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 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总体技术要求v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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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联通公司发布2009-11-05实施2009-11-05发布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总体技术要求China Unicom Mobile Number Portabili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V1.0)QB/CU 055-2009中国联通公司企业标准目 次目 次I前 言III1 范围42 规范性引用文件43 缩略语44 总体原则55 总体架构55.1 系统结构55.2 网络功能单元75.3 接口及协议85.4 对网络的升级要求86 业务管理126.1 业务申请126.2 申请受理136.3 业务生效146.4 欠费管理146.5 号码携带用户退网的管理156.6

2、用户投诉156.7 罚则157 互通原则和路由计划157.1 查询数据库的网络157.2 网间路由示意图167.3 网间用户号码传递的要求248 编号258.1 移动用户相关编号258.2 网络编号258.3 NP号码269 计费2610 网络管理27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语音业务流程28A.1路由接续原则28A.2本地语音主要呼叫流程分析28A.3长途语音主要呼叫流程分析31A.4固网呼叫移动网用户流程分析33A.5智能网用户呼叫33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短信业务流程35B.1联通移动网主叫短信业务流程分析35B.2联通移动网被叫短信业务流程分析37B.3联通固网主叫短信业务流程分析38

3、B.4联通固网被叫短信业务流程分析38B.5联通移动网国际被叫短信业务流程分析38B.6 SP短信业务流程分析38B.7行业应用短信38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彩信业务流程39C.1联通用户发起主叫点对点彩信39C.2国际用户发起互通彩信39C.3 SP彩信40C.4行业应用彩信40前 言本标准是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和名称如下:(1) 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总体技术要求(2) 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业务规范(3) 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NPHLR及NPMSC设备技术规范(4) 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NPHLR及NPMSC设备测试规范(5) 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业务支撑技术

4、规范本标准是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总体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试验总体技术方案和工信部下发的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相关要求。本标准主要规定了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在总体原则、总体架构、业务管理、互通原则和路由计划、编号、计费、网络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为相关规划与建设、网络改造、工程设计、通信组织、网络运行、管理和维护等提供技术依据。本标准由中国联通公司技术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联通公司技术部,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智江,迟永生,顾旻霞,刘申建,陈勋,杨艳松,韦广林,王题,李双权,杨巧霞,孙元涛,

5、赫罡本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公司。1 范围本标准主要规定了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总体技术要求,包括总体原则、总体架构、业务管理、互通原则和路由计划、编号、计费、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为相关规划与建设、网络改造、工程设计、通信组织、网络运行、管理和维护等提供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国联通GSM/WC

6、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技术体制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业务规范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业务支撑技术规范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NPHLR及NPMSC设备技术规范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总体方案附件1 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CSMS设备规范附件2 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CSMS设备与SOA LSMS设备接口协议规范附件3 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管理办法附件4 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不同运营企业网间技术要求附件5 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测试方案附件6 网间移动号码携带实施方案YD/T 1157-2001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YD/T 1157.1-2002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 1)YD/T

7、1157.2-2002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 2)YD/T 1157.3-2005 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 3)3 缩略语BSSBusiness Support System业务支撑系统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CSMSCentral Service Management System 集中业务管理系统ENUMDNSE.164 number and DNS E.164号码和域名系统GPRS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SMGlobal System Mobile全球移动通信系统IMSI

8、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 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LSMSLocal Service Management System本地业务管理系统MAPMobile Application Part移动应用部分MMSCMultimedia Message Service center彩信中心MSCMobile Switching Center移动交换中心MSISDNMobile Subscriber ISDN Number移动用户ISDN号码MSRNMobile Station Roaming Number移动台漫游号NPNumber Portabili

9、ty号码携带NPDBNumber Portability Database号码携带数据库NPHLRNumber Portability Home Location Register号码携带归属位置寄存器NPMSCNumber Portability Mobile Switching Center号码携带移动交换中心OCSOnline Charging System在线计费系统SCCPSignaling Connection Control Part信令连接控制部分SCPService Control Point业务控制点SIMSubscriber Identity Model 客户识别模块SO

10、AService Order AdministrationNP业务服务请求管理SOAPSimple Object Access Protocol简单对象访问协议STPSignaling Transfer Point信令转接点VLRVisited Location Register拜访位置寄存器4 总体原则移动号码携带业务指移动用户在转换归属运营商时无需改变原有用户号码。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 携入用户享有与现网用户相同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短信、彩信、可视电话、手机上网等2G/3G业务;对于携出用户,支持语音、点对点短信、点对点彩信业务的可携带;(2) 采用每一个用

