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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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县督查情况和前5个月报表反映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清理清查的任务这次清理清查的重点任务是:对当年和2001年以来的出生漏报进行清理;对历年积累的节育对象进行彻底摸排,全面落实各种节育措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清查流动人口中的出生和持证情况;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清理清查的重点(一)农村以查找人口漏报为切入点,以环孕情服务为突破口,带动节育措施的落实;城

2、市以流动人口和常住特殊人口的清理为重点,全面整顿生育秩序,理顺管理渠道。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1)未婚大龄男、女青年,看是否已经结婚(私婚)、生育;(2)已婚未育的所有育龄妇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不孕不育档案;(3)历年生育未落实节育措施的;(4)外嫁未迁户口生育状况不明的;(5)有送养、抱养(拾养)行为的;(6)2005年10月以来有人流(自流)引产的;(7)2005年10月以来出生婴儿死亡(死胎)或者下落不明的;(8)今年列入人口计划没有生育的;(9)长期外出生育状况不明的;(10)连续2次不参加环孕情服务的;(11)早(私)婚漏管的;(12)本乡镇、本

3、辖区所有流出、流入人员全面清查登记,并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3)历年计划外出生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二)严格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历年拖欠的社会抚养费和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全面清理、收缴。(三)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彻底清理党员、干部职工的超生违纪问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三、清理清查的时间根据全县工作实际,这次清理清查活动从6月25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历时1个月。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25日-6月30日)。各乡镇进一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清理清查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认真传达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广泛

4、宣传,营造清理清查的舆论氛围。第二阶段:清理清查(6月26日-7月20日)。各乡镇要部署好力量,有针对性的清理清查当年和历年的出生漏报,党员、干部、职工的超生,全面落实节育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城市重点清理清查流入人口的出生和持证情况以及“特殊人群”(离岗、下岗、拆迁户、空挂户、买房落户户等)。第三阶段:验收总结(7月21日-7月25日)。清理清查结束后,县上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和前半年工作考核。四、清理清查的有关要求(一)县上成立计划生育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要成立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

5、织指挥下开展清理清查工作。(二)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定任务定责任,打假求实、真抓实干,确保清理清查工作扎实有效。(三)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各包乡单位要抽调人员,帮助所包乡镇搞好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四)通过清理,使当年出生率有所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应节育对象的98%以上。(五)清理出来的当年出生漏报,一律上报月报告单和报表及清理清查表;清理出来历年的出生漏报,一律上报清理清查表。所上报的出生漏报,不影响年终的考核成绩。(六)县上组织督查、指导小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清理清查工作情况。从6月26日开始,县上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分片进行督查。在清理清查期间召开现场汇报会,检查清理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将清理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26日起,每5日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县人口局办公室反馈一次。清理清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于7月21日前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前半年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县人口局办公室)。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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