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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全资子公司。2012,公司建设以中煤九鑫公司剩余焦炉气为原料生产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项目,建设厂址位于灵石县段纯工业园区内,中煤九鑫焦化公司西侧。2014年6月10日,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灵石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焦炉煤气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发现新增一座原环评尚未涉及的锅炉房,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求建设单位对锅炉房进行环评手续补办,再进行竣工验收。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正式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
2、响评价工作,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了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9月5日灵石县环境保护局以灵环管函201468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该工程总投资2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9.5%。目前该工程主要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具备了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根据灵石县环境保护局安排,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了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
3、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负责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8)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1年第1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于2014年9月27日对该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测,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4年10月9日-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
4、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设计生产能力提供热负荷60480MJ/天实际生产能力提供热负荷60480MJ/天环评时间2014年8月开工建设时间2012年3月投入试运行时间2013年5月现场监测时间2014年10月9日-11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灵石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20.96万元环保投资概算2万元比例9.5%实际总投资20.9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万元比例9.5%验收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5、例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27)山西省环保局晋环监字(1995)203号山西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8)灵石县环境保护局灵环管函201468号关于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4.9.5)委托书(2014.9.25)验收监测标准环境要素污染源标准名称标准号、级别污染物标准值
6、废气1.75MW燃气热水锅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 mg/m3SO250 mg/m3NOX200 mg/m3废水锅炉排水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SS400 mg/L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噪声昼60dB(A)噪声夜50dB(A)总量指标根据“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本项目要求控制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为烟尘、SO2、NOX。由于本项目为燃气锅炉,属于清洁能源,经环评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满足已建项目剩余总量指标要求。山西省环保厅核定
7、总量为烟尘4.57t/a,SO220t/a,NOX100t/a。表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燃气锅炉房安装WNS-1.75-90/70-Q(Y)型热水锅炉,供热能力为1.75MW,能满足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冬季供热需求(供热规模900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设备见下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功能划分建筑物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燃气锅炉房建筑面积50m2,安装一台WNS-1.75-90/70-Q(Y)型1.75MW热水锅炉已建,位于生活服务楼北侧烟囱高8m;内径0.3m水泵、水箱公用工程供水厂区供水管网依托排水进入厂区
8、污水处理站供电接厂区变电所引入环保工程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依托噪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已建主要设备一览表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热水锅炉WNS-75-90/70-Q(Y)型台11.75MW热水锅炉2锅炉补水泵CR8-160台2Q=8m3/h H=160m N=11KW3混流排风机SWF4.5Q=4000m3/h H=190Pa台24安全阀DN65个25止回阀H44T-10 DN50个46闸阀Z45T-10 DN50个57压力表Y-100 0-1.6MP块28排污阀DN50个29无缝钢管D57*3.5 D133*4.5米10焊接钢管DN80 DN70 DN50米2、 工艺流程2.1 本项
9、目工艺流程简述(图)及产污环节见下图:工艺流程图2.2 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产生环节燃气锅炉房锅炉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烟尘、SO2和NOX。(2)废水产生环节锅炉排放的废水。(3)噪声产生环节风机和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产生环节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技术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燃气锅炉台11.75MW锅炉2耗电量kWh/a1043耗水量m3/a18004耗气量m3/a8280005年工作日天/年1505日工作小时数小时/天166总投资万元/年20.967环保投资万元/年24、污染源及主要防治措施4.1废气本项目运行一台1.75MW的燃气热水锅炉
10、,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烧焦炉煤气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NOX和少量的SO2、。其污染治理措施为:废气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序号废气污染源主要防治措施1燃气锅炉燃料采用焦炉煤气清洁能源,烟囱高度为8米4.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工作人员,由企业内部调剂解决,因此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册,以焦炉煤气为燃料的常压燃气热水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产物系数9.86吨/万立方米-原料,燃气锅炉间废水排放量为5.4m3/d,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两级A/O+MBR+消毒生化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h,