11、户分配一个用户号码的方式,实现用户号码资源的有效使用;(3) 实施移动号码携带应尽量减小对现有网络结构的影响,减少网络改造成本,避免对网络和业务的扩展性产生制约;(4) 实施移动号码携带不应导致业务质量或网络可靠性的下降;(5) 应满足国家移动号码携带相关标准和要求。5 总体架构5.1 系统结构为了实施移动号码携带,需要移动核心网络、增值业务平台和业务支撑系统(BSS)进行相应的改造和升级。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移动核心网络结构如下图所示:图1 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移动核心网络结构对于语音和短信业务,需要新建NPHLR设备,作为携入用户的HLR和移动号码携带数据库,新建NPMSC设备,作为携出用

12、户模拟登记的MSC/VLR,通过信令网和HLR、MSC、STP等实现信令互联。图2 彩信业务网络结构对于彩信业务,如上图所示,需要新建ENUMDNS,保存用户的号码、用户归属地彩信中心等信息。由于实施移动号码携带后,已经不能按照MSISDN判断被叫归属的运营商,需要新建数据库来保存移动用户的携转信息。如下图所示,移动号码携带数据管理系统分工信部、联通总部、省分三层架构。图3 号码携带数据库网络结构示意图工信部号码携带集中数据库系统含CSMS和CNPDB两部分功能。该系统将实现对号码携带信息的集中管理和集中发布。LSMS是运营商处理用户号码携带的业务管理系统,存放号码携带数据。当有NP数据生效时

13、,LSMS接收CSMS的通知,把数据同步到LNPDB。中国联通总部和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建设总部级本地业务管理系统(LSMS)和省分级本地业务管理系统(LSMS)。SOA指号码携带的运营商受理系统。SOA负责运营商内NP受理流程的管理,以及和CSMS交互。用户的号码携带申请是通过SOA向工信部以及其它运营商发起的。针对不用业务场景同一运营商可以是号码携带业务的携入方业务受理系统SOA(I),也可以是指携出方NP业务受理系统SOA(O),也可以是指号码拥有者网络的NP业务受理系统SOA(H),同时业务受理系统是为满足与工信部试验方案一致的逻辑系统。5.2 网络功能单元5.2.1 CSMS和CNP

14、DBCSMS和CNPDB具体负责接收、转发运营商的号码携带相关申请,管理号码携带受理流程,存储用户的号码携带数据,同步每个运营商号码携带的数据库系统,提供整体号码携带情况的查询和统计等。集中数据库系统分别和NP区域内所有参与NP运营商网络的SOA和LSMS相连,从任何运营商网络中发起NP申请,都必须经过集中数据库系统。NP申请由集中数据库系统负责转发给携出网络,集中数据库系统可以根据要求转发或拒绝NP申请。集中数据库系统还负责向区域内的相关运营商网络发出生效或注销广播。在整个NP区域内,任何网络上储存的NP数据都必须以集中数据库系统管理的NP数据为准。CSMS和CNPDB详细规定参见工信部附件

15、1 网间移动号码携带现场试验CSMS设备规范。5.2.2 LSMS/LNPDB和SOA总部集中数据库(LSMS/LNPDB)和受理号码携带业务的受理中心SOA合设,完成NP数据库的管理部分和业务受理消息的转发,总部层面NP数据的同步。主要功能包括:1) LSMS对LNPDB 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管理,这些管理包括: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和统计;2) 完成CSMS与省分SOA之间业务申请、受理类实时消息的存储转发;3) 接收CSMS的NP数据广播,并完成对省分LSMS广播、对ENUMDNS(或其他总部级网元)广播;4) 接收CSMS的数据审计,采用FTP方式与CSMS进行数据同步,以备出错时数据恢

16、复;5) 与ENUMDNS(或其他总部级网元)进行NP数据比对,保持数据一致。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BSS设置省内号码携带数据库(LSMS/LNPDB)和受理号码携带业务的受理中心SOA,主要功能包括:1) 省分SOA完成携入业务的受理;2) 省分SOA发起携入申请请求、生效请求、业务取消申请、携出欠费停机/复机申请等;3) 省分SOA接受总部转发的业务生效告知、业务取消告知、携出申请、携出欠费停机/复机等;4) 省分SOA对核心网元(NPHLRNPMSCHLRSCP)做业务开通;5) 省分LSMS接收总部LSMS的NP数据广播,并完成对NPHLRNPMSC(或其他省级网元)的广播;6) 省分L

