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广峰钛白有限公司1.5万吨颜料钛白粉和1.5万吨搪瓷钛白粉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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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广西藤县广峰钛白有限公司1.5万吨/年颜料钛白和1.5万吨/年搪瓷钛白粉项目产品方案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稿)建设单位:广西藤县广峰钛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六月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情况说明广西藤县广峰钛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委托梧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1.5万吨/年颜料钛白粉和1.5万吨/年搪瓷钛白粉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随即建设单位向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现自治区环保厅)申请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9月7日发布桂环管字2007289号文,批复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书中所列

2、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的原因,建设单位对该项目产品方案进行了调整。因此,广西藤县广峰钛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因产品方案调整对环境的影响和环保措施进行分析,作为项目重新申请批复的依据。经重新核实,项目的产品调整方案为:把原项目中1.5万吨/年颜料钛白粉项目调整为1.5万吨/年搪瓷钛白粉项目。产品方案调整后,在项目二期建设完成后,将形成总计3.0万吨/年搪瓷钛白粉生产能力。变更说明对项目产品调整方案核实后,并相应分析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变化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可以作为原报告书的补充审批依据。2 项目产品方案调整情况说明本建设项目原来的

3、产品方案为:年产1.5万吨/年颜料钛白粉和1.5万吨/年搪瓷钛白粉。调整后,项目新的产品方案确定为:年产3.0万吨搪瓷钛白粉。3 项目建设内容变化情况搪瓷钛白粉和颜料钛白粉生产工艺的主要不同在于搪瓷钛白粉生产不需要进行钛液浓缩、漂白和二次水洗序,其在项目建设内容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部分设备取消或减少,环保设施等其他建设内容与原批复一致。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具体变化情况如下表:表1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调整前调整后变更情况1酸解锅规格:50m3 数量:9个规格:50m3 数量:9个不变2沉降槽规格:45m3 数量:9个规格:45m3 数量:9个不变3自动厢式压滤机型号:XZ80/80

4、0-U数量:2台型号:XZ80/800-U数量:2台不变4真空结晶锅规格:55m3 数量:3个规格:55m3 数量:3个不变5真空薄膜浓缩器规格:30m3 数量:2台无取消6水解锅规格:50m3 数量:7台规格:50m3 数量:7台不变7水解预热器加热面积25m2加热面积25m2不变8颜料晶种锅规格:3m3 数量:1台规格:3m3 数量:1台不变9石墨冷却器规格:100m2 数量:1台规格:100m2 数量:1台不变10自动厢式压滤机XY340/1600-U数量:13台XY340/1600-U数量:3台XY500/1600-U数量:1台减少11全自动回转窑规格:260045000数量:2条规格

5、:260045000数量:2条不变12冷却回转窑规格:100015000数量:2条规格:100015000数量:2条不变13悬辊式雷蒙磨规格:4R3216数量:8台规格:4R3216数量:8台不变14煤气发生炉规格:HTG-3.03000数量:2台规格:HTG-3.03000数量:2台不变4调整前后项目水耗、能耗变化情况(1)水耗变化情况1.5万吨颜料钛白粉生产中漂白和二次水洗工序需新鲜水约26.8万m3/a,调整为生产搪瓷钛白粉后,由于搪瓷钛白粉生产工序不需要进行漂白和二次水洗,其直接水耗减少26.8万m3/a。(2)能耗变化情况颜料钛白粉生产中钛液浓缩工序一般采用双效真空薄膜浓缩器,其蒸发

6、1吨水分需消耗0.8吨蒸汽,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车间用蒸汽量表可知,原浓缩车间平均用汽量为3.6t/h,即需消耗蒸汽量为2.59万t/a,按每产生1吨蒸汽需135kg标煤,取消浓缩工序后,可以节省能源达3500t标煤/a。5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1) 水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车间给排水情况,项目水洗车间废水排放量为137.6万m3/a,其中一次水洗废水排放量为79.2万m3/a,二次水洗废水排放量为58.4万m3/a。废水中污染物及其产生浓度为CODcr 797mg/L、SS 360mg/L、pH值1.8、总铅 0.7mg/L、总镉 0.048mg/L,经处理

