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健险核保培训.ppt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285641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PPT 页数:88 大小:2.8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意健险核保培训.ppt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意健险核保培训.ppt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意健险核保培训.ppt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意健险核保培训.ppt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意健险核保培训.ppt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意健险核保培训.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意健险核保培训.ppt(8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意外健康险核保培训,培训目的,核保考前辅导,核保操作的共识,课程安排,核保规定,条款介绍,核保共识,团体类意外伤害个人类意外伤害短期健康险,核保规则意健险自留限额,报价特约描述其它信息收集,OUTLINE,团体类意外伤害险 个人类意外伤害险 短期健康险,Return,团体类意外伤害及附加险,主条款: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团体人身综合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补充工伤保险条款 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附加条款:附加团体员工

2、家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团体特定事故意外伤害加倍给付保险 附加节假日加倍给付保险,Return,条款介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境内的合法团体,8人以上(75)被保险人:1665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费率因素:按职业类别等级递增保险期间:1年,Return,条款介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境内的合法团体,8人以上(75)被保险人:1665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100元/次事故,80)费率因素:按职业类别等级递增保险期间:1年,Return,条款介绍团体人身综合保险,投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被保险

3、人有保险利益的合法团体 被保险人:1665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保险责任:身故、残疾、意外医疗等保险期间:1年残疾表、烧伤表:。,Return,条款介绍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境内的合法团体,车辆所有单位被保险人:个体车辆驾驶员、售票员、助手、乘客、驾驶培训学校的学员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住院医疗(80)费率因素:统一保险期间:1年,Return,条款介绍团体补充工伤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并已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被保

4、险人因工伤致残 保险期间:1年,Return,条款介绍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境内的合法团体,8人以上(75)被保险人:1865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连带被保险人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烫)伤,可选意外伤害医疗(100元/次事故,80)、误工补贴 费率因素:两类(新闻和执法人员)保险期间:1年,Return,条款介绍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境内的合法团体被保险人:1665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保险责任:意外或疾病身故、意外残疾费率因素:1、按照施工建筑面积计收 2、按工程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计收保险期间:工期,Return,条款介绍建筑工

5、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境内的合法团体被保险人:1665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保险责任:意外或疾病身故、意外残疾、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 费率因素:统一保险期间:工期,Return,条款介绍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境内的合法团体,8人以上(75)被保险人:1665岁,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100元/次事故,80)费率因素:1、按照施工建筑面积计收 2、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 3、按投保人自行选择的保险期间所对应的基准保险费计收保险期间:工期提示:第十三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6、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Return,条款介绍附加团体员工家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主合同合法团体被保险人:主险合同被保险员工的配偶及子女(配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子女年龄不超过22周岁)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费率因素:两类(配偶和子女)保险期间:同主合同,Return,条款介绍附加团体特定事故意外伤害加倍给付保险,投保人:主合同合法团体被保险人:同主合同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两个等级)费率因素:按职业类别等级递增保险期间:1年,Return,条款介绍附加节假日加倍给付保险,投保人:投保一年期团体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同主险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

7、残疾费率因素:主险的35保险期间:1年,Return,个人类意外伤害及附加险,主条款: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幼儿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母婴安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患者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麻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风雨同舟夫妻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海外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境外旅游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家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用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乘客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宾馆旅客

8、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附加条款:附加交通意外伤害加倍给付保险,Return,条款介绍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 被保险人: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个人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除外责任:。参考费率:按职业类别等级递增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个人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 被保险人: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个人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医疗(100元/次事故,80)、意外一级伤残补助金 参考费率:按职业类别等级递

9、增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被保险人: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个人 保险责任:基本保障:意外(身故、全残);综合保障:残疾、烧伤 参考费率:按期限递增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被保险人:1周岁至65周岁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参考费率:按日费率计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学生幼儿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

10、的学生及幼儿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可选)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的人员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A(交通事故);B(所有意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100元/次事故,80)、意外骨折关节脱位(可选)、意外伤害补充(可选)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的旅游者和随团提供服务的

