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章制度及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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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章制度及流程图一、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一)听证咨询的内容1.事关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2.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3.重大项目的安排与决策。4.实施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5.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二)听证咨询的程序1.召开民意咨询会。县委有关部门根据调研报告拿出初步决策意见,召开民意咨询会,民意咨询会的时间和内容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有关方式和途径告知社会,并邀请相关代表参会,广泛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2.完善决策事项。县委相关部门根据民意咨询会收集的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决策事项,并提交县委有关会议研究。3.召开听证会。对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2、重大决策等,邀请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相关人士参加听证会,广泛征求利益关系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后应及时向其通报决策结果。听证会应提前预告,在举行听证会前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参加方式、参加范围等事宜。4.公开决策结果。凡涉及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大决策议题和相关文件,通过电视、网站、公开专栏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供群众查询。5.答复群众质询。凡群众对县委的决策有疑问或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出质询。一般性问题,相关领导进行答复和解决,涉及群众比较多的和比较突出的问题,可以通过召开群众质询会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答复和解决。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

3、意见的内容1.事关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2.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3.重要干部任免。4.重大项目的安排与决策。5.实施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6.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二)征求意见的程序1.根据决策的内容,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范围。对涉及保密的内容,被征求意见代表要做好保密工作。2.实行事前预告制。县委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内容提前一周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预告,确保代表有充分时间酝酿考虑。3.县委根据需要,可召开决策咨询委员会议征求相关专家、专业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意见和建议,或者通过走访面谈、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寄送信函

4、、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电子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4.对征集到的各种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后提交县委,县委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做出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的决策。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县委决策制度 (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县委决策制度的内涵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称“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县委决策制度,就是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委在重大问题决策过程中,通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旁听、参加会议、组织考察、提交建议等形式接收“两代表一委员”建议和监督的制度。(二)“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县委决策制度的形式和内容1.参与旁听。在干部人事调整

5、和重大问题决策的常委会和全委会上,县委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旁听,使“两代表一委员”能够面对面、零距离地进行监督。2.参加会议。邀请县“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县委全委会,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对本年度县委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对下年度全县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思路的建议和意见。3.组织考察。根据实际情况,县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考察,调查了解县委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收集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4.提交建议。“两代表一委员”随时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对全县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方案。(三

6、)具体要求1.成立领导小组,保证代表活动有计划进行。县委成立党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党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和建议的决策、报告、处理和反馈等。2.严格政治纪律,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县委对征集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听取和审议,接收“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3.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两代表一委员”必须从全县实际、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的现状出发,以是否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取舍标准,实事求是向县委提出建议和意见。四、县委事务例行公开制度(一)公开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7、定,除依法依纪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其余县委事务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2.县委研究制定的决议、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执行进展和完成情况;3.县委职权、县委常委职权及职权运行流程图;4.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情况;5.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6.县委自身建设情况;7.县委常委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8.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等。(二)公开范围和形式1.党内公开。对涉及干部人事等机密需上报上级党委批准的请示、报告实行党内公开。主要通过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党代表大会、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

8、公开。2.社会公开。对其他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凡不涉及党内秘密,可向社会公开;或者先在党内公开,随后再向社会公开。主要通过公开栏公布、网上发布、新闻中心发布、下发文件、报刊电视公告等形式向社会通报。(三)公开时限1.定期公开。适用于一个时期内党的政策、重大事项和阶段性工作;2.长期公开。适用于党的路线、方针和规章制度及县委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等;3.随时公开。适用于涉及全县大局、群众利益、干部任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县委职权运行。(四)资料归档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党员群众的评议情况、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办理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归档保存。五、党

9、务公开目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宜丰县委关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意见(宜发201028号)的要求,对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实行目录管理。(一)党务公开目录管理的范围党务公开的目录管理范围包括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工)委(组),乡镇(场)党委、村级(社区)党组织。(二)党务公开目录管理原则1.依法依纪原则。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共宜丰县委关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意见实施公开。2.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

