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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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报批版)建设单位:重庆福冠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九月(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彭水县至今仍是重庆至黔江、酉阳、秀山等区县的必经之地。历史上乌江天险造成了乌江两岸的物资交流主要靠轮渡过江,严重制约着两岸的物质文化交流。彭水县境内现有两条骨架公路,一条是国道 319 线通往武隆和黔江,另一条是省道304 线经酉阳、秀山通往贵州,两条骨架公路在彭水县乌江上游段均位于乌江东岸,西岸仅有一些等级较低的公路,上游段乌江上无一座跨江大桥,东西两岸联系十分薄弱,造成两岸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鹿角镇西岸有

2、石盘、双龙、万足三个边远特困乡,西岸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物产资源丰富。鹿角镇东西两岸的联系主要靠一座人行索桥,西岸进出物资主要靠人力背运,乌江阻隔造成西岸资源得不到开发利用,严重制约着该镇及该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重庆市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位于彭水县鹿角镇境内,东岸与省道S304连接,西岸搭接现有乡道(规划省道S209),为彭水县鹿角镇乌江东西两岸之间的连接桥梁。项目地位位置见附图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1)主要建设内容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推荐方案大桥全长726m,包括主桥、引桥和引道三部分。其中主桥280m,引桥434m,引

3、道12m。主桥采用上承式钢管砼劲性骨架箱型拱桥;引桥采用11-30米预应力T梁+3-30米预应力箱梁。桥梁宽13.5m,引道宽12m。设计时速40 km/h。项目总占地约2.23hm2,其中永久占地1.41hm2,临时占地0.82hm2。(2)土石方及拆迁安置参考本工程“水保”方案,本工程挖方总量4475m3(自然方,下同),其中土方1250 m3,石方3225 m3;填方总量3814m3(石方),借方589m3(石方),弃方量1250 m3(土方)。,借方由东岸鹿角采石场购买;多余弃方堆放于本工程在东西两岸设置的2处临时堆场内,施工结束后对2处临时堆场进行植被绿化。本工程需拆迁部分房屋,主要

4、为在东岸引桥下的鹿角镇鹿角社区3组的部分居民房屋,拆迁面积约2600m2,主要为砖混楼房。拆迁居民约10户,安置工作采用货币安置。(3)建设周期和投资根据项目“工可”报告,本工程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2013年9月开工,2015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工程总投资金额为12406.3万元,拟自筹资金25%,即3101.6万元,争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5%,即9304.7万元。表1 项目工程特性表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建设地点彭水县鹿角镇建设单位彭水县福冠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建设标准特大型桥梁,公路二级;工程投资12406.3万元项目占地项目总占地约

5、2.23hm2,其中永久占地1.41hm2,临时占地0.82hm2。工期24个月建设规模项目推荐方案大桥全长726m,包括主桥、引桥和引道三部分。其中主桥280m,引桥434m,引道12m。主桥采用上承式钢管砼劲性骨架箱型拱桥;引桥采用11-30米预应力T梁+3-30米预应力箱梁二、主要技术指标(一)桥梁工程(二)引道项目指标项目指标工程规模全长714m,其中主桥280m,引桥434m工程规模全长12m工程等级特大型桥梁、公路二级工程等级公路二级桥面宽度13.5m路基宽度12.0m通航标准级航道净空标准设计时速40km/h通航净空10m最大纵坡2%通航净宽双向航道100m桥面纵坡2%最高通航水

6、位293 m(吴淞高程)设计洪水频率1/100三、项目组成及占地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占地备注主体工程区主桥m2801.41 hm2K0+360K0+640引桥m434东岸引桥:K0+012 K0+360;西岸引桥:K0+640 K0+726.403引道m12K0+000K0+012小计1.41hm2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区(东岸)0.15hm2位于位于鹿角镇区东岸沱料区采石场内,包含砼拌合场、制梁场、仓库等施工区(西岸)0.20hm2位于双龙乡废弃的采石场内,包含砼拌合场、仓库等小计0.35hm2施工道路西岸施工道路m2700.16 hm2东岸施工道路m4100.25 hm2小计m6800.41 hm

7、2东岸临时堆场个10.06 hm2位于东侧K0+100下游西岸临时堆场个10.03 hm2位于西岸施工II区内,该占地纳入施工区合计2.23hm2四、土石方量 (单位: m3,自然方)工程名称挖方填方借方弃方土方石方土方石方石方土方石方主体工程主桥1385引桥104618403814589746引道204504小计1250322538141250合计4475381458912503.建设项目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通过对拟建鹿角乌江大桥桥位方案一(下桥位)和桥位方案二(上桥位)2个桥位方案的环境影响分析:两桥位方案评价范围内均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但两方案均位于