17、SMS与NPHLRNPMSC(或其省级级网元)进行NP数据比对,保持数据的一致性。LSMS/LNPDB设备要求详见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业务支撑技术规范。5.2.3 NPHLR和NPMSC对于语音和短信业务,需要新建NPHLR和NPMSC设备,其中NPHLR设备功能定位如下:1) 外网移动用户:本网用户呼叫外网移动用户,查询NPHLR,获得被叫归属的运营商信息;2) 携入用户:为了降低对现有网络结构和安全的影响,将NPHLR作为专门存储携入用户的HLR设备和现网的HLR在网络中处于同等地位,对这些用户的呼叫流程和非NP用户的一致。NPMSC设备功能定位:对于本网携出用户,借鉴现网位置更新流程,由

18、NPMSC根据用户携转信息模拟MSC/VLR对其原归属HLR中进行位置更新,以保证在该用户在被叫(语音和短信业务)时,相关网元能够在不改变现有信令流程的情况下,实现对携出用户的正确路由。在移动号码携带实施初期,由于携转用户及业务量有限,NPHLR和NPMSC可按省进行建设;后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可选择按本地网进行建设。NPHLR和NPMSC设备要求详见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NPHLR及NPMSC设备技术规范。5.2.4 ENUMDNS对于彩信业务,需要新建ENUMDNS,支持从第三方获取用户归属信息,支持业务平台查询MSISDN号码对应的运营商: 对于本网携出号码,需要保存其对应运营商信息; 对

19、于他网携入号码,需要保存其归属的彩信中心信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ENUMDNS可全国集中设置。其他网元参见中国联通GSM/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技术体制。5.3 接口及协议5.3.1 CSMS与SOA-LSMS之间的接口CSMS与SOA、CSMS与LSMS之间的主要通信协议为1.1版本的SOAP协议,协议文本采用UTF-8编码格式。CSMS与LSMS之间还使用FTP协议用于数据同步。CSMS与SOA、CSMS与LSMS之间网络层应具备心跳机制检测网络状态。心跳中断期间应暂停发送消息,心跳恢复后重新发送所有未处理完成的消息。CSMS与SOA/LSMS之间的接口要求详见工信部附件2 网间移动

20、号码携带现场试验CSMS设备与SOA LSMS设备接口协议规范。5.3.2 NPHLR和NPMSC与其他网元及系统之间的接口(1)七号信令接口以下接口都是基于MAP协议,遵循3GPP TS 29.002 V6.g.0。NPHLR与MSC/GMSC间接口为C接口;NPMSC与HLR间接口为D接口;NPHLR与VLR间接口为D接口;NPHLR与SCP间接口为J接口;NPHLR与SGSN间接口为Gr接口;NPMSC与短信中心之间的接口;(2)SIGTRAN协议栈接口(可选)NPHLR和NPMSC应具备支持:采用SIGTRAN协议栈、实现与其它支持SIGTRAN功能的SS7信令点设备之间的SS7信令互

21、通。具体应支持M3UA、SCTP协议。- NO.7信令与IP互通适配层技术规范消息传递部分(MTP)第三级用户适配层(M3UA) - 信令流控制传送协议(SCTP)技术规范(3)SMPPNPMSC应支持标准的SMPP协议,具体参见Short Message Peer to Peer Protocol Specification,需同时支持v3.3和v3.4版本。NPHLR和NPMSC接口要求详见中国联通移动号码携带NPHLR及NPMSC设备技术规范5.3.3 ENUMDNS与业务平台之间的接口ENUMDNS和业务平台之间采用DNS协议,接口规范需要满足RFC 1035 DOMAIN NAMES

22、 -IMPLEMENTATION AND SPECIFICATION。出于安全考虑,采用DNSSEC协议,接口规范需要满足RFC 4035 Protocol Modifications for the DNS Security Extensions。(可选)5.4 对网络的升级要求5.4.1 核心网(1) 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核心网的改造 STP: 增加对本省其它运营商移动号段的GT翻译数据, 完成SMSC到NPHLR的查询信令消息的转接。 TMSC1/2以及软交换长途局: 新增对RN识别功能,能够接受被叫号码格式为RN+MSISDN的IAM消息,并能根据MSISDN路由话务。 GMSC: 1

