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292124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5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3年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源头控制、全程监控,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提升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五大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二、工作目标按照“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

2、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工作重点(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四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1、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制度的建设。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坚持“贯标”与“制标”并重,鼓励企业制标,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市农科院及各县(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合肥当地切实可行、农民易于接受的操作规程,实现规程措施本地化、标准效益化。2、探索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建设。出台“合肥市蔬菜产地准出实施意见”,重点抓好国家、省级以上农业示范区(标准园)、市级以上示范园区、合作社的蔬菜、瓜果类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强化对试点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确保蔬菜产地准出制度

3、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地产蔬菜的质量安全。3、强化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加强与工商、商务等部门的联合,加大对实施蔬菜市场准入试点单位的监管,认真总结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逐步推进全市的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确保上市蔬菜的质量安全。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与商务部门联合共同推进流通行业的蔬菜质量安全追溯;在全市5-10个省级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标准园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结合蔬菜市场准入和基地准出的相关要求,建立追溯平台、编制查询系统,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目标。(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体系建设1、完善农产

4、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带头作用,推进大宗粮油作物的标准化生产,提高标准化推广实施率,加大对已认证标准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的提升,强化基地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四县一市、包河区和庐阳区各打造1-2个标准化典型示范点,促进和带动标准化生产,提高标准化生产的辐射面和带动效果。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一是加快市县检验检测中心(站)建设。加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县站的建设和资质“双认证”工

5、作,2013年上半年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肥西县检测站的建设和验收任务,长丰县、庐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做好“双认证”的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各项监管、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加大检测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落实乡镇监管员、村级信息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合肥市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技能比武大赛。四是强化监测制度的落实。实行例行检测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加大对重大活动和主要节假日期间及伏缺菜生产基地的监测,形成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站为骨干、乡镇快速检测室为基础、企业自检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市农业经

6、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并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农委完成对我市蔬菜、瓜果、食用菌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任务;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并监督和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工作。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加大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围绕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和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加强认证认定管理工作,坚持认证认定与监督管理并重,深入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强化政策扶持,将“三品”认证作为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7、、合作社等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标准园区(基地)的必备条件,充分发挥“三品”品牌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体系。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舆情监测,科学评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努力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市县分级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属地管理、综合防控,市县联动、部门协作”的应急处置体系,“基层监测、信息汇总,分析评估、预警预报”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反映迅速、处置有序、控制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8、。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5、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市、县(区)监管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功能和村级监管员作用,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二是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合作组织、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等单位的监管,建立监管档案,落实监管制度。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市场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将建立健全生

9、产记录作为基地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从抓源头、抓重点、抓大案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季节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农资市场、生产基地检查登记制度。四是建立诚信通报和 “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市级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和农资连锁经营店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在蔬菜、瓜果集中生产区周边的农药经营店推行限用农药购销实名制。五是做好有奖举报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发挥社会各级人士的监督责任,有效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三)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五大能力1、提升执法监督的能力。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农业综

10、合执法队伍和质检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进一步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2、提升风险预警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调度和分析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切,依托执法监管体系及时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3、提升监测评估的能力。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工作,将主要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行文。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

11、施定点动态跟踪监测评价。要通过风险评估,切实摸清危害因子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学防范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指导生产,科学引导消费。4、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各个工作岗位和个人。要加强信息报送,健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体系,完善信息报送的时限、程序和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5、提升服务指导的能力。要深入农资经营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指导,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重点宣传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农

12、业投入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指导他们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建立责任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2、加强责任追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严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滥用职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实施“通报”制度。3、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

13、对执法人员业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学习长效机制,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执法的物质装备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执法力度。4、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加强与各级食安办、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部门间的定期通报、联络员会议、大案要案协作查办等协调运转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效能。5、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着眼于维护农民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健康两个基点,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利用市委组织的“三下乡”、市农委开展的

14、“五送十行动”、“新型农民培训”等活动对农产品生产者、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6、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要完善评估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附件1:合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活动安排附件3:2013年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表附件4:2013年合肥市蔬菜瓜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计划附件5:合肥市2013年蔬菜、瓜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方案附

