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数字环保”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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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玮元-A2014190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一期项目(二阶段)采购项目(B标段)招标文件采 购 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采购代理: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四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须知7一、总 则101、项目概况102、投标人资格要求103、投标费用10二、招标文件104、招标文件的构成105、招标文件的澄清106、招标文件的修改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8、投标文件的构成119、投标报价1210、投标保证书1311、投标有效期13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4、投

2、标截止时间1415、迟到的投标文件14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五、开标与评标1517、开标1518、评标1519、中标条件1620、投标文件的澄清16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621、定标1622、中标通知1623、签订合同1724、合同价款支付1725、履约保证金17第三章 合同格式1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24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5格式1:开标一览表26格式2:投标函27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29格式4:技术规格偏离表30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32格式6:项目实施方案34格式7:售后服务35格式8:投标人情况介绍36格式9:类似项目业绩37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38格式11:法定

3、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9格式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0格式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41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42项目概况43建设目标43建设范围43总体框架44建设内容45数据中心相关标准规范建设45数据中心数据仓库建设45数据中心应用系统建设46数据采集及分析工具47系统集成47性能要求48建设周期49售后服务49一、建设目标52二、建设原则52三、技术要求53四、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具体功能56五、项目进度要求60六、项目验收要求60第六章 评标办法62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

4、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对“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一期项目(二阶段)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2.招标编号及内容2.1招标编号:玮元-A20141902.2招标内容:本项目分A、B、C、D、E、F、G、H、I、J共10个标段,详细情况如下:序号标段代码产品(项目)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计量单位交货地点(备注)1A云南省数字环保应用集成门户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采购人地点2B云南省资源环境数据中心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3C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4D遥感图像磁盘阵列

5、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台5D图形工作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3台6D遥感图像处理软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7D数据库软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套8E云南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9F云南省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0G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1H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2I项目安全测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3J项目软件测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3.投标人资格要求A标段(包括云南省数字环保应用集成门户、内部行政许可审批定制开发和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系统):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6、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是国内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云南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应用集成门户、行政许可审批开发”等相关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标段(包括云南省资源环境数据中心和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是国内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7、技术力量雄厚,在云南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相关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C标段(包括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定制开发、云南省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和九大高原湖泊环境管理系统):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是国内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云南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相关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D标段(国家

8、卫星中心云南环境遥感应用分中心基础能力建设):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是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3.3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电子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4 投标人须在云南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E标段(云南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之三个子系统的定制开发):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是国内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

9、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云南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类似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标段(云南省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系统):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是国内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云南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类似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G标段(自

10、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建设):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是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3.3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电子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4 投标人须在云南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H标段(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管理系统):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是国内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在国内

11、有合法的销售许可和服务许可,技术力量雄厚,并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3 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相关信息系统,具有类似业绩;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I标段(项目安全测评):3.1投标人须是公安部认可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3.2投标人须拥有云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3.3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是昆明本地或在昆明设有办事处(提供驻昆机构证明)的企、事业法人;3.4投标人须完成过类似的信息安全管

12、理体系建设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3.5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J标段(项目软件测评):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3.2 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是昆明本地或在昆明设有办事处(提供驻昆机构证明)的企、事业法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2日至 2014年 12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人民检察院

13、在2014年 12 月 2日至2014年 12 月 8 日之间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代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4.4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许义兴,联系电话:0871-656132594.5电汇购买标书或对标书购买有任何疑问,请将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后(含标书购买凭据)和问题一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5.1A、

14、B、C三个标段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2 月22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8号;D、E、F、G、H、I、J七个标段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2 月23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3号5.2A、B、C三个标段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8号;D、E、F、G、H、I、J七个标段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

15、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3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公证本次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7、其他事宜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相关要求,受托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除外。8、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16、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地 址:西山区广福商业中心A09栋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联 系 人:罗辅、可兆伟、王蒙电 话:(0871)65613259 传 真:(0871)65693655QQ邮箱:812362036 户 名: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白云路支行银行账号:1356 0770 3520财务电话:(0871)65620154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1.1项目名称: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一期项目(二阶段)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17、玮元-A2014190 2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工期: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完工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各项目技术要求中有工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内容为准)。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各项目技术要求中有质保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内容为准)1.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2.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4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国家计委文件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59.7投标文件必须按项目分标段