8、鹿角乌江水厂取水口上游1km以内。根据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283号)来看,两方案均位于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通过对取水口位置进行上移调整后,桥位方案一(下桥位)避开了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同时,桥位方案一(下桥位)符合彭水县“十二五”综合交通规划,且已经纳入了正在修编的鹿角镇总体规划(20082020)范围,符合新一轮总体规划要求。且在公众参与调查中,鹿角镇政府和鹿角镇居民都希望采用下桥位方案,更能方便居民的出行。同时结合本项目工程地质影响分析:桥位方案一(下桥位)两岸无不良地质现象,未见明显溶洞发育情况;而桥位方案二(上桥位)西岸岸坡较

9、陡,东岸揭露一未充填的干溶洞,对主墩有一定影响。因此,本工程环境比选也推荐采用桥位方案一(下桥位)“主跨270 米钢管砼劲性骨架箱型拱桥”建设方案作为拟建鹿角乌江大桥的推荐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6月1日实施),本项目为生产服务业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为鼓励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为彭水县“十二五”规划中的“四高一环十四射七联”骨架公路网的“十一射”S209 黔务路跨越乌江的重要桥梁,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与彭水县“十二五”综合交通规划是相符合的。拟建鹿角乌江大桥位于鹿角镇境内。根据重庆市彭水自治县鹿角镇总体规划(

10、20082020),拟建鹿角乌江大桥引桥和引道跨越鹿角镇总体规划(20082020)的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区域,与重庆市彭水自治县鹿角镇总体规划(20082020)的用地规划不相符。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跨越彭水县鹿角镇总体规划区意见的报告(彭水规划文201339号),目前,鹿角镇总体规划(20082020)修编工作正在进行,鹿角乌江大桥已纳入总体规划(修编)范围,符合新一轮总体规划要求。(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生态环境根据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本项目评价范围处于同一个一、二、三级区:渝东南、湘西及黔鄂山地常绿

11、阔叶林生态区黔江-彭水常绿阔叶林生态亚区黔江-彭水石漠化敏感区。本项目拟建鹿角乌江大桥桥位位于鹿角镇城镇区域,项目引桥和引道占用部分土地,项目占地区域目前主要为工矿用地和旱地;占地范围内植被较少,仅分布有小面积马尾松林。据现资料记载,项目影响水域采集到藻类植物共有8门,11纲,40科,88属,190种。绿藻门93种,硅藻们57种,其中蓝藻门26种,其他24种。,其中绿藻门种类最多,硅藻门次之,两者占绝对优势。而蓝藻门的种类在露出水面的卵石有少量分布;项目影响水域浮游动物的区系由71种,底栖无脊椎动物由4门,5纲,6目,7科,8属,8种组成;鹿角乌江大桥影响水域共有鱼类53种(及亚种),分属4目

12、11科46属。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重庆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有长江鲟和胭脂鱼2种国家二级保护鱼类;属于重庆市重点保护鱼类有鲈鲤、岩原鲤、鳤、长薄鳅4种。有长江上游特有鱼类10余种。(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在鹿角镇现有人行索桥上游约 320 米处,鹿角镇中心校北侧约30米处跨越乌江。因此本项目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乌江水体。根据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乌江(桃花村高谷镇共和村)适用功能类别为类水体。根据彭水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常规监测数据,乌江鹿角监测断面水质满足相应地表水

13、水质要求,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未超标,且有较大的环境容量。(3)环境空气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8135号),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县鹿角镇境内,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区的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为二类区。本项目所在区域鹿角镇境内的环境空气质量采用彭水县县城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类比分析。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位于彭水县鹿角镇城镇区域,鹿角镇位于彭水县城乌江上游约12km,周边无大型工矿企业,环境空气质量较彭水县城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彭水县常规监测结果表明彭水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14、由此可以说明: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所在区域鹿角镇境内环境空气质量也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4)声环境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县鹿角镇境内,目前主要噪声源为现有公路的交通噪声、城镇居民生产、生活噪声。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和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项目区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根据委托监测结果分析,各监测点满足2类环境噪声标准限值,现有省道304满足4类标准限值,声环境现状总体良好。(5)社会环境项目直接影响区各项经济指标也处于健康

