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290392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同学会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同学会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同学会章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同学会章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同学会章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同学会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同学会章程.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洪港中学91届同学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洪港中学88级91届初中同学会第二条洪港中学88级91届初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通山县洪港中学88级91届初中同学包括辍学、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第三条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扶贫济困,促进发展。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第五条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第二章同学会理事会职责第六条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

2、的交流。第八条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第十条建立同学会QQ群,使之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第十一条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凡是洪港中学88级91届初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三)自觉缴纳会费

3、,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第十五条退会(一)会员可自由退会;(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第十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一)同学会名誉会长若干名;(二)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5名,财务负责人2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

4、同学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九条同学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第二十条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第五章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第二十一条会费及基金的来源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5年200元收取,原则上会员应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一次性缴清五年的会费。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每5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交由片区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每年月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

5、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第二十二条会费及基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及对母校贫困学生的扶持,支出额为每人次200至2000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各班的副会长及时掌握,并报理事会决定支付。第二十三条会费及基金的管理(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

6、会补充或修改。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广宁中学(五.七中学)74届初中、76届高中同学会章程(草案)第一条 宗 旨为了使广宁中学五七中学74届初中76届高中同学能有一个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促进同学共同发展的群众性自发组织,特成立本同学会。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第二条 会 员凡74届初中76届高中的同学,承认本同学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会员。第三条 组 织本同学会设立理事会,职务如下:1、会长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理事6名,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2、理事会任期为5年,可连任。3、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

7、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理事会的工作;(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5)讨论并决定其他旨在达到本章程第一条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会员义务1、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2、维护同学会利益。3、积极帮助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会员。4、尽其所能多缴会费。 第五条会员权利1、会员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2、每个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理事会工作的权利。3、每个会员拥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4、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

8、的权利(资助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同学会赞助基金及会费收缴等情况讨论制定)。 第六条 会费1、会费来源: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每年缴纳一次(亦可提前缴纳),可以委托他人代缴,或以汇款方式缴纳;有特殊困难的会员,经审批可以免交会费。2、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会长负责管理,副会长3名及秘书长专门负责监督。3、会费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设立储蓄专户,专款专用。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必须的文件打印等项费用及召开会员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可以从会费中开支。4、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区域内

9、及跨区域联谊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自愿赞助,小型聚会经费AA制。5、秘书长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6、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的不退会费。 第七条聚会与活动1、理事会每5年组织一次全体会员聚会,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2天。如有多数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2、建议每年各地的同学自发地组织1次或1次以上的聚会活动,联络感情,交流心得,互相帮助,积极为全体会员聚会作准备。 第八条交流为扩大本会的影响,同时也为会员提供一个固定畅通的信息交流场所,本会建立同学会QQ群( )作为平台,希望全体会员积极参与交流。 第九条说明1、同学会会长及理事会成员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秘书长,以便联系。2、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宁中学74届初中76届高中同学会。4、本章程自2010年10月3日起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