23、) 支持根据格式为RN+MSISDN的被叫号码路由话务,在话单中体现RN+MSISDN信息;2)对于固网和长途来话,支持根据被叫移动号码(MSISDN格式)发起SRI查询,再根据查询结果完成后续流程:3)对于本地其他运营商移动网来话,支持根据被叫移动号码(MSISDN格式)发起SRI查询,再根据查询结果完成后续流程;4)对于被叫为157/188号段的呼叫,可以设置为直接路由到中移动关口局。 MSC: 接收携带RN字段的SRI_ACK消息,根据RN字段将话务路由到正确的GMSC。在话单中带RN+MSISDN号码(呼叫本网携出用户、本地外网非携带用户、本地外网携带到第三方运营商用户时)。对于被叫号

24、码为本地其它运营商移动网号码的呼叫,支持首先发起SRI查询,再根据查询结果完成后续流程;其中对于被叫为157/188号段的呼叫,可以设定为不发起SRI查询,直接路由到GMSC。 HLR:1)对于NPMSC返回的PRN_ACK消息中携带的漫游号码(号码属性为国内号码、格式为RN+MSISDN号码),HLR能够予以透传;2)设置漫游限制:限制用户只能在NPMSC上虚拟登录,其他MSC均无法登陆;限制用户进行国际漫游;(2) 全国核心网的改造: 全国TMSC1/2、软交换长途局,新增对RN识别功能,能够接受被叫号码格式为RN+MSISDN的IAM消息,并能根据MSISDN路由话务。 全国端局MSC:

25、1)支持SRI_ACK消息中携带国内号码属性的漫游号码,漫游号码格式为RN+MSISDN,并根据RN字段进行后续话务路由;2)全国MSC在话单中带RN+MSISDN号码(呼叫本网携出用户时)。 全国GPRS网DNS:为支持携入用户的GPRS归属地接入,GPRS网DNS增加对海南、天津他网移动号段的数据。5.4.2 业务平台5.4.2.1 短信业务系统改造方案(1) 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移动网互通网关的改造 支持互通短信RN号码路由; 支持状态报告回复到短信中心; 支持对RN号码的短信及状态报告的处理; 根据新的业务流程对话单生成规则进行调整。(2) 总部及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行业应用平台的改造

26、 支持从NPDB同步用户携转信息; 对携出用户作为黑名单; 支持向行业用户回复错误状态报告,状态报告中含用户网络信息。(3) 路由调整方案 总部及各省在信网关:增加异网号段路由,并支持对异网号段的主叫鉴权。 总部及各省行业网关:增加异网号段路由,并支持对异网号段的主叫鉴权。5.4.2.2 彩信业务系统改造方案为缩小彩信中心改造范围,可将现有彩信中心所有发往试点省分的异网彩信转发到该省的彩信中心,再由该彩信中心根据被叫查询ENUMDNS,并根据用户归属网络将彩信发往不同的网络实体。(1) 未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彩信中心路由调整方案 支持从ENUMDNS返回信息判断路由。(2) 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

27、分彩信中心改造方案 支持对点对点彩信的ENUMDNS查询,支持RN+MSISDN号码的路由; 支持联通网内发往本地异网号码的路由,并支持状态报告原路返回,并支持状态报告的MessageID匹配,生成新的状态报告返回给归属彩信中心。 开放主叫异网号码的鉴权。(3) 总部彩信互通网关的改造 支持ENUMDNS查询,支持RN+MSISDN号码的路由 支持国际互通彩信的前转,并将状态报告按原路返回。(4) 总部行业网关的改造 支持从ENUMDNS或CRM同步用户携号转网信息; 对行业彩信下发策略进行调整。(5) 其他系统其他业务为网内业务,不涉及到网间的流程,由于用户状态可以到达联通网内,且CRM可将

28、用户状态传递到增值业务平台侧。增值业务平台侧可将携入用户做网内用户处理。主要涉及到改造的系统如下: 总部及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的VAC:支持对携入用户的鉴权,支持携出用户做销户处理; 总部及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的行业应用平台:支持对携入携出用户状态从NPDB的同步,并对携出用户做黑名单处理,支持失败消息回复状态报告至行业客户; 总部及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的WAP、WEB门户:支持对异网号码的订购,并支持对恶意订购的屏蔽。5.4.3 BSS系统5.4.3.1 总部BSS系统号码携带支撑需对总部业务支撑系统做如下改造: (1) 建设联通自有LSMS/NPDB及SOA系统联通总部建设全国设置集中数据

