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禁燃禁放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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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禁燃禁放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为全力维护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0年12月日XX县人民政府印发的XX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限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县继续实施全年全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政策。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警民携手共同守护美丽的家园,让我们的环境更优美、更安全。一、自觉做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售卖、不购买、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及电子炮,倡导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的节日新风尚,秉持环境保护理念,全力守护碧水蓝天。二、自觉做禁燃禁售

2、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充分利用微信群聊、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方式,向身边亲属、朋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使不售卖、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从而凝聚起保护环境的合力。三、自觉做不文明行为的制止者。请广大居民朋友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为家乡安全发展出把力、多出力、出好力,既做到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居民朋友,目前微信朋友圈及各类微信群内销售的儿童类小金鱼摔炮、仙女棒、钢丝棉、及加特林等都属于烟花爆竹,私自销售、购买、储存、运输和燃放都属于违法行为。凡是违反规定,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及电子炮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在此倡议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非法从事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为平安XX建设贡献应有力量。XX县公安局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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