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熙龙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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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宝熙龙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公司二0一四年十月目 录第1章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一、 总则二、 工程概况三、 招标基本情况四、 招标文件五、 招标文件六、 标底七、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时调整价款、工期的范围八、 评标机构九、 开标十、 评标、定标十一、 授予合同十二、 其它第2章 合同主要条款一、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二、质量三、工期四、材料设备的采购五、竣工验收六、竣工结算七、争议八、其它第3章 合同格式目录合同协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4章 技术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第1章 投标人须知项 号内 容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灵宝熙龙湾项目标段划分:第一标段8、

2、9号楼;第二标段11、12、13号楼建设地点:灵宝市振兴路与金城三路交叉口设计单位:河南三泰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工程性质:住宅结构类型:框剪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主体结构为三门峡市优质结构)安全文明:市级安全文明工场招标范围:除地基处理和土方开挖、门窗、土建部分保温、楼梯栏杆、阳台栏杆、屋面护栏、防水、一二层文化石粘贴、消防、电梯、中央空调、通风项目外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工期要求:第一标段 330日历天、第二标段260日历天发包方式:包工包料2资金来源:自筹3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有贰级项目

3、经理证或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4投标有效期:15天5履约保证金:第一标段履约保证金130万元,第二标段履约保证金120万元,正负零结束退还第一标段65万元;第二标段60万元,剩余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束验收合格退还。单位名称: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户行:指定银行账号:6发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2014年11月11日发招标文件及图纸地点: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7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万元图纸押金每套图纸500元,投标文件每标段500元8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下午4点以前投标文件及图纸缴纳时间为发标书当日9踏勘现场:2014年11月13日招标答疑时间:2014年11月13日地址

4、: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10投标文件份数:两份11招标文件递交至: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招标文件地址: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12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0日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开标地址: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13招标人: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要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2、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和国家及省、市对项目经理管理的

5、有关规定。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开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本期工程是灵宝熙龙湾项目的8、9、11、12、13号楼,总建筑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8、9号楼地下二层,地上8号楼18层,9号楼11层;11、12、13号楼一、二层框架,3-9层为框剪。2、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1) 现场自然条件已具备(2) 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二)、投标基本情况1、本次招标形式为邀请招标,结构层数、建设地址、资金来源、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发包范围等

6、见前附表。2、凡被邀请的均可为本工程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选定贰家中标单位。(三)、招标文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含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规定格式等内容,投标的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子拒绝。2、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2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3、招标文件的修改3.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3.2补充

7、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补充通知中写明.4.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予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2.投标文件的组成2.1投标书2.2投标函2.3投标文件汇总表2.4法人委托书2.5优惠及服务承诺2.6施工组织设计;2.7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主要人员和主要施工机械情况2.8投标人的企业及项目经理2012年元月1日以来的主要业绩2.9企业资质

8、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10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其它附件.2.11保廉合同3投标报价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发包范围见前附表。3.2投标人中标后,乙方所做预算作为投标文件必要部分。3.3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施工经验、管理能力、经营状况以及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的自主报价。3.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3.6最终结算价=投标报价+变更签证部分审定决算90%。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

9、副本各壹份,电子文档一份。(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括正、副本),并在包封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密封线上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4)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10、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原封退给投标人。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5.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6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62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通知,投标

11、人均须按本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3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五)、投标预算编制依据1编制依据:1.1施工图纸:2014年10月河南三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灵宝熙龙湾商住楼全套施工图。1.2预算定额:执行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分册及计价办法,按照套价方式编制,人工费调整70元/工日。1.3材料价格:(1)、按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2014)第4期文件编制,材料价格除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其余材料一次包死。(2)、钢材、水泥、混凝土涨跌超过10%以外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3)、分项工程变

12、更量在总造价1%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均不调整造价。1.4计价办法:1、不计取施工队伍调遣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河南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682号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附表1单独列项只计取基本费,社保费不计,其他按规定计取,税金按3.413%。3、预算范围:除地基处理和土方开挖、门窗、土建部分保温、楼梯栏杆、阳台栏杆、屋面护栏、防水、一二层文化石粘贴、消防、电梯、中央空调、通风项目外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摘除项目施工单位计取配合费按建筑面积2元/M2计取。甲供主材:外墙砖25元/M2,真石漆55元/M2,防水卷材20元/M2,2、土建

