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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湖南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分工如下:一、加快水行政体制改革1、开展省级与地方水利事权划分的研究,初步提出省级与地方水利事权划分意见。(分管领导:钟再群;主办部门:人事处;协办部门:相关部门。)2、清理现有水行政审批事项,初步提出减少及下放水行政审批事项名录。(分管领导:许向东;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政法安监处、监察室、各行政审批承办单位。)3、开展水工程建设规划
2、同意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查审批项目分类合并实施的调研。(分管领导:许向东;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政法安监处、监察室、各行政审批承办单位。)4、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分管领导:李金;主办部门:监察室;协办部门:办公室、政法安监处、人事处、各相关单位。)二、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5、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县,启动考核工作。(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水文局、设计院、水科所。)6、核定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提出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与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水文局、
3、设计院、水科所。)7、开展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调研,探索建立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规计处、人事处、水文局等。)8、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政法安监处、水文局、设计院、水科所等。)9、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探索郴州三十六湾等重点污染区域整治模式。(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湘江办成员单位。)10、推动成立湘江保护市级协调议事机构,制定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
4、办部门:湘江办成员单位。)11、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完成湖南省用水定额修订。推进长株潭水务一体化。(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水文局、设计院、水科所等。)三、建立健全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12、开展四水干流及洞庭湖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线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分管领导:刘佩亚;主办部门:洞工局;协办部门:规计处、水资源处、财务处、政法安监处、水政总队。)13、出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分管领导:张振全;主办部门:水保处;协办部门:规计处、财务处、政法安监处、水政总队等。)14、推进长沙、郴州、株洲、芷江、凤凰五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5、。(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规计处、水保处、综合事业局等。)15、加强对湘资沅澧等重点流域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湖库的保护。(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水资源处;协办部门:建管处、水保处、洞工局、综合事业局、水政总队等。)16、开展湖南省生态补偿条例水生态补偿相关内容的前期调研。(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规计处;协办部门:水资源处、财务处、建管处、水保处、防办、洞工局等。)四、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17、启动水利工程代建制试点。(分管领导:王跃生;主办部门:建管处;协办部门:水保处、洞工局、农电局、工管局等。)18、
6、进一步加强县级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全省3/4以上的县市区成立县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分管领导:王跃生;主办部门:建管处;协办部门:办公室、人事处等。)19、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研究具体操作办法。(分管领导:钟再群;主办部门:工管局;协办部门:办公室、规计处、财务处)20、建成水利工程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分管领导:王跃生;主办部门:建管处;协办部门:监察室、质监站、厅直项目法人单位。)21、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研究。(分管领导:王跃生;主办部门:建管处;协办部门:财务处、水保处、洞工局、工管局等。)22、推
7、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开展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调研。(分管领导:王跃生;主办部门:建管处;协办部门:财务处、洞工局、工管局等。)五、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3、研究提出市县公共财政水利投入与水利项目省级以上资金安排挂钩的意见。(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规计处;协办部门:财务处、建管处、水保处、洞工局、农电局、工管局等。)24、开展水利项目财政贴息政策研究。(分管领导:甘明辉;主办部门:财务处;协办部门:规计处、综合事业局等。)六、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25、帮扶全省第二批乡镇水利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验收办法。(分管领导:钟再群;主办部门:工管局;协办部门:财务处、人
8、事处。)26、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实现由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的灌溉面积达到全省的40%,新增10处国家级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分管领导:钟再群;主办部门:工管局;协办部门:财务处、人事处等。)27、开展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用水户协会、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用水户协会持有和管护的试点。(分管领导:钟再群;主办部门:工管局;协办部门:财务处等。)28、开展基层水利员持证上岗制度和“首席水利员”制度前期工作。(分管领导:钟再群;主办部门:人事处;协办部门:建管处、水保处、防办、洞工局、工管局、水文局等。)七、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和科技创新29、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分管领导:许向东;主办部门:政法安监处;协办部门:水资源处等。)30、以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改革。(分管领导:许向东;主办部门:水政总队;协办部门:办公室、财务处、政法安监处、人事处。)31、完善水利科研诚信制度,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单”制度。(分管领导:张振全;主办部门:科外处;协办部门:财务处、人事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