11、旅行社雇员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医疗(100元/次事故,80)、意外伤害补充保障(可选)、特殊旅游项目(可选)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母婴安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至40周岁(含40周岁)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的怀孕妇女 保险责任:意外伤害或分娩意外身故、残疾,胎儿(新生儿)保障(死亡)参考费率:分3类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患者医疗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到县、区级以上(含)或二级以上(含)的医疗机构就诊、接受治疗的人员 保险责任:医疗意外或事故

12、身故、意外残疾、烧伤 参考费率:分3类保险期间:每次治疗,Return,条款介绍麻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在县、区级以上(含)或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需实施麻醉的人员 保险责任:麻醉医疗意外或麻醉医疗事故身故、残疾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特定期间,Return,条款介绍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保险责任:六类交通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短期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持有效客票的乘客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

13、外残疾、航空意外伤害医疗 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风雨同舟夫妻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他对被保险夫妻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被保险人: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合法夫妻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特色保障、附加保障(可选)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海外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年龄在1周岁(含1周岁)至70周岁(含70周岁)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个人 保险责任:基本保障(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特

14、色保障 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境外旅游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个人或团体 被保险人:年龄在1周岁至70周岁之间且身体健康者 保险责任:境外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境外紧急救援保险责任;恐怖主义行为保险责任;境外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可选);境外紧急门诊医疗保险责任(可选)。参考费率:期限、保障对应保费保险期间:约定特别标注:不保的国家和地区,Return,条款介绍家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个人 被保险人:A款:凡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

15、工作或正常劳动的个人;B款:凡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的投保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以户籍资料为准)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被保险人:凡身体健康,在保险人认可的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游览(娱乐)的人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次,Return,条款介绍民用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 被保险人:凡使用合法

16、的煤(燃)气公司的民用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下同)的家庭用户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医疗(80%的比例给付)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被保险人: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医疗费用(100元/次事故,90)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乘客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或个人 被保险人:凡持有效车(船)票的旅客。保险责任:

17、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医疗(80给付)、急救交通补贴 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个人或合法团体 被保险人:A类:凡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在境内务工的人员;B类:凡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生活、经合法渠道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劳务输出的人员 保险责任:基本保障(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可选保障(意外伤害医疗100元免赔额80%比例给付)、工伤致残、住院津贴 参考费率:按职

18、业类别等级递增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宾馆旅客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被保险人:凡身体健康,在宾馆(包括酒店、旅社、饭店、旅馆、招待所等)住宿的旅客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医疗(80%比例给付)参考费率:日费率统一保险期间:约定,Return,条款介绍附加交通意外伤害加倍给付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同主险被保险人保额:飞机3倍,火车、汽车、轮船2倍 保险责任:交通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加倍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对航空的描述,Return,短期健康险及附加险,主条款: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7版)附加

19、条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附加学生幼儿短期健康保险,Return,条款介绍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7版),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合法团体,5人以上75%被保险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重大疾病(20种)参考费率:年龄性别区分保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人:同主合同被保险人:同主合同保险责任:意外医疗费用(100元 免赔80的比例给付)参考费率:按职业类别递增保

20、险期间:一年,Return,条款介绍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人:同主合同被保险人:同主合同保险责任:意外医疗费用(100元 免赔)参考费率:按职业类别递增保险期间:同主合同,Return,条款介绍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投保人:同主合同被保险人:同主合同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天数限制)除外责任:。参考费率:按职业类别递增保险期间:同主合同,Return,条款介绍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投保人:同主合同被保险人:同主合同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天免赔)参考费率:按职业类别递增保险期间:同主合同,Return,条款介绍附加学生幼儿短期健康保险,投保人:同主合同被保险人:同主合