11、目前已建设完成,处于验收阶段,据全厂环评计算进站污水量为57.5m3/h,可以满足处理站的处理能力。废水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废水污染源主要防治措施锅炉排水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4.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为燃气锅炉,无生产固废产生;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所以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4.4噪声本项目运行时主要产噪设备为风机和泵类。其污染治理措施为:噪声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噪声污染源主要防治措施风机、泵类基础减震、消音器5、主要环保设施及投资一览表类别污染源环保措施投资金额(万元)噪声水泵、风机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26、项目选址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灵石县段纯工业园区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
12、楼北侧。周围无其它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地质遗迹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址选择可行。表3 竣工验收监测内容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监测点位)公司主要污染源监测点位如下:1、废气废气污染源监测项目及频次序号监测对象测点监测项目及频次监测要求11.75MW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筒上设1个监测孔烟尘、SO2、NOX,连续3天,每天3次工况稳定,生产负荷75%1.1 1.75MW燃气热水锅炉本项目运行一台1.75MW的燃气热水锅炉,燃用焦炉煤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和少量的SO2,本次监测在废气排气筒出口设1个监
13、测孔,对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进行监测,连续监测3天,每天3次。监测点位见下图:1.75MW燃气热水锅炉H=8 m=0.35m1.75MW燃气热水锅炉监测点位示意图2、废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锅炉排水,本次监测对废水中SS进行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 噪声监测点位见附图3。噪声监测项目及频次测试内容监测项目测试频次监测要求厂界噪声等效声级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1次在生产工况正常情况下测试,沿厂界布设12个测点,在厂界受高噪设备影响的位置加密布设测点表4 1.75MW燃气热水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一览表污染源监测日期频次标态排风量m3/
14、h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mg/m3折算后出口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 h排放浓度mg/m3折算后出口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 h排放浓度mg/m3折算后出口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 h出口出口出口出口出口出口出口1.75MW燃气热水锅炉10月9日1104510.512.4 0.011 45 0.004 133157 0.139 211707.49.0 0.009 34 0.004 152186 0.178 39835.26.2 0.005 45 0.004 148176 0.145 10月10日49976.98.3 0.007 22 0.002 139167 0.1
15、39 510489.210.9 0.010 45 0.004 151179 0.158 610757.89.5 0.008 34 0.003 136165 0.146 10月11日711276.17.2 0.007 56 0.006 157186 0.177 810544.24.9 0.004 22 0.002 168198 0.177 99987.18.4 0.007 45 0.004 146173 0.146 平均值1055 7.2 8.5 0.008 3 4 0.004 148 176 0.156 标准值-20-50-20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率-100-100-100-注
16、:1.75MW燃气热水锅炉年运行15016=2400小时;基准氧含量3.5%。表5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 :dB(A)测点序号昼间夜间主要声源10月10日10月11日10月10日10月11日风机、泵类157.257.848.551.6258.458.249.654.2357.956.952.159.5458.157.849.755.2557.858.653.253.1664.259.757.157.3762.364.256.560.2859.863.862.861.8964.161.565.159.61068.465.259.762.41165.268.458.367.91259.463.
17、661.758.7标准值6050达标率54.2%12.5%表6 锅炉排水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结果 (mg/L)标准值 (mg/L)123均值锅炉排水出口SS2014年10月9日887479834002014年10月10日7278812014年10月11日8910283表7 监测期间工况及质量保证1、 监测工况:监测期间锅炉运行负荷监测日期设计燃气量(m/h)实际燃气量(m/h)运行负荷2014年10月9日34526075.4%2014年10月10日34527479.4%2014年10月11日34526275.9%备注:锅炉年运行150天,每天16小时。2、 工程动力使用情
18、况本项目电网电源从厂区变电所接入。本项目用水由厂区供水管网引入,本项目职工来自厂区工作人员,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办公生活用水,只计算锅炉补充水,用水量为8m3/d。锅炉补充水来自本厂脱盐水站所产脱盐水,因此无需另设软化系统。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排水量约5.4m3/d,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分为生产中水回用和生活污水处理两部分,本锅炉房的排水进入生产中水回用处理环节,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3、 燃料化学成分及消耗量锅炉燃料焦炉煤气化学成分表组分COCO2H2CH4N2O2C2H6C2H4合计%(v)9.113.0058.0723.813.150.400.442.02100
19、组分H2S有机硫g/Nm30.010.130 焦炉煤气的低位发热值为18.25MJ/Nm3,项目锅炉燃料年用气量约82.8万m3。4、 监测质量保证措施1) 验收监测在企业生产正常、工况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监测时公司生产负荷为75.4%79.4%,达到75%以上的负荷要求。2) 监测人员监测前均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主要监测人员有上岗证,协助工作人员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3) 监测仪器检定合格,检定日期见下表:监测使用仪器一览表仪器名称仪器型号监测因子仪器技术指标最新检定时间检定部门BS210S电子天平BS210S悬浮物、颗粒物0.1mg-200g2013年12月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HS-6
20、288精密声级计HS-6288厂界噪声35-130 dB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F烟(粉)尘5-60 L/min智能烟气分析仪TH-900FSO2 0-5000mg/m3NOX0-2500mg/m3声级计仪器校准一览表仪器名称测试前校准值(dB)测试后校准值(dB)标准声源数值(dB)HS-6288精密声级计93.893.893.84) 采样仪器在现场采样前对其流量装置进行了校验,校正误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5) 废气颗粒物采集体积每次大于1m3,每次采集三个样品。6) 无组织排放监测时记录采样工况和当时的气象条件。7) 监测数据经“三校”、“三审”后报出。表8 环保检查结果废水综合利用处理:
21、 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工作人员,由企业内部调剂解决,因此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本项目为燃气锅炉,无生产固废产生;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所以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公司设有环保设备管理办法等环保管理制度。公司成立有环保领导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另有两人专职负责日常环保工作。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制: 该公司不具有环境监测自检能力,环境监测工作主要依靠当地专职环保部门进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监测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表9 监测结论及建议1、 验收监测结论
