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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XX支行安全保卫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根据总省行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市行实际,特制定XX支行安全保卫制度:一、保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正点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需和综合管理部请假,否则,一次罚款200元。三次辞退。二、支行本部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存放贵重物品的抽屉、柜橱、保险柜等必须上锁,切断电灯和其他电器的电源,关窗锁门。三、档案室、会计室、机房等房间要安装保险锁、防盗窗,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要害岗位和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四、打更人员必须在指定值班室打更;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值班室值班。五、加
2、强安全防火措施。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妥善保管,要有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接电源、使用电暖气、酒精炉等。六、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班后未经领导批准,车辆不需放在行内车库。七、凡因玩忽职守,或无视有关规定,造成失密、失盗、失火、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让胡路支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部门为支行综合管理部。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支行本部及各分理处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批评,造成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失职渎职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