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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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第二条 互助会的性质:本互助会为教职工自愿参加的民间组织。第三条 互助会的宗旨: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互助互爱和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困救急。第四条 互助会接受瓯海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互助会办公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3号区教育工会。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对教职工遇急遇难时所提供的帮助,是教职工在按国家规定及区教育系统现有政策享受有关待遇后,仍有严重困难情况下的一种补充性救助措施。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互助会采用个人会员制。第

2、八条 本互助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在职的教职员工;(二) 承认本章程;(三) 按规定参加捐资和按时缴纳会费,会员因工作调离本区教育系统、到法定年龄退休的或不按时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并不退还捐资与会费。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 提交入会登记表;(二) 经直属单位(学校)、镇(街道)中心学校工会签署意见;(三)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一) 有权享受补助;(二) 有权了解基金使用情况;(三) 对基金会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一) 遵守互助会章程,执行互助会的决议;(二) 按时交纳会费,按章为互助会捐资出力;(三) 有宣传互助会

3、章程和完善互助会工作的义务。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二条 互助会建立理事会组织,理事由区教育局分管工会的领导、区教育工会、各直属单位(学校)工会、镇(街道)中心学校工会主席、募捐数额较大的单位代表、会员代表组成。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若干人。理事会办公机构设在区教育工会。第十四条 理事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工会的领导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区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副理事长由区教育工会常务委员、经审委员以及工作人员等人组成。第十五条 理事会成员实行替、增补制(理事会成员替、增补的暂行规定另行制订)。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

4、可临时召开。第十七条 互助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权;(三) 决定互助会补助标准等事宜;(四)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第五章 筹资渠道第十八条 行政补助。第十九条 会员会费。第二十条 单位与个人募捐。第二十一条 基金利息等收入。第六章 救助条件与补助标准第二十二条 会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补助:(一) 教职工本人因器官移植、重病、疑难杂症等,个人负担费用较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二) 会员配偶因急病重症等因素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三) 家庭遭受火灾、台风、雷击等意外灾难和事故,造成严重家庭生活困难的。第二十三条

5、补助标准以会员本人及配偶区别对待,具体数额由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详见附件5)。第七章 救助办法第二十四条 会员申请补助时,先填写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补助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学校)工会向镇(街道)中心学校工会报告,经镇(街道)中心学校工会或直属单位(学校)工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本互助会理事会。第二十五条 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等人共同协商,根据理事会讨论通过的补助标准确定补助金额,经理事长审批后支付。第八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六条 互助会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第二十七条 互助会经费不预借、不超支,略有结余,逐年增加积累,壮大互助会的实力。第二十八条 资金收支情况每年7月份通报一次,1月份公布一次

6、。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于2008年7月1日起生效。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互助会理事会。二八年六月附件1瓯海区教职工解因救急互助会组织机构理事长:林明畴常务副理事长:倪耀敏副理事长:张文士、陈佩婷、余应林、吴士强、管旭明、林庆桂、丁士金、陈建胜理事:胡加明、谢进柳、程理忠、余成文、刘加明、麻定旺、张郁芳、林锡昆、孙正堂、董德新、赵金兰、章锦泛、熊连波、金朝中、陈连进、程忠孝、钱 勇、邵丽平、王小青、马国松、()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会员入会登记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 庭 情 况称呼姓 名工 作

7、 单 位备 注学校工会意 见(盖章)镇(街道)中心学校工会意见(盖章)区教工互助会意 见(盖章)注:1. 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区教工互助会,一份留区直属单位(学校)或镇(街道)中心学校工会。2. 用蓝、黑水笔填写。登记人:_ 时间: 年 月 日10附件3温州市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会员名册填报单位:_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入 会时 间入会捐资金额家庭住址电 话身份证号码备 注注:此表一式二份,填表单位留底一份,报区互助会一份。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附件4 温州市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补助申请表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入会时间全家人均月收入家庭住址

8、身份证号码家 庭 情 况称 呼姓 名工 作 单 位月收入备 注申 请补 助原 因学校工会意 见(盖章)镇(街道)中心学校工会意见(盖章)理事会意 见(盖章)拟 定补 助标 准申请人(签名):_ 时间: 年 月 日附件5 温州市瓯海区教职工解困救急互助会补助标准1. 会员本人因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一次性补助1000020000元。2. 会员身患严重癌症等疾病,一次性补助500020000元。3. 会员因意外灾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0元以上的,可视会员经济状况补助500010000元。4. 会员配偶遇到上述情况需要补助的,按会员补助标准的50%补贴。5. 会员一年内补助金额最高额不超过20000元。6. 会员因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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