15、发展趋势,说明,项目直接影响区的经济发展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项目直接影响区旅游资源丰富,开发价值较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旅游业的发展相当迅速。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陆域生态为项目陆域及施工场地界外200m范围,水生生态为工程上游3000m及下游5000m可能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区域;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跨江大桥中心线上游100m、下游3000m的范围以及施工场地周边200m范围。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施工期取施工场地及界外200m范围,运营期取项目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为施工期

16、取施工场地及界外200m范围,运营期取项目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经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拟建乌江大桥在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上游约50m处跨越乌江。通过咨询彭水县环保局,目前彭水县人民政府未对该取水口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范围。根据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283号),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跨越了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本项目业主请示彭水县鹿角镇人民政府将彭水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移至拟建乌江大桥上游200米以外位置。彭水县鹿角镇

17、人民政府以鹿角府函201341号文同意将彭水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移至拟建乌江大桥上游200米以外位置。同时,鹿角镇人民政府也请示了彭水县环保局的意见,彭水县环保局以彭水环函201338号文同意将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移至拟建乌江大桥上游约300米位置。彭水县人民政府也以彭水府2013143号同意将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移至拟建乌江大桥上游200米以外位置,并要求加快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鹿角镇乌江取水口位置上移至拟建乌江大桥上游200米以外后,拟建乌江大桥跨越乌江处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经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环境空气敏感点共有4处,主要为居民住房、学校及卫生院,即彭水县鹿角

18、镇鹿角社区3组居民区2处、彭水县鹿角镇中心校1处和彭水县鹿角镇中心卫生院1处。本项目沿线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分布及监测点位布置情况详见附图2。2. 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生态环境1)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永久占地面积为1.41hm2,远远低于标准用地指标2.295hm2,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要求。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土地利用单一,主要为小面积马尾松林及旱地,西岸桥墩将占用小面积岩壁稀疏灌丛。占地范围内马尾松林面积较小,且林内的物种多为乌江和整个长江流域常见物种,未发现有特有种以及珍稀保护物种分布,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甚微。拟建项目在施工期

19、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的施工活动、施工车辆的进出等对项目周围的植被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项目沿线共设置了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临时堆场和2处临时道路的临时占地,临时占地主要占用的是工矿用地和少量的林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环境制约因素,上方无大的汇水面积等,从环境角度分析以上几处临时占地的设置是合理的。由于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跨越乌江采取一跨而过,未在乌江中设置桥墩,且跨乌江周围未分布有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及越冬场的鱼类“三场”,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桥梁施工不会对水体水质构成明显不利影响,不影响鱼类等水生动物生存。对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20、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距离周边的生态敏感区都较远,距离都在1km以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生态敏感区不会造成不利影响。2)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对项目沿线边坡、施工便道及其它临时占地防治区进行绿化或复耕设计;施工中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土石方综合利用、注重临时占地生态防治措施和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施工区域和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复耕或绿化措施,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2)声环境1)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多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设备会辐射出强烈的噪声,对附近的居民、学校产生影响。营运期主要是运行车辆对沿线居民、学校的声环境造成影响。根据预测,项目评价范围内

21、4处敏感点中,营运初期只有鹿角镇中心校一个敏感点昼间略均超2类标准限值(夜间不评价)0.4dB。营运中期,鹿角社区3组(1)左侧高于桥面的居民楼1楼夜超出4a标准限值1.5dB,昼间不超标。其他低于桥梁的楼层及2类区的敏感点不超标。鹿角镇中心校超标1.42.1dB。营运远期,鹿角社区3组(1)左侧高于桥面的居民楼夜间超出4a标准限值1.12.8dB,昼间不超标。其他低于桥梁的楼层及2类去得敏感点不超标。鹿角镇中心校超标2.93.4dB。2)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声环境减缓措施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严格控

22、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避免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必须连续施工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施工车辆在经过鹿角社区3组时禁止鸣笛,夜间禁止在该便道运输筑路材料;在鹿角中心校附近施工时,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时间应和校方商定,尽量避开上课时间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运营期声环境减缓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乌江大桥起点、终点各设置1处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本项目营运期初起,超标敏感点