29、库LSMS/NPDB,总部LSMS/NPDB实现与工信部CNPDB数据交换,与其他运营商通过工信部CNPDB实现数据交换;LSMS/NPDB经总部枢纽实现总部NPDB与省分设置的NPDB数据库、ENUMDNS数据同步。总部SOA实现试验省分SOA和工信部CSMS之间的数据交互及管理功能。(2) 结算的变更(漫游、长途、国际、GPRS等)改造总部漫游结算系统,支持漫游结算时对用户的判断原则引起的变动;完成非试点省分对试点省分漫游话单的结算处理功能。(3) 全网性及异地业务的变更全国性业务支撑(如一卡充等)在原BSS系统中基于前缀+号段的判断规则的基础上增加对网络标识的支持。(4) 经营分析系统的

30、调整增加对号码携带用户的统计分析功能。(5) 电子渠道改造具备NP类型的支撑功能。5.4.3.2 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BSS系统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改造支撑系统以实现NP用户的业务受理以及NP用户的计费、账务、客服、结算、经分等方面的支撑,具体改造内容如下:(1)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含集成订单) 省分CRM系统做为号码携带用户省分重点改造部分,主要涉及订单管理、业务资源管理、客户资料管理等模块。 其中省分的NPDB功能由业务资源管理完成,存放并管理NP用户信息。配合总部完成NPDB数据同步及审计功能。 CRM系统中改造根据号段进行判断处理的业务功能点。 建设SOA实现对NP业务携入、携出等业务

31、受理功能,并经总部与CSMS交互。 改造停、开机功能,改造BSS与HLR接口,增加集成订单联机指令对NPHLR网元的支持。 增值BSS与NPMSC之间的接口,用于本网携出用户数据同步。 修改资源管理、产品管理、营销、渠道等对NP业务的支持。 在用户状态中增加“携入”、“携出”、“非携带”的用户状态。 当用户携入携出时,向VAC及时传递用户处于携入和携出用户状态。(2) 计费帐务系统 增加对RN标识的判断。 调整计费系统文件格式,接收预处理系统提供的文件格式。 变更漫游上下传话单格式。 计费读取CRM用户资料时,需要同时读取本地NPDB数据。(3) 综合采集系统 能够识别NP的话单格式,能生成标

32、准的NP话单。 分拣话单应该处理带RN的被叫话单和不带RN的被叫话单,能根据RN标识来区分被叫用户是本网用户还是他网用户、区域类型。(4) 综合结算系统 由于试点省分话单的变化,主要是对出网话单增加RN标志,要求试点省分结算系统能够判断RN标识,进行结算。 虽然现有结算政策不变,但是要求试点省分结算系统在试验阶段能对携号转网对结算系统的影响给出评估。(5) 经营分析系统 能够通过全网号段规则结合查询LNPDB中的携转用户数据的办法来判断用户的真实归属,并进行相关的市场经营数据分析。(6) 合作伙伴管理系统 省分合作伙伴管理系统无改造要求。(7) 一卡充 系统改造为不再根据号段进行简单的归属判断

33、,直接根据被充值的号码,如果是本省用户,则提交本省BSS进行充值处理,如果非本省用户则提交总部枢纽,由枢纽路由到归属省分来进行充值处理;省分BSS系统充值完成后返回一卡充系统充值结果,完成一卡充充值。 当用户漫游到异地地办理充值业务时一卡充系统先根据BSS系统查询是否是本地用户,非本地用户把充值请求直接转发到总部枢纽,由总部枢纽来判断用户的归属省,并把充值请求转发到归属省。(8) 客服系统 客户服务系统需要进行改造,携转用户漫游到异地时暂时不提供客户服务,但是对携入的本地用户要能够提供与本网用户相同的服务,包括业务咨询、投诉建议、业务查询以及受理。5.4.3.3 未开展移动号码携带省分BSS系

