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第三季度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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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烟草专卖局第三季度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卷烟市场,切实加强卷烟零售终端的控制力,有效遏制“假、私、非”烟的流通,根据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区烟草市场“三级联管”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经区局研究决定,从年7月2日至年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取缔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区局成立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专卖管理科,由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负责取缔卷烟无证经营

2、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二、整治时间年7月2日至年9月30日三、整治对象辖区内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烟店、摊点。四、整治目标确保辖区内卷烟市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保障卷烟持证经营户的正常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卷烟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运营。五、责任分工专卖管理所:负责汽车站片区、航天片区、建设路片区卷烟无证经营的取缔工作,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牟鹏。市场管理一中队:负责大面洪河片区、柏合片区、十陵片区卷烟无证经营的取缔工作,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夏隆全。市场管理二中队:负责同安片区;西河、洛带片区;山泉、茶店片区卷烟无证经营户的取缔工作,

3、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王建春。机动中队:负责辖区内餐饮、娱乐场所、大型商超、综合市场、建筑工地、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复杂区域,同时负责各项大要案件的摸排和查处。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汪源。六、整治步骤、方法和措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调查阶段(7月2日至7月6日)对管区内现有的无证经营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掌握:1、卷烟无证经营的真实数量;2、卷烟无证经营的经营地址和经营规模;3、卷烟无证经营户销售“假、私、非”卷烟情况。4月6日,各中队根据调查情况认真编制无证经营情况统计表,区局将按照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主动与公安、工商、质监、综治等

4、相关部门,通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和目标,寻求支持和配合,为下一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准备。(二)整治阶段(7月7日至9月28日)1、采取教育与劝退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工商、街道(镇乡) 综治办等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政策攻心,引导和教育无证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退出卷烟无证经营。2、采取教育与取缔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工商、街道(镇乡) 综治办等部门加强对取缔难度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钉子户”的宣传力度,对屡次教育仍不退出经营的,要利用每月与公安、工商、质监、综治、物价、城管联合执法的机会,进行强制取缔,做到取缔彻底,杜绝反弹。3、对暴力抗法的,联合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依法坚决取缔;对达到追刑

5、标准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确保卷烟市场和谐、稳定。(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29日至9月30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查处的无证经营案件(包括结案和未结案的)进行分类汇总,加以分析,严格管理,并于10月8日完成整治总结,并归档备查。七、整治要求(一)依法进行取缔全体专卖执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正确理解无证经营对卷烟市场秩序的危害性,要充分利用烟草市场“三级联管”机制, 开展对无证经营的取缔, 并正确运用疏堵原则,绝对不能通过办证的形式取缔无证经营。(二)严格处罚标准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的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市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罚;为确保无证户不出现反弹,对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条件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三)应急处置措施在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维护稳定为大局,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大队、中队要按照专卖执法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并立即区局领导报告。(四)加强媒体宣传在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区局将积极与龙泉电视台、龙泉开发报联系,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对销售假烟、为假烟提供存储条件等重大违法行为,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以营造良好的取缔氛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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