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各种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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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验室管理制度一、化验室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管理责任制。二、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三、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常用工具应分类放置,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单位负责人允许,不得随意改变室内仪器、设备、设施的原状,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范。四、化验用的药品和试剂必须放在试剂柜中,标签要清晰、完整,并向外放置,不得有无标签试剂,失效和过期试剂药品应及时更换。五、样品进入化验室后,应立即组织项目承担者进行具体分析,集中做样,除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外,不允许一人在化验室独立操作(大气分析项目除外)。特殊情况经站领导同意后另作安排。六、互相有干扰的检测分析项

2、目,不得在同一化验室内进行分析测试。七、化验进行之中化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以免发生意外。工作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八、工作结束后,必须整理好桌面,打扫室内环境卫生,认真检查电源、水源、气源,关好水电及门窗,保证化验室安全。九、检测分析中产生的废液、废弃物必须按规定分类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丢弃。十、化验楼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十一、化验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所用物品,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十二、准备室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刷洗采样工具及样品容器,并分类摆放整齐。化验室“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制度一、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水、废渣等要严格按不同类别由当事人进行收集统一贮存,倒入站专

3、用三废液桶内。不得任意倾倒或外排。二、“三废”收集到一定数量,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三、“三废”收集、贮存、处理时严格按要求进行,不得少收集、不收集、省略处理步骤等。四、“三废”收集、贮存、处理等过程中,如有不按要求操作者,视情节轻重,按照站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化验室药品试剂管理制度一、药品试剂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二、药品试剂领取由使用人填写单据,交室主任核准后,领取或外购。三、分析人员领取的化学试剂由本人进行保管,按要求分类存放,使用人每季度自查一次所剩试剂情况并报室主任。四、易燃、易爆试剂的管理按照站里制定的易燃、易爆、剧毒物质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五、剧毒试剂除按易燃、易爆、剧毒物质

4、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外,应存放在保险柜内,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帐、双锁的“五双”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六、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绝不可用明火加热。七、要使用合格的化学试剂,不符合要求的试剂由使用人上交仓库,统一管理。八、配制各种试剂或标准溶液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错拿错用。九、任何化验员不准私自借出、带出试剂,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事故者,责任由本人承担。十、化验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认真、负责,确保分析数据准确可靠,保证分析、实验过程安全。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仪器设备管

5、理制度一、所有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维修制度。二、仪器设备购置,由使用科室写出书面申请,经仪器采购小组审核把关,站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统一购置。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到站后立即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仪器使用科室负责人及仪器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开箱登记造册建档。三、仪器设备实行档案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人和使用人员共同编写安装调试报告,建档建卡,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四、经过检定的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检测分析人员不得在无标志或停用的仪器设备上进行检测分析。五、检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严格考核后方能上机操作。严格执行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中必须爱护仪器,大型检测仪器操作人员

6、要公示该仪器的操作规程。六、工作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严守工作岗位,仪器开机后,不准离开工作岗位,若出现意外情况,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损坏仪器设备。做好仪器使用记录及保洁、防护工作。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要经常维护所用仪器设备,精心保养,检查技术性能和检测质量,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八、仪器设备实行故障报告制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仪器维修人员检查修理,做好维修记录,待性能正常经过计量校准后,才能继续使用。同时仪器使用人员、维修人员分别写明仪器损坏原因及维修结果报告站长室。如果站维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应报告分管站长后,联系厂家进行维修。九、需降级或报废的仪器设备,由有关科室会

7、同站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经站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降级、报废手续。大型仪器需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计算机管理办法 一、各室将计算机管理落实到人,计算机管理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 二、计算机使用管理人职责 1、管理人做到对所使用的计算机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维护。 2、计算机使用后管理人员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确保计算机安全。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启用计算机。 4、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软盘、光盘,以免感染计算机病毒。 三、计算机使用原则 1、计算机只能用于数据处理、文件打印和站内所需资料的查阅。 2、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严禁在网上查