7、后排放,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cr 100mg/L、SS 70mg/L、pH值6.0、总铅 0.159mg/L、总镉 0.021mg/L。项目取消二次水洗工序后,可减排废水量为58.4万m3/a,根据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得出调整后全厂废水水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如下表:表2 产品方案调整前后水污染物排放量对比表 排放量(t/a)污染物调整前调整后增减量废水17340001150000584000COD173.4115.058.4SS121.3880.540.88总铅0.2750.1850.09总镉0.03630.02430.012由上表可知,在产品方案调整后,项目废水量及水污染物排放量均有

8、所减少。(2)大气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 产品方案调整后,取消了钛液浓缩工序,由此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变化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没有了真空浓缩工序挥发的硫酸雾,二是因蒸汽消耗量减少而煤耗减少,从而导致的燃煤烟气减。由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未对浓缩工序硫酸雾进行定量计算,故本说明也仅是定性描述。本说明将定量计算燃煤减少而导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减少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锅炉燃煤消耗量为32242t/a,取消浓缩工序后,可减少煤耗3500t/a,按报告书中燃煤含硫量和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可减少燃煤烟气排放量3075万m3/a,减少SO2排放量26.9t/a,减少NOX排放量9.7t/a,减少烟尘排放量6.0t/

9、a。燃煤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详见表3。表3 产品方案调整前后燃煤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对比表 排放量污染物调整前调整后增减量烟气量(万m3/a)28329252543075SO2(t/a)247.6220.726.9NOX(t/a)89.7809.7烟尘(t/a)55.349.36.0由上表可知,在产品方案调整后,燃煤烟气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减少。(3)固废产生量变化情况项目产品方案调整后,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情况主要为煤耗减少带来的煤渣减少、燃煤烟气减少带来的除尘灰减少、废水量减少带来的废水处理污泥减少。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计算方法,相应折算各固废减少量为:煤渣减少697t/a、除尘灰减少量

10、为423t/a、废水处理污泥减少量为8420t/a,总计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9540t/a。6调整前后环境影响变化情况分析从上节产品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在项目原拟建设的1.5万吨/年颜料钛白粉生产线调整为1.5万吨/年搪瓷钛白粉生产线后,由于搪瓷钛白粉生产工艺的特点,生产工序中取消了真空浓缩、二次洗涤和漂白工序,该三个工序的取消,使项目的能耗、水耗均得到降低,燃煤烟气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固废产生量均得到减少。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对产品调整后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为: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锅炉、酸

11、解、煅烧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SO2、TSP和酸雾排放对厂址周边环境空气的贡献值不大,叠加本底浓度后,污染物一次、日均、年均浓度均不超标。事故排放时,SO2和酸雾未超标,但TSP超标严重。产品方案调整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周边敏感点分布并未改变,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结果,可得出在正常排放条件下,产品方案调整后项目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为:在生产废水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废水中COD、总铅、总镉和酸度对北流河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在非正常排放时,COD在项目排污口下游有一长度为140m,宽度为4m的超标污染带;总铅在项目

12、排污口下游有一长度为4m,宽度为1m的超标污染带;总镉在总排口附近1m范围超标。产品方案调整后,水污染防治设施和河流水文情况并未改变,而水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结果,可得出在正常排放条件下,产品方案调整后项目对北流河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为:项目产生的煤渣、废水处理污泥、七水硫酸亚铁、酸解废渣等经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产品方案调整后,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结果,可得出项目固体废物在得到妥善处置后,产品方案调整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不大。7结论广西藤县广峰钛白有限公司1.5万吨/年颜料钛白粉和

13、1.5万吨/年搪瓷钛白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9月7日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桂环管字2007289号文批复,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建设单位对该项目产品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为:把原项目中1.5万吨/年颜料钛白粉项目调整为1.5万吨/年搪瓷钛白粉项目。产品方案调整后,在项目二期建设完成后,将形成总计3.0万吨/年搪瓷钛白粉生产能力。搪瓷钛白粉和颜料钛白粉生产工艺的主要不同在于搪瓷钛白粉生产不需要进行钛液浓缩、漂白和二次水洗序,其在项目建设内容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部分设备取消或减少,环保设施等其他建设内容与原批复一致。经本变更说明分析计算,项目产品方案调整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水污染物排放量和固体废物产生量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减少,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可得出产品方案调整后项目污染物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不会比调整前加重。因此,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本次变更说明认为项目产品方案调整后,其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加重,并在可接受范围内。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产品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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