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直接打印】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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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申请表所 购机动车信 息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架号码车辆类型车辆性质用车性质出厂时间购车时间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校 车驾驶人信 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姓名身份证号码准驾车型校车运行方案信息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申请单位说明购车原因 年 月 日区县(市)教育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辖区交警大队意见 审核人签名:年 月 日交通运输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名:年 月 日市级或县级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市级或县级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2、 年 月 日车管所备案 年 月 日说明:该表中“车辆性质”一栏应填写“非营运、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校车等”,“用车性质”一栏应填写“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初中生校车”。如,某幼儿园购买了一台小学生专用校车接送幼儿,车辆性质应填写小学生校车,用车性质应填写幼儿校车。长沙市校车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档案编号准驾车型初领日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驾驶员申请理由所在单位意见区县(市)教育部门意见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意见车管所备案长沙市学生用车退出申请表申报单位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性质经办人电话车牌号码颜色核载人数生产单位车架号码退出原因 区县(市)教育部

3、门意见 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意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意见 车辆流向报废、折旧处理、改作民用专用号牌收回日期市级或区县(市)级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经办人: 联系电话: ( 本表一式三份) (学校、幼儿园、公司)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供参考)1、本单位成立以 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 为校车安全管理员。2、本学校(幼儿园、公司)所运营的校车全部配备校车标识灯、停车指示牌以及具备行驶记录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性能良好、有效适用。3、本学校(幼儿园、公司)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确保安全性能

4、良好。4、本学校(幼儿园、公司)校车实行专车专用,除早、中、晚接送学生(幼儿)外,校车不作为其他运输车辆使用。5、本学校(幼儿园、公司)校车在接送完学生、幼儿后,将放入车库停放。入库后,车辆驾驶员检查该车制动、门窗等设施是否安全可靠。6、本学校(幼儿园、公司)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台账,校车管理员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7、本学校(幼儿园、公司)校车未载有学生(幼儿),在前往审批、安全技术检测等途中,不使用车辆标识、不开启校车指示灯和停车标识。责任单位:盖 章: 201 年 月 日 (学校、幼儿园、公司)学生上下学交通组织和学生上下车交接管理制

5、度(供参考)1、本单位安排 为校车照管人员。2、随车照管人员与学校值班老师一道负责维护乘车学生上下车秩序,护导学生安全上下车。3、上车时,随车照管人员负责从家长或护导老师手中将学生安全接上车;下车时,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将学生交给家长或护导老师,并签字交接。责任单位: 随车照管人员签字:盖 章: 身份证号: 201 年 月 日 (学校、幼儿园、公司)交通安全教育制度(供参考)1、本学校(幼儿园)每月组织开展1次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每半年组织1次交通事故应急演练。2、本学校(幼儿园)将定期通过致家长的公开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发挥监护人作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3、本学校(幼儿园、公司)每季

6、度至少组织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1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4、本学校(幼儿园、公司)所聘驾驶员将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各类交通安全集中培训。责任单位:盖 章: 201 年 月 日校车(客运)公司与所服务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供参考)甲方: (中小学校或幼儿园)乙方: (校车(客运)公司)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校车服务达成一致。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一、甲方基本情况1.学校性质: 公办;民办。2.学校办学类型: 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3.校长(园长)姓名: 。4.联

7、系电话: 。5.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况1.乙方性质: 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2.法人代表: 。3.联系电话: 。4.地址: 。三、校车基本情况1.车牌号码: 。2.车型: 。3.发动机号: 。4.核载人数: 人。5.校车标牌编号: 。6.校车标牌取得日期: 年 月 日。7.校车标牌发放机关名称: 。8.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 年 月 日。9.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见校车标牌。10.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 年 月 日。11.保险投保情况:机动车交通

8、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投保其他商业险险种: 责任限额 万元。四、校车驾驶人由乙方指派。1.驾驶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 日;准驾车型 ;驾驶证审验有效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2.备用驾驶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 日;准驾车型 ;驾驶证审验有效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3.驾驶人变更时,乙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五、随车照管人员由 方指派。1.随车

9、照管人员1: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2.随车照管人员2: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3.派出方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4.随车照管人员变更时,派出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六、甲方责任:1.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与乙方对接。2.会同乙方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3.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5.建

10、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校车驾驶人工作。6.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七、乙方责任: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及时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用于接送学生。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超出有效期前应及时重新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2.保证校

11、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和按照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3.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车驾驶人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校车驾驶要求,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组织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保证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记载的驾驶人一致。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驾驶人身体健康良好。4.保证提供服务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主动向甲方如实

12、提供能够证明校车和校车驾驶人条件的有关证件、资料。乙方因提供变造、伪造证件、资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时,应另选择安全的线路并告知甲方。若需变更行驶线路,应重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6.遇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及时进行处置,安全转运学生,并配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车标牌和校车标志灯。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乙方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8.本责任书所载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乙方应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八、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校车或驾驶人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规定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终止乙方接送学生服务。九、本责任书一车一签,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十、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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