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604460个人所得税解析.ppt财务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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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贡献2008年1072149.27元2009年1175.00元2010年1159778.51元2011年1009378.81元2012年190817.90元2013年1948385.78元2014年346885.28元2015年2605844.46元合计:8334415.01元,2023/2/7,个人所得税解析,提纲一、个人所得税简介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三、个人所得税 计算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一、个人所得税简介,1、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各种来源和方式取得或者获得的各种收益与利益,而不论这

2、种收益与利益是偶然的还是临时的,是货币、有价证券、还是实物,都属于个人所得税课税对象。它起源于1789年的英法战争时,英国为筹措战争经费,首先开征临时税性质的综合所得税。由于个人所得税相对商品劳务税而言,不会产生因税收的差别征收所产生的超额负担,因此经过数百年的税制演变,它逐渐成为各国税制的主要税种。,一、个人所得税简介,2、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税负从轻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对工资、薪金的所得采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征。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

3、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采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征。对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采用20%的比例税率,按次征收。实行分类课征制度,可以广泛采用源泉扣缴办法,加强源泉控管,简化纳税手续,方便征纳双方。同时还可以对不同所得,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便于体现国家的政策。,一、个人所得税简介,2、特点(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实行源泉扣缴;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调节分配,体现公平。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

4、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一、个人所得税简介,2、特点(3)费用扣除额较宽 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均有费用扣除的规定,只是扣除的方法及额度不尽相同。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按照这样的标准减除费用,实际上等于对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薪

5、金所得予以免税或只征很少的税款,也使得提供一般劳务、取得中低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大多不用负担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简介,2、特点(4)计算简便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各种所得项目实行分类计算,各有明确的费用扣除规定,费用扣除项目及方法易于掌握,计算比较简单。(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对凡是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均由扣缴义务人实行代扣代缴;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由纳税

6、人自行申报纳税。此外对其他不便于扣缴税款的,亦规定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一、个人所得税简介,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在谋求经济增长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家,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在一定时期的扩大是不可避免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部分人已达到较高的收入水平。因此,有必要对个人收入进行适当的税收调节。在保证人们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本着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有利于在不损害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一、个人所得

7、税简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2)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一直较为淡薄,义务观念比较缺乏。通过宣传个人所得税法,建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源泉扣缴制度,通过强化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管理和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等措施,可以逐步培养、普及全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观念,有利于提高全体人民的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个人所得税简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3)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个人所得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个人所得税收人是随着一国经济的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程度和人均GDP水平提高而不断增

8、长的。目前,一些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个人所得税的规模和比重均比较大。就我国目前情况看,由于个人总体收入水平不高,个人所得税收入还十分有限。但是个人所得税仍然不失为一个收入弹性和增长潜力较大的税种,是地方税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将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源将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家税收总额的比重将逐年增加,最终将发展成为具有活力的一个主体税种。,1994年税收收入13691万元,个人所得税316万元,占比2.28%,2023/2/7,2023/2/7,一、个人所得税简介,历史沿革:1980年9月,五

9、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暂行条例1993年10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第一次修改(合并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999年8月,九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第二次修改(删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规定,增加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条款),2023/2/7,一、个人所得税简介,2005年10月,十届人大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第三次修改(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增加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规定)2007年6月,十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第四次修改(授

10、权国务院具体规定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开征、减征、停征)2007年12月,十届人大三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第五次修改(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起征点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到3%。,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

11、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中国公民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无论其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2)在中国大陆居住满一年或有来源于中国大陆所得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3)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籍个人。,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

12、境。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

13、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第1条,条例第1、2、3、4、5、6、7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 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

14、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023/2/7,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

15、、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

16、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

17、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税法第2条、条例第8、9、10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超

18、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税法第3条、条例第11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税率表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不超过1455元的(不含税级距)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

19、分 25 1005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超过57505元的部分(税率表中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减除免税、不征税项目和3500元费用后的余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再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2023/2/7,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

20、税收优惠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

21、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

22、得。,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项目: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2、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城镇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4、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5、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

23、补贴。6、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7、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奖金。8、生育妇女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9、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0、股票(A股、B股)转让所得。11、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12、军队干部取得的某些特殊补贴、津贴,如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等。13、个人按照规定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取得的手续费等。下岗职工经营所得,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

24、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税法第4、5条、条例第12、13、14、15、16条对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鄂地税发2000224号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

25、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26、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23/2/7,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原值,是指:(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

27、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五)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

28、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六)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附加减除费用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费用1300

29、元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执行。,捐赠 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

30、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税法第6条、条例第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境外所得纳税规定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在中国

31、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

32、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义务人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税法第7条、条例第31、32、33、34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

33、报。(义务)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自行申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

34、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

35、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税法第8条、条例第35、36、37、38、39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纳税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本条例第四十条

36、所列的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

37、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是指在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义务人,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税法第9条、条例第40、41、42条,2023/2/7,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外国货币纳税规定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依照税法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

38、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法第10条、条例第43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手续费管理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时,应当按月填开收入退还书发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持收入退还书向指定的银行办理退库手续。税法第11条、条例第44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授权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999年9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

39、办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税法第12条,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规定,其他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9月1日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式样,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税法和条例所说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

40、至12月31日止。1994纳税年度起,个人所得税依照税法以及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征收。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8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税法第13、14、15条、条例第45、46、47、48条,2023/2/7,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从事非独立性劳务活动的收入;而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地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关键点:是否独立个人劳务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后者不存在这种关系

41、。前者的雇佣关系是按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关系,后者的关系是按合同法签署的劳务合同关系。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2/7,税率表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税率表中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

42、指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减除免税、不征税项目和3500元费用后的余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再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2023/2/7,工资、薪金所得有关政策规定(1)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国税发199489号、条例第13条)(2)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应当全额并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1997144号)(3)对个

43、人取得属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发放并缴存公积金帐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鄂地税发2000192号),2023/2/7,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政策规定(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8155号)下列收入不属于上述免征个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从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助、补贴;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各种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生活补助费:指因某些特定事

44、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2023/2/7,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政策规定(5)下列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按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89号)误餐补助:指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者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财税

45、199582号)误餐补助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对企业以医疗费包干名义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奖金,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2/7,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6)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70%、80%)以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6】245号)(7)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当单独作为一

46、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9615号),2023/2/7,2023/2/7,(8)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金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金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金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

47、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领(支)取厡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610号),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9)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01157号)我省限额12万元(10)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

48、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财税字2001157号)(1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以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58号)(12)单位按照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不包括符合免税规定的房改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0713号),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照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

49、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582号)(14)退休再任职认定4个必须同时符合条件:签定一年以上合同,存在连续或长期被雇佣关系;因事病休假原因不能正常出勤,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会保障、培训及其他待遇。(国税函2006526号)(15)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因办理提前退

50、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三、本公告自 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举例(1)一般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例1:某学院李教授于2014年8月份取得工资、薪金及各项补助收入7800元,其中包括:()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填报的差旅费津贴500元;()本单位的误餐补助180元;()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李教授的住房补贴1000元,医疗补助费400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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