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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C(2012)4034银行个人转账优惠服务协议 第 号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客户)与乙方(银行)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个人转账优惠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双方约定一定期限、一定笔数的同行异地卡卡转账、过渡转入、过渡转出、以及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渠道办理的签约借记卡与该签约借记卡属于同一一级分行内的异地存折、支票户互转交易的服务费,甲方按约定支付服务费,乙方按约定提供同行异地转账交
2、易的服务。 1.2 月:自服务生效之日起至次月的服务生效日的对应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依此类推;若次月无服务生效日的对应日,则至次月的最后一天。第二条 业务规则 2.1 本服务仅限甲方签约借记卡使用。个人转账优惠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因签约借记卡余额不足或被冻结、挂失等,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本服务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2.2 签约借记卡、业务类型、服务类型、计次方式、笔数上限、服务费、服务生效日及服务到期日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业务回单为准。2.3 签约借记卡发生符合本服务条件的同行异地卡卡转账交易时,乙方自动扣减优惠转账笔数。若同行异地卡卡转账交易双方均已签订个人转账优惠服务协议
3、,发生符合各自服务条件的同行异地卡卡转账交易时,双方分别按各自服务条件扣减优惠转账笔数。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款项汇出、汇入不成功的,乙方不退回已扣减的优惠转账笔数。2.4 本协议所适用的转账渠道包括乙方营业网点柜面、网上银行、ATM、自助设备及智能支付终端,不包括手机银行、电话银行。2.5 甲方通过乙方转账渠道办理的业务属于资金归集、自动转账等业务的,汇出、汇入不计入本服务的笔数,须按乙方相关收费标准付费。2.6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可持签约借记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农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查询本服务相关交易信息。2.7 本服务到期后,签约借记卡未使用的优惠转账笔数将自动作废,且乙方不退回已收取的
4、服务费;按月计次的,每月到期后该月未使用的优惠转账笔数将自动作废,且乙方不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2.8 甲方使用本服务办理个人转账业务,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乙方个人转账、电子银行等相关业务的规定。第三条 信息确认:甲方确认提供和告知的个人基本信息、卡号等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及时通知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协议解除 4.1 甲方解除本协议前,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签约借记卡到签约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妥后,本协议终止,且乙方不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 4.2 如政策、法律法规、外部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并影响本服务
5、的办理,本协议终止。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 协议份数及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业务类型:签约 续约服务类型:包汇出 包汇入 包汇出入服务期限: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计次方式:按月 按服务期限服务生效日:次日 次月1日 甲方声明:乙方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完全同意上述条款。甲 方(签字): 乙 方:中国农业银行 (盖章)证件名称:
6、 证件号码: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ABC(2012)4034个人转账优惠服务协议 第 号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客户)与乙方(银行)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个人转账优惠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双方约定一定期限、一定笔数的同行异地卡卡转账、过渡转入、过渡转出、以及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渠道办理的签约借记卡与该签约借记卡属于同一一级分行内的异
7、地存折、支票户互转交易的服务费,甲方按约定支付服务费,乙方按约定提供同行异地转账交易的服务。 1.2 月:自服务生效之日起至次月的服务生效日的对应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依此类推;若次月无服务生效日的对应日,则至次月的最后一天。第二条 业务规则 2.1 本服务仅限甲方签约借记卡使用。个人转账优惠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因签约借记卡余额不足或被冻结、挂失等,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本服务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2.2 签约借记卡、业务类型、服务类型、计次方式、笔数上限、服务费、服务生效日及服务到期日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业务回单为准。2.3 签约借记卡发生符合本服务条件的同行异地卡卡转账交易时
8、,乙方自动扣减优惠转账笔数。若同行异地卡卡转账交易双方均已签订个人转账优惠服务协议,发生符合各自服务条件的同行异地卡卡转账交易时,双方分别按各自服务条件扣减优惠转账笔数。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款项汇出、汇入不成功的,乙方不退回已扣减的优惠转账笔数。2.4 本协议所适用的转账渠道包括乙方营业网点柜面、网上银行、ATM、自助设备及智能支付终端,不包括手机银行、电话银行。2.5 甲方通过乙方转账渠道办理的业务属于资金归集、自动转账等业务的,汇出、汇入不计入本服务的笔数,须按乙方相关收费标准付费。2.6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可持签约借记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农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查询本服务相关交易信息。2
9、.7 本服务到期后,签约借记卡未使用的优惠转账笔数将自动作废,且乙方不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按月计次的,每月到期后该月未使用的优惠转账笔数将自动作废,且乙方不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2.8 甲方使用本服务办理个人转账业务,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乙方个人转账、电子银行等相关业务的规定。第三条 信息确认:甲方确认提供和告知的个人基本信息、卡号等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及时通知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协议解除 4.1 甲方解除本协议前,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签约借记卡到签约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妥后,本协议终止,且乙方
10、不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 4.2 如政策、法律法规、外部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并影响本服务的办理,本协议终止。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 协议份数及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业务类型:签约 续约服务类型:包汇出 包汇入 包汇出入服务期限: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计次方式:按月 按服务期限服务生效日:次日 次月1日 甲方声明:乙方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完全同意上述条款。甲 方(签字): 乙 方:中国农业银行 (盖章)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