13、工程说明:2.1主体结构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计算运距;按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2014)第4期文件中混凝土价格计取。2.2地下室(含走廊)墙、顶棚刷仿瓷涂料两遍,市场价3.5元/M2含税。2.3、地下室水泵间、电梯设备间、人防设备间、风机房墙面、顶棚不刷涂料,水泥砂浆压光。2.4、单元门、进户门、内户门、地下室贮藏室门、防火门、车库门框扇(不要框扇)均不安装、只留洞口。2.5、排烟道按35元/m计算。2.6、地下室顶板、楼梯间保温取消。2.7、公共部分墙面及地面毛墙毛地,2.8、所有顶棚按批水泥考虑,顶棚下翻10CM;3、安装工程说明:3.1、给排水:3.1.1、室外地沟、给排水计算至外墙外1

14、.5米。3.1.2.自来水进户水管进户内水平管安装0.3M,装一个截止阀。3.1.3.排水管安装到位,不安装卫生洁具及符件。 3.2、电气:3.2.1.强电进户电缆安装至配电箱;配电采用电业局指定品牌电表;照明电线为甲指材,采用“郑州二厂”或“郑州三厂”,价格执行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2014)第4期文件中价格;3.2.2.户内灯具按普通白炽灯,开关、插座为甲供材,价格按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2014)第4期文件中“鸿雁牌”价格下浮40%,公共部分按图纸施工;3.2.3.宽带、电话、电视管线只埋管不穿线,保证管路畅通;3.2.4.门铃系统:单元门洞口侧留强电插座(压暗管、穿线接到配电箱公用

15、电表上),预接门铃UPS电源;门铃总线,压暗管、穿线接到电管道井中:竖向,在电管道井中铺设;各层从电管道井接至进户门铃接线盒(距地高1.2米),安装套管,接线盒,穿线;门铃系统的调试,由甲方另行安排专业队施工。3.2.5.空调系统:只计算供电及控制线路埋管和开关底盒安装,穿墙(梁)的预埋管安装;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施工工期和不低于工程成本的前提下,结合施工企业先进管理方法、先进技术、先进施工工艺等降低工程造价措施,自主报价。5、招标人对材料价格的约定及其他:本工程的室外道路、地沟、水电暖安装工程在住宅楼竣工后,如由中标人施工,竣工决算时按照室外工程图纸及甲方现场签证手续办

16、理结算,结算按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施工时当期公布价材料价格计算,并对发标人总价优惠10%。6、人的投标报价,在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施工工期和不低于工程成本的前提下,结合施工企业先进管理方法、先进技术、先进施工工艺等降低工程造价措施,自主报价,招标人不排除低价中标的可能性。7、结算时,增减部分工程量结算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对于招标人标底的优惠率折减。(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时调整价款、工期的范围1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1)主体一半(九层五层结顶、11层6层结顶、18层九层结顶) 35%(2)主体封顶(含全部砌体) 20%(3)内部粉刷结束 5%(4)保温、涂料结束

17、4%(5)安装结束 6%(6)验收合格 10%(7)移交工程资料、结算、备案完成 10%(8)配合物业公司完成了向业主(发包人)交房 5%(9)质保金 5%2、余5%为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第一年返质保金的30%,第二年返质保金的55%,余15%,五年后一次付清。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保修书作相应抵扣。3、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承包方提供结算资料,招标人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在双方确认后,60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至乙方所承包工程造价的95%4、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第一标段施工节点工程节点项目名称工程节点工期主体一半(

18、11层6层结顶、18层九层结顶)工程开工后90日历天主体封顶(含全部砌体)工程开工后120日历天内部粉刷结束工程开工后150日历天保温、涂料结束工程开工后180日历天安装结束 工程开工后210日历天验收合格工程开工后270日历天移交工程资料、结算、备案完成工程开工后300日历天配合物业公司完成了向业主交房 工程开工后33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节点工程节点项目名称工程节点工期主体一半(11层6层结顶、18层九层结顶)工程开工后60日历天主体封顶(含全部砌体)工程开工后110日历天内部粉刷结束工程开工后140日历天保温、涂料结束工程开工后150日历天安装结束 工程开工后180日历天验收合格工程开工后

