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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立医院门诊病人预约挂号服务实 施 细 则 为了加快我县医改工作的稳步推进,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使我县公立医院的门诊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全面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目的:通过我县公立医院的门诊病人预约挂号业务的开展,满足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到公立医院方便、快捷、高效就诊,在预约时间段实现随到随诊,优先接受诊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工作流程1、患者登录网址,参考门诊专家介绍栏和挂号网站选择专科、专家点名预约挂号。2、患者在选择就诊医院后,选择专家或专科预约科
2、目,在预约的就诊当日到门诊服务台与工作人员联系预约挂号,也可直接电话联系就诊医院的门诊服务台预约挂号。3、预约期限为一周内医院规定的有关专科及专家出门诊时间,星期日、节假日不在预约期限内。4、请在预约时留下联系电话号码和其他有关资料,以便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和专家取得联系。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5、如已被预约的专家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出门诊,则由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患者改期。6、门诊预约挂号服务不收预约费。7、如在预约时间内,因专科、专家门诊因专家临时出差等原因造成排班变动,则由服务台分诊工作人员安排患者就诊,并做好解释工作。8、预约者来就诊时先到挂号处购买挂号票,然后在门诊服务台领取门诊预约挂号凭证方可优先看病。三、工作要求:各公立医院要建立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并确定专人进行管理,按照要求定期上传出诊专家信息及出诊时间,制定较为详细的预约挂号工作制度,加强预约挂号工作,做好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监督协调,并向广大患者主动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护人员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