22、通过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得出以下结论:1.1 “三同时”执行情况本项目由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正式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公司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行。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9月5日由灵石县环境保护局以灵环管函【2014】68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在建设过程中,公司认真对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进行建设,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稳定,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同时投产。 环评及环评
23、批复要求采取的环保设施(措施)及公司实际完成情况见下表:环评要求环保设施(措施)建设完成情况一览表内容排放源环评要求实际建设完成情况大气污染物燃气锅炉燃料采用焦炉煤气清洁能源,1根8m高烟囱燃用脱硫后的焦炉煤气,废气经8m高烟囱排入大气水污染物锅炉排水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按要求完成噪声风机、泵类基础减震、消音器按要求完成环评批复要求及完成情况一览表环评批复要求完成情况四、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建设完善各项环保设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锅炉房建设一台1.75MW的燃气热水锅炉,燃料采用焦炉煤气清洁能源,烟囱高度达到8m,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4、2014)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标准。按要求完成2、锅炉排水应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按要求完成3、机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音器处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主要噪声源已采取独立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五、工程完工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试生产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报工作。-六、县环境监察四中队要履行职责、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监督管理工作。-1.2 验收监测结论2014年10月9日11日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25、1)采暖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公司1台1.75MW燃气热水锅炉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8.5 mg/m3,SO2平均排放浓度为4 mg/m3,NOX平均排放浓度为176 mg/m3,锅炉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三项指标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浓度限值20mg/m3、二氧化硫浓度限值50mg/m3、氮氧化物浓度限值200 mg/m3),达标率为100%。(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值达标率为54.2%,夜间噪声值达标率为12.5%。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附近志家庄村居民全部进行了搬迁,目前原有房屋已拆除
26、,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3)废水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显示,锅炉排水悬浮物平均浓度为83mg/L,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规定(SS:400mg/L)。锅炉排污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4)固废污染源本项目为燃气锅炉,无生产固废产生;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所以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1.3 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有1台1.75MW燃气热水锅炉,其运行情况为:采暖期年运行150天,日运行16小时。废气实际年排放总量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年运行时间(h)废气104标米3/年颗粒物SO2NOX排放量kg/h年排放量
27、t/a排放量kg/h年排放量t/a排放量kg/h年排放量t/a11.75MW燃气热水锅炉15016=2400253.20.0080.0190.0040.0100.1560.374合计253.2-0.019-0.010-0.374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及达标情况一览表类别废气项目烟尘SO2氮氮化物已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环评预测值4.4216.0680.34山西省环保厅核定总量4.5720100本项目锅炉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0.0190.0100.374是否满足剩余总量指标要求满足满足满足2、建议(1) 对道路扬尘坚持洒水抑尘,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扩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
28、(盖章): 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填表人(签字): 刘 乐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名称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活服务楼采暖锅炉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灵石县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楼北侧行业类别及代码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60480MJ/天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2年3月实际生产能力60480MJ/天投入试运行日期2013年5月投资总概算(万元)20.96环保投资投资总概算(万元)2所占比例(%)9.5环评审批部门灵石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文号灵环管函201468号批准时间2014年9月5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验
29、收审批部门灵石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际总投资(万元)20.96环保投资(万元)2所占比例(%)9.5废水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噪声治理(万元)2固废治理(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其它(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m/d)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万m/a)年平均工作时间(h/a)2400建设单位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031303联系电话13546316290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11联系电话010-82230381污染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及污染源原有排放量
30、(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废气253.2253.2二氧化硫4500.0100.0100.010烟尘8.5200.0190.0190.019氮氧化物1762000.3740.3740.374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注:1、排入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4、全年工作时间按2400小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