8、阅与检测业务工作无关的资料。 3、综技室微机房、水质自动检测室微机房、空气自动检测室微机房严禁闲杂人员及无关人员入内。 4、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将所存数据清除。 5、计算机的维修、维护、配件的配置由站里指定人员负责。 6、计算机所存检测数据,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文档,未经站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外泄、拷贝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7、站里所有计算机由综技室统一监督管理。综技室定期对公司里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和其他情况定期检查。化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一、化验室内安装的各种必备的安全措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器材等),由使用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定期检查,保证可供随时使用。二、化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按规定位置摆放,不得随意挪

9、动和堆放,以免错拿,造成事故。三、使用各种仪器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则,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四、剧毒试剂要有专人保管,加双锁存放。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领取剧毒试剂时,要登记所取试剂名称、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和室主任要同时签字。五、剧毒试剂的废液不能直接倾入下水道,应先经转化处理后,倒入化验室设置的专用废液桶集中收集,按“三废”处理制度执行。六、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照使用规则进行操作,工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水、气、电源等。七、下班前化验室人员要负责关好自己负责的门窗、电气源,不得疏忽大意。八、值班人员下班前要检查化验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锁

10、好铁门。九、化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气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十、化验室意外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及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情节轻重,对事故责任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检测室用电安全措施一、检测室用电实行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准乱接和私自改动电源。严格按照用电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超负荷用电。二、电工及化验操作人员应对用电设备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未报告者责任自负。三、保险丝应按负荷接用,不得随意更换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丝,以防烧坏整体线路。四、化验用电时做到人员在场,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以防止烧坏用电设备引起火灾

11、。电炉、电热板接上电源后,操作人员不准离开现场。发现使用者不在现场一次收取当事人50元100元做为用电损失补偿。五、所有的插头、插座、用电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有效接地线。六、每次化验用电开始之前应对用电设备及仪器进行一次检查,看是否有短路及故障存在以防使用时发生事故。七、操作仪器及用电设备时做到干手操作,任何时候不准用湿手触及电源开关及电器设备。全站所有人员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发现用化验设备电炉取暖者一次收取50元100元的损失补偿。化验室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一、防火防爆1、贮放易燃、易爆试剂的地点必须严格管理,不同性质的试剂分隔清楚,瓶封良好,保持阴凉通风,杜绝火源、热源,标记明显,实验室内不存

12、放过多的易燃品。2、使用易燃、易爆品操作时,室内应加强通风,并禁忌明火,如不慎将易燃、易爆品倾倒在实验台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热源,用抹布将液体吸干。3、各种加热器如酒精灯、喷灯、电炉等,用毕应立即关闭。灼热物品不得直接放在实验台上。4、进行易燃液体的蒸发、蒸馏或回流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分析人员绝不许擅自离开。5、不用具磨口塞的玻璃瓶贮存爆炸物品,以免启封玻璃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6、实验中易燃、易爆废物应妥善处理,切忌随意丢弃。7、对所要进行的实验,必须了解其化学反应特征及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8、有危险的实验,要准备应有的防护措施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9、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物质

13、、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10、在未了解实验反应性质之前,试剂用量应从小量开始。11、慎用高氯酸。在使用高氯酸进行消解时,样品中的有机物,应先用硝酸使大部分有机物氧化,然后放冷,再加入高氯酸。12、加压或减压容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有无裂痕、缺损。13、气瓶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14、高压气瓶贮存室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15、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16、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17、使用高压气瓶时,应使气瓶用套环固定在墙上或工作台旁,可燃或助燃气体的气瓶放置的场所应隔绝明火;氧气瓶及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一旦发生失火,应保持镇静,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和机械通

14、风设备,注意个人防护,并根据火源采取相应措施:(1)实验室及楼层走道应设置必须的消防设施,不同的灭火剂适用不同的火源;泡 沫 式:适用于油类失火;二氧化碳:适用于电器失火;干粉灭火:适用于扑救油类、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等;(2)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还应及时报警,防止火势蔓延。(3)除使用灭火器外,还可以就地取材,如将工作衣用水冲湿后,罩于火源上,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灭火。(4)实验室内取水较为方便,但只适用于溶于水或稍溶于水,以及溶于水面而比重大于水的易燃与可燃液体的失火,而不能用于与水能发生猛烈作用的物质和比水轻而不溶于水的液体的失火。二、防中毒1、从事有毒物质实验以及可产生腐蚀、刺激等有害气体的操