19、200日历天移交工程资料、结算、备案完成工程开工后220日历天配合物业公司完成了向业主交房 工程开工后260日历天5、工期:如出现工期调整情况,需以监理、招标人签认的调整为准。每节点工期顺延一天按总价的1%0进行处罚(具体以合同为准)。6、施工工期节点连续两个节点顺延每天按总造价的2%0进行处罚。(七)、开标1开标要求事项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八)、评标、定标1、评标会议采用邀请方式进行,开标后由甲方、

20、监理方共同商定确定中标人。(九)、授予合同1、本工程合同由甲方、监理方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施工补充合同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灵宝市招标办要求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说明交纳投标证金,中标人投标证金签订施工合同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现金),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返还按投标说明中规定执行。6、本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质量、投标优惠率及其它承诺签订施工合同。十、其它1、 未尽事宜

21、,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13839866769 ;03988639993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或甲方):灵宝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或乙方):为顺利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使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更好的合作,保证本工程顺利完工,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补充条款,以下条款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第47条的补充条款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1. 承包人资质及人员要求1.1 承包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包本工程的资质、资金、设备、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工程承包后,不得转包或

22、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1.2 合同签订时,承包人须将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必须与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所报人员相符)、联系方式报给发包人,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审核认可。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十五天在工地现场,低于上述天数,每天/每人罚款500.00元,承包人不得自行更换经发包人审核认可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到工地现场后应到发包人和监理共同管理的考勤薄上签到考勤,并以此作为是否按约定履行在场责任的依据。承包人确实需要调换时,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将给予20000.00元/人的罚款。承包人无权以发包人允许调换

23、人员在相关单证上签字为由免除承包人的该项违约责任;同时,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的,如不能提供更换人员资质证书、更换人员与承包人在本工程期间的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会统筹证明的,视为承包人擅自转包工程。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承包人保证在七日内派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相应岗位人员,否则,将给予5000.00元/人的罚款。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1 承包人进场后,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远村公司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引(见附件三)作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主动与发包人和监理方搞好配合,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监理,遵守社会法纪和发包人的各项

24、管理制度,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承包人未及时处理和支付人员损害赔偿费用,造成被损害方起诉或向政府部门投诉的,承包人除应承担上述赔偿责任外,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全部赔偿;同时承包人应按受损害人员应得的全部赔偿金额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2 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应费用;2.3 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过程中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渣土运出场外,除生活垃圾外的场外运输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土方开挖和基

25、础处理而发生渣土处置费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收费由承包人承担(若为发包人制定分包费用由指定分包方承担),并应及时按发包人要求缴纳、办理;2.4 对野蛮施工、不服从发包人调度管理的每次处以1000.00元罚款;2.5 发包人提供施工用的水电接入点,承包人自行安装计量表(须发包人制定地点校验合格)及接入施工现场的线路、水管,费用承包人自理;2.6 承包人现场布置应经监理、发包人工程部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或超过合同规定的工期,承包人临时建筑及施工机械等影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时必须无条件拆除或移位,不按要求拆除或移位的,由发包人委托他人拆除或移位,所发生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经过批准在合同规定的工期之内,

26、发包人需要施工单位临建、施工机械迁移的,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故意拖延、拒绝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2000.0020000.00元的处罚;2.7 承包人保证:(1)杜绝各类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小于2;(2)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标率100%,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实现率不低于30%。3. 工期3.1 本工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执行。工程重大节点的工期逾期,每逾期一个节点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0000.00元;总工期逾期未超过30天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工程总价万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总工期逾期超过30天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工程总价千

27、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中直接扣除,或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总工期逾期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将承包人逾期未完工程转包第三方完成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向购房业主支付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鉴定费、公证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总工期提前,将给予每天工程总价万分之一的奖励;3.2 夏收、秋收期间,承包人保证施工不受影响,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保证施工人员造成工期滞后,每天处罚1000.00元;3.3 如发包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承包人保证连续正常施工一个月,并不成为顺延工期和索赔费用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费、材料费等);3

28、.4 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或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增加,工期相应顺延。4. 质量4.1 工程质量除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外,还应达到远村公司交房标准图例手册的要求,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委托其他单位返修,该费用从结算总价款中双倍扣除,不限于是否通知了承包人,上述事宜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承包人对此无权提出异议;4.2 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必须由甲方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如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1000.00元/处(次)的罚金;4.3 墙、板穿管时必须埋设套管,套管埋设应按照建筑给

