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新民路34号小区职工住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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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新民路34号小区职工住宅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二一三年三月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及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新民路34号小区职工住宅楼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系广西公安厅为改善职工住宅条件,拟在原小区内拆除危旧房及部分空地,建23栋高层住宅楼,拆除原有危旧房42719.09m2,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拆除的部分办公业务用房和未售公有住房。1.2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占地面积约58081.31m2,总建筑面积463247.58m2,共7个地块,建设内容为1#23#纯住宅楼,包括7栋32层

2、、1栋24层、15栋33层的纯住宅楼及配套地下停车场等,以及给排水、供电电讯、道路和景观绿化等。本项目共分成二期,其中纳入一期建设的有7#、8#、9#、10#、11#、22#、23#,其余16栋楼在二期建设。建设期为2012年3月至2017年3月,其中一期建设时间从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二期建设时间从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项目总投资12亿元,环保投资约520.4万元,占项目工程总投资的0.4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期从2012年3月至2017年3月,共60个月。1.3建设项目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响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举

3、措,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表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指标单位 地块A地块B地块C地块D地块E地块F地块G合计用地面积m210345.4017419.823011.4216028.091651.041783.657841.8958081.31建筑面积m295881.64147210.2324877.94131973.4218286.457951.0037066.90463247.58其中裙房建筑面积m211783.255136.484037.47320957.16住宅建筑面积m274042.83122656.416317.14105680.6718005.126901.623

4、6496.64380100.42架空层建筑面积m23760.21396.36281.33143.78570.266151.93地下室建筑面积m210055.5620793.633424.3220858.96905.656038.07建筑基底面积m23927.753760.21712.164138.52562.66287.561140.5215529.37建筑密度%38.021.656.8625.834.116.1214.526.74容积率8.37.047.16.810.93.874.76.90绿地率%38.2532.3722.3243.3242.7154.1949.3536.56户数户5228

5、64116756128482562690停车位个38163612678594462042272其中地面停车位个155227332557813112873架空层停车位个2399880161092328地下停车位个20331085450231071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社会环境评价区无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分布;无古树名木;无文物古迹,不占压矿产资源。2.1.2 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评价区域内主要为人工绿化植被;由于项目区域人为活动频繁,没有大型的野生动物出现,主要为常见的蛙类、鸟类和昆虫类。调查区域

6、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2.1.3 环境空气根据南宁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划分,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根据2012年8月南宁市环境质量信息,2012年8月距离本项目所在地最近(约50m)的均值测点位置(沙井街道办)空气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1.4 地表水环境根据2012年8月南宁市环保局环境质量月报,2012年8月,南宁市境内监测的6个断面中,类水

7、质达标率为100%,所有断面均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标准。2.1.5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所有监测的13个敏感点的54个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但由于周围敏感点毗邻道路干线,受交通噪声的影响较大,夜间值有部分接近标准值,应采取防护措施。项目周围的两条主干道中,昼间新民路、民主路肩外1m的监测点超标,民主路路肩外7.5m超标,其他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夜间监测值中,两条主干道道路两边的1m、

8、7.5m、15m监测点均不同程度超出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说明道路噪声对该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夜间。5个振动监测点的监测值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的居民、文教区标准要求。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2。表2 评价范围表序号评价因素评价范围1生态环境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2km以内区域。 2大气环境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2.5km以内区域。3声环境建设项目边界外扩200m以内区域。4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仅对生活污水纳入琅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可行性分析。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建设项

9、目主要排污情况 (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期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施工噪声主要源自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根据常见施工机械实测资料,污染源强为70-90dB(A)。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弃土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运营期小区汽车尾气中CO、HC、NO2的产生量分别为11.37kg/d、1.43kg/d、1.33kg/d。住户厨房油烟产生量为3.09t/a,备用发动机中SO2、NOX及烟尘的产生量分别为22kg/a、18kg/a、12kg/a。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小

10、区居民的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1540.95m3/d,CODCr排放量为112.49t/a,BOD5排放量为56.25t/a,SS排放量为56.25t/a,NH3-N排放量为8.44t/a。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配套设备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噪声源源强为55-90dB(A)。 营运期项目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2945.5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建设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见表3和附图1。表3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 保护目标或敏感目标相对项目方位目标规模影响人数1武警总队东面5m6层居

11、住及办公约1000人2广西高级法院东面约185 m27层建筑约750人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设计研究院东南面5m58层住宅为主约1000人4广西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南面15m3-4层约100人5东葛路干休所东南面5m8层住宅楼为主100200m范围内约800人6广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南面45m5-6层办公及住宅约400人7区人大常委宿舍南面45 m32层高层约600人8广西骨伤医院西南面5m7层建筑工作人员约200人,床位120个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面约 25 m5层办公约200人10南宁市民乐路小学西面约185 m4-5层学校约1000人11广西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西面约30 m6-8层约150人

12、12广西通信信息安全指挥中心西面约25 m18层高层约500人1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西面约25 m69层建筑约400人14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北面5m6层建筑约1500人3.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 (1)环境空气影响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均达标排放,区域大气环境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由于地上停车位设置较分散,车辆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而且露天空旷条件易于废气的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管道燃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污染源强较小。小区内居民楼住户厨房均配置抽油烟机,油烟经过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在供电正常时不使用,只有在停电的应急情

