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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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1二、工作任务1三、工作原则2四、工作依据3五、工作内容3(一)基本农田的划定4(二)基本农田的补划6(三)图件编制7(四)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8(五)组织实施与验收备案8六、工作流程9七、工作成果11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等关键环节,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

2、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目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非常好的工作基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特别是基本农田调查已经结束,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调查也基本完成,为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提供了真实全面的基础数据资料。另一方面,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正在全国开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划定提前介入、有机结合,可以核实新规划编制中基本农田布局、面积、地类、质量等基础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二、

3、工作任务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落实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行基本农田划定。2、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农田减少情况进行补划。3、建立并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库。4、记录基本农田日常变化信息,进行基本农田信息年度更新、统计与汇总。5、查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落实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三、工作原则1、基本农田划定应遵循“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为: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为基础,综合运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确保划定后的

4、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3)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4)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是耕地。2、基本农田补划应遵循占用与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具体要求为:(1)经依法批准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补划面积应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质量等级不低于占用土地的质量等级。(2)违法占用或因各种原因造成损毁的基本农田应当依法复垦,复垦后不能作为基本农田的,补划的面积应不低于减少部分的基本农田面积,质量等级不低于减少部分的基本农田。(3)因其他原因

5、造成基本农田减少的,本行政区域内现状基本农田面积已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指标的,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补划相应的面积,补划的质量等级不低于减少部分的基本农田。(4)补划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是耕地。四、工作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2、国土资源部文件(1)关于印发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04号)(2)关于印发市

6、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4)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3、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1)省(区、市)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省(区、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五、工作内容本项工作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基本农田的划定1、准备工作资料收集整理(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a.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b.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

7、果和审批资料。(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a.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主要为二调成果;b.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3)已有基本农田保护资料a.图件资料: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b.表册资料: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台账等表册;c.数据库资料:基本农田数据库,一般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中;d.文字资料: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文字资料。(4)农用地分等资料a.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件、数据库及相关技术报告。(5)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a.建设项目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审批资料; b.涉及基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c.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 2、调查分析初

8、步划定基本农田(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应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建立已有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对应关系。通过内业核实和实地勘察,查清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地块现状信息,确保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图、数、实地一致。(2)划定基本农田的要求a.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 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析,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b.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

9、析,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c.禁止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为耕地。下列类型的耕地禁止新划定为基本农田,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耕地,或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未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的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3)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边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结合管

10、理需求,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其边界应参照实地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4)质量评价以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利用已有的农用地分等成果,逐一落实基本农田图斑对应的质量等级信息,并作相应记录。在划定过程中,应综合评价划定基本农田的质量等级信息,新划定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应大于划出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确保划入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不低于划出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5)基本农田编号基本农田按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和基本农田图斑进行编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为“12位行政村代码+4位保护片(块)号”组成,基本农田图

11、斑编号为“16位保护片(块)编号+4位基本农田图斑号”组成。3、方案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在初步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拟定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方案包括:(1)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包括: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划定基本农田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等);涉及划定的相关图件;划定前、后的基本农田汇总表等。(2)相关附件包括: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相关部门意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其他必要附件等。(二)基本农田的补划前期准备工作同基本农田的划定一致。1、补划方案编制(1)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包括:补划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占用(或已占用、已减少)、拟补划地块清

12、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等);涉及占用(减少)和补划的相关图件;占用(减少)和补划基本农田汇总表等。(2)相关附件包括:占用(减少)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相关部门意见;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减少)、补划相关资料;其他必要附件等。2、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核实确认(1)依法批准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结合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占用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依法批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后,依据批准文件复核确定占用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2)依法认定的其他原因减少的基本农田因依法认定的灾

13、毁等其他原因导致基本农田面积减少需补划时,依据依法认定文件确定的范围,结合基本农田数据库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减少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3)补划耕地地块的确认依据核实确认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等级,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结合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综合确定补划的耕地地块。3、成果编制按照基本农田补划的技术要求,落实补划耕地的保护责任,及时设立、更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填写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

14、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三)图件编制基本农田图件为按照一定比例尺制作的准确反映基本农田布局、数量、土地利用现状等信息的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是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与编号,加注基本农田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的信息。(四)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五)组织实施与验收备

15、案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经审批通过的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根据划定的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开展划定工作,将基本农田落到具体地块,落实保护责任, 将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或村民小组,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编制、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成果资料,填写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采取内业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规定进行自检、初检和验收。依据最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划定地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备案。报备内容:基本农田保护图、表、

16、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六、工作流程基本农田划定流程工作准备方案编制与论证组织实施验收与报备成果验收成果统计、汇总、上报建立数据库落实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编制相关成果符合要求叠加转绘获取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编号、记录通过叠加转绘划定方案编制划定方案论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叠加 套合叠加转绘初步调查和分析获取质量等级信息依规范录入相关属性实地核实确定基本农田边界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收集资料农用地分等成果基本农田补划流程验收与上报补划方案编制与论证占用(减少)基本农田和补划耕地的确认两成果编制结合叠加转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收集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用地分

17、等成果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依法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拟补划耕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编制补划方案方案论证成果验收成果统计、汇总、上报拟补划的耕地实地勘察叠加转绘符合要求叠加转绘质量评价补划耕地的验收依法批准叠加转绘落实保护责任设立、更新保护标志更新相关成果通过叠加转绘核实占用(减少)基本农田和拟补划耕地的现状信息确定占用(减少)的基本农田和补划的耕地地块依法占用(减少)的基本农田七、工作成果1、基本农田划定成果(1)文字成果: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工作总结报告、检验分析报告等相关文字资料等;(2)基本农田数据库;(3)基本农田表册: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现状汇总表

18、、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等;(4)基本农田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5)其他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设立情况等成果资料。2、基本农田补划成果(1)文字成果:基本农田补划申请、方案、技术报告、论证意见及相关文字资料等;(2)基本农田数据库;(3)基本农田表册: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4)基本农田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5)其他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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