21、同保险责任:住院医疗费用分级累进比例给付、住院补贴保险责任(可选)参考费率:统一保险期间:同主合同,Return,OUTLINE,核保规则意外健康险自留限额,核保规则,投保金额投保年龄职业类别特殊投保对象团体类核保个人类核保短期健康险核保团身综合核保团体重大疾病核保,?,核保规则(一),投保金额 被保险人累计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一般以其年收入510倍为限,其中:第三类、第四类职业人员累计最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80万元、50万元。65周岁以上(不含65周岁)被保险人累计最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累计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超过50万元的案件,需提供收入证明材料和完整填写投保单中的健康告

22、知部分,并填写生存调查表。超自留额安排分保需提供:投保单、身份证明、生存调查表、收入证明。投保年龄 除学平险、旅游交通类意外险外,被保险人一般年龄为16至65岁,核保规则(二)职业类别,根据被保险人从事职业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核保及拒保类,其中对拒保类职业原则上不予承保。对职业分类表中没有包括在内的特殊职业,应比照类似的职业确定其职业类别。身兼数职的被保险人,按其所从事的职业中类别最高者确定职业类别。,核保规则(二)职业类别,若被保险人属以下职业者,一般应予拒保,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分公司首席核保人签署意见后上报总公司审核:采石业工人、采矿业工人、潜水工作人员、远海船上工作人员

23、、爆破工作人员、采掘工、爆破工、硫酸盐酸硝酸等有毒物品制造者、火药爆竹制造及处理人、战地记者、特技或替身演员、动物园驯兽师、高空杂技、飞车、飞人演员、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防爆警察、特种兵(伞兵、水中爆破兵、化学兵、负有布雷爆破任务之工兵)、空中或海上服役军人。若投保团体属于煤矿采选业、金属矿采选业、其它采掘业、烟花爆竹业,投保一般采取行业投保或地区统保方式,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承保;非行业投保或地区投保方式,一般不予受理。,核保规则(三)特殊投保对象,1、孕妇:除母婴安顺意外险外,怀孕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孕妇原则上不可投保。2、残疾人:残疾发生时间达两年(含两年)以上,且投保时残缺部位及

24、程度确定,无相关疾病或后遗症者方可投保。残疾人从事三类以上职业者,一般不予承保。残疾人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时,一般不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轻微残疾(如一手指缺失等)风险不大者,核保人可酌情承保。3、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系指不满18周岁且发育正常、身体健康者。1618周岁之间依靠自己工作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时,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如果为父母以外的直系亲属时,须有父母的书面同意书,且最高累计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的未成年人最高累计身故保额不超过10万元。(保监发199943号文和保监发200234号文),核保规则(三)特殊投保

25、对象,4、无收入者和离退休者:无收入者系指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无固定职业且依靠他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无收入者作为被保险人时,其累计风险金额上限为30万元,其中农村家庭主妇累计风险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5、异地人群:非当地户口,但长期居住在该地区一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及工作单位者,可在当地投保。投保时需提供被保险人暂住证或被保险人的单位证明,无固定住址及固定职业者不予受理。6、华侨、外籍人士、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已在国内居住并投资、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并在投保当地有固定居住地址者方可投保。投保时应要求客户提供半年以上投保地区居住证,同时提供证件复印件。如果保险责任中含有意外医疗或短

26、期健康险,则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中国大陆境内。7、在捕、在管、在关、劳改、劳教的人员(含假释人员)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暂不予承保。,核保规则(四)团体类,团体类意外伤害保险:1、条款适用主条款: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团体人身综合保险、公出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附加条款:附加团体员工家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特定事故意外伤害加倍给付保险、附加节假日加倍给付

27、保险。,核保规则(四)团体类,投保团体的规定:投保团体不能是以获得团体保险保障为目的所组成的团体。投保人一般年龄应在16至65岁之间。投保人数应占投保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5人。投保团体采取记名方式。单位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有详细人事记录和工资表记录的50人以上团体可采取不记名方式投保。对于不记名投保的业务,需在保单中约定:以出险当月工资表在册员工名单为准;但如果被保险人数超过投保时人数的5%,必须办理追加投保人数,否则出险时根据投保单位实际人数按比例进行赔付。投保团体中不在投保地区工作或生活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其参保。对于总部设在投保人所在地,分支机构分布全国各地的团体,允许总部

