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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制度ok3w_ads(“s004”);ok3w_ads(“s005”);篇一: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加强对本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局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履行本局的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监察科、人事科、办公室组成,成员为单数。局长任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监察科。(名单附后) 三、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一)依职权对履行行政许可的内部科室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及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2、; (四)根据个人和组织举报的违法从事行政许可决定的事项,及时核实、处理。 四、监督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办理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五、监督检查方式 (一)定期检查行政许可卷; (二)定期实地检查; (三)不定期抽查。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查阅我局的监督检查记录。在其要求合理、目的合法、出具有效证明后,任何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八、卫生局提倡并鼓励任何个人和组织举报、投诉违法从事行政
3、许可事项的行为及人员。 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自受理个人和组织的举报、投诉之日起60日内调查处理完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殷 菁 副组长:马桂琴 成 员:李莹莹曹亦农 刘元春 岩 言 孙育红篇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1、为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运政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运管所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2、运政管理督查主要对运管所内部所有运政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 (1)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4、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交通法规的情况。 (2)遵守运政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公开及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等情况。 (3)执行相关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和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情况。 (4)运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着装风纪和执法车辆使用等情况。 (5)调查核实群众检举报告运政管理人员行政不作为,办事推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乱处罚等问题。 4、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三人。 5、督察人员在现场督查中发现运政管理人员有下列违反着装风纪等规定,
5、应当场予以纠正。(1)不按规定穿着运政服装的; (2)仪容不整; (3)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或娱乐; (4)稽查标志车停放在酒店或娱乐场所门前; (5)在运政执法中不使用文明用语的; (6)在执行公务时,无执法证件的; (7)其他违反仪容风纪规定的行为。 6、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运政管理人员有违反交通行政执法禁令者,一律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收回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篇三:标准化监督检查制度 洛阳市华龙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对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明确检查的策划、内容、人员、记录及改进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标准实施的检查工作,组织对各部门的标准
6、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配合标准化办公室检查工作,并对其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改进; 二、标准实施检查的范围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服务体系中的其他标准。 三、标准实施检查策划 1、建立监督检查工作由标准化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 2、落实标准化实施监督检查全过程中的人员、物资需求; 3、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 4、其他各部门办公室配合标准实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四、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内容 1、重要的服务过程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情况; 2、服务过程和各项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标准的情况; 3、服务规范符合有关部门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要求的情况。 五、标准实施的检查
7、方式1、标准化办公室定期对执行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服务过程中有关服务质量要求的实施情况,根据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要求,以日常专业检查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过程中各类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结合体系的自我评价验收,对服务标准体系中的各类标准实施检查; 4、根据顾客投诉,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六、纠正措施的实施 1、各部门根据“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制订纠正措施; 2、标准化办公室对纠正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重大的纠正和改进措施的跟踪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 3、纠正措施完成后,标准化办公室要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证,验证内让那个包括
8、: (1)纠正措施是否按计划实施; (2)实施时有无记录可查,记录是否按规定管理; (3)各项纠正措施是否已按文件控制的规定执行。 七、持续改进 1、充分利用标准实施的检查结果和数据来分析反馈的信息; 2、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3、体系的自我评价验收。八、加强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按规定做相应处理,并及时跟踪复查。检查结束后,要及时登记检查工作记录;每次检查和复查记录等资料应集中装订成册,做到一查一册;并收入标准化监督小组检查档案中保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组织标准实施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2、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的,责令限期纠正; 3、实施过程中方法不科学恰当的,纠正或撤销具体实施措施; 4、违反实施标准程序的,对其决定予以纠正或撤销; 5、标准实施记录不充分,责令限期补好档案,并予以通报。 6、对于不贯彻执行标准的工作人员,应责令限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