34、统其他省分支撑系统的改造针对NP用户漫入引起的业务处理逻辑变化以及NP用户与本省用户呼叫引起的处理逻辑变化。(1) 计费帐务系统 计费预处理和分拣模块需要增加对RN标识的判断,能够根据对端号码中的RN标识判断实际的用户归属。 调整计费系统文件格式,接收预处理系统提供的文件格式。 携入号码漫游到非试点省分,预处理程序需要把这部分用户的话单分拣出来并且做了标准资费计算,漫游上传程序需要读取携入号码段的配置数据,确定此号码是携入到联通的非本地号码,然后将话单漫游上传到总部结算中心。 (2) 综合采集系统 非试点省分用户漫游到非试点省分,不涉及到携转呼叫,话单不会发生变化,采集程序不需修改。 试点省分

35、用户漫游到非试点省份,如果话单中被叫号码有RN标识,程序能识别此部分话单,需要增加RN标识判断,不能把这部分话单过滤掉;如果话单中没有RN标识,那需要通过IMSI(前提要求IMSI数据是准确的)来对此部分话单进行预处理,不能把这部分话单过滤掉,需要通过IMSI来判断归属地及号码归属。(3) 一卡充 非试点省分一卡充系统同试点省分一卡充系统的改造要求。(4) 客服系统 客服系统流程不用做改造,目前客服系统不接收异地业务受理功能,只支持咨询功能。客服系统知识库需要增加号码携入相关知识,便于用户对号码携入方面的咨询。6 业务管理从用户申请NP业务到为用户提供NP业务的完整的成功流程如下:用户向携入方

36、提出业务申请SOA(I)向CSMS提交业务申请CSMS在T0定时器(2分钟)内回送成功的业务申请响应,给用户发放新卡SOA(O)在T1定时器(2小时)内回送成功的业务申请响应-SOA(I)通知用户受理成功,告知用户新卡预计启用的时间。携入方完成网内数据配置24:00之前,SOA(I)向CSMS提交生效申请凌晨1:00 CSMS向所有LSMS广播在时间窗(凌晨1:00-3:00)内要求完成所有网内NPDB(包括NPHLR、ENUMDNS等相关网元)的同步,生效广播成功完成携出方删除用户数据SOA(I)通知(短信)用户新卡已启用。6.1 业务申请(1) 应由移动号码机主本人或代办人向携入方提出号码

37、携带申请;对于非实名制用户,携带有效SIM/UIM卡及有效身份证件的用户视为机主本人,且携出方不承担核实用户身份的责任。(2) 用户申请号码携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机主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代办申请时需同时持机主本人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单位用户,办理人需同时提供单位盖章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的有效SIM/UIM卡。(3) 接收用户申请的地点是携入方在本地的受理部门。(4) 用户申请时应填报的内容至少包括: 移动电话号码、用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携出网络、携入网络、联系方式、申请时间、代办人姓名(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证件类型(代办时提供

38、)、代办人证件号码(代办时提供)等。(5) 用户申请号码携带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距离上一次用户号码携带生效后不满120天; 用户与携出方签约时间未满,且用户与该运营公司协商没有达成一致; 用户与携出方有话费纠纷,例如欠费或帐务不清; 申请业务的号码为已停机的号码; 申请业务的号码由于SIM/UIM卡丢失、被窃等原因已被挂失。(6) 用户需填写携入方提供的协议表或合同书,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7) 接受用户申请的部门,要对用户的申请留有相应的记录,以备核查,永久性保存。6.2 申请受理(1) 携入方受理部门受理用户申请时,告知用户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号码携带收费标准; 如果是不

39、同制式网络之间的号码携带,受理时应告知用户需更换手机; 可以撤销申请的时限为申请当日的工作时间内; 如果申请成功,允许下次申请的时限; 使用充值卡预缴在原有卡上的费用在号码携带成功后不能继续使用; 现场试验阶段可实施的号码携带范围,包括不同运营公司不同制式之间的携带方向、地域范围、业务范围; 业务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以及对用户在切换期间产生的费用的收取方式; 携入方受理用户的申请时,应提示用户与携出方之间将帐务结清; 携入方受理用户的申请时,应告知用户号码携带成功后,仍需与携出方结清剩余话费,如果欠费超期,携入方将按照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告知客户携号转入后,在原网享受的积

40、分、优惠全部清除,在原网使用的部分业务可能无法继续使用。 申请者的身份信息以及代办人身份信息需要经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转发给携出方。 如果持他人 SIM/UIM 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将他人号码携带之后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业务者承担。 对非实名制用户,携出方运营商不承担核实用户身份的责任。(2) 携入方受理用户的申请时,如果用户资料不全,或申请业务的号码按照相关政策不允许携带(例如现场试验阶段TD用户申请号码携带),携入方应拒绝用户申请; (3) 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受理携入方提交的申请时,以下情况可以拒绝: 距离用户上次号码携带时间间隔不足120天; 当天受理号码携带申请数量超过总量限制的上限;如果超

