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280924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一、学生证是代表学生在校身份的证件和标志,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更不允许转借。二、新生报到取得学籍后,以班为单位到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领取学生证。学生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办理离校手续时由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收回销毁,不能交回者,按遗失处理。学生证于每学期开学报到注册盖章后方为有效。三、学生遗失学生证,必须及时向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写明遗失的原因、时间、地点。经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审批,并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提交报告三个月后可予以补办。补办收费三元。四、补发新学生证,学号必须与原学生证一致,不得更改,学生照片必须是近期的正面照,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或盖有印迹的旧照片。五、毕业班的学生在最后一学期不再补发学生证。六、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须将学生证交回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丢失者交费三元,方能办理离校手续。七、办理学生证丢失补办手续后,又找到原学生证的,必须将找到的学生证交回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八、学生证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或重领。凡涂改、转借、冒用或持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学生证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