15、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并保持室内有良好的通风。2、熟悉实验室内常见的有毒化学试剂,这些试剂浓(贮备)溶液应妥善保管,不用时不得任意放置在实验台上,用吸管吸取溶液时,应使用吸(洗耳)球吸取,不准用嘴吸。实验室内严禁放置食品、进食、吸烟,以免发生意外。3、注意妥善处理有毒废液,氰化物遇酸可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含汞溶液与氯化亚锡作用下可生成元素汞而产生汞蒸气。氰化物废液应在偏碱性条件下,加适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使之分解。4、一旦发生有毒物粘附皮肤,应及时针对性处理,如用大量水冲洗,并用小苏打或硼酸的稀滤液中和酸或碱,脂溶性毒物如苯并(a)芘类,切忌用有机溶剂清洗皮肤,以免促进吸收,当出现中毒

16、病状时,应立即撤离实验室,送医院进行急救,并提出毒物名称和性质。5、分析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定期作身体检查,以了解健康状况。三、管理措施1、新上岗的分析人员,首先应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有关规章制度。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重视安全操作的应进行教育帮助,对屡次造成严重事故的,必要时应调离岗位。3、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账、双锁等“五双”管理制度。4、分析人员应对自己所工作过的房间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并负安全责任。5、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实验室安全。每天上下班都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6、每个化验员都要掌握各类易燃物品的性质,灭火时应采取相

17、应的措施。7、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谁的实验室出现问题谁负责。8、实验室每人都要严格执行站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剧毒物质的安全管理措施一、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门储存,专人保管,易燃物品应与氧、氯、氧化剂等分贮,严禁烟火及爆晒。应低温保存,最高不得超过30度。易燃液体则应密塞后于底层放置,注意通风。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限量贮存。小量(100克)可在铁柜内存放,100150克则需贮于防爆室中,贮存量不宜超过1000克。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期存放。3、遇水燃烧的物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与酸、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4、碱金

18、属应浸在煤油或甲苯中,置砂桶内保存,其氧化物则应分散在油中保存。5、氧化剂贮存时,应将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分别保存,不应与亚硝酸盐、次氯酸盐、亚氯酸盐混存。6、经常检查存放柜温,柜内应无异臭和烟雾,物品包装应完整,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7、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且通风良好。二、剧毒物品的保管 1、严格管理,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帐、双锁的“五双”保管制度。2、剧毒试剂不得与其它化学试剂共同储存。3、剧毒试剂必须严格领用制度,用专用保险柜贮放。4、剧毒试剂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帐

19、、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5、有毒化学废物不准随意倾倒,应根据其性质不同,分别存放在不同废物容器内,有毒金属化合物可存放在酸性物桶内;氰化钾、氰化钠、砷酸盐、硫化物等可存放在碱性桶内;苯胺类、卤代烃、硫酸二钾酯、有机磷剧毒农药则放在有机桶内,等待统一处置。6、出实验室剧毒物品,必须由站领导批示。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把剧毒药品带出实验室,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事故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行驶规定一、驾驶员必须和站签定责任书,实行岗位责任制。二、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全部证件,如因证件不齐,机动车罚款时责任自负。三、酒后严禁驾驶车辆。四、遵守交通规则,因失职造成事故者,罚款驾驶员自付,修车及其它开支,驾驶员自负百分之二十。五、严禁开快车,外出和外业采样车速须符合该路段限速规定,不准超速行驶。六、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不准私自出车,发现私自出车一次,取消驾驶资格;私自出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负责。七、车门、车厢没关好时,不准行车。八、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九、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十、外业采样行驶路线,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改变;改变行车路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十一、不开英雄车、斗气车,精神疲劳、思想有情绪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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