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限公司工作督办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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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有限公司工作督办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倡高效的执行能力和有效的组织文化,确保政令畅通,建立一种“责任明确,业绩说话,奖罚分明”的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公司决定执行的项目(详见公司项目责任制度),在项目实施后,相关项目负责人要积极推进、跟踪、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搞好项目的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同时注意防范项目风险。第二章 督办内容第三条 本制度规范的督办内容主要是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以及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重大项目。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项目包括临时性项目和常规性项目。临时性项目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满足一定

2、质量要求的一次性或阶段性任务,临时性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时间、任务、质量要求。临时性项目常常需要组织跨部门的临时项目小组。常规性项目是对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业务而言。一个部门负责公司一个方面的工作,将该部门的工作按时间划分一定的周期,则每一时间周期内(季度、半年或年度)的工作即为一项常规性项目。常规性项目的任务、质量要求即为部门和岗位职责要求。公司各部门即为其常规性项目的项目小组形式。第三章 督办责任划分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最高负责人,也是项目最高责任人。临时性项目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命。常规性项目负责人即为该部门负责人。第六条 项目的督办由总经理授权专人负责,总经办具体经办。第七条 项

3、目参与者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使用人(客户)、项目团队成员,其他相关部门,不同参与者对项目负有不同责任。项目负责人处于项目参与者中的核心地位,负责督办项目团队成员的具体实施,搞好项目的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同时注意防范项目风险。第四章 督办的程序和方式第八条 公司实行工作督办制。公司总经理通过总经办向项目负责人签发工作督办表(详附件一);项目负责人向项目团队成员签发工作督办表。工作督办表是工作任务的布置形式,也是项目负责人及员工工作业绩的原始记载。第九条 工作督办表由承办事项、时间要求、责任人、完成情况评价等要素构成。员工的工作督办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发,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督办表由公司总经理签

4、发。第十条 工作督办表一式二份,责任人和签发人各保留一份。签发时由责任人签名;评价人评价后签名。评价主要从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时间三个方面进行。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目标责任制。在以工作督办表等形式明确任务的基础上,项目及员工应制订目标责任书(详见附件二)。项目的目标责任书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批准;个人的目标责任书由个人制订,报项目负责人批准。目标责任书均一式三份,由责任人、批准人各保留一份,另一份送总经办备案。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目标承担相应责任;个人对个人目标承担相应责任。目标责任书经上级批准后,即可以用作业绩评价的标准。第十二条 常规性项目应制订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目标责任书;临时性项目要制

5、订整体项目目标责任书。为便于考核,还应制订短期的阶段性目标责任书。第十三条 项目评价人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担任。第五章 项目验收与总结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是检查已完成的项目是否达到项目目标的重要环节,项目一般由项目评价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第十五条 验收分为中间验收和全面验收。常规性项目中间验收通常为对月度或季度工作总结进行评价。全面验收时,项目小组应撰写部门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提交公司作为常规性项目的全面验收的资料。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后,项目终止。第六章 奖与惩第十七条 对项目完成后的评价与总结,是项目责任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

6、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件一:工 作 督 办 表责任人签名: 签发人签名: 评价人签名: 编号:2002 号序号承办事项指令发布依据时间要求承办部门责任人完成情况备 注数量质量时间评价填表时间: 年 月 日注:1、员工工作督办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发,项目负责人工作督办表由总经办依据有关会议精神或领导指示填写。2、员工在完成承办事项后,将本表交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成情况”一栏并保存;项目负责人完成承办事项后,将本表交总经办呈递公司领导填写“完成情况”一栏,再由总经办保存。3、评价分四级:优、良、可、差。4、本表一式二份,责任人签名后,签发人与责任人各保留一份;附件二:目标责任书日期: 年 月 日姓名项目(部门)目标责任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目标责任批准人年 月 日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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