10、益的内容应向社会公开。3.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不搞形式主义,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4.注重实际原则。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结合,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三)党务公开目录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宜纪字201029号)的通知要求公开党务。(四)党务公开的实施落实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党务公开目录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是具体责任人。县纪委负责对全县党务公开目录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党务公开目录

11、管理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2.严格落实要求。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目录管理的内容必须公开,如需增加公开内容的,要及时向县委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办公室提出,经审核后进行公开。对已公开的内容,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归档管理。3.注重反馈整改。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要认真听取、对待党务公开监督员、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认真解决,以适当方式公开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4.严格考核机制。根据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宜党办字201075号),严格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县委把党务

12、公开工作作为乡镇(场)和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乡镇(场)和各单位也要把党务公开目录管理工作列入对下属党组织考核的内容。5.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对不按目录内容公开的或在公开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的,要公开曝光,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领导进行问责。六、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通报主体及对象1.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各级党组织;2.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委员、下级党组织、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二)通报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

13、神情况;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4.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5.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6.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7.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三)通报形式1.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2.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众的重要事件等。3.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人群、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项通报。4.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县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

14、决策和重要事项等。5.新闻发布。主要涉及全县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由县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通报。6.其他形式。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四)通报时限和要求1.各级党组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和通报形式,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2.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策、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3.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

15、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五)通报程序1.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设县委办公室)承担县委和全县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通报任务。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通报由县纪委负责提供;涉及有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的通报由县委组织部提供;宣传部门负责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县信息中心根据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审核的各单位提供的公开材料,负责在县网站党务公开专栏中公开。2.其他党组织需要向全县通报事项(含在县网站党务公开专栏公开事项),由党组织承办人员提出拟通报内容,经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重大事项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报县

16、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公布。、3.本单位党组织需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通报的事项,由党组织承办人员提出拟通报事项,经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批(重大事项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后通报。4.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七、县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一)新闻发言人职责1.负责县委新闻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工作。2.制订县委新闻发布计划,策划举行新闻发布活动。3.接受各级媒体采访,向记者发布县委的重要新闻。4.参加新闻信息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媒体通报县委重要工作及需要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5.负责处理突

17、发新闻事件,拟定报道口径及相关重要事项,及时向媒体介绍情况,提供必要信息。6.负责处理与县委新闻事务有关的其他工作。(二)新闻发言人的选定新闻发言人是县委形象的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县委工作情况和动态,熟悉业务,具有较高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三)新闻发布的内容1.新闻发布主要通报县委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2.通报全县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3.通报新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4.通报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5.通报县内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6.通报重要干部选

18、拔任用情况。7.发布全县重大涉外活动的新闻。(四)新闻发布的时间与形式县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新闻发布活动可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新闻谈话等方式进行。(五)新闻发布的纪律1.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县分管领导审定。涉及县委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全县的重要政策,须经县委主要领导批准。2.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新闻发布会要突出信息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导向性,注重沟通县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体现县委执政为

19、民、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形象。大额资金使用程序流程图项目单位向县政府提出项目立项和资金需求申请报告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和资金需求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后,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计划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政府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报告项目完工后,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县政府研究批准后,下达拨款通知单,县财政局据此拨款,通常采取以下三种拨款方式:1、直接将项目资金支付至收款单位或收款人。2、建立项目资金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报帐制。3、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监督使用。县委干部任免流程图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职数空缺及工作需要,进行民主推荐或二次推荐。

20、推荐提名的形式有:(1)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投票推荐;(2)谈话推荐:个别座谈推荐。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及时向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 乡镇党政正职 平职 调整 提拔重用四、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到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和考察谈话。形成考察材料六、讨论决定七、任前公示和职务任免考察组及时将考察情况向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县委组织部提出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并提请县委“五人小组”酝酿。将人事安排方案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常委会票决,作出任免决定。县委全委会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决定任前公示办理职务任免二、民主推荐向纪委综治委人口计生委征求意见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一、动议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分管领导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建议,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五、酝酿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上报前,充分酝酿。必要时,报县委“五人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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