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290897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值守应急制度一、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日常工作为政务值班,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则立即转为应急值守工作状态。二、值守应急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首问负责、值守记录和领导带班等制度。三、值守应急工作要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快速报送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下达和落实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准确、保密。四、第一个接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的值班员是该信息报送处理的首要责任人。值班员必须详细询问信息来源单位,全面掌握首报信息要素,按照值守应急工作程序快速、完整、准确地报送和处理,并负责解释有关突发

2、公共事件信息内容及其报送、处理情况。五、值班员必须按照值守记录要求,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文字记录,做到及时、准确、简明和要素齐全,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并规范存档。六、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协助值班员妥善处理值守应急的重大事项。 领导带班制度一、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定重要时间段,安排市政府副市长以上领导轮流带班,负责领导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同时,安排市政府办公室处级领导轮流协助带班领导,组织、协调好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二、市政府领导带班和市政府办公室处级领导协助带班工作实行月度安排,上月月末对次月市政府领导带班和市政府办公室处级领导

3、协助带班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全年循环轮流,并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制表明确;一经明确,原则上不作调整。三、市政府领导带班和市政府办公室处级领导协助带班每一轮为1周,从当年1月1日开始依次轮流。四、带班市政府领导或协助带班的市政府办公室处级领导若需外出、不能带班时,由领导之间沟通、协调相关代班领导,对应科室应将协调结果通知市政府总值班室。五、带班领导负责指挥调度市政府值班工作,检查值班情况听取值班情况汇报;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的值班工作。遇有按规定需要市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发生,在其分管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带班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情况,督促市应急办及相

4、关部门按规定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六、带班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本辖区活动,手机应24小时保持畅通。 信息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程序,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制定本制度。一、突发公共事件范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规则(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一般采取电话、传真、网络、专送等方式上报,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1.初报: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和初始信息。紧急或特殊

5、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2.续报: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展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通过电话、网络或书面形式持续报告事件动态及应对处置信息。特殊情况下,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3.终报: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结果及调查评估报告。4.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的专职信息报告人员要及时主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信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联络。(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性质

6、、影响范围、初步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及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建议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事件,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续报一般不再复述事件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或处置的进展情况,多次报告的,用“XX县(市、区)(事件)续报一、续报二”表述。(三)凡涉密信息必须按有关保密制度规定的方式报告。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时限(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和事发地基层组织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二)事发地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立即核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确认为较大

7、(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或在县(市、区)敏感地区、时间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一般(级)突发公共事件性质比较严重、影响较大的事件,有可能演变成较大(级)以上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在事发1小时内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三)确认为重大(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发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和负有监管责任的市直有关单位要在事发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详细信息于事发3小时内上报。遇到特殊情况,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负责在事发2小时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通报

8、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四)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事发2小时内准确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始发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在接到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以电话形式报告市人民政府,并说明原因。市人民政府在接到事件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处置程序(一)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办领导报告,并按其意见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情况要主动向同级党委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二)对领导同志针对事件作出的批示和指示,要准确记录接到批示或指示的时间和内容,重要事项要向领导同志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向应急办负责同志报告领导批示或指示内

9、容及反馈情况。(三)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应急办要主动与在现场指挥的领导同志或领导随行人员及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办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各级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处置意见;及时跟踪核实事件进展情况,将最新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依据值班记录或备忘录整理事件大事记。对接收的信息报告、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原件)等文件,要整理归档、立卷保存。(五)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坚持“密来密复”的原则,不得在无保密装置的电话、计算机、传真机和网络上处理涉密工作。 值守记录制度一、值守应急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守记录制度,在值班记录簿

10、上详细记载发生事项和处置情况。记录要求字迹清楚、要素齐全、内容完备、详略得当。值班记录簿要编号归档,严禁乱写乱画和撕页。二、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时,要用电话记录本记录电话的主要内容。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名称、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具体事由、记录人姓名和记录时间。重要电话记录要及时转交领导阅示,领导批示后要迅速办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或拖延办理时间,并准确、清晰地做好记录,重要内容不许错漏。三、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当班人员提前将值班情况以及须转交给接班人员办理的事项,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并当面与接班人员核对无遗漏后签字确认。四、接收到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详细询问并记录事件发生

11、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人员伤亡与救护、财产损失、现场指挥和处理以及请求支援的情况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交接班制度一、值班人员交接班实行无缝隙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分三个时段:早上8时、中午12时和下午6时。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无人接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二、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当班人员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人员正在处理首问负责到底的事务时,必须处理完毕后再实行交接。交接时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确认。三、值班人员交接班前要认真做好各项记录,规范填写值班记录簿,以便分清责任。四、值班人员若有突发事情需临时请假的,经请示值班室主任同意后,可与其他同志进行调整。五、值班室主要领导可根据需要,每月召开一到两次交接班例会,通报值班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