13、况下才会使用,一般发电时间较短,全年使用时间数少,废气排放量较少,而且采用含硫量小于0.2%的轻质柴油作燃料,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燃油废气经发电机配套的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楼内预留排烟管引至大楼顶层高空排放,对项目居民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项目综合污水排放量为1540.95m3/d,排放污水总量仅占琅东污水处理厂目前污水日处理量的0.76%;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排往南宁市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至邕江,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3)声

14、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备用发电机、生活水泵在地下室专用机房场界外昼间、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敏感点昼间、夜间声环境仍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和4a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 固体废弃物 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住户每天将垃圾放到各楼层的垃圾桶内,由物业公司指派保洁小组工作人员每天收集两次集中到垃圾临时收集点,再由环卫工人每日清运处理,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项目用地现状为

15、公安厅职工住宅区,生物量较低,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3.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拟采用围栏、洒水、使用合格车辆及设备等防治措施,减少扬尘等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此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是暂时性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居住区厨房油烟经各家各户厨房抽油烟机抽至楼内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加强地面停车位周边的绿化建设,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地下停车场应按照规范设置合适规模的换气系统,运营期间,保证地下车库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同时,地下车库的排气通风口的设置应避免朝向居民住宅或人群集中地区。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发电机配套的净化处

16、理器处理后,通过楼内预留排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通过简易沉淀池处理后重复适用,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小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民主路市政污水管道,进入琅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按相关要求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噪声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制定小区噪声管理规章,限制各住户使用音响的音量,特别是夜间休息时间不应对邻居及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选择噪声小的设备,对发电机房应进行机房整体封闭隔声、吸声措施,对各类设备应进行基础减震,安装时避免与建筑粱柱

17、相连,对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等;限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速度,禁止在小区内鸣喇叭。 (4)固体废弃物环保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等相关手续;生活垃圾由南宁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住户每天将垃圾放到各楼层的垃圾桶内,由物业公司指派保洁小组工作人员每天收集两次集中到垃圾临时收集点;生活当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垃圾日产日清。3.5 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从类比国内类似的污染防治设施来看,本拟建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是可行的。项目环保投资总计约510.4万元,占项目工程总投资的0.43%,仅占工程总

18、投资中很小的份额,可见拟建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工程投资和经济上是可行。3.6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将会在带动周边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增值、改善城市景观、改善商业环境及城市形象、等方面产生正面效益。项目的环境正效益是负效益的1.33倍,说明项目产生的环境经济的正效益占主导地位。项目环保投资产生的环境和社会效益显著,只要认真执行本评价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效益远大于环境损失,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角度来看项目是可行的。3.7 环境监测计划本项目环境管理监测计划见表4。表4 环境管理监督计划阶段机构监督内容监督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核环境影响

19、报告书。1、保证环评报告书内容全面、专题设置得当,重点突出。2、保证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重大的、潜在的问题都已得到了反映。3、保证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有具体可靠的实施计划。设计和建设阶段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南宁市环境保护局1、审核环保初步设计。2、检查环保投资是否落实。3、检查料场和灰土搅拌场所是否合适。4、检查粉尘和噪声污染控制,决定施工时间。5、检查施工场所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的处理排放情况。6、堆渣和取弃土场地恢复和处理。7、检查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8、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1、严格执行“三同时”。1、确保这些场所满足环保要求。2、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确保地表水和地下

20、水不受污染。4、确保景观和土地资源不被严重破坏。试运行阶段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试运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确认环保设施能正常运转并达到设计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试运行现场核查。确保达到试运行条件。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办理排污申报手续。保证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范围。营运阶段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青秀区环境保护局1、检查运营期环保措施的实施。2、检查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3、检查需进一步采取环保措施的敏感点。4、检查环境敏感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足其相应质量标准要求。1、落实环保措施。2、落实监测计划。3、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21、的要求。4、保障人群身体健康。4 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现场调查和网上公示的方式。评价单位在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张贴第一次公示公告,第二次公示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网站,第一次、第二次公示时间分别为2012年8月24日、2012年12月17日。根据现场走访和发放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的统计结果,项目周围公众及单位对本项目的建设较支持,75.0%的公众表示支持,15.6%的公众表示无所谓,有9.4%的公众表示不支持,同时公众希望建设单位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进行设计施工,并适当增加小区绿化面积。针对9.4%的反对公众,本项目组进行了回访调查。该9.4%的公众主要为广西骨伤医院的职工,因广西骨伤医院

22、离本项目较近,项目的施工会影响医院病人休息。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加强场界南面的防护措施,减少项目施工给广西骨伤医院带来的影响。本次环评通过多次现场踏勘,认真听取公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对大部分的意见进行了答复和解决,大部分公众和全部调查团体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持赞同态度,并希望项目的施工和运营符合相关环境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及结论合法、有效、真实。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新民路34号小区职工住宅楼项目位于南宁市新民34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施工

23、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的影响,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气、生活垃圾、噪声等的影响,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6 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邮编:530021 联系人:陈昌斌联系电话:0771-2892173(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联系人:魏电话:0771-2289764电子信箱:gxhkywj附图2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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