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利税、管理、运输、保险、安装调试

36、、人员培训、验收检测、货到现场保管、配合、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等全部费用。5.2付款方式: 6、质量与验收:6.1卖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和检验,卖方对检验后的设备质量负全部责任。6.2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产品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间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负责整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

37、留索赔的权利。6.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项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 。6.4卖方在发货之前应对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作为设备验收的参考资料,但不作为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6.5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在申请商检部门检验确认后,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6.6货到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于买方过失造成的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修理,费用由买方负责。7、交货条件:7.1 交货期:

38、 。7.2 设备检验合格预计起运 日前,卖方应用函、电通知买方。7.3 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国家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在运输过程中箱体破损、设备和零件的散失,如因卖方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应由卖方负责修复或更换,达到买方满意。7.4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部相关技术文件资料以及满足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所需的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设备的安装基础图一式 套。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和损坏时,且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和损坏的部分。如因

39、买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和损坏,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补充提供缺少、丢失和损坏的部分,费用由买方承担。7.5 运输及到货地点: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现场。7.6 交货方式:根据合同成套设备交货。 7.7 卖方在包装物上应做如下标志: 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 发货站: 到货站: 体积:长宽高(米)毛重及净重(吨): 需注意的事项8、售后服务:8.1质保期: 。设备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故障,卖方收到买方的函、电后,应在 小时内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实行三包服务,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免费更换;不能更换的,卖方应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质保期外卖方应及时维修并只收成本费。8.2在

40、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十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9、违约责任:9.1除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卖方逾期未交货的,经由买方催交后 天内仍未履行的,视为不能交货,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后解除,并由卖方偿付买方合同总价10%的解除违约金。9.2卖方交付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在检验期内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依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保修和包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9.3卖方逾期交货

41、的卖方应依照每日 的比例,按合同总价款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9.4设备错发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约定的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9.5由于买方的原因而延期交货的,买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9.6由于买方的原因而延期交货的,买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卖方所提供的代为保管费用(按有关仓储规定另议)。9.7合同生效后,买方变更方案,卖方提供的设备已制成成品或半成品时,买方应偿付卖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10、合同修改和变更:10.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变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

42、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0.2买方可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产品的图纸、设计和规格。(2)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 交货地点(4) 卖方须提供的服务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也相应地修改合同。10.3 所有有关合同的变更和修改的结果,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或与招标单位共同进行。11、合同争议的解决:11.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1.2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11.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除非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在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即开始生效。12.2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处理。12.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3、其他:13.1本合同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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