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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科室计算机工作环境管理规定1、微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每天按规定的步骤开机、关机,有专用机房的无人时必须随手锁门。 2、机房要保持清洁、无浮尘及纸屑等杂物,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空调,并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温度要求保持在21摄氏度左右,湿度应保持在相对湿度45%-65%)。 3、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非操作人员不得上机操作和乱动机房任何设备。外单位参观,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专人陪同。 4、机房内不准进食,不准存放食品,不准吸烟,不准会客和大声喧哗。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腐蚀物、强磁场物品等。 6、有机溶剂(乙醇等)每次带入机房的数量不准超过10克。 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7、需用电烙铁维修设备时电烙铁必须“下电”操作。 8、在机房明显处应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状态。 9、机房应有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10、机房供电应安全可行,电压波动小,可加装稳压器及不间断电源,并定期进行断电实验,记录放电时间是否达到说明书指定标准。 11、机房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等要立即关闭微机,切断电源,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处理,在故障查明前不得随意启动微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