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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教201228号关于开展中山市“无烟校园”评选验收活动的通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及有关民办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学校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2010174号)的要求,我市从2011年起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了“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积极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复评,向广大师生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无烟校园”评选验收活动,现将有关评选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验收对象市教育局各事业单位,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往年已经获得无烟学校牌匾的学校)。二、评选验收方法各镇区教办、爱卫办组织初评后
2、,向市控烟协会推荐及报送已经初评合格的无烟学校申报材料,再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复评验收。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各单位填写好“无烟校园申报表”(见附件1),并准备好自评报告(600字左右)及3-4张相片,由所在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初评推荐后统一把申报材料交到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四、评选验收日程安排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5日-12日。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复评,组织学习辖区学校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粤教体20106号)和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学校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3、的通知(中教2010174号),并组织好申报工作。2、自查初评阶段:2012年4月13日-24日。在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各镇区教办、爱卫办结合评选验收标准(见附件2)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的初评。3、推荐及上报材料阶段:2012年4月25日,各镇区把辖区已经通过初评的学校的申报材料交到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4、复评验收阶段:2012年4月26日-5月30日。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复评验收五、评选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六、经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验收符合评选标准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附件:1、中山市无烟校园申报表(可自行复印)2、中山市无烟校园评选验收标准 二
4、一二年四月五日主题词:无烟校园 评选验收 通知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 (共印8份)附件1:中山市无烟校园申报表教办推荐意见盖章: 单 位电话联系人在职职工人数其中无吸烟 人,占 %男职工人数 其中无吸烟 人,占 %实施创无吸烟单位时间从 年 月 日 起控烟措施及成效简介:(盖章) 年 月 日市控烟协会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注:无吸烟人数含已戒烟人数附件2:中山市无烟校园验收评选标准评分表评估标准自评分验收分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小项合计20分)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3分)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
5、计划,年终有总结(2分)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15分)3.1学生禁止吸烟(3分)3.2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6分)3.3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3分)3.4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3分)二、创建学校无烟环境(小项合计40分)1. 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13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无人劝阻1次扣1分,扣完为止。如工作人员室内抽烟,发现1个扣2分)2. 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
6、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数量足够的禁烟标识(12分,缺1处扣2分,扣完为止)3. 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5分,发现1个扣5分)4. 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5分,发现1个扣5分)5. 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5分,发现1个扣5分)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小项合计30分)1. 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5分,有课时,有教案或方案,教案内容涉及以上内容;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无课时扣5分)2. 充分运用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13分,有活动记录如影像材料、宣传材料、广播稿、活动方案及小结、师生问卷等)3. 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10分,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反馈)4. 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2分)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小项合计10分)1. 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5分)2. 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5分)总分(四项合计100分)特别说明:1.无烟学校验收评选标准评分表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2.任何一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