41、过数量限制,携入方应在第二个工作日继续处理该申请,而不能直接拒绝用户的申请; 一号多转(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只接受用户从第一个运营公司提交的申请,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之后收到的来自其他运营公司的申请应被拒绝)。(4) 携出方受理用户的申请时,以下情况可以拒绝用户申请: 对于实名制用户,机主身份信息不符(携出方只需比对姓名和证件号码,或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对于同一个用户的新版和旧版身份证号码,应视为身份信息相符。 用户与携出方签约时间未满,且用户与该运营公司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签约时间未满只限于运营商提供了现金、终端补贴且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合同,或用户签署了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在网协议; 用户与携

42、出方有话费纠纷,例如有欠费或帐务不清;欠费是指除申请日当期账单外,尚未结清以前帐期的费用; 申请业务的号码为已停机的号码; SIM卡被偷/SIM卡丢失的情况; 由于携出方网络故障而导致携出方无法受理该申请。 携出方拒绝用户的申请时,需要携带拒绝的原因;如果有多个原因,携出方应将所有的拒绝原因提供给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 如果拒绝原因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携出方在拒绝响应中应包含如下与拒绝原因对应的信息: 提示姓名不符还是号码不符。 提供合同简要信息和合同到期时间。 提供欠费帐期和金额。 如果拒绝原因为“由于携出方网络故障而导致携出方无法受理该申请”,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应能够记录并统计次数,并依

43、据相应的罚则进行处理。其他原因但是经确认是携出方判断失误而导致拒绝的情况,经核实之后,由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记录次数并进行处理。(5) 携入方向携出方提供的信息要求 携入方通过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传送给携出方的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移动电话号码、机主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携出网络、号码拥有者网络、携入网络; 携出方通过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传送给携入方的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拒绝申请的原因、拒绝的相关信息;(6) 现场试验阶段,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每天申请的号码携带的数量有总量限制的规定。现场试验阶段的总量限制,根据试验情况决定。(7) 在接受用户申请到给用户提供相应

44、服务的流程中,任意一方不能随意修改、拖延或拒绝用户合理申请的执行。 (8) 在处理用户的申请时不能随意更改用户申请的相关数据,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9) 受理时限 从用户号码携带的申请被确认受理到开始提供业务的时间最长为两个工作日。 携出方需在2 小时之内将对用户申请的审查结果(申请确认或申请拒绝)返回给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如果超过时限要求,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应通知携出方和携入方本次申请失效。6.3 业务生效(1) 生效时限以及违反时限的规定 成功受理用户的申请之后,携入方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本网内相关数据准备工作。如果在时限之内没有完成,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通知携出方和

45、携入方本次申请失效。 生效广播后,各运营公司应在30分钟之内完成本网数据库的同步。 (2) 携入方应在每天24:00之前将当天完成网内数据准备工作的业务生效申请以及需要取消的业务申请提交给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 (3) 每日凌晨1:00至凌晨3:00之间为业务切换期,在此期间应完成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与所有运营公司之间的数据广播。 (4) 申请失效之后,携入方可以重新提交申请。 6.4 欠费管理(1) 后付费用户应于号码携带业务生效之日的下个交费周期内结清与携出方之间的费用,账单及交费期限由携出方负责通知用户;逾期未交纳者,携入方有义务协助携出方催缴费用。 (2) 号码携带用户与携出方有话务纠纷时,携出方可以要求携入方对用户执行停机处理,欠费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携入方有义务协助携出方停机。停机后由携出方通过法律手段追缴费用。 (3) 携出方要求携入方对用户执行停机处理,需经号码携带集中管理中心向携入方申请对用户停机;携入方收到停机申请之后要通知相关用户,并在24小时之内执行停机。 (4) 欠费停机用户逾期三个月仍不缴费,可以由携出方申请,对该用户进行销号处理。 (5) 由于携出方判断错误导致的错误停机或错误销号的后果由携出方负责。6.5 号码携带用户退网的管理(1) 号码携带的用户退网后,号码应归还号码拥有者网络。携入方不得销售携入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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