29、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要求施工;不能埋设套管的,应钻孔穿管,严谨凿洞穿管,否则,除按规定整改外,处于200.00元/处(次)的罚金。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和监理方代表协商后再进行施工,否则,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4.4 工程竣工至保修期满阶段,不允许渗漏的部位(包括屋面、外墙、厨卫间等)均不得出现跑、冒、滴、漏、渗现象;房间的开间尺寸等须满足远村公司分户验收作业指引的要求;墙面不允许出现空鼓开裂。如发现不满足上述要求,每户罚款5000.00元且承包人应处理至合格并承担该费用。墙面颜色必须一致,因承包人原因

30、造成的墙面色差,承包人必须二次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不能及时返修至合格,除按本条处罚外,尚应参照第9、10条有关内容执行;4.5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人支付处罚金200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4.6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监理、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做施工样板(执行远村公司工程质量样板引路作业指引)(为本合同附件,承包人已知悉),样板经监理、

31、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4.7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远村公司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洁具和灯具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4.8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工作应按发包人要求12小时内进场修复,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进行修复,因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不限于是否通知了承包人。5. 建筑材料使用管理5.1 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数量范围:详见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表(附件二);5.2 发包人自行采购

32、的材料供应计划由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后28天内提出实际需求量,以明确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数量;5.3 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由发包人直接采购,运至承包人现场,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使用计划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前提出,填写发包人供材料(产品)申请单;5.4 乙供材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对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电线、开关、插座、给排水管材)应接受发包人制定的采购范围,其他材料需接受发包人(含监理方)对乙供材的认质。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否则,按4.2条处罚;5.5 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系承包人施工安装时,承包人及监理方应按要求及时检查验收及复

33、验,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合格后承包人成为该材料及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不合格的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5.6 甲控乙供材(附件2),需按发包人确定的品牌型号采购,价格除明确给定外自行询价。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甲分包工程(附件2)不在总包范围内。5.7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应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并经复试检测合格。5.7.1 土建部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5.7.2 安装部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5.7.3 对于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发包人只对质量要求进行控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干预承包人所采用

34、的品牌及价格。6. 工程进度款支付6.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合同造价: 变更部分及签证部分(单项变更及签证超出总造价的1%)按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8版,结算造价优惠10%,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材料备料款及贷款利息,工程款按形象进度验收后支付进度款,支付标准如下: 6.2 付款方式:(1)主体一半(九层五层结顶、11层6层结顶、18层九层结顶) 35%(2)主体封顶(含全部砌体) 20%(3)内部粉刷结束 5%(4)保温、涂料结束 4%(5)安装结束 6%(6)验收合格 10%(7)移交工程资料、结算、备案完成 10%(8)配合物业公司完成了向业主(发包人)交房 5%(9)质保金

35、5%6.3 乙方递交自检报告及预算书后,经监理、甲方检验合格、工程量审核无误后,7天内按已完工程节点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甲方所供各种材料约定价值视为工程款),如质量验收不合格及工程量有误,待乙方整改、核实后,经监理、甲方检验合格、审核无误后,7天内按已完工程节点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6.4 剩余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关于质保金的返还约定返还,不计利息。6.5 每次付款时,发包人扣回承包人现场发生的水电费(按表计量+损耗部分的分摊)。6.6 在正常情况下发包人保证工程进度款的正常拨付。若遇特殊情况,发包人工程进度款需要分批拨付时,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度;发包人工

36、程款延期支付时,承包人保证在应当支付工程款之日起连续施工不少于30日。6.7 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若因承包人不按照合同支付供货方材料价款,而影响本工程进度、质量及发包人信誉时,发包人可直接支付供货方材料货款,并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抵扣。6.8 承包人保证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承担相应责任。6.9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发票,工程结算完成后,在支付到结算价95%的工程款时,应按结算价款全额提供灵宝市地税建筑安装工程发票。7. 工程结算7.1 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若因承包人不按照合同支付供货方材料价款,而影响本

37、工程进度、质量及发包人信誉时,发包人可直接支付供货方材料货款,并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抵扣;7.2 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变更与签证必须在发生后14天内上报,否则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增加的变更签证优惠率按8%执行,减少的变更签证以监理人员签字和发包人核减结算为准,不再与承包人核对,发包人将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7.3 工程完工达到交房标准并经发包人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28天内及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4 结算完成后,承包人如持有经发包人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或现场签证单要求结算的,发包人将不再予以结算而视为

