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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2012年4月25日,第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一、总体核算要求(一)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具体核算办法。(二)小额贷款公司应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三)小额贷款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
2、公司会计核算,(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七)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相关附表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小额贷款余额变动表等。,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七)小额贷款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负责人
3、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二、会计科目设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存出保证金 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2.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应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并按照债务人及业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应收手续费和佣金,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手
4、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债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摊余成本是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的成本减去利息后
5、的金额。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4.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发放贷款等应收取的利息。应按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5.坏账准备 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
6、账准备的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
7、行重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无法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某小额贷款公司从2007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8、,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5%.该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为200000元;2008年度确认坏账4800元,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为300000元;2009年,收回已确认的坏账4350元,年末,应收帐款的借方余额为120000元。假定该公司没有其他有关坏账的业务,要求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计算2009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6.贴现资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业务所融出的资金。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办理的贴现业务融出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及垫款”中合并列示。,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7.贷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
9、,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可按贷款客户、类别、期限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1)公司发放贷款,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7.贷款(2)贷款减值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
10、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贷记本科
11、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注: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所有合同条款(包括提前还款权等)的基础上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未来信用损失。对于金融资产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也应当予以考虑;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为借款人设定融资方案而收取的咨询费用即属于此类费用,需要考虑其对于实际利率的影响。,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8.贷款损失
12、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贷款的减值准备,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9.代理业务资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贷款等。可按委托单位、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1)公司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2)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收回受托
13、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4)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公司的收益)等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0.抵债资产 本科目核算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抵债资产的成本。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1)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相关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
14、记“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等科目,按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贷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应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2)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保管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3)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
15、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抵债资产,营业外支出,应交税费,营业外收入,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4)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1.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抵债资产的减值准备。可按抵债资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1)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抵债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16、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债资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3)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抵债资产”,按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借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2.存入保证金 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如担保保证金等。可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1)小额贷款公司
17、收到客户存入的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向客户归还保证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存入保证金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3.拆入资金 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根据银监发200823号文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向商业银行借入批发资金进行融资,因此,该科目也可设置为“借入批发资金”。可按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1)小额贷款公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拆入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拆入资金
18、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4.贴现负债 本科目核算公司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1)公司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2)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3)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19、利息支出”科目。存在利息调整的,也应同时结转。,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5.预收账款 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小额贷款公司收到未满足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担保费,可将本科目改为“预收担保费”科目。可交易对手单位进行明细核算。(1)小额贷款公司收到预收的担保费,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确认担保费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担保费收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尚未转销的款项。,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6.代理业务负债 核算小额贷款公司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
20、资金、受托贷款资金等。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定向、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等进行明细核算。(1)小额贷款公司收到的代理业务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借记“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科目,按属于委托客户的收益,贷记本科目,按属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3)按规定划转、核销或退还代理业务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7.一般风险准备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1)公司提取
21、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2)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8.利息收入 核算小额贷款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资产负债表日,小额贷款公司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第一
22、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9.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核算小额贷款公司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及代理业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1)小额贷款公司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贷记本科目。(2)实际收到手续费及佣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等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20.利息支出 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银行借款、转贴现融入资金等产生的利息支出。可按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资产负债表日
23、,公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2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22.业务及管理费 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及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
24、括小额贷款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小额贷款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排污费、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水电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诉讼费、公证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车辆使用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
25、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应交税金及附加、其他应收款、预提费用等。,第一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1)小额贷款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3)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4)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
26、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第二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 一、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二、小额贷款公司从事信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
27、小企业为宗旨,重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小额放贷业务。其资金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按照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2.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河北省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以向农户、个体创业者、小企业等发放小额贷款为主要经营范围。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不得向其股东、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发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
28、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由借贷双方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一、资金筹集(一)公司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二)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法定资本金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可以用于转增资本金。,实施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
29、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主投资人持有股份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他单个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不超过10%。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上限为1亿元。对于经营规范、业务发展快、切实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开业运营1年后允许增资扩股。,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三)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应符合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规定,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银行业
30、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二、资产运营(一)公司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二)公司管理库存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三)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及时清收应收款项。(四)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五)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
31、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小额贷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七)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县(市)区域内经营,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兼营其他业务,不得对外投资,严禁向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黄、赌、毒等非法领域发放贷款,严禁吸收社会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三、成本、费用(一)公司应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32、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三)公司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四)公司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
33、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董事会经费等实行重点监控。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五)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并按规定列支。(六)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七)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八)公司依法缴纳
34、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等费用应据实列入成本。(九)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四、收益及其分配(一)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二)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35、减弥补亏损),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及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90号)有关规定,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1%),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潜在损失。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资本充足率、偿付
36、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经股东会决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25%。,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五、财务风险(一)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二)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
37、范,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拔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呆账核销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债权,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核销。(三)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定期聘请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开展外部审计。(四)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期向有关部门提交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等,并定期向公司股东、为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关捐赠机构披露上述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38、,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六)公司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规定: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八)公司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按照规
39、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小额贷款公司应按五级分类原则,并按以下比例按季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第二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九)公司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从事担保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提
40、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上述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除主营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应当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为小额贷款公司投资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股东会决议。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按照年末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和按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第三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与防范,一、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1.法律风险 2.资金风险 3.利率风险 4.信用风险 5.身份风险 6.制度风险 7.管理风险 8.业务风险,第三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与防范,第三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与防范,二、风险防范 1.加强法律培训和教育 2.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3.建立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 4.建立信息披露制度。5.接受社会监督 6.保障资金充裕 7.严守操作规范 8.拓展金融服务,联系方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