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管理精品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医院管理精品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安全医疗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医疗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对安全医疗有明显危害事件:1. 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2. 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事件;3. 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事件;4. 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5. 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6. 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第三条 需报告的安全医疗警讯事件:1. 同一疾病计划外二次住院或二次手术;2. 入院五日内仍诊断不清;3. 对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有明显影响的延
2、误事件;4. 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病人;5. 出现可能引起患者脏器功能中重度损害或死亡的并发症;6. 出现中、重度药物不良反应、输液或输血反应;7. 主要疾病误诊、漏诊三天以上;8. 各种医疗器械漏电、电伤患者;9. 重要检查结果、重要检查标本丢失,重要告知、协议签字单丢失;10. 越级、超权限开展有创诊断和治疗;11. 主诊医师擅自改变集体或主任查房制定的诊疗计划、手术方式;12. 院内急会诊10分内不到位;13. 手术、放疗、石膏固定等有区域高度局限治疗时部位错误;14. 手术或操作中异物留置体内;15. 留置输液导管致局部严重感染或败血症;16. 医务人员明显推诿病人的检查、治疗事件;1
3、7. 违反各种操作标准,致院内感染、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事件;18. 意外拔管(引流管、深静脉置管、气管导管、气切套管);19. 特殊药物外渗;20. 输液过程中空气进入血管事件;21. 一次性无菌用品质量有问题;22. 大输液、针剂有杂质;23. 药物错发、误服、误注;24. 检查、检验报告单姓名、性别、部位、结论错误;25. 植入器械质量问题(不管病人是否有投诉);26. 各种操作失误或意外致病人器官、组织计划外损伤事件;27. 超常规药物剂量应用致不良反应事件;28. 收治无主病人;29. 家属对医疗过程提出异议;30. 抢救设备、主要手术器械故障;31. 医院内摔伤、坠床、烫伤、褥疮或其
4、他建筑物、设施意外伤害;32. 院内网络故障10分钟以上;33. 医疗场所意外停电停水事件;34. 建筑物或设备管脱落;第四条 当事部门在发现安全医疗警讯事件后,均需再24小时内向相关质控部门(医疗方面报医务科,护理方面报护理部,后勤方面报后勤科)报告事件发生情况,部门第一负责人为责任人。第五条 对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的一般事件,质控部在收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报告分管院长;对已造成不良后果的重要事件、紧急事件,质控部应先报告分管院长,并立即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 奖罚1. 发生医疗警讯事件未报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责任科室安全医疗扣分0.5分。2. 及时报告医疗警讯事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态发生,或减轻不良后果者,予以相应科室安全医疗奖励0.5分。3. 及时报告医疗警讯事件,但该事件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根据医院奖惩条例,予相应处罚,安全医疗不再另行扣分。4. 发生医疗警讯事件后,及时查证根本原因,整改措施积极、有效,且在全院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经院部讨论后予适当奖励。第七条 各科室、部门及医院外派机构,均有责任将安全医疗警讯事件及时上报质控部。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