18、整体进行制作、封装,投标人须对其所投项目标段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重项,否则作废标处理。610.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供应商投标报价的1%。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提交至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过时到账的视为无效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金交纳凭据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电汇或网银若为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户 名: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白云路支行银行账号:1356 0770 3520财务

19、电话:0871-65620154711.117.1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8号811.1投标有效期:90天912.1副本的份数:3份101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8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 1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1118.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21.2金额变更:10%1324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签订时确定。1425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全部改为以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20、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须按如下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逾期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金额:1、履约保证金:当预算价与中标价之差小于10%(含10%)时,中标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2、低价诚信保证金:当预算价与中标价之差大于10%时,中标人除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外,还须向采购人提交低价诚信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与低价诚信保证金之和不低于预算价与中标价之差,且低价诚信保证金必须提交现金。(例如100万的项目,如果投10万,就要提交10万的履约保函和80万的低价

21、诚信金,而且低价诚信金只接受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在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交货并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建设内容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1.2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1.3服务地点、工期及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1.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资格要求2.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

22、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中的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3 中标人须向本项目公证处支付公证费;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和本须知第6条所发出的答疑、补遗等组成。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招标公告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

23、、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和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当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6.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签领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酌情对投标截止日期进行延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

24、度量衡单位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2 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8、投标文件的构成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投标文件正本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复

25、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1)开标一览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投标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3)投标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4)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 的格式及要求,将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并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该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包括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及履约保证金等

26、内容;(6)项目实施方案;(7)售后服务;(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10)2013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11)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2)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其他资料。8.2供应商应将以上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清单和连续页码。8.3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为准。9、投标报价9.1报价须为人民币含税价(元),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费、开发费、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售后服务费、技术培训费、验

27、收、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中标明拟提供服务的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价格中;9.3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9.5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28、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9.6 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10、投标保证书10.1投标保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投标保证书格式填写,并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数额、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现金、电汇或网银,招标人拒绝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委托在昆明或其他地方、其他单位或无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代交的须有委托书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29、的声明;10.3 投标保证金应交至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10.4 未按上述10.1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5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0.6 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拒绝按本须知第9.3条修正报价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11、投标有效期11.1 所投的标书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

30、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1.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

31、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副本由正本复印而来;12.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在外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13.2 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3.3 投标文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

3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交。14、投标截止时间14.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收到的招标文件概不退还;14.2 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4.3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15、迟到的投标文件15.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申请并经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可才能生效;1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

33、知书应按第1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另注“修改”或“撤回”字样;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在“开标一览表”中签字确认开标结果;17.2 按照第16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17.3开标时,公证人员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

34、、标记和投标人资格等内容,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由公证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工期、质保期、投标保证金等;17.4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17.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7.5.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17.5.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17.5.3没有投标报价的;17.5.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17.5.5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17.5.6投标人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7.5.7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17.5.8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17.5.9法定代表

35、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8、评标18.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2 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3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邀请相关纪检监察的代表参加;18.4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8.5评标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4)第1

36、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18.5.1 招标人组织业主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定;18.5.2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详见第六章)。19、中标条件19.1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标总得分最高。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分别要求对拟中标人进行技术质疑、询问,要求澄清,或对拟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拟中标人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37、。有关要求和答复可现场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21、定标21.1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情况确定中标人;21.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分项一览表”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1.3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废标:21.3.1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21.3.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21.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21.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中

38、标通知22.1定标后,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结果签发中标通知书并进行公示;22.2 对落标的投标人,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发出中标通知并公示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投标保证金。23、签订合同23.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2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2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4、合同价款支付24.1 合同价款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履约保证金25.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2 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3 履

39、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格式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 合同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根据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 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其中:(请在内打,其余打)R国库集中支付:小写:大写:Q单位自筹资金支付:小写:大写: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

40、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整体项目合作或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 2.实作性操作验收: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良好后 个月(具体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谈判文件承诺)。七、合同价款结算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 。八、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

41、要求乙方承担服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十、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Q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R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

42、方二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十四、本合同自三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 合同书及附件;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文件及澄清或承诺;4. 招标文件。十六、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地 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法定代表人:电话:开 户 银行:账 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开 户 银行:账 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邮编:65022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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