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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局十八大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大安全大稳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促进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督促各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针对我市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查找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漏洞,认真查找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全市建筑安全
2、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建筑行业的自查、排查、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积极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组织机构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成立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大安全大稳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四、工作内容通过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施工、监理企业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进一
3、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决治理和纠正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涉及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排查和整治。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各地、各施工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到8月10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跟踪问效、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
4、到位的隐患必须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直至隐患消除。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于8月6日前、工作总结于8月13日前,市中心城区各施工企业和驻中心城区外来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将自查材料于8月10日前报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二)市局督查阶段。8月13日-8月16日,市局将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见附件)。督查采取的形式主要是先听取汇报、再抽查施工现场(每地不少于3个在建工程项目)、最后集中反馈。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十八大的召开是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十八大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5、全,事关国家的声誉、形象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坚决抓好,确保万无一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这一系列的自查、排查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对本地本部门、本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地、各施工企业要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狠抓落实,对重点和突出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
6、措施加以解决。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在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自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特别要加强对涉及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各个环节的管理,从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批程序到组织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直至验收和组织施工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带班作业等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加强监控,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值守,强化处置。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坚守岗位,在十八大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原则上不得外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紧急重点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处置不当、推诿扯皮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市局将通报批评并上报市政府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