28、作为投保人为其所有员工统一投保。,核保规则(四)团体类,保险金额 团体保险不同档次人员保险金额的方式以被保险员工的基本月薪为基础,其保额为其月薪的一定倍数。最高保额的限制:通常每位员工的最高保额不可超过平均保额的3倍。对某些投保团体要求对其高级人员提供较高的保障,必须注意此类高级人员的参加比例,及高级人员的保额是否符合我司核保政策的规定或其他规定。对于个别高级人员的高保额,也可在核保上以个人意外险核保观点加以考量。,核保规则(四)团体类,费率厘定 团体类意外险费率厘定的原则,须考虑被保险人职业危险以及团体人数的折扣等因素。团体类意外险对初年度的费率,因缺乏经验一般采用“表定费率”,第二年以后,

29、则可以按前一年度的实际经验调整保费。如果被保险人职业危险太高,则可以加费承保。当投保团体人数增多时,可以考虑保费给以一定的折扣,但团体总人数低于25人的小团体或雇主分担总保费比例低于50者的情形则不适用。,核保规则(五)个人类,个人类意外伤害保险1、条款适用主条款: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幼儿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母婴安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患者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麻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君安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风雨同舟夫妻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海外行人身意外伤害

30、综合保险、境外旅游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家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点(娱乐场所)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用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乘客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宾馆旅客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附加条款:附加交通意外伤害加倍给付保险、附加节假日加倍给付保险,。,核保规则(五)个人类,保险利益 以他人为保险标的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对被保险人有合法的保险利益,或与被保险人有经济上的关系。,核保规则(五)个人类,职业风险 由于工作环境的改善和工作安全的管理,职业意外事故正逐渐降低,但是某些被保险人所从事的工作仍然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如高空工作者、爆

31、破工作者、海上工作者、矿业、采石和坑道作业者和运动人员等。对于这些危险职业的工作人员,一般实务上都拒保。对于其他危险职业常采用的额外承保条件是危险性加收额外保费。,核保规则(六)短期健康类,1、条款适用主条款: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7版)。附加条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附加学生幼儿短期健康保险。,核保规则(六)短期健康类,年龄和性别 年龄、性别因素是短期健康保险中的关键因素,一般投保团体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0岁,且符合参保资格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保。对于处于全休或半休的人员,一般不予承保。,核保规则(六)短期健康类

32、,被保险人告知声明书及体检规则 被保险人的保额或年龄超过表4保额/年龄时须提供告知个人告知声明书/作体检。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心电图、胸片、血尿常规、肝肾功能、乙肝二对半、血脂、血糖、腹部B超。被保险人提供告知声明书后,经核保若有需要得加作体检,体检项目由核保人员确定。表4:被保险人告知声明书及体检规则一览表,核保规则(六)短期健康类,保额和保费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50%,同时原则上以10万元为限。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649岁的个人保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超过50周岁(含)的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非附加意外伤害医疗类短期健康保险应按被保险人的年龄区间分别执行年龄

33、段费率。费率浮动不超过30。超出此下浮范围的,需上报总公司审核。,核保规则(六)短期健康类,免赔条件的设定 一般以医疗费用支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条款,都应设有一定金额的免赔条件或免赔比例。免赔金额或免赔比例的设定,可以减少道德风险,也相对减少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工作量,剔除了大量的相对较小的索赔申请。,团身综合险核保,投保单位 参保人数及比例 参保成员:被保险人应为投保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学习的成员。投保团体人身综合保险(含有身故保障责任)的,应取得被保险人同意(书面、员工大会、职代会等形式);除“书面”形式外,以其它形式取得被保险人同意的还应同时提供投保人声明,例如:“本保险已告知