15、件1合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何 杰 市农委主任副组长:周晓波 市农委副主任张 成 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站长成 员:王 军 合肥市农委副调研员李 俊 委种植业副局长饶东平 委法规处处长 张晓蓉 委农经处处长 经德武 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吕少保 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副站长 戚传勇 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副站长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和对外联络,统一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承担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活动安排(一)1-2月份: 组织开展农

16、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大生产基地和流通环节的蔬菜抽检频率和覆盖面,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对“三品”标志规范使用的专项检查。(二)2-3月份: 组织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暨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动员会; 各县(市)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参与组织市委开展的“三下乡”和市农委组织的“五送十行动”活动。(三)4月份: 组织开展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组织开展对认证基地的专项检查。(四)3-5月份: 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和种子市场“春风50”行动; 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五)

17、6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六)7-9月份: 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组织对伏缺菜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检查。(七)10-11月份: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和种子市场“金秋40”行动。(八)3-12月份: 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准出工作; 推进蔬菜市场准入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附件32013年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表单 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县级检测机构)“三品”认证数(个)“三品”复查换证率(%)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个)创建市级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个)监督检测地产不合格农产品行为处置率(%)产地准出示范点(基地)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落实监

18、测任务(完成检测数)平均合格率(%)监督检查检测样品数(个)例行抽样检测样品数(个)肥东县98以上1002500590以上651005100%(3600)肥西县98以上1002500590以上551005100%(2800)长丰县98以上1002500590以上551003100%(2400)巢湖市98以上1002500590以上1051003100%(3600)庐江县98以上1002500590以上1051005100%(3400)包河区98以上/1000590以上2/2100%(400)庐阳区/290以上2/1100%(400)蜀山区/90以上/2/100%(400)瑶海区/90以上/10

19、0%(200)新站区/90以上/100%(400)总 站98以上3003000/90以上/100/合 计8001650032402710024/附件42013年合肥市蔬菜瓜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蔬菜瓜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我市蔬菜瓜果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根据合肥市蔬菜瓜果生产、加工、流通情况,制定本计划。一、监测安排1、市本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计划抽样检测 34个期次以上; 1-5月份、11-12月份,每半月抽样检测一期次; 6-10月份,每旬抽样检测一期次;

20、 春节、十一期间,增加2次抽检,中秋节期间增加1次抽检。 重大活动或专项整治行动增加抽检次数。2、县(市)区: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抽样检测的批次、样品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但总批次不得少于市中心站检测批次。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监管站:对辖区内的生产基地落实监管责任,对生产基地每批上市的蔬菜必须进行抽样检测,对辖区的农贸市场经销的蔬菜瓜果进行抽样检测。二、监测要求1、监测时,必须严格按“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要求进行,做到规范、准确、公正。2、每期次检测历时3个工作日,蔬菜样品的采样以及实验室检测工作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第3个工作日完成数据的整理,报告的编写工作,

21、并及时报送各级政府部门和职能单位。3、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指导、协调县(市)区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例行监测工作。市检验检测中心对各县(市)区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每月不得少于10个;要将“伏缺菜”生产基地作为监测的重点,每个基地一个生产季检测不得少于2次。 每月选择一期次检测结果,经市农委领导批准后在合肥晚报上公示,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4、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要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检测工作,将辖区内的“三品”认证基地、市级以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园区、一村一品、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测,尤其要强化对主导品种的监管

22、和检测。5、重大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按活动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抽样检测任务。三、抽样数量为及时全面掌握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情况,例行抽检的场所不要相对固定,市、县抽检的期次时间尽量错开,要确保抽检的覆盖面和数量。2012年市县(区)两级例行抽检总数不得少于15000个,全市乡镇监管站抽检总数15000个以上。1、市本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每期例行抽检要含盖5个农贸市场、5个超市和3-5个生产基地,每期抽检60-80个样品,全年抽样检测总数不得少于2500个。2、县(市)区: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每期例行抽检农贸市场、超市数自定,生产基地抽检应在5-10个,全年例行抽样检测