23、只有一处,且超标点较低。考虑到项目敏感点实际拆迁变化情况及交通量等的变化,建议跟踪监测,根据实际超标及影响情况,适时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建议措施共设置声屏障2处,合计费用估算117万元。(3)环境空气1)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扬尘、粉尘。扬尘和粉尘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和灰土的拌和,以及材料运输撒落和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另外施工前的房屋拆迁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尘污染。营运期,拟建乌江大桥沿线NO2日均浓度和高峰小时浓度在营运初期、中期和远期路沿10m外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评价标准。项目沿线各敏感点的NO2日均浓度和高峰小时浓度在整个营运期均不

24、超标。2)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对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场地等地注意洒水降尘,使路面、场地保持湿润,以减少由于汽车经过和风吹引起的粉尘污染;。本工程所需混凝土建议采用购买商品混凝土的方式。施工期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驶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覆盖蓬布。(4)水环境1)主要环境影响桥梁基础施工钻渣随意排放会对水质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场地施工废水、养护废水、冲洗废水等随意排放会对水质造成污染影响。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随意排放也会对局部的水体造成污染。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乌江大桥施工前须落实鹿角镇乌江取水口上

25、移调整措施,并废除现有鹿角镇乌江取水口。桥梁基础施工钻渣不随意排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弃渣场统一处置。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等处理后回用及洒水降尘利用。大桥两侧设置警示标志,设施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营运期保持桥面清洁,组织养护人员及时清理桥面垃圾减缓因径流冲刷使污染物进入水体所造成的污染。(4)环境风险1)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由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的各种风险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2)根据模拟预测,本项目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概率是非常小的。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主要为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由于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对沿线群众的生活安全和生命健康造成威胁。3)事故处理按本报告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实施,可在

26、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5)固体废弃物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拆迁垃圾、桥梁基础施工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间,施工营地采取租用鹿角镇居民房的方式,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项目部驻地和施工营地利用现有的水、电及环卫设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项目东岸的施工废弃土堆放于K0+100下游的临时堆场内,后期对临时堆场进行绿化恢复;西岸的施工废弃土运送至取料场临时堆放,用于工程后期取料场绿化用土。本工程拆迁建筑垃圾运往彭水县县城外烟厂附近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对建筑拆迁垃圾、项目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7、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等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2)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存在固体废弃物对坏境的污染。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项目环境损益分析结果表明:拟建鹿角乌江大桥的环境正负效益比为2.4,说明鹿角乌江大桥工程所产生的环境经济的正效益占主导地位。从环境境经济角度来看项目是可行的。4.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环境监测计划表2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时间、频次实施机构监督机构噪声环境噪声LAeq彭水县鹿角镇鹿角社区3组K0+000110左、右侧居民点和彭水县鹿角镇中心校施工高峰期1次/月,其余时间2次/年、每次1天,昼夜各

28、1次,随时抽查。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彭水县环保局水PH、COD、SS、BOD5、石油类大桥桥址下游500m施工高峰期1次/月,其余时间2次/年,平、枯水期各1次,每次1天,随时抽查。表3 试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时间、频次实施机构监督机构噪声环境噪声LAeq彭水县鹿角镇鹿角社区3组K0+000110左、右侧居民点和彭水县鹿角镇中心校2次/年、每次2天,昼夜各1次,试运营期监测1年。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彭水县环保局具体的监测工作应委托法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为严格贯彻“三同时”制度,根据项目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分析,提出本项目需设计和建设的环保设施在竣工环保验收的内容及要求,具体见表4

29、。表4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范围及内容备注1生态环境项目沿线两侧各200米内范围,弃土场、取料场、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时有无随意弃倒弃渣的现象等;取料场/弃土场的防护、土地整治及恢复植被情况。施工生活生产区、临时堆场、临时施工道路等若闲置则要求其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措施。2水土流失项目区的弃土场、取料场、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时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施工区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3声环境项目沿线200米之内声环境敏感点,重点调查100米内范围声环境敏感点受影响的情况,并选择适当点位进行监测;调查项目声环境减缓的实施情况

30、及实施效果等;调查走访当地群众,调查施工单位施工期是否常有夜间施工的现向,对土石方作业是否有爆破施工现象。对环评报告书及环保工程设计提出的声环境、污水、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及减缓措施认真落实,对仍不达标的敏感点及时提出补救措施。4水环境 调查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置及排放。 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是否按环保要求进行了调整。5固体废弃物调查走访当地群众,调查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有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的现象。6公众意见项目区直接受影响的居民以及司乘人员。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落实情况、通行便利性影响、社会经济影响分析等。若有不完善之处,应对公众意见进行论证,完善及执行。7事故风险环境敏感区域设置的