34、每一位被保险人,并获得被保险人同意”,并加盖投保单位公章。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为1665周岁投保方式必须为记名投保 承保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万元,超过50周岁的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 高风险团体保额一般不得超过20万元,未成年人承保限额 限制承保:对于已患有易导致或潜在导致身故的疾病的人员不得承保,团体重大疾病险核保,投保单位 参保人数及比例 参保成员 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为1664周岁 投保方式必须为记名投保 个人保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超过50周岁的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 保费核定原则:一次投保人数不超过30人的,应根据每一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分别执行表定费率。一次投保人数超过30人的,

35、可按被保险人的年龄区间分别执行年龄段统扯费率;超过300人的,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平均年龄统一执行年龄段统扯费率。已患有或易诱发条款列明的20种重大疾病的人员不得承保。若投保人数超过300人的,经上报总公司两核中心同意后,可将该被保险人的已患疾病除外后承保,或将易诱发重疾的被保险人加费承保。,OUTLINE,核保规则意外健康险自留限额,意外健康险自留限额,注:对全司自留部分购买超赔保险,对自留损失超过100万人民币部分可从超赔保险中摊回。对超赔保险无法保障的人意险业务,团意险自留限额为每次事故保额5000万人民币。,Return,核保共识,报价特约描述其它沟通,报价申请,按标准申请表格上报分公司核

36、保必须提出承保意见投保信息尽量一次提供完整,出国类险的核保,目的国的安全、医疗状况费率浮动原则加减保原则出国目的、从事的工作附加医疗的控制必须上报,建筑工程类的核保,工程合同的处理:期限、工程类型、标的延期处理特殊批单的处理放弃索赔函,船员核保,投保信息的提供特约费率核保要求:上报,意外险高保额核保,个人意外险保额超400万元的核保需提交的材料:投保单、身份证明、生存调查表、收入证明名人、明星的高保额核保核保要求:上报、特别说明,续保件核保,续保件必须注明原保单号重要续保件还必须注明总赔付率、分项赔付率、未决赔案状况、理赔人数、人次、相关业务状况等。,特殊批单,事件描述操作要求时效要求分公司首

37、核签字日期,团单不适用团体费率的情况,高阶层、高风险、高保额的业务特小群体特别约定的小群体责任,Thank you,报价申请,NO:,分公司意外险业务核保审批表,Return,船员核保需提供的信息,船舶的类型:吨位、年限航行区域用途船员注册类别取得船长任职资格的时间证照和各类日志的完整性军事舰船、渔船、体育运动船、构造简单的木质船除外,Return,表4:被保险人告知声明书及体检规则一览表,Return,备注:A物理体检、血尿常规、心电图;BA血糖、HBsAg;CB肝肾功能;DC胸片;ED腹部B超。,团体告知、个人告知、单位团体年度体检报告、个人医保病历卡,不保的国家和地区,第十八条:保险人及

38、救援机构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出发前已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国家和地区所发生的任何保险责任和相关费用,以及在下列国家和地区(含其领地或者属地)所发生的任何保险责任及相关费用。欧洲:波黑地区、巴尔干地区。亚洲:阿富汗、伊拉克、科科斯群岛、东帝汶、英属印度洋领地。非洲:阿尔及利亚、卢旺达、索马里、西撒哈拉、圣赫勒拿岛。大洋洲:美洲萨摩亚群岛、布维岛、圣诞岛、法属太平洋领地、赫德和麦克唐纳群岛、基里巴斯、马歇尔群岛、麦克罗尼西亚、瑙鲁、尼乌亚岛、巴伯儿图阿普群岛、皮特肯群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托客劳群岛、汤加、图瓦卢、美国海外领地、瓦努阿图、沃利斯和富纳群岛。对于上述所列国家和地

39、区,保险人及救援机构保留根据国际形势作出相应调整及宣布的权利。,Return,按照施工建筑面积计收,Return,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费每平方米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费总建筑面积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0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每平方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总建筑面积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Return,(单位:),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费合同造价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费计收比例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0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合同造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计收比例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按月计收保险费率,Return,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费=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基准保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0被保险人人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医疗基准保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00被保险人人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