23、数不得少于2500个。3、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监管站每月抽检蔬菜样品2批次以上,抽检总数不少于20个。四、检测的蔬菜种类叶菜类(除韭菜)、果菜类、豆菜类、瓜菜类、根菜类(除胡萝卜、茭白等)、豆芽菜等合肥市蔬菜市场和生产基地常见的蔬菜。在检测前1天或当天取样。农贸市场、超市为随机购买,对小白菜、白菜(成棵)、生菜、芹菜、芫荽、苋菜、空心菜、番茄、青椒、红椒、茄子、豇豆、扁豆、苦瓜、黄瓜、丝瓜、瓠子、茼蒿等市场销售量大、百姓主要食用品种重点采样,每个农贸市场、超市采样5-10个,每样品0.5-1公斤;蔬菜基地注意选择种植面积大、在当地有代表性的品种,并在取样时按照对角线、梅花穴或棋盘法取样,

24、每个基地采样5个左右,每个样品0.5-1公斤,并结合开展病虫发生情况和防治用药调查。在保证取样覆盖合肥市市场及基地主要蔬菜品种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常见品种、主导品种的检测。按照农业部NY/T4482001和国标(GB/5009.199-2003)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严格遵守检测流程及各项实验室制度附件5合肥市2013年蔬菜、瓜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方案为贯彻实施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2013年在全市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一、监测范围市农委在全市辖区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监督和监测工作,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25、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检。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二、监测场所蔬菜监督监测点要相对固定,每年调整一次,市农委蔬菜监督监测点为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区内5个标准化菜市场(庐阳区:阳光农贸义井路店;蜀山区:绿缘菜市场;瑶海区:茂林路农贸市场;包河区:宜购农超;经开区:芙蓉路农贸市场)、5个超市(世纪联华超市杏花店、大润发超市清溪路店、沃尔玛超市黄山路店、合家福超市马鞍山路店、家乐福超市马鞍山路店)和5个生产基地(包河区大圩镇、庐阳区三十岗乡、肥东县牌坊乡、长丰县水湖镇、庐江县同大镇)。四县一市、包河区、庐阳区各2-5个蔬菜生产基地 。各县(市)自行安排的相关检测,

26、作为市级例行监测的必要补充,并报我委备案。蔬菜监督监测应以执法性检测为主,将创建的市级以上的蔬菜、瓜果标准园区全部列入检测范围。三、监测蔬菜种类、数量(一)监测蔬菜种类市农委开展的监督抽检品种主要以为黄瓜、辣椒、芹菜、豇豆、叶类蔬菜、番茄、豆芽菜和草莓、葡萄。各县(市)自行开展的检测蔬菜品种应是当地生产量和消费量比较大,易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以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大白菜、小白菜、青菜、芹菜、韭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空心菜、草莓和葡萄等蔬菜瓜果为主。(二)监测样品数量市农委开展的监督抽检,每期对各农贸市场、超市抽检的蔬菜瓜果样品不少于5个,各生产基地抽检样品不少于2个,每期监测

27、样品总数不少于40个。各县(市)开展的监测样本数量要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但所监测的品种尽可能保持连续性,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四、监测农药残留项目、依据(一)抽样方法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二)检测方法按NY/T 7612008或GB/T 194682006或GB/T 207692006规定执行。主要监测蔬菜瓜果是否含有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类以及其他需检的农药残留。五、时间安排(一)抽样时间1、市农委开展的监督抽检时间:(1)春节、国庆前15日内;(2)每个季度第一月上旬。2、各县(市)区抽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二月上旬。(二)监测结果报送时间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开展

28、的监督抽检结果报送时间:抽检后15天内。六、承担单位市农委开展的蔬菜、瓜果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由合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各县(市)开展的蔬菜、瓜果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可以安排县检验检测站或委托其他通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七、监测报告要求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蔬菜品种,蔬菜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名称,样品数量等。市场抽检的样品也要注明产地。(二)监测结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三)任务承担。 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的市农委安排的监督抽检任务,完成后按时形成监测报告,送市农委办公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县(市)自行安排开展的检测工作完成后,由各县(市)农委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测结果汇总表连同检测报告一并报送市农委监管处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八、其它事项(一)监督抽查时,必须严格按“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行为规范”要求进行,做到规范、准确、公正。(二)监督抽查要有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三)未经市农委同意,抽查单位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四)重大活动、专项整治期间,按要求完成相关监督抽样检测任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