31、各项危险品事故减缓措施的落实情况;相关应急器材的配备情况;应急措施的制定情况、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设置情况。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及措施。8环境空气沿线两侧200米之内居民区、学校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等。9环境监测及管理制度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情况(制度的制定、机构的设置等);施工期的环境监测、环境监理的执行情况、效果等。若有不完善之处,应立即补充完善及执行。(四)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方式是在网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同时在项目区周边进行抽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抽样调查尽量使抽样具有代表性。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调查结果有效、具代表

32、性、是真实的。1 环评信息公示本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于2013年1月、2013年4月在网上()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告,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信息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建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环保治理措施、环评结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于2013年1月10日1月25日期间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以张贴海报的形式和网上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3)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

33、要事项;(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报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13年4月19日2012年5月6日期间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以网上发布的形式公示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名称及概况;(2)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等。同时上传了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方便公众查阅。公示内容见网上截屏。2公众参与的调查内容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是项目直接影响区所在地彭水县鹿角镇的广大民众及鹿角水厂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的形式除在网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外,同时在项目区周边进行抽样调查,发放问卷调

34、查表。抽样调查尽量使抽样具有代表性。调查表样式见表5-1。表5 公众参与调查表被调查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项目简介:彭水县鹿角乌江大桥项目位于彭水县鹿角镇境内,在鹿角镇跨越乌江。本项目主桥及引道全长0.726km,其中乌江特大桥714米,路基宽度12 米,按公路一级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40 km/h。工程占地1.41hm2,拆迁建筑2600m2,估算总投资为12482万元。工程计划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底完工,总工期24个月。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媒体上看过 听人说过 不知道 您对目前现有交通状况是否满意?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赞同 不

35、赞同 无所谓 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大桥方案?同意 不同意 无所谓 修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利 不利 不知道 修建该项目要拆迁一些建筑物,你对此有无意见?没有 有 无所谓 是否了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了解 不了解 了解一些 是否服从征地/拆迁和重新安置?服从 有条件服从 不服从 对安置补偿工作有何要求?货币补偿 以房换房 其他 项目对您影响较大的是(可多选)?施工期施工噪声 灰尘、扬尘 出入不方便 施工废水 施工垃圾及弃渣 其他 营运期交通噪声 汽车废气 灰尘、扬尘 建议采取何种环保措施减轻影响?施工期隔声措施 洒水抑尘 交通管制 达标排放 垃圾弃渣清运 其他 营运期隔声措施

36、 景观绿化 严禁泄露散装车辆上路 您希望该项目尽快建成吗?希望 不希望 无所谓 其它意见和建议 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鹿角水厂调查结果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推荐桥位方案位于鹿角水厂乌江取水口上游约50米处,根据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283号),桥位方案位于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了,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由于乌江取水口本身位于鹿角居民集中区背后沟槽下游汇入乌江处,经常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通过沟槽进入下游乌江,影响乌江取水口周围的水质。通过咨询彭水县环保局,目前彭水县人民政府未对该取水口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范围。为此,本项目业主建议将取水口上游到拟建乌江大桥上游20

37、0米以外位置,既使得本项目拟建乌江大桥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也能避免取水口周围的水质不受污染。彭水县鹿角镇人民政府以鹿角府函201341号文同意将彭水鹿角镇水厂乌江取水口移至拟建乌江大桥上游200米以外位置。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时,环评单位专门调查了鹿角水厂的意见(详见附表)。鹿角水厂厂长听取了如何上移取水口的调整方案后,也非常支持本工程拟建乌江大桥的建设,同意将现有取水口上移,并建议选好新的取水口位置。(2)公众参与个人调查结果在二次公示之后,项目组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40份,收回37份,回收率93%。被调查人员结构情况见表6。本次调查的地点主要是针对项目直接影响区所在地彭水县鹿角镇的广大民众。被

38、调查对象主要有农民、个体户、医生、教师、公务员等,年龄在2463岁之间,文化程度从小学到大学本科不等,其中以中学以上学历的居民最多,占总人数的84%。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汇总见表7。表6 被调查人员结构表项 目人 数比 例(%)项 目人 数比 例(%)年龄段30岁以下25 职业组成农 民924 3050岁2978 个体户719 50岁以上616 教师616 性别男2157 医生514 女1643 公务员25 学历中专及其以上1541 其它822 中学1643 小学616 居住地点彭水县鹿角镇城镇37100表7 调查意见结果统计表序号主要调查内容意见比例(%)备注1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听人说过1