38、对发包人的优惠,承包人应承担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于己不利的后果。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向业主交房,承包人必须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将房屋钥匙全部交于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若推迟交付,第一个月每日处以工程合同总价款的0.5的罚款;第二个月每日处以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的罚款;以此类推。9. 保修期内,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定期对工程进行回访,并向发包人(或小区物业公司)提供可靠的联系方式。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小区物业公司)的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进入现场进行维修并确保一次维修合格,特殊情况应及时进入维修,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

39、担。发包人按承包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维修通知即为有效,承包人未派人按约定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的,或派人按约定时间赶赴现场但拒不配合发包人对质量问题进行书面确认或实施维修的,经小区物业公司证明以上事实,发包人则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发生的维修费用及赔付业主的损失,经小区物业公司书面确认后,均应从承包人质保金中双倍扣除,承包人无权以未收到通知、或未在现场确认、或提出质量问题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为由对发包人扣除质保金数额提出异议。10. 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投诉,经发包人、承包人、业主共同签字认可后,发生的补偿、索赔、退房等经济赔偿,发包人可直接从工程款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担人承担。

40、在承包人严格做到接到维修通知即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派员到场处理维修工作的,如双方就维修责任问题达不成一致的,经有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认定属施工质量问题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时效不受合同约定保修期的制约。在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共同委托鉴定时,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发包人共同委托或未予回复或拖延(拒绝)委托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代表双方进行委托鉴定并认可鉴定结果,经房屋鉴定部门认定属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可直接从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严格做到接到维修通知即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派员到场处理维修工作的,则按本协议第9条约定执行。11. 承包人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

41、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若因承包人提供资料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施工期间承包人自行处理扰民、承担民扰所发生的损失(包括工期与费用)。因承包人响应政府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作相应顺延。12. 发包人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手续需要承包人提供资料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按规定提供。若因承包人不积极配合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预订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滞后一天罚款3000.00元,超出10天后,每滞后一天罚款10000.00元。13. 总包配合内容:13.1协调日常工作,按月、周提出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要求;13.2与分

42、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包方负责;13.3及时提供分包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及水电接驳点;13.4提供现有的施工道路、垂直运输、塔吊、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发包人批准;13.5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等,提供必要测量定位;13.6施工用电提供至二级配电箱;总包单位施工用电每栋楼设二级箱一个,三级箱由分包单位直接负责;提供现有的水、电源接驳点;总包单位提供建筑物内现有的公共走道部分的照明;13.7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铁丝;13.8在分包工程施工

43、前,按招标人及分包商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13.9负责组织、督促清理工程施工现场;13.10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承担成品、包成品的保护责任。督促各分包必要时安排采取措施保护工程成品、半成品,成品、半成品的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分包商承担20%,总包方承担80%;成品、半成品(如塑钢门窗、阳台栏杆等凡土建施工有可能跨、踩的部位)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13.11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和总包方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总包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总包方负责;13.12搜集整理

44、分包工程资料;13.13分包方按要求提交分包工程所需的工程资料,总包方负责整理归档;13.14承包人需要提供甲指分包及甲供材切实可行的进场时间计划以及施工周期,否则发包人认为发包人的分包工程与甲供材不影响承包人的合同工期,承包人由此产生的工期要求发包人予以拒绝,并且由此引起的甲指分包及甲供材单位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发包人分包项目费用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延期所增加的费用;若甲指分包及甲供材单位未按发包人、总承包人及监理方共同确认的进场时间执行,发包人对延误工期给予顺延,甲指分包及甲供材单位承担给总承包人造成的费用损失补偿;13.15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的补洞,费用包含在总承包管

45、理费用;13.16总承包管理费应包含一切为工程顺利进行而与分包单位工作等发生的费用,不限于以上条款是否进行了明确;13.17本协议中的分包工程包括甲分包工程和乙分包工程;14. 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远村公司工程管理程序执行。15. 为了促进销售,发包人需要工地现场在文明施工方面作出相应要求时,承包人保证积极配合,并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完成。承包人积极维护发包人的园林景观环境和设施,如发生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树木、草坪、小品等造成损坏,将按照招标人所受损失实际发生费用的3倍进行扣罚。16. 所有现场管理的罚款从当期拨付工程款中扣除。17. 凡属场区内的临时设施、场区道路等项目的费用(包含铺设、竣工后拆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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