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分局关于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局分局关于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1.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公安局分局关于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开展“走访月”活动大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局党委经研究决定,自11月15日至12月1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走访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 围绕“深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公安机关”活动要求,充分认识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成效、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月”活动,使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警民关系更为和谐,为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打下良好基础。二、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分局成立“走访月”活动
2、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常务副组副组长:成员:各科、所、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效能办”和“创建办”共同组成。三、工作任务1、对报警,办理户口,办理证(照)人员,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消防管理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八类对象”实行必访。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走访资料,整理收集的意见建议,做好归档和上报工作。(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出入境管理科、通信科、刑警大队)2、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分局各窗口单位在开展走访活动的同时,要加强窗口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分局将推行使用服务评价器,并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通过群众满意度评价及分局明查暗访等方式,规范民警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民警要规范
3、着装,保持严整的警容,整洁的环境,遵守工作制度和作息时间,持证上岗,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给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责任单位:督察大队和各窗口单位)3、走访辖区居民。采取“上门访”(已安装固定电话的住宅户必访)、“书信访”等方式,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深入辖区居民家中,送上一封公开信、一份征求意见表、一张警民联系卡。各派出所要制定具体的走访方案,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民警,要发动街道、乡镇、村(居)干部、治保人员共同参与,把辖区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电话向群众公开,面对面征求辖区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各派出所)4、利用召开警民恳谈会、联谊会,警营开放日,向辖区
4、群众报告工作等形式,通报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管理、服务方面所取得的战果和成效,开展治安温馨提示、送法进社区、征求意见等,同时继续做好公安局长、所长“一把手”信访接待工作,加强警民联系和沟通,增进警民之间的浓厚感情。(责任单位:各派出所、信访室) 5、加大宣传力度,让“深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公安机关”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典型事迹,以短信群发等方式通报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营造浓厚的“走访月”活动氛围。(责任单位:政治处、通信科、各派出所)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
5、要充分认识到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是检验“深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公安机关”活动成效、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认识到组织开展“走访月”活动是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对“走访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率先垂范、亲历亲为,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与群众面对面的进行沟通和交流,为群众解决一些
6、实际问题,加强检查与指导,督促教育广大民警树立大局意识、端正作风、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走访群众、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为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3、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分局“效能办”、“创建办”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善于发现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各科所队要及时把走访情况及有关表格上报分局“创建办”,相关材料要认真收集整理,按要求及时上报。机关民警除留少部分值班外,其他人员全部分配到各派出所参与走访活动。 附1: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表附2:开展“走访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3:机关民警参与“走访月”活动安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