39、002您对目前现有交通状况是否满意?满意3 一般24 不满意73 27人不满意3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赞同1004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大桥方案?同意1005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有利1006修建该项目要拆迁一些建筑物,你对此有无意见?没有76 无所谓24 9认为无所谓7是否了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了解3 1人了解不了解95 了解一些3 1人了解一些8是否服从征地/拆迁和重新安置?服从5 2人表示服从有条件服从95 9对安置补偿工作有何要求?货币补偿59 以房换房41 10项目对您影响较大的是?施工期施工噪声65 有人提出多项选择,比例总计大于100%。灰尘、扬尘24 出入不方便3

40、5 施工废水76 施工垃圾及弃渣68 运营期交通噪声86 汽车废气57 灰尘、扬尘70 11建议采取何种环保措施减轻影响?施工期隔声措施65 有人提出多项选择,比例总计大于100%。洒水抑尘24 交通管制54 达标排放22 垃圾弃渣清运76 运营期隔声措施70 景观绿化81 严禁泄露散装车辆上路27 12你希望工程尽快建成吗?希望1004调查结果分析 拟建项目所在地公众意见汇总结果为:(1)全部被调查者都听说过本工程的建设;73%的被调查者对项目区现有交通状况不满意;100%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同时对本项目大桥的桥型方案均表示同意,均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希望本项目早日建

41、成通车。(2)对于本项目的拆迁安置影响,76%的被调查者对拆迁安置工作没有意见,但绝大部分被调查者(占调查人数的95%)都不了解拆迁安置补偿政策,95%的被调查者表示有条件服从拆迁安置,59%的被调查者对安置补偿工作希望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41%的被调查者希望采取以房换房的方式。(3)对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65%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水、施工垃圾及弃渣和施工噪声影响较大;大部分被调查者(57%以上)认为营运期间的交通噪声、汽车废气和灰尘、扬尘声影响都较大。(4)建议采取的环保措施:65%以上的被调查者建议施工期间采取污水达标排放、垃圾弃渣清运和隔声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绝大部分被调查者

42、(70%以上)建议营运期间采取景观绿化和隔声措施减少环境污染。(5)被调查者提出的其它意见或建议主要有:项目环评及施工中要有渔业资源相关保护措施;建议鹿角乌江大桥与鹿角镇中心校之间用天桥连通,减少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隐患,方便师生进出校园;拆迁安置按国家相应标准认证落实。5 网络公示结果(1)第一次网上公示结果第一次网络公示期间(2013年1月10日1月25日),一些比较关心本项目的民众通过电话和网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汇总如下:提交意见的总人数有3人,全部都支持本项目的修建,都认为该项目修建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利。其中有2人希望施工期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噪声和洒水降尘,希望环保部门加

43、强监督和管理。(2)第二次网上公示结果第一次网络公示期间(2013年4月19日2012年5月6日),有2人咨询关于拆迁安置的问题,他们建议建设单位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希望得到妥善安置。6公众意见反馈本项目环评小组及时对受访民众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了分类汇总;对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环境保护的原则和初步方案。同时还和业主与设计方及时沟通,汇报本工程项目在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请设计单位增加措施、优化工艺、尽量减少减轻对居民的影响。项目环评组将设计单位和业主对公众意见的处理进行了汇总。沿线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评单位将公众意见汇总后,应及时准确的向建设单位反馈。同时征求建

44、设单位对公众意见的答复与处理情况。(2)环境评价单位将认真汇总群众意见、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的答复与处理情况,在环境评价报告书评审中应详细将群众意见处理及反馈情况向环保评审专家、设计单位和业主汇报,使群众意见得到及时反馈。并向设计单位和业主提出实施建议和措施。最终使群众意见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见表8。表8 公众意见处理和反馈情况序号公众意见评价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处理意见1部分距拟建大桥较近的居民认为乌江大桥的建设将会间接给他们带来噪声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无特殊情况,禁止夜间施工,若有特殊情况,夜间必须施工的,要向周围居民招贴告示。根据预测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同意采纳环评单位的处理意见。2项目环评及施工中要有渔业资源相关保护措施。本环评报告书中增加了水生生物保护措施(详细报告书第10章节的内容)。同意采纳环评单位的处理意见。3建议鹿角乌江大桥与鹿角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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